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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15 23:42:14
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三年目标如期完成
      自2008年开展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活动以来,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按照《关于开展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全省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三年目标基本完成,药品使用环节质量保障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省局出台了《关于开展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明确了检查标准、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成立了全省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2007年出台了《关于开展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市也制定宣传计划,每年安排一次“宣传月”或“宣传周”活动,形成了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抓好人员培训,统一标准尺度。通过编写统一的培训教材、发放明白纸以及以会代训等各种方式,加大规范化管理培训和业务咨询活动。三年来,全省共举办各级培训班1607期,组织培训药品使用单位63201家,确保药品使用单位充分掌握相关政策、标准和要求。
    (三)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按照“分类指导、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全面安排部署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 2008年初在东营市召开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会,推广了东营市局工作经验,促进了全省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化工作。
       1、抓点带面,促进工作。2008年上半年,各市分别选择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较好的一个县区和示范单位,召开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工作现场会,交流示范单位经验,药品使用单位的分管领导、药剂部门负责人对示范点进行了现场观摩。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各级药品使用单位软硬件条件差异大的实际,因地制宜,分门别类进行指导,对基础条件好、药品管理规范的一级以上使用单位,强化其自我管理。对基础薄弱、管理状况相对较差的民营专科医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使用单位,加大指导帮扶力度,督促药品使用单位开展软硬件改造,整体推动了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开展。
      3、严格标准、务求实效。为使现场检查验收能够严格标准、公平公正、不走过场、确保质量,一是各市县局抽调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现场检查组,对现场检查人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验收标准》,统一把握尺度;二是对申请确认的单位,按照《规范》要求,严格掌握《标准》,逐条逐项进行检查评定,认真组织现场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三是严格廉政纪律,要求检查验收人员不得借验收之机收取费用,吃拿卡要;四是市局对各区县局承担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任务进行抽查。坚持求质不攀量,做到检查一个、指导一个、规范一个,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确保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动与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搞好协调,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加强信息交流、沟通有关情况,开展联合执法,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共同做好辖区内药品使用环节的药品质量监管工作。济南市局联合市文明办、卫生局在全市医疗机构中开展了文明诚信药房创建活动,东营市部分县局将规范化管理与卫生部门开展的AA级卫生服务站评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验等工作相结合,形成了部门合力。
      全省开展规范化管理确认工作以来,完成规范化管理现场检查56746家,确认合格56069家,占全省药品使用单位的93.5%,其中潍坊、东营、莱芜、淄博、济南、临沂、青岛等10个市确认合格比例超过95%。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认合格524家,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总数的99.6%。
二、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1.药品使用单位质量意识普遍增强。各药品使用单位均将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了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实了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了人员的培训,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显著提高。
      2.在硬件建设上,药品储存条件上了一个新的台阶。通过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确认工作,各医疗机构多数医疗机构尤其是乡镇卫生院加大了硬件投入,按照要求增添了相应的储存养护设施设备,药品储存条件和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潍坊、烟台、威海等市药品使用单位分别投入资金9000、1020万、500余万元对药房、库房等硬件设施进行了维修或更新,为药品使用质量安全提供了可靠的硬件保障。
      3.健全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管理水平明显加强。按照《标准》的要求,强化了管理体系建设,各项管理制度得到建立,完善了各项工作的记录,大部分单位实现了微机化管理,严格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4.规范了药品购进行为,药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通过药品规范化管理有效改变了因储存保管不当导致药品过期失效和变质等的问题,药品购进渠道得以严格把关,药品使用行为更加规范。烟台使用环节抽验不合格率从2008年每年下降2个百分点,医疗机构立案查处率逐年下降;泰安市在药品使用规范确认检查中,立案查处了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单位17家,使用过期药械单位15家;潍坊市查处违法案件340余起,罚没30余万元,有效净化了药品使用市场。
       5. 坚持不断创新,初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通过确认的单位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药品使用单位在通过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化确认检查后,不出现的管理上松懈倒退的情况,保证各项制度实施、措施落实的持续性和长效化。同时将跟踪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实施动态监管,使各项长效管理机制逐步走上了正规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