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嘴铁牙纪晓岚第四部:路阳:对 “北京人民公社”名称由来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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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阳:对 “北京人民公社”名称由来的考察

发布时间:2010-06-12 14:17 作者:路阳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1250次

  一


  1967年1月31日,《人民日报》提前转载《红旗》社论《论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夺权斗争》。这一社论是经毛泽东亲自修改和审定后发表的,社论中首次出现了“北京人民公社”、“北京人民公社宣言”的提法。


  文中提出:“去年六月一日,毛主席就把北京大学的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的大字报称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北京人民公社宣言。这时,毛主席就英明地天才地预见到我们的国家机构,将出现崭新形式。”这对后来出现的“北京人民公社”和“上海人民公社”的产生有直接和重要的影响。


  这篇社论是由王力和关锋写成,经由陈伯达送交毛泽东审定,经其修改后定稿批准发表的。毛泽东所作修改之处并不包括“北京人民公社”,这说明原稿就已经存在这一说法,得到了他的认可。[1]


  这里有一个问题是,这篇社论提出的毛泽东在“6月1日”称“北京人民公社”之说本身是否真实?


  二


  目前可以肯定,对这一说法的认可仅仅来源于王力的回忆,并已被一些相关研究专著所引用。笔者未见关于此事的其他说法。


  王力在回忆录中提出,毛泽东在1966年6月已经考虑用公社形式代替旧的国家机器。[2]据他回忆:“六月一日毛主席在上海,给康生、陈伯达都来了指示(不知是经过什么人传来的)。毛主席叫在全国广播这张大字报,而且还讲了很多话,主要是同康生讲的多。毛主席说聂元梓的大字报是二十世纪北京公社宣言,比巴黎公社意义更大。” [3]


  根据王力的说法,6月1日毛泽东评价聂元梓的大字报时提出“北京公社”这一说法,来源于康生和陈伯达两人对王力的传达,而不是毛泽东对王力的直接指示。但在毛泽东1966年6月1日写给康生、陈伯达的关于播发《宋硕、陆平、彭珮云在文化革命中究竟干些什么?》大字报的批语中,并没有这一说法。批语中仅提出:“此文可以由新华社全文广播,在全国各报刊发表,十分必要。北京大学这个反动堡垒,从此可以开始打破。请酌办。”[4]如果该说成立,我们则可以推断:6月1日,毛泽东除了对康生、陈伯达的上述批示外,应另有提到这一说法的其他指示。而目前这也未为人所见所知。


  笔者对目前可见的康生、王力、陈伯达等人的文革谈话记录进行考察,发现他们在1966年8月之前并没有提出类似“北京人民公社宣言”或“二十世纪北京公社宣言”的说法。王力的回忆仅仅成为“孤证”。


  三


  笔者对毛泽东及中央文革小组成员从文革开始对聂元梓大字报的评价及其中类似“北京人民公社”说法的发展变化过程进行了考察。


  根据现已掌握到的文献,毛泽东首次提出“北京公社宣言”和其它类似的说法是在1966年的7月。此后,康生、王力等人也开始使用相近提法。


  在7月21日召开的一次会议上,毛泽东提出:“五月二十五日聂元梓大字报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中国巴黎公社的宣言书,意义超过巴黎公社。这种大字报我们写不出来。”[5]


  1966年8月4日下午,毛泽东在中央常委扩大会议中提出:“北大聂元梓等七人的大字报,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巴黎公社宣言——北京公社。”[6]


  当日晚,康生、江青等人参加北京大学师生员工大会。康生也按照毛泽东关于聂元梓大字报的“指示”,宣传大字报具有的“重要意义”。他在这次大会上提出:“毛主席告诉我们,什么叫马列主义?马列主义是革命,是支持革命,领导革命。马克思在巴黎公社发动起来时,马克思热情支持巴黎公社发动,点起了无产阶级革命的火焰。我们现在社会主义革命,北大五月二十五日的大字报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北京公社的宣言。”[7]


  同年11月18日,王力在接见从苏联回国的留学生大会上,提出“北京公社宣言”的说法。他在会上表示:“这份大字报起了一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北京公社宣言的作用。我们的革命比巴黎公社更深刻,是更高的发展阶段,群众运动也是最大规模最深刻的群众运动。这是革命的信号,革命阶段的开始。”[8]


  从1966年7月开始,毛泽东对于聂元梓大字报的评价经历了一个过程: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中国巴黎公社宣言书”到“巴黎公社宣言——北京公社”,再由“北京公社宣言”到1967年社论中的“北京人民公社宣言”。


  当时的谈话记录等文献资料未能证明“6月1日”说的可靠性。社论《论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夺权斗争》中则是首次公开出现“北京人民公社宣言”这一提法。


  四


  社论首次公开提出建立新形式国家机构的问题。社论提出:这时(6月1日),毛主席就英明地天才地预见到我们的国家机构,将出现崭新形式。这一提法也颇有可议之处。应当指出:在社论发表之前,任何关于“巴黎公社”原则的说法,都没有提出产生和创造新形式国家机构这一含义,这从当时毛泽东、康生和王力的讲话中都可以体现出来。


  1966年开始的文革运动主要是通过号召“巴黎公社”原则来动员群众在本地区本单位起来“革命”,“自己解放自己,自己教育自己”,打开工作组撤出后的局面,进一步推动运动的发展,并没有提出打破和变革国家机构这一问题。直到1967年1月开始的全国全面夺权,形势的发展使旧机构瘫痪,重建各级政权机构和社会秩序成为当时夺权斗争的关键。结合全文来看,社论的“北京人民公社”具有新的国家权力机构的意涵。应该说,社论第一次正式和公开提出了变革国家机构形式的问题。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6月1日”说存在着矛盾和问题。这一说法当时主要是为了配合1967年初运动发展的需要,为各地全面夺权和建立新政权机构的行动提供某种“合法性”支持。


  五


  而王力的回忆对“6月1日”这一说法的支持和肯定,我们尽管没有证据能够完全“证伪”,但它让人产生的困惑却始终不能消除。王力是社论《论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夺权斗争》的执笔者。“北京人民公社”的提法或来源于毛泽东、或来源于王力和关锋而为毛所认可。因此,我们也不能排除王力的回忆存在为毛泽东及文革中自身观点和行动辩白的可能性,这当然是笔者的一种推测。


  学术界没有充分重视这一问题,可能有两个方面的原因:(1)对于毛泽东的“6月1日”说直接加以接受,并没有细致考察;(2)对这一问题有所关注,但将毛泽东等人1966年7月后的论述加以“前置”,形成“6月1日”说成立的印象。


  本文仅是笔者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受文献资料等因素的限制,以上推断,仅供商榷。


  注释


  [1] 关于毛泽东对这一社论的修改情况参见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二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210~214页。


  [2] 王力:《现场历史——文化大革命纪事》,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70页。


  [3] 王力《王力反思录(王力遗稿)》,香港:北星出版社,2001年版,第601~602页。


  [4] 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二册,第62页。


  [5] 《对中央首长的讲话》,1966年7月,钢二司武汉大学总部、中南民院革委会宣传部、武汉师院革委会宣传部编《毛泽东思想万岁》第5册,武汉,1968年。另外,关于这次谈话7月21日的说法,来源于[美]莫里斯?迈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张宁、陈铭康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76页。


  [6] 《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66年8月4日。转引自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金冲及主编:《刘少奇传》下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949页。


  [7] 《康生同志八月四日晚在北大讲话》,1966年8月4日,抗大四中(原月坛中学)红卫兵联合指挥部、抗大四中捍卫十六条战斗小组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中央首长讲话资料汇集》第1册,第10页。


  [8] 《王力接见被苏联勒令回国的留学生时的讲话》,钢二司武汉大学总部、中南民院革委会宣传部、武汉师院革委会宣传部编《毛泽东思想万岁》第5册。


  作者简介及联系方式:路阳,男,辽宁沈阳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政治、中共党史。


来源: 共识网作者赐稿 | 来源日期:0 | 责任编辑:王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