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二院发不起工资啦:暑期游需防“阴招” 市场频现旅游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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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游需防“阴招” 市场频现旅游陷阱

http://travel.sina.com.cn  2011年07月14日09:30  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近日,南方日报商旅周刊官方微博接到网友报料,称暑假出游频遭陷阱。报料人称,他们去阳江沙扒湾游玩,遭遇车仔佬上车勒索,“上埋我地部旅游车一开口就1200元!”。据爆料,他们的手法是:低价引诱客人包车,第二日不搭你,要胁以1赔10的价格才肯搭你回广州。

  当前,正值暑假旅游高峰,旅游市场陷阱频现引起社会关注。连日来,南方日报联合广东省旅游质监部门,展开线上线下大调查,将目前市场上频繁出现的旅游陷阱一一列举,并邀请专家支招,为出行者提供应对招式。

  陷阱一

  团购游近乎于购物游

  步入暑期,不少团购网站开始推出一系列低价旅游产品。记者在某团购网站上看到,49元香港一日游、198元云南西双版纳四日三晚游、388元海南四天三夜“纯玩无购物”豪华五星品质双人游……与原价相比,这些低至两折的旅游产品在团购网站上尤为吸引眼球,有些线路甚至写明行程,并打着“不购物”的旗号招揽网友下单,还有旅行社在团购网上写明为何可以“低价卖高价”的文字说明。然而,仍有不少有过购买经验的游客们表示,团购游,其实不太靠谱。

  市民陈小姐曾于今年6月团购了“云南五日四夜”的线路,标价是原价的1/3。“网站上写的是纯玩团,可是我们接连被带入了三四个购物点,都变成‘购物游’了。”她表示,行程中安排与网上写的并不一致,玩下来所花的费用,估计比一般的云南五日游都要高。“没有免费的午餐,真是便宜没好货。”经历了此番团购后,她直呼上当。

  ○支招:

  广东省旅游质监监督管理所姚霖尹表示,《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规定:“旅行社以互联网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的,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外,其网站首页应当载明旅行社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和业务经营范围,以及旅行社质量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旅行社属于“许可证经营”制度,需要相应的资质,获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方可经营旅游业务。

  他建议,广大旅游消费者网购旅游产品时,一定要确认旅行社的相关资质,证照是否齐全,交费后要索取发票,确认旅游行程等项目,并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陷入“黑中介”“非旅行社”的旅游网中,以致发生旅游消费纠纷时无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陷阱二

  旅行社擅自改行程 吃住标准被降低

  今年6月,东莞的刘小姐参加了含有清远漂流加探险的旅行团,但最终她只玩了漂流,合同承诺的探险项目并没有得以履行,最终游客夜堵旅行社大门维权,要求全额退还旅游费用。

  旅行社擅自更改行程,旅游“货不对板”的案例比比皆是。在本刊发起的微调查中,有不少网友反映,所签署合同中的吃住标准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比如合同中写明包餐,餐标未写明,结果是两菜一汤的盒饭。有的则是写入住准五星酒店,可 是 浴 室 连 吹 风 机 都 没有。”业内人士反映,类似一日游或网上购买的旅游产品,旅行社和游客所签的合同并不规范,有些甚至不签。

  ○支招:

  姚霖尹表示,无论是常规的长途、短途旅游,还是网购旅游,游客都要和旅行社签署纸质的旅游合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签约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容易引发分歧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索取正规的旅游发票。切记不要听信“上车签约”、“上车付款”或只开收据之类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