钕铁硼回收:桑兰打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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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ylhh.com/club/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20846 (假洋鬼子注:我本人对桑兰的遭遇非常同情,也认为她打官司是她的权利和自由,理应得到尊重,但整个事件已经成了一出闹剧。桑兰请的所谓律师海明,是北美华人都知道的超级大忽悠,专门找那种只有八卦价值的案子,比如起诉沙朗斯通,起诉CNN,还有最近的翟田田案,没有一个打赢的,但都被他忽悠成了大获全胜。他惯用的伎俩是先疯狂炒作,等正戏要开场了马上自己找个台阶下,在中文媒体上宣布他的胜利。起诉沙朗斯通无疾而终,起诉CNN,人家给了他一个措词强硬的电子邮件,他拿来当作人家服软的证据,欺负大家不懂英文,翟田田案,办到当事人被递解出境了,他还在说官司打赢了。这次,他又故伎重演,搞出什么赔偿协议,好像他为桑兰争取到了一千万美元的赔偿,其实那原来就是保险赔付的金额,桑兰一直在领,而且保险公司已经明确表示“我们没有做错任何事,没有增加保险赔付金额”,美国体操协会更发表声明,说从来没有接到应诉通知,也就是说从来就没有参与过这个讼案,所以这个所谓的赔偿协议,最大的作用可能就是给海明一个假冒“胜诉”的借口,没有任何别的意义。还要说明的就是:海明的英文极差,别说上庭,在一般美国华人中都算差的,他打官司一般都是在中文媒体上,而不是在真正的美国法庭上,目的就是让中国人知道美国有他这个大律师,以后要偷渡申请难民一定要找他。看看他现在的宣传,什么承认不是桑兰的失误,人家保险公司没有责任也没有权利决定当时是谁的失误导致悲剧,不管是谁的,钱已经按照保险合同在赔了,就算现在说明不是桑兰的失误,并不能影响——增加——保险赔付金额,这样的结论有什么意义呢?美国体操协会则明确表示没有参与此事,作为一个民间社团,他们怎么有资格决定是否是桑兰的责任?
下面的文章里,有的地方对桑兰的措辞也比较激烈,这点我不同意,我觉得桑兰本身也是这出闹剧的受害者,真正的该受谴责的是她背后怀有各种目的的人,包括海明律师)


转载:桑兰打水一场空

 


桑兰的跨国索赔案有了新进展,7月11日桑兰在纽约和其律师海明召开记者会,宣布他们对美国体操协会、三家美国保险公司“撤诉”,因他们达成“和解协议”∶保险公司向桑兰道歉,并给予金钱赔偿(但钱数保密),纠正原来的保险政策,对桑兰在中国的医疗费也予负责。美国体操协会则对当年桑兰摔伤做出新的结论,不是桑兰“失误”。桑兰对这个结果满意,因为她得到了想得到的东西∶既讨到了说法(摔伤不是桑兰的错),又得到金钱赔偿的实惠。

每天在博客发文、炒作桑兰案的海明,把这个“和解协议”消息传给中国大陆及英文媒体,宣告他们取得重大胜利。中共侨办下属的美国《侨报》率先报导,大标题是桑兰“想要的都得到了”,中国《人民日报》所属“人民网”也刊出同样标题,也是强调桑兰案获重大进展,得到赔偿。

英文媒体中,只有美联社记者(Larry Neumeister)写了篇报导,说保险公司和桑兰和解,并引用桑兰律师海明的话说,“保险公司将为30岁的桑兰(终生)提供可达一千万美元的现金和医疗费用。” 《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等均是转载这篇美联社文字,没有自己的独立报导。包括英国BBC中文网,也是转译这篇美联社报导,但没有按新闻规矩给予注明。海明在其博客宣布,北京中央电视台到他的律师楼对此做了采访。

通过这新一轮的新闻炒作,桑兰和海明的巨额“索赔案”似乎大获全胜。但真的是这麽回事吗?

由於桑兰和她的律师曾多次撒谎,而且热衷炒作,使此案早已成网上肥皂剧。所以对他们在记者会上的含糊其辞的宣称,以及相应报导,第一个反应就是质疑其真实性。於是向保险公司(TIG)和美国体操协会求证。

保险公司律师部主管(Head Lawyer)理查. 费边(Richard Fabian)在电话中答复说,保险公司确曾跟桑兰签了一个保密协议(是他手下的律师Anthony R. Gambardella去谈判签的)。因是保密协议,他们要遵守承诺,内容不会泄漏。在经过长时间电话交涉之後,最後费边先生还是解答了一些问题∶

第一,“保险公司过於一直执行保险条款,没有做错过任何事情,所以不存在道歉,也没有(对桑兰)道歉。”

第二,“保险公司的(对桑兰的)的政策是一贯的,没有改变,也没有新增的条款。”

第三,对美联社引用桑兰律师海明的话,说这个协议 “提供可达一千万美元的现金和医疗费用”的质疑,费边表示这是保密协议,具体内容他不会说,但是他强调,“保险条款没有变,还是原来的”。既然保险公司没有做错事,保险条款也是原来的,那为什麽还需要“和解协议”(settlement)呢?settle(达成协议)总要有实质内容吧?对此,费边用这样一个比喻来回答∶如果有人告我,索赔十块钱,我也可以不付一分钱,就跟对方达成和解协议。

第四,对中文媒体和美联社等的报导,费边说,“我知道关於这个保密协议现在有很多不实报导”。

第五,对桑兰跟保险公司签“保密协议”後立即开记者会一事,费边说,他知道有人违反了保密协议,因为他们的谈判律师刚走出海明办公室,就看到很多记者在等待。保险公司是否会采取惩罚动作?暂时不会,“因为我们对这个协议非常满意”。

美国体操协会新闻部副总裁莱斯利.金(Leslie King)则在回答电子信和电话的询问时表示∶“美国体操协会从未接到过起诉书和传票,案子现已撤诉。这个事情已经通过保险公司解决了。”她没有回答到底是谁导致了桑兰摔伤一事。

对於桑兰的声称∶美国体操协会认定桑兰在1998年的友好运动会上发生的这件意外不是她自己的错,“我打官司就是想得到一个说法,这麽多年了,还我一个公道。今天他们终於承认。”莱斯利.金沉默,说没法回答。

在7月11日和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後,今天(7月13日)法院登出了代表三家保险公司和美国体操协会的Anthony R. Gambardella律师和桑兰律师海明联合签署的“永远放弃”今後诉讼的“撤诉状。”

至此,桑兰赴美打21亿美元索赔案的五家美方(时代华纳、美国体操协会、三家美国保险公司)、一个美国人(泰德.特纳)全部撤诉。

由於美国体操协会和三家保险公司的律师都严守协议保密的规定,所以媒体只听海明一面之词,也就是说,桑兰大获全胜,既讨到了说法(摔伤不是桑兰的错),又得到金钱赔偿的实惠。

而事实明显不是那麽回事。桑兰的“两项重大成果”都是谎言。第一项∶桑兰没有讨到任何说法。因为∶

首先,从桑兰摔伤迄今,有谁指控她“学艺不精”、摔下来,都怪她自己不好?从美国到中国,大家都对她抱著巨大的同情。最基本常理也是∶谁还会来指责和追究这是她自己的过错呢?指责的目的和意义在哪里呢?事实上,是桑兰自己制造一个“讨说法”的说法,来掩饰她要巨额索赔的贪婪。

其次,如果美国体操协会证实,桑兰不是由於自己的原因而意外摔伤,那麽就是别人的原因,那个人是谁?在事故中,强调是别人的责任,是为了索赔。桑兰为什麽不向那个她声称的“事故制造者”索赔?道理一清二楚∶没有事故制造者!

桑兰的第二项重点成果,虽然他们用模糊的语言和“保密”等理由试图给大众造成他们得到巨额赔偿的印象,但事实上,这仍是还没成立就可轻而易举被戳穿的谎言。

第一,在7月11日的记者会上,海明自己也承认,那一千万,就是原来保险的最高额度;桑兰附和了海明的说法;黄健也强调了一遍,就是原来的那一千万。

第二,美国保险公司律师反复强调,保险条款没变。当年保额最上限才是一千万,而如果支付一千万现金,则是整个policy(保单)的变化。即使律师没强调,常理也明摆著,不可能如此。

第三,海明7月13日又开记者会。在他公布的“成果”中,只有增加了桑兰在中国每周做三次康复的费用保险公司支付这一项。

第四,海明试图用桑兰要在中国开帐号收美国保险公司的钱这个说法,来模糊表示桑兰要接受巨额现金赔偿了。但明摆著,帐户是用来接收桑兰做康复的报销费用。

既然桑兰海明违反保密协议而开记者会,而且严重误导媒体,那美国保险公司和体操协会为什麽硬是不吱声,而且到目前为止也不准备采取任何措施呢?因为首先,从保险公司律师主管“非常满意”的口气中清楚地可听出,他们没有给予桑兰“赔偿”,没花什麽钱和精力,却把这个官司永久取消了,他们很得意。保险公司是面临最多官司的机构,即使在庭上完全可以打赢的很多案子,也费时耗力。对桑兰这个案子,他们既没有什麽金钱损失,又可以迅速结束,很快甩掉了,他们得到了 “里子”,没人再纠缠他们,就很高兴了。他们大可不必介意桑兰海明们为了“面子”而在媒体上瞎咋呼。

而对美国体操协会来说,他们也不愿被官司缠身,尤其是跟一个残障人。他们既不会随便指控是其他人的责任导致桑兰摔伤,同时也没有必要否定桑兰的“不是她自己的责任”的说法,图什麽呢?只要你不指控是我们的责任,就和我无关。所以,美国体操协会者同样得到了桑兰永远不再诉讼的“里子”。至於“面子”,你桑兰自己要去吧。

美国体操协会和保险公司既然都没有错,官司也都过了诉讼期限,为什麽不跟海明打到庭上,却迅速和解了呢?这就是一个文化差异的问题。美国人是君子,遇到了牛二,根本就不懂牛二是怎麽回事。他们更想不到海明那一大堆谎言的问题。加上桑兰的摔伤当年曾牵动美国,引起巨大同情。所以他们更愿意息事宁人。如果真得面临支付“黄金白银”的巨额款项的话,那他们可就绝不会跟桑兰们嘻嘻呵呵、乐融融了。美国人从来把“里子”看得比面子重要。而中国人是“打死也要面子”。所以桑兰海明们,宁可破费也得死挺住虚假的“脸面”,要在“祖国人民”面前有面子。

可惜,官司才打一半,他们已成了马戏团小丑。在记者会上,海明桑兰们还为海明的博客点击率直线上升而得意洋洋。他们居然不知道,有人耍猴的话,是会引来围观的。猴耍完了,人群就不见影儿了。最要脸面的人,结果在把“里子”都丢了之後,就只剩下一场“真人秀”的丑角面具了。

桑兰这出戏,亿万赔款梦落空,已失去在中国的“软资本”——形象,以後谋生的路子将远比打这个官司之前艰难。而在美国,不仅在美国体操协会和保险公司那里,在任何了解这个案子、看过桑兰起诉书的人那里,桑兰海明都不仅把自己的脸丢尽了,也丢了所有中国人的脸。人家不会说什麽,对桑兰也还会客气礼遇,只是再感觉一次什麽叫“不可理喻”罢了。

桑兰律师海明和经纪人黄健都表示,他们原来以为很快会和华人被告和解,而美国人那边难打,结果正相反。为什麽呢?就因为,牛二遇到的莫虎、刘国生是杨志,他们懂得海明桑兰们是怎麽回事。同种文化的过来人,杨志遇到牛二,处理方式当然不可能和天真的西方人一样了。

2011年7月13日於美国

  原文来源 孙鹰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