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跑铅有什么好处:全球个人所得税税制趋向低税率和简单化110608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7 07:45:22

通过对全球189个国家长达25年(1981年~2005年)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跟踪研究分析,我们发现全球的个人所得税出现六大发展趋势。

个人所得税调整更加频繁

在过去25年里个人所得税税率、“起征点”即费用扣除标准和税收结构总是不断地变化着。每年平均有45%的国家在法定税率或者税率档次方面修改了至少一个相关要素。在这些国家里,至少有一半的国家通过同时改变税率和各级税率档次适用范围来修改税法。在这方面的变化也许暗示了各个国家正逐渐通过修改征税进度计划来抑制通货膨胀。

个人所得税在发达国家变化更频繁,紧随其后的是中上收入国家,以及中下收入国家和低收入国家。发达国家在上世纪80年代晚期经历过较大的税收改革,它们在税法上的大修改解释了1986年~1990年期间高收入国家在征税范围上的巨大变化。

低收入国家没有及时地调整本国的税率档次来抑制通货膨胀。这一点在上世纪80年代中等收入国家的表现中也得到体现。没有这种针对通货膨胀的调整,纳税人也许就会在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收入增长的情况下,被划分到更高的税率档次,这样国家的税收结构就会变得更不公平。这就是所谓的“税率档次爬升”效应。即使个人所得税率的最高法定税率有所降低,但在一个通货膨胀的环境里,主要纳税人仍可能承受着边际所得税率的增长,而通货膨胀在次发达国家又是普遍存在的。

除了通货膨胀进行调整的原因,对税率和税率档次持续变化的另一种可能性解释是因为各个国家只是在试图寻找最佳的税制结构。例如,注重公平的国家,可能会提高它们的税率,而那些更关心效率的国家则可能会降低税率。然而,不断变化的税率会增加税制的不确定性,因此很可能会增加复杂性、降低效率。

法定最高税率下降,较低的非零税率越来越受欢迎

全球各国的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在过去的25年里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最大的变化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初期。加权平均的最高个人所得税税率从1981年的62%下降至1986年的56.3%,下降了5.7个百分点或者说降幅近乎9%。但是在随后的8年时间(1986年~1993年)个人所得税税率猛跌约16个百分点或者说降幅近乎28%(从56.3%到40.7%)。随后两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轻微上升了2个百分点,但从1996年起又开始持续下降,在之后的10年里,平均法定的最高税率进一步下降了6.5个百分点至36.4%。上述这些变化显示了加权最高个人所得税税率相当大的跌幅,约41.2%,即税率从1981年的62%降至2005年的36.4%。

在2001年~2005年期间,只有17%的非加权最高个人所得税税率超过40%,而在上世纪80年代初,同类比例超过了71%。最高税率在60%以上的国家所占比例从1981年的25%猛降至2005年的不到1%。另一方面,较低的非零税率(1%~40%)越来越受欢迎,实行这类税率的国家所占比例在1981年~2005年间大约从15%增加至73%。

在上世纪80年代初中期高收入国家中率先开始的削减最高税率风潮,到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已蔓延到中等收入国家,并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最终在低收入国家实行。

个税实际税率在高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呈现下降趋势

对大多数国家而言,个人所得税仍然是累进的但都呈现出了很明显的下降趋势。税率最大的下降势头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后则是持续而温和的下降,持续的税制改革已经降低了所得税的累进性。

如果作世界范围内的加权平均计算,我们发现对各个收入水平,税制趋向于采取更低的边际和平均的税率,而且收入处于很高水平时,该趋势看上去尤其明显。中高收入国家的税率没有什么变化,而高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在过去的25年间,其实际税率一直在下降。个人收入越高的国家,边际和平均税率的降幅更大。

最不发达国家的税率既没有变动也没有提高。由于低收入国家很少调整它们的税率档次,且比其他类型国家经历着更剧烈的通货膨胀,可以预见它们的实际税率随时间一直在提高,对中上阶层来说税收负担加重。

税制趋于简单,中等收入国家变化最明显

除去法定的和实际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的下降趋势,全球范围内,个人所得税也不断向简单化方向发展。

目前,世界各地的税制较1981年而言已经简单得多了。高收入国家的复杂性指数在上世纪80年代末经历了相当大的跌幅后,长时期内变化不甚明显。而中等收入国家的复杂性指数变化最大,降幅达30%,且多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初。

1981年~1985年期间,大约49%的国家的税率档次超过了10个,其中约9%超过了20个。而在2001年~2005年间设置6个~9个税率档次的国家略微增加了一些(总共3%),同时1个~3个或4个~5个税率档次的安排越来越普遍。就2005年情况而言,大约有55%、23%和32%的国家依次实施上述税率档次,而实施无税率档次的国家所占比例下降了大约5个百分点。自1995年以来,各类型国家税率档次的平均数量一直维持在4个~6个。类似的趋势发生在免税额的实施上。显然,税率档次的大幅度减少、附加税的逐步消除、多重税率表的减少使用等都推动着各国实行简化的个人所得税制。

税制结构累进性下降

整个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累进性都经历着显着的下降。累进税手段降低最厉害的国家属于高收入和中上收入水平的国家。在中低收入水平国家,向下的趋势斜率小得多;而在最穷的发展中国家,这一趋势是正值。

各国更加努力地降低自身经济体内所存在的超额税负来追求更高的效率,却以更大的公平为代价。然而,全球税制变化带来的公平结果仍不明朗。降低结构性累进税并不必然意味着更少的公平。如果税制改革提高了生产率,减少了逃避税,并假定对所增加的税收的再分配是进步的或者对穷人有利,那么这一可观察到的结构累进税的降低可能带来更高的有效累进税,因此带来更好的公平结果。

要对公平进行理想的评定,则需要研究税制变化在税制改革前后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为了完整性,这项研究还需要各类税种的信息,包括消费税和公司税,以及转移支付和其他形式的收入再分配。

越来越多的国家积极引进单一税率的个人所得税税制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积极引进单一税率的个人所得税税制(以下简称单一税制),该税不因个人的收入水平而有所区别,因此令人关注。

在1981年~1985年这段时期,只有1.6%的国家有实施单一税制的计划。而在接下来的10年里,这个比率翻倍到3.67%,到了2001年~2005年,这一比率则差不多已经4倍于1981年~1985年的水平,达到6.23%。截至2005年,全球14个国家已经采取了单一税制,其中11个是中等收入水平国家。

尽管单一税制还处于发展初期,但是随着采取单一税制国家的不断增多,税制朝着更扁平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在不断加强。例如,自1994年,爱沙尼亚在欧洲率先采取单一税制起,格鲁吉亚、拉脱维亚、俄罗斯、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乌克兰和塞尔维亚都已经采用了单一税制,有效期至2005年1月。而到2008年,实行单一税制的国家增加到24个,因为又有7个国家(阿尔巴尼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蒙古、黑山共和国、波兰和马其顿共和国)引进了或者宣布在2007年~2008年引进单一个人所得税制。俄罗斯是大国中成功实行单一税制的典型例子。

各国就“转变成单一税制所能带来的好处”这一问题的争论,将继续存在。朝着低税率、宽税基发展的长期(税制改革)趋势将可能进入一个新的转变时代。这个时代里,各国将离开原有的税制轨迹,由累进的所得税步入到更简单、更扁平的税制结构之中。

【张文春  贾茹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