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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避孕套不算强奸”,但是法律被强奸了!

328710397    发表于 2011年07月12日 18:16 阅读(145349) 评论(2) 分类: 时事评论 举报icon举报相关搜索词: 发生关系 戴避孕套 星巴克 工作者 教导员

  文/李诺言
  
  女教师遭官员性侵 警方称“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完全应征了前一段时间某教授还在倡导递套套应对强奸的微博强语,可没想到的是,教授发布此微博后却成为了舆论争议的焦点,但在贵州却发生了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的悲剧,再一次的让我们看到了人的尊严让法律凌辱。这对每一位公民而言,这就是一场挑战,这对所有女性而言,这就是潜在性危险,要知道一件事情发生了,下一件同样的事在中国发生的几率是非常高的。
  
  在中国法律的定义中,强奸的定义是有违背妇女意识,强行与其发生关系...这是中国法律对强奸最有力的定义,而在贵州方面看来,这仅限定义中的定义,完全被避孕套给抹杀了,避孕套成为了定义的羁绊,法律的尊严似乎完全笼罩在避孕套淫威之下,这对任何相信法律的人而言,这就是一场灾难,这对中国司法界而言,也是一种权威被藐视的挑战,这一场由避孕套因发的司法危机。
  
  我一直不认为戴套奸淫妇女,它就不算是强奸,如果这也不是强奸,那中国未来避孕套市场的火爆场景,大家也可想而知,那一定会超越星巴克第一家店在中国开张的场景,这样的事,是所有法律工作者所不愿因看到的,也是所有妇女不愿意碰到的,戴套不算强奸,这个理由在法律的定义中,完全没有,几乎所有有关强奸定义的法律文字中,并没有记载戴套不算强奸的,也不会记载戴套不算强奸,这一违背妇女意识,不尊重女性尊严法律条例的出现。
  
  “戴避孕套不算强奸”,但是法律被强奸了!这是当下最时髦的一句话,折射出了网民对戴套不算强奸,最有力的反击,的确中国的法律详细的制订了强奸的定义,那教导员却认为“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明显出于法盲之口,一个相信法律的人是不会说这样话的,一个懂的法律的人是不会说这样话的,一个尊重妇女的人他是不会说这样话的,一个相信正义的人,他是不会说这样话的,从以上种种得出的结论是,法律真的被强奸了,这一次强奸它的不是别人,而是那些执法者。
  
  还记得前段时间贵州一副市长女人被人强奸,这事被闹的沸沸扬扬,现在贵州又出现了这一惊人的一 幕,在这个男盗女娼的时代,强奸本是一件多么正常的事儿,可有的时候,大家关注的并不是强奸案的本身是多么的刺激,而是在于每一次强奸案的背后,总会出现一些诡异的事,或者一些令人哭笑不得的话,这一次出现了戴套不算强奸,就是一句强奸法律的实话,这话充分的体现出了,法律时刻被强奸,却有点时候,它也没忘了意淫别人。
  
  在古代封建时期,权大于法可以理解,毕竟王权至上,现在却出现了避孕套大于强奸,这我就实在不能理解了,避孕套的功效除了能避孕以外,现在也多出了一些新的功能,它能逃避法律,也能给人制造出一些搞笑的口实,它真的在避孕,但也真的在强奸她,也在间接性的强奸了法律。
  
  201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