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玟岐 易烊千玺:中国军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5:42:00
谋划好预备役部队的整体建设 方裕平 李景浩
 
预备役部队自组建以来,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壮大,为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应看到,预备役部队仍不同程度存在着组织建设偏弱、训练水平较低、装备保障滞后等问题,影响和制约了部队战斗力的提升。要走出这一困境,唯有按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以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为目标,与国家战略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常备军建设相匹配,与军民融合相适应的要求,寻找对策措施,才能不断提升预备役部队建设水平。
深刻把握本质属性,合理确定建设目标
预备役部队是以现役军人为骨干,以预备役军官、士兵为基础组建起来的,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序列,实行统一的编制,平时隶属于省军区,战时归指定的野战部队指挥的一支武装力量。
当前,“一体化”建设成为各国预备役部队建设的新趋势,即对预备役部队和现役部队的规模、结构、布局实施统筹规划,把预备役部队和现役部队作为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使其编制相同、装备相当、训练相近、结构相配,实现平战快速转换。同时,为应对突发事件,各国也相继修订法律,允许使用预备役部队参与反恐维稳、平暴制乱、抢险救灾等非战争行动。
可见,无论从组建的初衷还是发展趋势上看,预备役部队始终是作为一支武装力量来建设和使用的。当前,我军正在加速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加紧做好军事斗争准备,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预备役部队建设目标必须紧紧围绕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需要,基于威胁、基于任务、基于能力搞建设、谋发展,以提高核心军事能力为根本,同时,加强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才能使自身的建设有的放矢。
适应社会发展变化,不断优化编组模式
预备役部队组织建设的核心是编兵质量,因此应顺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组织形式多样化的特征,按照“哪里基础好就把组织建到哪里,哪里有高素质人才就把兵员编到哪里,哪里便于开展活动就把队伍拓展到哪里”的原则,树立“小建制、大范围”的观念,进一步调整优化部队组建方式。
区域联编。对步兵和普通专业技术分队,突破“乡(镇)建连、县(市)建营”的传统模式,按照“宜班则班、宜排则排”的要求,2~3个乡(镇)或几个企事业单位联合编建,农村与城镇混合编建。对海空军等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性较强而人才又较为缺乏的部(分)队,可在市乃至省范围内,从懂专业的转业干部、退伍士兵和地方专业人才中抽编,定期集中组织训练,真正达到编为所用。
行业统编。对交通运输、信息通信、海事海监、医疗卫生等军地通用专业兵员,可充分利用地方相关行业部门人才丰富、装备先进等资源优势,成系统成建制编组,采取岗位练兵、军地联合演练(习)等形式,提高遂行任务能力,实现编兵数量和质量的统一。
征集精编。按照个人志愿、基层推荐、所在编兵地域人武部审定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征集。为增强吸引力,可通过不断提高经济、政治和社会待遇,如参加训练和执行任务时依据现役军人标准发放工资、补贴及各种奖励,享受政府提供的减免税收、免费高等教育等多种社会优待等。
围绕遂行任务能力,大力创新军事训练
军事训练是提高部队战斗力的基本途径。新世纪新阶段,为有效履行我军的历史使命,就必须具备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因此,应围绕遂行任务能力,下大力创新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
落实按纲施训。新大纲适应战争形态和我军使命任务的发展变化,吸收借鉴现役部队训练改革成果,并与现役部队训练接轨,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预备役部队训练的内容、方法、手段和标准。因而,要严格按照新大纲要求,围绕增强基本素质,强化新知识、新技能、新装备等基础课目训练;围绕提高核心能力,结合担负任务,强化防卫作战、防空作战、机动作战等战术课题实战化训练;围绕遂行应急任务,着眼地区实际,强化维稳处突、抢险救灾等非战争军事行动课目训练,切实打牢部队能力生成基础。
狠抓整体训练。着眼成建制遂行任务,改变“均衡分配训练任务”模式,变均摊年度训练任务为突出以整团整营为主体安排训练任务,将分散的作战(保障)力量按作战编成进行有机整合,突出逐级合成。采取“整合自身、依托地方、借助友邻”的方法,充分依托地方技术人才、科技成果、民用设施,借助现役部队、军分区(人武部)军事人才、训练设施、武器装备等优势,使部队训练形成纵向上从单兵到分队、从分队到师有效衔接,横向上各兵种、各专业、各部门、各要素有效融合的整体训练格局。
加强联训联演。充分利用现役部队的训练资源和成果,与配属、支援保障单位展开训(演)练;依据应急处突预案,确定重点演练课题,组织同公安、武警和民兵进行反恐、维稳和封控边境(海岸)等联合演练,提高反恐维稳的能力和水平;针对抢险救灾和矿难路难海难处置,加强与地方有关行业系统的联训联演,最大限度地发挥地方有关行业特别是高技术行业蕴藏的人才、技术和设备等资源优势。
着眼应战应急需要,强化军地一体保障
从世界范围看,各国预备役部队建设普遍实行军地共同保障制度,因此,应着眼应急和应战的需要充分发挥军地两方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搞好保障。
健全装备保障机制。军队制式装备要改变“现役部队淘汰什么就用什么”的思路,按照一定的比例,如一个师(团)配一个团(营)的标准,由总部、军区统一配备与现役部队相同或相近类型的装备器材,实现与现役部队同步配装、同位保障。军民通用装备器材如运输车、工程机械、医疗器械等,应积极商请地方党委、政府依据有关法律采取预征预编的办法落实。同时,一些应急救援特种装备如生命探测仪、红外搜救仪、冲锋舟等要协调地方政府出资购置预储,尽快改变应急救援专业装备匮乏的状况。
构建经费保障体系。在增加现役部队投入的同时,加大对预备役部队投入,确保预备役部队与现役部队同步发展。地方政府应根据预备役部队建设需求,将经费纳入政府预算范围,尤其是训练经费,要建立与经济发展和军事能力建设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形成“正常经费预算保障、大项经费专项保障、应急经费跟踪保障、其他经费适时保障”的机制。
建立权益保障模式。进一步规范军地有关部门和编组单位的职责,依据有关政策法规,确保预备役部队预编人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任务享有工资、奖金、补助和其他福利待遇。要积极适应市场经济特点,拓展和完善预备役官兵意外伤亡抚恤的保障模式,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提高优待抚恤标准。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军事机关申请,为预备役官兵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减少人身伤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