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焕米兰时装周封面:第十三章 或 有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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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或有事项的特征

一、或有事项的特征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有时会面临诉讼、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重组等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经济事项,这些不确定事项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其最终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加以决定。比如,企业对商品提供售后担保,承诺在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企业无偿提供修理服务,从而会发生一些费用。至于这笔费用是否发生以及如果发生金额是多少,取决于未来是否发生修理请求以及修理工作量的大小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企业不能等到客户提出修理请求时,才确认因提供产品质量保证而发生的义务,而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这一不确定事项作出判断,以决定是否在当期确认可能承担的修理义务。会计上将这种不确定事项称为或有事项。

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常见的或有事项包括: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亏损合同、重组义务、承诺、环境污染整治等。

或有事项具有以下特征:

(一) 或有事项是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或有事项作为一种不确定事项,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是指或有事项的现存状况是过去交易或者事项引起的客观存在。

例如,未决诉讼是企业因国务的经济行为导致起诉其他单位或被其他单位起诉,是现存的一种状况,而不是未来将要发生的事项。又如,产品质量保证是企业对已售商品或已提供劳务的质量提供的保证,不是为尚未出售商品或尚未提供劳务的质量提供的保证。基于这一特征,未来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经营亏损等事项,都不属于或有事项。

(二) 或有事项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或有事项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是指或有事项的结果是否发生具有不确定性或者或有事项的结果预计将会发生,但发生的具体时间或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首先,或有事项的结果是否发生具有不确定性。例如,债务的担保方在债务到期时是否承担和履行连带责任,需要根据被担保方能否按时还款决定,其结果在担保协议达成时具有不确定性。又如,有些未决诉讼,被起诉的一方是否会败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是难以确定的,需要根据人民法院判决情况加以确定。

其次,或有事项的结果预计将会发生,但发生的具体时间或金额具有不确定性。例如,某企业因生产过程中排污治理不力并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而被起诉,如无特殊情况,该企业很可能败诉。但是,在诉讼成立时,该企业因败诉将支出多少金额,或者何时将发生这些支出,可能是难以确定的。

(三) 或有事项的结果须由未来事项决定

由未来事项决定,是指或有事项的结果只能由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

或有事项的结果,由未来事项发生或不发生予以确定。例如,或有事项发生时,将会对企业产生有利影响还是不利影响,或虽已知是有利影响或不利影响,但影响有多大,在或有事项发生时是难以确定的。这种不确定性的消失,只能由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证实。例如,未决诉讼只能等到人民法院判决才能决定其结果。

或有事项与不确定性联系在一起,但会计处理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的事项并不都是或有事项,企业应当按照或有事项的定义和特征进行判断。例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虽然也涉及对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和使用寿命进行分析和判断,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是,固定资产折旧是已经发生的损耗,固定资产的原值是确定的,其价值最终会转移到成本或费用中也是确定的,该事项的结果是确定的,因此,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属于或有事项。

二、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与或有事项密切相关。

(一) 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

或有负债涉及两类义务:一类是潜在义务;另一类是现时义务。

1. 潜在义务,是指结果取决于不确定未来事项的可能义务。也就是说,潜在义务最终是否转变为现时义务,由某些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

2.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该现时义务的履行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者该现时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其中:(1) “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是指该现时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不超过50%(含50%),例如,甲企业和乙企业签订担保合同,承诺为乙企业的某项贷款提供担保。由于担保合同的签订,甲企业承担了一项现实义务,但承担现实义务不意味着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如果乙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说明甲企业履行连带责任的可能性不大,那么这项担保合同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甲企业。该现实义务属于甲企业的或有负债。(2) “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是指该现时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金额”难以合理预计,现时义务履行的结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例如,甲公司涉及一桩诉讼案,根据以往的审判案例推断,甲公司很可能要败诉。但人民法院尚未判决,甲公司无法根据经验判断未来将要承担多少赔偿金额,因此该现时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该诉讼案件即形成一项甲公司的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无论是潜在义务还是现实义务,均不符合负债的确认条件,因而不能在报表中予以确认,但应按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例13-1】 20x8年5月10日,A公司的子公司B公司从银行贷款人民币80 000 000元,期限2年,由A公司全额担保;20x9年6月1日C公司从银行贷款人民币50 000 000元,期限为3年,由A公司全额担保;20x9年7月1日D公司从银行贷款20 000 000美元,期限5年,由A公司担保60%。

截至20x9年12月31日的情况如下:B公司贷款逾期未还,银行已起诉A公司和B公司,C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逾期不存在还款困难。D公司受政策不利影响,可能不能偿还到期美元债务。

在本例中,就B公司而言,A公司很可能履行连带责任,造成损失,但损失金额是多少,目前还难以预计。就C公司而言,要求A公司履行连带责任的可能性极小。就D公司而言,A公司可能履行连带责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A公司应在20x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如下披露: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

财务影响

B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80 000 000元,

2x10年5月10日到期

B公司的银行借款已逾期。贷款银行已起诉B公司和本公司,由于对B公司该笔银行贷款提供全额担保,预期诉讼结果将给本公司的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损失金额目前难以估计

C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50 000 000元,

2x12年6月1日到期

C公司目前经营良好,预期对银行贷款不存在还款困难,因此对C公司的担保极小可能会给本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损失金额目前难以估计

D公司

担保金额20 000 000美元,

2x14年6月30日到期

D公司受政策影响本年度效益不如以往,可能不能偿还到期美元贷款,本公司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而发生损失,损失金额目前难以估计

(二) 或有资产

或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或有资产作为一种潜在资产,其结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只有随着经济情况的变化,通过某些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证实其是否会形成企业真正的资产。

正如或有负债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一样,或有资产也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因而也不能在报表中确认。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影响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的多种因素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企业应当持续地对这些因素予以关注。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事态的进展,或有负债对应的潜在义务可能转化为现实义务,原来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现实义务也可能被证实将很可能导致企业流出经济利益,并且现实义务的金额也能够可靠计量。企业应当对或有负债相关义务进行评估、分析判断其是否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如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应将其确认为负债。类似地,或有资产对应的潜在权利也可能随着相关因素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如基本确定可以收到,应将其予以确认。

例如,未决诉讼对于预期会胜诉的一方而言,因未决诉讼形成了一项或有资产;该或有资产最终是否转化为企业的资产,要根据诉讼的最终判决而定。最终判决胜诉的一方,这项或有资产就转化为企业真正的资产。对于预期会败诉的一方而言,因未决诉讼形成了一项或有负债或预计负债:如为或有负债,该或有负债最终是否转化为企业的预计负债,只能根据诉讼的进展而定。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建议等因素判断自己很可能败诉且赔偿金额能够合理估计的,这项或有负债就转化为企业的预计负债。

 

 

第二节    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

一、或有事项的确认

或有事项的确认是指与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的确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应当在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进行确认和计量:(1) 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一) 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实义务

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是指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在企业当前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企业没有其他现实的选择,只能履行该现时义务。这里所指的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推定义务。

其中,法定义务,是指因合同、法规或其他司法解释等产生的义务,通常即企业在经济管理和经济协调中,依照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履行的责任。比如,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购货合同产生的义务就属于法定义务。

推定义务,是指因企业的特定行为而产生的义务。企业的“特定行为”,泛指企业以往的习惯做法、已公开的承诺或已公开宣布的经营政策。并且,由于以往的习惯做法,或通过这些承诺或公开的声明,企业向外界表明了它将承担特定的责任,从而使受影响的各方形成了其将履行那些责任的合理预期。例如,甲公司是一家化工企业,因扩大经营规模,到A国创办了一家分公司。假定A国尚未针对甲公司这类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制定相关法律,因而甲公司的分公司对在A国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不承担法定义务。但是,甲公司为在A国树立良好的形象,自行向社会公告,宣称将对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进行治理,甲公司的分公司为此承担的义务就属于推定义务。

(二)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是指履行与或有事项相关的现时义务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但尚未达到基本确定的程度。企业通常可以结合下列情况判断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

结果的可能性                          对应的概率区间

基本确定                              大于95%但小于100%

很可能                                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

可能                                  大于5%但小于或等于50%

极小可能                              大于0但小于或等于5%

企业因或有事项承担了现时义务,并不说明该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例如,20x9年5月1日,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协议,承诺为乙企业的2年期银行借款提供全额担保。对于甲企业而言,由于该担保事项而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但这项义务的履行是否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需依据乙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因素加以确定。假定20x9年末,乙企业的财务状况恶化,且没有迹象表明可能发生好转。此种情况出现,表明乙企业很可能违约,从而甲企业履行承担的现时义务将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反之,如果乙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一般可以认定乙企业不会违约,从而甲企业履行承担的现时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三)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即与或有事项相关的现时义务的金额能够合理地估计。

由于或有事项具有不确定性,因或有事项产生的现时义务的金额也具有不确定性,需要估计。要对或有事项确认一项预计负债,相关现时义务的金额应当能够可靠估计。只有在其金额能够可靠地估计,并同时满足其他两个条件时,企业才能加以确认。

例如,乙公司涉及一起诉讼案。根据以往的审判结果判断,公司很可能败诉,相关的赔偿金额也可以估算出一个区间。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认为该公司因未决诉讼承担的现时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估计,从而对未决诉讼确认一项因或有事项形成的预计负债。但是如果没有以往的审判结果作为比照,而相关的法律条文没有明确解释,那么即使该公司预计可能败诉,在判决以前也很可能无法合理估计其须承担的现实义务的金额,这种情况下不应确认为预计负债。

二、或有事项的计量

或有事项的计量是指与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的预计负债的计量,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最佳估计数的确定;二是预期可获得补偿的处理。

(一) 最佳估计数的确定

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最佳估计数的确定应当分别两种情况处理:

1.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则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例13-2】 20x9年12月1日,甲公司因合同违约而被乙公司起诉。20x9年12月31日,甲公司尚未接到人民法院的判决。甲公司预计,最终的法律判决很可能对公司不利。假定预计将要支付的赔偿金额为1 000 000~1 600 000元之间的某一金额,而且这个区间内每个金额的可能性都大致相同。

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应在20x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一项预计负债,金额为:

(1 000 000+1 600 000)÷2 = 1 300 000(元)

有关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赔偿支出——乙公司                      1 300 000

    贷:预计负债——未决诉讼——乙公司                        1 300 000

2.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者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最佳估计数按照如下方法确定:

(1) 如果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涉及单的项目”指或有事项涉及的项目只有一个,如一项未决诉讼、一项未决仲裁或一项债务担保等。

例13-3】 20x9年10月2日,乙公司涉及一起诉讼案。20x9年12月31日,乙公司尚未接到人民法院的判决。在咨询了公司的法律顾问后,乙公司认为:胜诉的可能性为40%,败诉的可能性为60%;如果败诉,需要赔偿1 000 000元。

在这种情况下,乙公司在20x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应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应为最可能发生的金额,即1 000 000元。

有关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赔偿支出                                1 000 000

    贷:预计负债——未决诉讼                                  1 000 000

(2) 如果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最佳估计数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加权计算确定。“涉及多个项目”指或有事项涉及的项目不止一个,如产品质量保证。在产品质量保证中,提出产品保修要求的可能有许多客户,相应地,企业对这些客户负有保修义务。

例13-4】 丙公司是生产并销售A产品的企业,20x9年度第一季度共销售A产品30 000件,销售收入为180 000 000元。根据公司的产品质量保证条款,该产品售出后一年内,如发生正常质量问题,公司将负责免费维修。根据以前年度的维修记录,如果发生较小的质量问题,发生的维修费用为销售收入的1%;如果发生较大的质量问题,发生的维修费用为销售收入的2%。根据公司质量部门的预测,本季度销售的产品中,80%不会发生质量问题;15%可能发生较小质量问题;5%可能发生较大质量问题。

根据上述资料,20x9年第一季度末丙公司应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为:

180 000 000×(0×80%+1%×15%+2%×5%) = 450 000(元)

有关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产品质量保证——A产品                      450 000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A产品                      450 000

(二) 预期可获得补偿的处理

如果企业清偿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此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能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预期可能获得补偿的情况通常有: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时,企业通常可从保险公司获得合理的赔偿;在某些索赔诉讼中,企业可对索赔人或第三方另行提出赔偿要求;在债务担保业务中,企业在履行担保义务的同时,通常可向被担保企业提出追偿要求。

企业预期从第三方获得的补偿,是一种潜在资产,其最终是否会转化为企业真正的资产(即,企业是否能够收到这项补偿)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企业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补偿时才能对其进行确认。根据资产和负债不能随意抵销的原则,预期可获得的补偿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而不能作为预计负债金额的扣减。

补偿金额的确认涉及两个方面问题:一是确认时间,补偿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予以确认;二是确认金额,确认的金额是基本确定能够收到的金额,而且不能超过相关预计负债的金额。

例13-5】 20x9年12月31日,乙公司因或有事项而确认了一笔金额为500 000元的预计负债;同时,乙公司因该或有事项基本确定可从甲保险公司获得200 000元的赔偿。

本例中,乙公司应分别确认一项金额为500 000元的预计负债和一项金额为200 000元的资产,而不能只确认一项金额为300 000元(500 000-200 000)的预计负债。同时,乙公司所确认的补偿金额200 000元不能超过所确认的负债的账面价值500 000元。

(三) 预计负债的计量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1. 风险和不确定性

企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应当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货币时间价值和未来事项等因素。风险是对交易或者事项结果的变化可能性的一种描述。风险的变动可能增加负债计量的金额。企业在不确定的情况下进行判断需要谨慎,使得收入或资产不会被高估,费用丧偶负债不会被低估。但是,不确定性并不说明应当确认过多的预计负债和故意夸大支出或费用。

企业应当充分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既不能忽略风险和不确定性对或有事项计量的影响,也要避免反复对风险和不确定性进行调整,从而在低估和高估预计负债金额之间寻找平衡点。

2. 货币时间价值

预计负债的金额通常应当等于未来应支付的金额。但是,因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后不久发生的现金流出,要比一段时间之后发生的同样金额的现金流出负有更大的义务。所以,如果预计负债的确认时点距离实际清偿有较长的时间跨度,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重大,那么在确定预计负债的确认金额时,应考虑采用现值计量,即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认最佳估计数。例如,油气井或核电站的弃置费用等,应按照未来应支付金额的现值确定。确定预计负债的金额不应考虑预期处置相关资产形成的利得。

将未来现金流出折算为现值时,需要注意以下三点:(1) 用来计算现值的折现率应当是反映货币时间价值的当前市场估计和相关负债特有风险的税前利率。(2) 风险和不确定性既可以在计量未来现金流出时作为调整因素,也可以在确定折现率时予以考虑,但不能重复反映。(3) 随着时间的推移,即使在未来现金流出和折现率均不改变的情况下,预计负债的现值将逐渐增长。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现值进行重新计量。

3. 未来事项

企业应当考虑可能影响履行现时义务所需金额的相关未来事项。也就是说,对于这些未来事项,如果有足够的客观证据表明它们将发生,如未来技术进步、相关法规出台等,则应当在预计负债计量中予以考虑。

预期的未来事项可能对预计负债的计量较为重要。例如,某核电企业预计在生产结束时处理核废料的费用将因未来技术的变化而显著降低,那么,该企业因此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应当反映有关专家对技术发展以及处理费用减少作出的合理预测。但是,这种预计需要取得确凿的证据予以支持。

4. 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复核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例如,某化工企业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只需要对污染进行清理。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该企业不但需要对污染进行清理,还很可能要对居民进行赔偿。这种法律要求的变化,会对企业预计负债的计量产生影响。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为此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进行复核,相关因素发生变化表明预计负债金额不再能反映真实情况时,需要按照当前情况下企业清理和赔偿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相应的调整。

企业对已经确认的预计负债在实际支出发生时,应当仅限于最初之确定该预计负债的支出。也就是说,只有与该预计负债有关的支出才能冲减预计负债,否则将会混淆不同预计负债确认事项的影响。

 

第三节    或有事项会计处理原则的应用

一、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

诉讼,使之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因而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纠纷的活动。诉讼尚未裁决之前,对于被告者来说,可能形成一项或有负债或者预计负债;对于原告来说,则可能形成一项或有资产。

仲裁,是指经济法的各方当事人依照事先约定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并由其对争议依法作出具有约束力裁决的一种活动。作为当事人一方,仲裁的结果在仲裁决定公布以前是不确定的,会构成一项潜在义务或现时义务,或者潜在资产。

例13-6】 A公司20x9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 20x9年10月1日有一笔已到期的银行贷款本金10 000 000元,利息1 500 000元,A公司具有还款能力,但因与B银行存在其他经济纠纷,而未按时归还B银行的贷款,20x9年12月1日,B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20x9年12月31日人民法院尚未对案件进行审理。A公司法律顾问人为败诉的可能性60%,预计将要支付的罚息、诉讼费用在1 000 000~1 200 000元之间,其中诉讼费50 000元。

(2) 20x7年10月6日,A公司委托银行向K公司贷款60 000 000元,由于经营困难,20x9年10月6日贷款到期时K公司无力偿还贷款,A公司依法起诉K公司,20x9年12月6日,人民法院一审判决A公司胜诉,责成K公司向A公司偿付贷款本息70 000 000元,并支付罚息及其他费用6 000 000元,两项合计76 000 000元,但由于种种原因,K公司未履行判决,直到20x9年12月31日,A公司尚未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在本例中,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 A公司败诉的可能性60%,即很可能败诉,则A公司应在20x9年12月31日确认一项预计负债:(1 000 000+1 200 000)÷2 = 1 100 000(元)

有关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诉讼费                                            50 000

    营业外支出——罚息支出(1 100 000-50 000)                  1 050 000

    贷:预计负债——未决诉讼——B银行                             1 100 000

A公司应在20x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如下披露:

本公司欠B银行贷款于20x9年10月1日到期,到期本金和额利息合计11 500 000元,由于与B银行存在其他经济纠纷,故本公司尚未偿还上述借款本金和利息,为此,B银行起诉本公司,除要求本公司偿还本金和利息外,还要求支付罚息等费用。由于以上情况,本公司在20x9年12月31日确认了一项预计负债1 100 000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2. 虽然一审判决A公司胜诉,将很可能从K公司收回委托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但是由于K公司本身经营困难,该款项是否能全额收回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A公司20x9年12月31日不应确认资产,但应考虑该项委托贷款的减值问题。

A公司应在20x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如下披露:

本公司于20x7年10月6日委托银行向K公司贷款60 000 000元,K公司逾期未还,为此本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K公司。20x9年12月6日,一审判决本公司胜诉,并可从K公司索偿款项76 000 000元,其中贷款本金60 000 000元、利息10 000 000元以及罚息等其他费用6 000 000元。截至20x9年12月31日,K公司未履行判决,本公司业未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二、债务担保

债务担保在企业中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作为提供担保的一方,在被担保方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常常承担连带责任。从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的利益出发,客观、充分地反映企业因担保义务而承担的潜在风险是十分必要的。

企业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常常会涉及未决诉讼,这时可以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 企业已被判决败诉,则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判决的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2) 已判决败诉,但企业正在上诉,或者经上一级人民法院裁定暂缓执行,或者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等,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已有判决结果合理估计可能产生的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3) 人民法院尚未判决的,企业应向其律师或法律顾问等咨询,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以及败诉后可能发生的损失金额,并取得有关书面意见。如果败诉的可能性大于胜诉的可能性,并且损失金额能够合理估计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将预计担保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例13-7】 20x8年10月,A公司为B公司人民币20 000 000元,期限2年的银行贷款提供全额担保;20x9年4月,A公司为C公司美元1 000 000元,期限1年的银行贷款提供50%的担保。

截至20x9年12月31日,各贷款单位的情况如下:B公司贷款逾期未还,银行已起诉B公司和A公司,A公司因连带责任续赔偿多少金额尚无法确定;C公司由于受政策影响和内部管理不善等原因,经营效益不如以往,可能不能偿还到期美元债务。

本例中,对B公司而言,A公司很可能需履行连带责任,但损失金额是多少,目前还难以预计;就C公司而言,A公司可能需履行连带责任。这两项债务担保形成A公司的或有负债,但不符合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A公司应在20x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债务担保的被担保单位、担保金额以及财务影响等。

三、产品质量保证

产品质量保证,通常指销售商或制造商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后,对客户提供服务的一种承诺。在约定期内(或终身保修),若产品或劳务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或与之相关的其他属于正常范围的问题,企业负有更换产品、免费或只收成本价进行修理等责任。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上述相关支出符合确认条件就应在收入实现时确认相关预计负债。

例13-8】 A公司为机床生产和销售企业。A公司对购买其机床的消费者作出承诺:机床售出后3年内如出现非意外事件造成的机床故障和质量问题,A公司免费负责保修(含零配件更换)。A公司20x9年第1季度、第2季度、第3季度、第4季度分别销售机床400台、600台、800台和700台,每台售价为5万元。根据以往的经验,机床发生的保修费一般为销售额的1%~1.5%之间。A公司20x9年四个季度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分别为40 000元、400 000元、360 000元和700 000元(假定用银行存款支付50%,另50%为耗用的原材料)。假定20x8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科目年末余额为240 000元。

本例中,A公司因销售机床而承担了现实义务,该现实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A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A公司应在每季度末确认一次预计负债。

(1) 第1季度: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维修费)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                      4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原材料                                                20 000

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 = 400×50 000×(1%+1.5%)÷2 = 250 000(元)

借:销售费用——产品质量保证——机床                     250 000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                     250 000

第1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科目余额 = 240 000+250 000-40 000 = 450 000(元)

(2) 第2季度: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维修费)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                     4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0 000

        原材料                                               200 000

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 = 600×50 000×(1%+1.5%)÷2 = 375 000(元)

借:销售费用——产品质量保证——机床                     375 000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                     375 000

第2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科目余额 = 450 000+375 000-400 000 = 425 000(元)

(3) 第3季度: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维修费)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                     360 000

    贷:银行存款                                             180 000

        原材料                                               180 000

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 = 800×50 000×(1%+1.5%)÷2 = 500 000(元)

借:销售费用——产品质量保证——机床                     500 000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                     500 000

第3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科目余额 = 425 000+500 000-360 000 = 565 000(元)

(4) 第4季度: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维修费)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                     700 000

    贷:银行存款                                             350 000

        原材料                                               350 000

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 = 700×50 000×(1%+1.5%)÷2 = 437 500(元)

借:销售费用——产品质量保证——机床                     437 500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                     437 500

第4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科目余额 = 565 000+437 500-700 000 = 302 500(元)

在对产品质量保证确认预计负债时,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如果发现保证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数相差较大,应及时对预计比例进行调整;

第二,如果企业针对特定批次产品确认预计负债,则在保修期结束时,应将“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余额冲销,同时冲销销售费用;

第三,已对其确认预计负债的产品,如企业不再生产了,那么应在相应的产品质量保证期满后,将“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余额冲销,同时冲销销售费用。

四、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其中,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预计负债的计量应当反映了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中的较低者。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商品销售合同、劳务合同、租赁合同等,均可能变为亏损合同。

企业对亏损合同进行会计处理,需要遵循以下两点原则:

1. 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需支付任何补偿即可撤销,企业通常就不存在现时义务,不应确认为预计负债;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可撤销,企业就存在了现时义务,同时满足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时,合同存在标的资产的,应当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通常不需确认预计负债,如果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合同不存在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预计负债。

例13-9】 甲公司20x8年12月10日与丙公司签订不可撤销合同,约定在20x9年3月1日以每件200元的价格向丙公司提供A产品1 000件,若不能按期交货,将对甲公司处以总价款20%的违约金。签订合同时A产品尚未开始生产,甲公司准备生产A产品时,原材料价格突然上涨,预计生产A产品的单位成本将超过合同单价。不考虑相关税费。

(1) 若生产A产品的单位成本为210元

履行合同发生的损失 = 1 000×(210-200) = 10 000(元)

不履行合同支付的违约金 = 1 000×200×20% = 40 000(元)

本例中,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不可撤销合同,但是执行合同不可避免发生的费用超过了预期获得的经济利益,属于亏损合同。由于该合同变为亏损合同时不存在标的资产,甲公司应当按照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两者中的较低者确认一项预计负债,即应确认预计负债10 000元。

借:营业外支出——亏损合同损失——A产品                    10 000

    贷:预计负债——亏损合同损失——A产品                      10 000

待产品完工后,将已确认的预计负债冲减产品成本。

借:预计负债——亏损合同损失——A产品                      10 000

    贷:库存商品——A产品                                      10 000

(2) 若生产A产品的单位成本为270元

履行合同发生的损失 = 1 000×(270-200) = 70 000(元)

不履行合同支付的违约金 = 1 000×200×20% = 40 000(元)

应确认预计负债40 000元。

借:营业外支出——亏损合同损失——A产品                    40 000

    贷:预计负债——亏损合同损失——A产品                      40 000

支付违约金时

借:预计负债——亏损合同损失——A产品                      40 000

    贷:银行存款                                                40 000

例13-10】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x8年11月签订不可撤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设备50台,合同价格每台1 000 000元(不含税)。该批设备在20x9年1月25日交货。至20x8年末甲公司已生产40台A设备,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单位成本达到1 020 000元,每销售一台A设备亏损20 000元,因此这项合同已成为亏损合同。预计其余未生产的10台A设备的单位成本与已生产的A设备的单位成本相同。则甲公司应对有标的的40台A设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没有标的的10台A设备确认预计负债。不考虑相关税费。

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 有标的的部分,合同为亏损合同,确认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A设备                 800 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A设备(40×20 000)                      800 000

(2) 无标的的部分,合同为亏损合同,确认预计负债

借:营业外支出——亏损合同损失——A设备                   200 000

    贷:预计负债——亏损合同损失——A设备(10×20 000)          200 000

在产品生产出来后,将预计负债冲减成本

借:预计负债——亏损合同损失——A设备                     200 000

    贷:库存商品——A设备                                      200 000

五、重组义务

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1) 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业务;(2) 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3) 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企业应当将重组与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区别开。因为重组通常是企业内部资源的调整和组合,谋求现有资产效能的最大化;企业合并是在不同企业之间的资本重组和规模扩张;而债务重组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作出让步,债务人减轻债务负担,债权人尽可能减少损失。

(一) 重组义务的确认

企业因重组而承担了重组义务,并且同时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才能确认预计负债。

首先,同时存在下列情况的,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1) 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2) 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

企业制定了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并已经对外公告,使那些受其影响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可以合理预期企业将实施重组,这构成了企业的一项推定义务。而管理层或董事会在资产负债表日前作出的重组决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并不形成一项推定义务,除非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已经对外进行了公告,将重组计划传达给受其影响的各方,使他们形成了对企业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

其次,需要判断重组义务是否同时满足预计负债的三个确认条件,即判断其承担的重组义务是否是现时义务、履行重组义务是否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重组义务的金额是否能够可靠计量。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确认条件,才能将重组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例13-11】 20x9年12月31日,甲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关闭一个事业部。20x9年度财务报告报出前,甲上市公司董事会尚未将有关决定传达到受影响的各方,也未采取任何措施实施该项决定,在20x9年12月31日,甲上市公司不应对此项决定确认预计负债。

例13-12】 20x9年12月16日,乙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关闭A产品事业部,有关计划已获批准。至20x9年12月31日,关闭该事业部的决定已经向社会公告,受影响的公司职工、客户及供应商均收到了通知。如果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乙上市公司,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在20x9年12月31日,乙上市公司应对此项决定确认预计负债。

(二) 重组义务的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认预计负债金额。其中,直接支出是企业重组必须承担的直接支出,并且与主体继续进行的活动无关的支出,不包括留用职工岗前培训、市场推广、新系统和营销网络投入等支出。因为这些支出与未来经营活动有关,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是重组义务。

由于企业在计量预计负债时不应当考虑预期处置相关资产的利得,在计量与重组义务相关的预计负债时,也不考虑处置相关资产(如厂房、店面,有时是一个事业部整体)可能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即使资产的出售构成重组的一部分也是如此。

企业可以参照表13-1判断该项支出是否属于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

表13-1                           与重组有关支出的判断表

支出项目

包括

不包括

不包括的原因

自愿遣散

 

 

强制遣散(如果自愿遣散目标未满足)

 

 

将不再使用的厂房的租赁撤消费

 

 

将职工和设备从拟关闭的工厂转移到继续使用的工厂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剩余职工的再培训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新经理的招聘成本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推广公司新形象的营销成本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对新营销网络的投资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重组的未来可辨认经营损失(最新预计值)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特定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准备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进行计提

 

 

 

本章主要参考法规索引

1.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2006年10月30日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