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毛幼犬怎么分辨真假:物理因素危害环境下应采取的保护措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5:43:59
生产环境中的物理因素包括:气象条件,如气温、气湿、气流及气压;电磁辐射,如X-射线、γ-射线、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激光、射频和微波辐射;噪声和振动等。  物理因素对人体的作用,在正常条件下(如强度低、剂量小或作用时间短)对人体无害,有些还是维持人体器官生理功能所必须的条件;当强度、剂量超过一定限度或接触时间过长,则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引起病损。在一般情况下多为功能性损害,脱离接触后可恢复,但严重时可产生永久性的不可恢复的损害。  (一)高温作业的劳动保护管理   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平均湿球黑球温度(亦称WBGT指数,℃)等于或大于25E的作业称为高温作业。高温作业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高温、强辐射型作业,如冶金工业的炼焦、炼铁、铸造、锻造,火力发电的锅炉间等。  第二种,高温、高湿型作业,如造纸、印染等行业。  第三种,夏季露天作业,如南方夏季筑路、架桥作业等。  高温作业时人体可出现一系列生理性改变,主要为体温调节、水盐代谢、循环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等方面的改变。  中暑是高温环境下发生的急性疾病,按发病机理可分为热射病、日射病、热衰竭和热痉挛。为使基层单位在职业病登记和报告中易于识别,在《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1960年劳动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中将中暑分为:①先兆中暑:在高温作业过程中出现头晕、头痛、眼花、耳鸣、心悸恶心、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尚能坚持工作者。②轻症中暑:具有前述症状,而一度被迫停止工作,但经短时休息,症状消失,并能恢复工作者。③重症中暑:具有前述中暑症状,被迫停止工作,或在工作中突然晕倒,皮肤干燥无汗,体温在40C以上或发生热痉挛者。  为了防止在高温作业中发生中暑,必须采取综合性防暑降温措施:  1.车间温、湿度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由于工艺要求湿度较高的车间,也应满足相关标准。  2.进行合理的劳动组织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3.加强宣传教育,认真遵守高温作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4.改革工艺过程,改进生产设备和作业方法,改善高温作业条件,合理布置热源,尽量隔绝热源。加强通风,降低车间温度。  5.对高温作业工人做好就业前、入暑前的体检工作,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工人,不得安排其从事高温作业。  6.夏季供给合理的饮料和营养,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7.做好中暑患者的治疗工作。  (二)低温作业的劳动保护管理   工作地点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称为低温作业。在低温环境下工作时间过长,超过人体适应能力,体温调节机能发生障碍,则体温下降,从而影响机体功能,可能出现神经兴奋与传导能力减弱,出现痛觉迟钝和嗜睡状态。长时间低温作业可导致循环血量、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而引起凝血时间延长,并出现协调性降低。低温作业还可引起人体全身和局部过冷。全身过冷常出现皮肤苍白、脉搏呼吸减弱、血压下降;局部过冷最常见的是手、足、耳及面颊等外露部位发生冻伤,严重的可导致肢体坏死。生产环境中的物理因素包括:气象条件,如气温、气湿、气流及气压;电磁辐射,如X-射线、γ-射线、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激光、射频和微波辐射;噪声和振动等。  物理因素对人体的作用,在正常条件下(如强度低、剂量小或作用时间短)对人体无害,有些还是维持人体器官生理功能所必须的条件;当强度、剂量超过一定限度或接触时间过长,则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引起病损。在一般情况下多为功能性损害,脱离接触后可恢复,但严重时可产生永久性的不可恢复的损害。   (三)噪声作业环境的劳动保护管理   随着工业的发展,噪声的危害日趋严重。据统计,我国有1000万工人在噪声超标的环境中作业,其中100万人患有不同程度的职业性耳聋。  人们在强噪声环境中暴露一段时间,会引起听力下降,离开噪声环境后,听力可以恢复,此现象称为听觉疲劳。在强噪声环境中如不采取保护措施,听觉疲劳继续发展,可导致听力下降或永久性听力损失。噪声除影响听觉系统外,还影响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和消化系统等,造成神经衰弱、血压不稳、肠胃功能紊乱等。  噪声污染是一种物理污染,按产生的机制作业环境中的噪声可分为:①机械噪声:由机械的撞击、摩擦、传动而引起的,如纺织机、电锯、冲床、破碎机等发出的噪声。②空气动力噪声:由空气压力变动引起的,如鼓风机、空气压缩机、汽轮机等发出的噪声。③电磁性噪声:由电磁的空隙交变力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噪声,如发动机、变压器发出的噪声。  目前影响工人健康,严重污染环境的10大噪声源是:风机、空压机、电机、柴油机、纺织机、冲床、木工圆锯、球磨机、高压放空排气和凿岩机。这些设备产生的噪声可高达120~130dBA。  对噪声作业环境的管理措施主要有:  1.研制和选择低噪声设备,提高机械设备的加工精度和安装技术,从而降低发生体的辐射声功率。  2.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方法,如用无声焊接代替高噪声的铆接。  3.设立隔声间,使工人与噪声环境隔离。  4.缩短个人在高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合理安排作业与休息时间。对接噪工人实行工种轮换制。  5.采用合理的个人防护用品。  6.制定并实施工厂听力保护计划。  (四)振动作业环境的劳动保护管理   接触振动的作业和振动源主要有:①使用振动工具的作业,如铆接、清砂、锻压、凿岩、造型、捣固、钻探、割据等,其振动源为铆钉机、风锤、电钻、锻锤、电锯、捣固机等;②研磨作业,如研磨、抛光、铣镟等,其振动源为砂轮机、抛光机、铣床、镟床等;③交通运输的振动源,如汽车、火车、飞机等;④农业机械的振动源,如收割机、脱粒机、拖拉机等。  振动对人体的危害分为局部振动危害和全身振动危害。由于局部肢体长期受强烈振动而引起的肢端血管痉挛、上肢周围神经末梢感觉障碍及、关节骨质改变为主要表现的职业病,称为局部振动病。全身振动危害主要是引起周围神经和血管功能的改变,如眩晕症中的晕车、晕船。  在很多情况下,振动是不能全部消除或避免的,对振动的防护主要是减少和避免振动对作业人员的损害。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改进作业工具,对工具的重量、振动频率、振动幅度进行改进和限制;  2.作业人员轮流作业;  3.采用合理的防护用品,如采用防振垫等,减少对作业人员的损害;  4.定期体检,做好振动病的早期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