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土地违法案件:男子奸杀少女死缓:靠舆论来彰显司法公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1:20:14
男子奸杀少女死缓:靠舆论来彰显司法公正? <点击复制本贴地址,推荐给朋友>

云南巧县一男子,因为提亲不成杀人报复。不仅奸杀了少女还杀死少女3岁的弟弟。二审结果是死刑变死缓。经过媒体的曝光,引起众多网友的质疑,这么罪大恶极的重犯,可以不被判死刑,我们司法的公正受到了质疑。老话常说杀人偿命,何况还是两条命。无论是作案手段情节还是后果以及社会的影响,判处死刑毋庸置疑。就是这么一个案件,还要舆论重视、舆论倾斜、舆论施压来判死刑吗?这是我们司法的悲哀。

    据媒体报道一审已经判了死刑,二审的时候,为什么会被改判,是什么原因,让事实清楚,案件极其清晰的判刑思路得以改变。这其中峰回路转,是我们大家没有想到的,如果不是舆论的介入,这个罪大恶极的罪犯,又得以逃脱法律的制裁,苟且活命。对于受害人及其家属,法院又能给于怎样的交代,特别是对我们社会又是怎样交代的。

    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在这个判决里,法律平等是怎么体现的,司法的公正又在哪里。如果不是家属积极的申诉,大家联名地上诉,不是媒体的曝光,我们大家又怎么能知道还有这么恶劣的案件,还能死缓,想下去,罪犯是不是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出来招摇了。这样的司法又能给社会怎样一个安全的保障。

    无论是作案的手段,情节还是后果以及社会的影响,都不能不说是极其严重的吧,可是为什么这么严重的案件,二审还能被改判。难道自首就是免死金牌吗。那么以后的罪犯都可以沿用这个不死的金牌了。

    司法是要体现公正的,不然国人的安全怎么保障。罪犯都可以用免死的金牌来危害社会,危害公共安全,司法又是在保障谁的利益呢!

    或许经过媒体和舆论的干预,这个案件会得到重新的审判,罪犯会被处以极刑。但是不是还有更多的案件,没有经过媒体曝光,没有得到舆论重视的案件,就得以逃脱法律严厉的制裁,这才是我们担心的问题。男子奸杀少女靠舆论来彰显司法的公正,这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我们愿意看得更多的案件得到司法公正的处理,告慰受害人,慰籍那些受伤的人,司法是受害人的靠山,司法是受害人权益得到保障的体现。(文/下雨淋湿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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