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采购网:女人的爱情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5:41:12
 男人和女人,永远都是两种不同的动物。即使彼此相爱,也会在做着同一件事情的时候想着不一样的问题。男人与女人的哲学,是两个宇宙间的事情,永远弄不到一起去。所以世上才会有种悲观的说法,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其实,女人的爱情观原本就与男人的大相径庭。对于憧憬着迥然不同的爱情的男女,婚姻显然是一盏灯,豁然照亮了对方不同的内容,你争我闹间,谁都以为自己的才是真谛,互不相让的两股力量,最终共建了那座坟墓——女人的爱情观埋葬了男人,反之亦然。

  身为女子,不便妄说男儿的观念。把女人的爱情观讲讲清楚,至少可以让男人们看看,自己是否接受得了,承受得住。或许还可以减少几座坟墓,那样最好。

  女人的爱其实是最滑稽最混乱的。女人爱上了一个男人,便会依从他如依父亲,又会怜爱他如疼儿子;会尊他如敬师长,又会宠他如爱小弟;想师从于他,学他的知识,又想教导他,把他侍弄成自己的徒弟;时而亲他若友,转瞬间又会愤若仇敌;希望成为他的女皇、母亲、唯一的女主人,却又心甘情愿地做他的丫环和女奴。

  女人的爱情还会使她变得俗气。男人爱上她的时候,她坐在台灯前一手一支香烟一手拿一本米兰·昆德拉的小说。她可以和男人彻夜长谈小说的艺术,还有音乐和哲学。然而,一旦这个女人陷入爱河,她便会不停地想:今晚该给他做什么吃?是水饺还是牛排?是鸡汤还是米粥?

  是大白菜还是小白菜?绝不会再谈大江健三郎或者爱伦·坡。她还老爱霸道地说:别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快穿这件我给你新买的。即使最不擅长女红的女人,在初嫁之时也会热衷于为她的男人织件毛衣或毛背心(至少也得有双毛袜子)什么的,而彼时的丈夫倒宁愿穿着旧毛衣与她相拥而吻。

  爱情有时候甚至还会让女人变傻,让男人心里暗暗敲鼓:这女子的智商怎么会越来越低了呢?一个女人爱着的时候,总爱不厌其烦地问些傻问题:如果我老了你还会爱我吗?如果我的牙都掉光了呢?

  如果我死了以后你还依然爱我吗?等等。在女人那里,正确的答案永远都该是YES。如果哪位先生认真起来,冥思苦想后说,那得看你老了以后是不是很罗嗦,云云……那就开始挖坟了,至少是点燃了导火线。

  女人既憧憬罗曼蒂克,又热衷琐屑生计;既望夫成龙,又惜夫若子;既娇痴缠绵,又诡谲多变。对于爱情,女人的占有欲实在是很强的,总想一生一世地拥有那种叫做爱情的东西。

  好在女人大都有母性的潜质,有时也温厚宽容;好在有些男人也比较乖巧,早就从她妈妈身上看透了女人的痴傻。否则,世上就不会有人相安无事地走过银婚、金婚、钻石婚了。            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地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唉,唉,他这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批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
    也因此,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已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采。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
    亲爱的,我年已渐老
    白发如霜银光耀
    唯你永是我爱人
    永远美丽又温柔……
    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从于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好呢,还是猪舌?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三张犁呢,还是六张犁?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一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忆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番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
    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共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前两天,整理房间时,理出一只提袋,上面赫然写着“孕妇服装中心”,我愕然许久,既然这房子只我一人住,这只手提袋当然是我的了,可是,我何曾跑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于是不甘心地坐下来想,想了许久,终于想出来了。我那天曾去买一件斗篷式的土褐色短褛,便是用这只绿袋子提回来的,我是的确闯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了。细想起来那家店的模样儿似乎都穿着孕妇装,我好像正是被那种美丽沉甸的繁殖喜悦所吸引而走进去的。这样说来,原来我买的那件宽松适意的斗篷式短褛竟真是给孕妇设计的。
    这里面有什么心理分析吗?是不是我一直追忆着怀孕时强烈的酸苦和欣喜而情不自禁地又去买了一件那样的衣服呢?想多年前冬夜独起,灯下乳儿的寒冷和温暖便一下涌回心头,小儿吮乳的时候,你多么希望自己的生命就此为他竭泽啊!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不免想跟他生一窝孩子。
    当然,这世上也有人无法生育,那么,就让共同作育的学生,共同经营的事业,共同爱过的子侄晚辈,共同谱成的生活之歌,共同写完的生命之书来作他们的孩子。
    也许还有更多更多可以说的,正如此刻,爱情对我的意义是终夜守在一盏灯旁,听轰声退潮再复涨潮,看淡紫的天光愈来愈明亮,凝视两人共同凝视过的长窗外的水波,在矛盾的凄凉和欢喜里,在知足感恩和渴切不足里细细体会一条河的韵律,并且写一篇叫《爱情观》的文章。     

爱情禅

 题记:爱情的禅意,其实,就在生活里。就在那一粥一饭里,就在那琐碎的日子里和相濡以沫的深情里。

    那天,我坐火车去石家庄,是慢车,要9个多小时。而且几乎都半小时就要一停,慢车的民工更是让人非常郁闷,心情糟糕透了。

    车厢里很拥挤,好多人站着。到了天津,在我身边的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下车了。我刚舒一口气,一个提着尼龙袋子的六十多岁的老头上来了,胖而黑,穿着过时的中山装,一双很破的大头鞋,身上散发出烟草和别的东西混合的一种难闻的味道。

    我厌恶的扭过头去。

    “小姐,这里有人坐吗?”他几乎是小心翼翼地问我,本来坐这趟车心里就烦透了,还遇到这样一个旅客。于是没好气的撒谎:“有,去厕所了,马上回来。”撒谎之后,我心里隐隐地不安,因为他好像很累了,长出了一口气遗憾地说:“这样啊?”我不由又可怜他,于是说:“你先坐吧,他来了你再让开。”

    他感激地看着我,然后冲几排的一个老女人嚷着:“芬,我有座了,你好好地睡一会儿吧。”

    我回过头去,看到那个叫芬的女人,老、瘦、脸很黄。看到我看她,他解释着:“我老伴,肝病,一周来一次天津看病,看,这是我给她拿的药。”我低下头看那尼龙袋子,足有好几十斤,在男人的脚下堆着。

    男人说,她和我一结婚就是个病秧子,这么多年了,一直看病,到老了,还是看病。他的口气很平淡,并不是抱怨,说完了,他又回头嚷了句,芬,想着喝水。

    周围的人都乐了,因为他一叫芬,声音就很温柔,大家说,看人家这老伴。

    每周一次,坐9个多小时的火车,没有空调,这么拥挤,他拉着她来看病,风雨无阻。

    而她不是美貌如花,他亦不是风流倜傥,他们只是平淡生活中的柴米夫妻,有两女一男,用他的话说,年轻的时候,吵架老鼻子了,差点把房点了,但还是要在一起过,她病了,他照样急得跳墙。

    他快言快语,不停地说着,唱着河北梆子,10号车厢顿时热闹了起来,大家鼓掌,因为他唱得实在是好,那个叫芬的女人在后面嚷,又露脸呢又露脸呢。

    掌声越热烈,他越得意。索性从包里拿出唢呐为我们吹起来,《喜洋洋》的调子充满了车厢,这个每周奔波于石家庄和天津之间的老人,这个拿着一袋子药的男人,脸上并没有生活的愁苦。

    我开始用眼光注视着他,他脸上有很多皱纹,甚至,眼角还有许多眼屎,想必是为了赶早车没有睡好?我看到他的手有好多破裂的口子,那样干燥那样粗糙,想必是做庄稼活累的吧?但他脸上全是笑,告诉我他的老伴多娇气,一个小虫子都要怕的,而且就喜欢吃他做的菜,他是厨子,在村里很有名。

    那个叫芬的女人总是在后面嚷他:“你别又卖弄了别得脸了行吗?”

    他更开始得意,给每个人看手相,周围很快围了一大群人。但芬真生气了,她冲过来,揪住男人的衣服说:“让你不看了你还看!”

    男人立刻笑了,抱住芬说:“不看了不看了咱不看了,我这不是闷的慌么,我这不是逗自己和大家开心吗,你不让我看我不看了还不行吗?咱别生气了,大夫说,这病就怕生气,千万别生气啊,姑奶奶,我管你叫姑奶奶行吗?”

    全车厢的人哗地都乐了。我的眼角却泛上了湿,这是怎样的爱情?或许,他和她,一生都没说出那三个字,没有花前月下,没有诗情画意,但他们爱得那样朴素,在9个小时的旅行中,他一直照顾着她,每隔一个小时起来一次,问喝水吗吃点什么吗?后来,我和芬调换了位置,他们可以坐在一起了,芬睡了,倚着他的肩膀,他一动不动,我去厕所时他还开玩笑,说自己是妻管严,改不了了,一辈子了。

    9个小时,他无微不至地照顾着芬,芬脾气不好,一会儿嫌这一会儿掀那,总之,男人的缺点很多,他却总是笑着,然后和大家解释:“她有病了,有病的人心里就烦,所以,我习惯了。”

    那句“习惯了”让我这样感动,他们只是一对贫穷夫妻,老而多病,为生活奔波,吵过闹过,打过哭过,可却那样相依相偎,不离不弃。

    或许他们一生都没有问过你爱我吗,或许根本不曾为爱情争论过,或许他们过的日子比爱情本身要重要的多,但是谁能否认,那,就是爱情。而经历几十年,那几句嗔骂里,那被人笑为妻管严的玩笑里,都有爱情;那爱情里,是芬芳的禅意,远远地透过来,整个车厢都闻得到方向。到最后,我们怀着敬意听他唱河北梆子,是王宝钏和薛平贵那段,他唱的认真,我们听得陶醉。

    出差之前是和老公吵了架的,我说他不如以前爱我,说他出门前再也不会拥吻我一下。打开包才看到常用药和下载了京剧曲目的mp3,之前还想要不要和他说声对不起,在看了这一幕之后我发了一条短信,我没有和往常一样说“我爱你”,因为我知道这三个字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所以,我发给老公的短信是这样的:等我回来,咱们一起包饺子吃。

    因为他说,我可想和你一起包饺子吃了。我说过他俗,就知道吃,但今天我知道,爱情的禅意,其实,就在生活里,就在那一粥一饭间,就在那琐碎的日子里和相濡以沫的深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