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塔未解之谜攻略10:什么是灵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3:16:53

什么是灵战


       『灵战』这句话,不是一个属灵的名词,乃是灵界里面的一个事实。当我初信主时,连听都没有听见。后来虽然听见了,却是莫名其妙,莫知所指。近二年来,有一点那样的经历,但是,并不知道那种的经历,就是『灵战』的境地里所有的一种情形。今年,因着主儿女们的见证,因着真理的光照,才明白甚么是「灵战」了。不明白这个,不知道自己纳了多少闷、受了多少欺、吃了多少苦!神的儿女如果要得着经历上的完全自由,与父神的旨意有和谐的联合,就不应当忽略这个——灵战。

       这个灵战,不是罗马书第七章所说的交战。那里所说的,是指一个得了重生的信徒,有了新旧两种性情,就是这两个性情彼此交战。新性情是属神的性情(彼后一4),是不犯罪的(约壹三9)。旧性情是属乎亚当的、是没有良善的、是罪的性情(罗七16-18)。一个重生的基督徒,常有『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罗七21-23原文)的经历。

       这一种的交战,可以说是新旧性情的交战、善恶的交战、神的律与肢体的律的交战、圣灵与肉体相争的交战。这样的交战,有如以色列人过了红海,得了救,与亚玛力人——肉体——的交战(出十七8)。一个基督徒如果尚没有脱离这个肉体,就不能夸口这种交战没有常兴起的可能;因为罪是住在肉体里面的(罗七17),甚么时候没有肉体了、甚么时候才脱离这罪根。就是一个得胜的基督徒,也不过是时刻取向罪死,向神活的态度,时刻治死他的肉体。如果他的良心敏锐,不以自己的地位经历为满足的话,他必定不敢夸口他的旧性情永无分秒活动的可能。但是,这种交战,是在一己的里面的,不是这篇信息所要见证的灵战。

       什么是「灵战」呢?就是以弗所书第六章十二节所说:『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肉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因仇敌,就是魔鬼,以及牠所管辖的恶天使、污鬼、邪灵等,牠们不是属血肉的,乃是属灵的。所以我们与仇敌争战,就是用我们的灵与仇敌争战;就是我们的灵,与属灵的恶魔争战;就是灵与灵的争战。这就叫作「灵战」。

       我们既不是与属血肉的争战,我们就不能凭着血肉争战,也不能用属血肉的兵器(林后十3-4)。乃是在神的面前有能力,向神控告仇敌,向仇敌说出反对的话语。可以说:灵战,就是一种祈祷的争战。

       神的旨意能通行在天上,而不能通行在地上(太六10)的缘故,就是因着仇敌的反对神(弗二2)。我们要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们就必须反对仇敌的旨意行在地上,而求神除灭仇敌的作为。可以说:灵战,就是与神的旨意联合,说出神的旨意的争战。

       今世代是黑暗掌权的时候(路二十二53;徒二十六18)。虽然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已经败坏了那掌死权的魔鬼(来二14),虽然在地位上已经救我们脱离了黑暗的权势(西一13);但是,神每一个儿女,还当在经历上来证实。要在经历上来证实,就不能不与黑暗掌权者来争战。这个争战,就是灵战。

       我们虽然不属于这世界,但我们却是住在仇敌的领土之内。为着仇敌的压迫,我们须不时的冲过,且进而压迫仇敌,这就叫「灵战」。

       「灵战」,就是与仇敌争主权,就是为着我们的主权而争战。国度原来是神的,仇敌不应在这世界掌王权,我们反对牠这样地掌王权。我们要夺回我们的领土,我们要掌管这大地,我们就不止息的求神捆绑仇敌。仇敌不能活动的地方,就是神国度降临的地方(太十二28);仇敌的作为完全被除灭,神的国度就完全降临了(启十二 9-10)。神儿女爱与人争主权、争地盘,为甚么不起一个雄心与仇敌争主权争地盘呢?

       「灵战」,就是一个争自由的争战。仇敌是如何攻击神的儿女呢!在这末了的时代,牠假冒许多超凡的经历、假冒圣灵、假冒神的神迹奇事,欺骗神的儿女。牠占据许多神儿女的心思,使他们失眠、善忘、纷乱、妄想。牠夺取神儿女的意志,使他们失去自主的力量。牠攻击神儿女的身体,使他们疾病丛生。神儿女识透了牠的诡计,就坚强的抵挡仇敌,为着一已来争自由,为着其它被欺骗的儿女来争自由。

       「灵战」,是一个信心的争战。主耶稣所设寡妇求官的比喻,最后一语是说:『人子来的时候,遇得见世上有信么?』(路十八8原文)真的,我们无昼无夜的向神控告仇敌,求神为我们早日伸冤,若是没有信心,就岂能持久直到神为我们伸冤?灵战既是个事实,虽然不是冒有形的鎗林弹雨,但那一种灵中觉得的压迫,有时似乎头都顶得着,手都摸得着的。在这样的光景中,不能顾到感觉、不能顾到性命,若是没有信心,就不能不气馁,就不免不战而退了。这种信心的交战,可说就是意志的争战,也就是灵中的摔跤。就是不止息的用意志反对仇敌,在灵中同仇敌摔跤,总要坚持到把仇敌摔倒而后已(弗六12)。

       仇敌是罪恶的创造者、是罪恶的贩卖者、是凶杀残害人类的主犯(约八44)。我们不甘心人类受牠这样的迷惑、苦害,我们就盼望仇敌快到牠的结局。为着人类的自由而与仇敌争战,这就叫「灵战」。

       总而言之,反对仇敌的话语、反对仇敌的祷告,就叫作「灵战」。不止息的在灵中与仇敌摔跤,就叫作「灵战」。抵挡仇敌的政击、揭破仇敌的诡计、攻倒仇敌的营垒、催毁仇敌到牠的结局,就叫作「灵战」。简单的说:凡与魔鬼发生关系的交战,就叫作「灵战」。

       我们若承认魔鬼是有位格的(约八44)、是有国度的(路十一18)、是有臣仆的(弗六12;但十13-20;林后十二7;启二13)、是有宗教的(提前四1-4;启二9)、是诱惑人陷害人的(林后四4,十一3;弗六16;提前三7;启二10),我们就不能不承认「灵战」是个事实。

       我们若看见仇敌在这末了时代的活动(太二十四24;帖后二3-9;提前四1-4),我们就不能不特别宣传关于「灵战」的真理。如果我们闭口不作见证,仇敌就更要示其威,无所顾忌的来陷害神的儿女,来苦害大地的人类了。

       神不是没有定规的旨意对于仇敌,但是神要得着祂儿女的同情、得祂儿女的意志与祂的旨意联合,祂才捆绑仇敌。主所以设寡妇求官的比喻,就是要神的儿女,在求神伸冤的这件事上不灰心。怎么求神伸冤呢?就是『常常祷告,不可灰心。』(路十八1)如果我们不求父神捆绑仇敌,神是不替我们捆绑仇敌的。乃是『凡你们在地上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太十八18)

       圣经不是单单说我们当顺服神,也是对我们说当抵挡魔鬼(雅四7;彼前五6-9)。抵挡魔鬼,就是灵战。在以弗所书第六章说到『要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乃是为的『抵挡魔鬼的诡计』(六11)。『要拿起神所赐的全副军装』,乃是为的『好在磨难的日子抵挡仇敌』(六13)。信的藤牌--抵挡仇敌的火箭的;救恩的头盔,是保护心思不受仇敌的攻击;圣灵的宝剑——就是神所说出的道,乃是用以攻击仇敌的(六16-17)。如果灵战不是事实,信徒也是不必注意灵战的,在这章书里,就何必提到这些?


       魔鬼是不止息的向神的旨意反对、向神的儿女攻击;神的儿女为甚么反怕魔鬼,向魔鬼示弱呢?有的信徒说:魔鬼是不好惹的,不反对牠,倒可过平安的日子。不错,你若顺服魔鬼,魔鬼肯保守你平安无事,因为牠要看守自己的住宅——就是牠在人里面所得的地位(路十一21-24)。但是,牠反面无情时,你就要受牠的毒害了!你岂不知『那在你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约壹四4)么?自然,一个贪生怕死的,是甘愿作仇敌的奴仆的(来二15)。你怕提到「灵战」,你怕反对仇敌,你贪安逸,就请你不要用许多话语来推辞,不如简直承认说:我是个爱惜自己性命的,我是个贪生怕死的阿!

       「灵战」,是一个身体(教会)与恶灵的争战。因着神对今世代的目的,是要完成基督的身体。基督的身体所以尚未完成,固然是由于肉体的拦阻;但另有一个原因,就是仇敌借着肉体所作的工。牠离间神的儿女,牠使神的儿女四分五裂!为着这个,我们一面求神破坏祂儿女的肉体,一面就求神捆绑仇敌。是为身体的完成而争战,也是一个身体与恶灵的争战,因为是『你们在地上捆绑仇敌,……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祈求……。』(太十八18-19)

       灵战,是在复活的新境地里,在升天的地位里与仇敌争战。仇敌不怕我们,但牠怕从死里复活升天的主。我们与主的复活联合,在升天地位上反对仇敌,所以仇敌也就怕我们。与仇敌争战,不是一个平原的争战,乃是在升天的地位上与仇敌争战。宾路易师母所著的《灵命四层》,说:『四层就是灵战,其实就是升天本层,……就是胜过黑暗的权势之层。……是交战而得胜;有权力以胜仇敌一切的能力。……鉴识魔鬼的诡计及工作,与基督联合于宝座上,得能力以胜仇敌一切的能力。』(见《灵修指微》276页)可见并非因信徒的软弱而发生灵战,正是因信徒与神的旨意联合,才有灵战的发生。那些生活在肉体中的基督徒,就不足与言灵战了。以色列人过红海后与亚玛力人争战,是表明与肉体争战。过了约但河,到了迦南的新境地里,就与仇敌争战不息,这就是表明基督徒在复活新境地里与仇敌的争战,这就是灵战。


       如果仇敌不从天摔下,男孩子就不能被提;仇敌不被投到无底坑,神的国度就不能降临;仇敌不下到火湖,永世就尚不能来到!(启十二4-5、9-10,二十1-10,二十一1)。这样看来,得胜的信徒,是应当努力争战的,是应当不止息的向神控告仇敌,求神捆绑仇敌、求神摔下仇敌、求神刑罚仇敌。

       亲爱的读者!灵战不是个空名词,乃是一个事实,请你注意、请你加入、请你努力,就是用你的灵、用你的意志,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弗六12)

原载于(一九二八年《复兴报》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