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逢的世界音译歌词:建国后毛泽东监督思想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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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毛泽东监督思想述略

 

 

 

赵连军 

 

 

 

 

 

毛泽东所说的监督,包括对党的各级组织和政府各级机构的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和党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他终其一生,都在为新中国的建立和建设殚精竭虑,监督问题自然在他的视野和思考之内。早在中央苏区时期,他就十分重视监督问题,要求苏维埃必须吸引广大民众对于自己工作的监督与批评,指出每个革命民众都有揭发苏维埃工作人员错误和缺点之权。最有代表性的是19457月他与黄炎培先生的谈话。当时,黄炎培作为国民参政会议员访问延安,之后发表了《延安归来》,其中回忆说“有一回,毛泽东问我感想怎样?我答: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毛泽东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那时,毛泽东就认为“让人民监督政府”是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历史周期率的新路。建国后,19524月中央人民政府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毛泽东对条例草案说明稿作了多次修改,指出条例的制定是“广大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的、朴素的、为人民服务的革命工作作风对于一部分堕落腐化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分子的恶劣作风的斗争”[1],这也是建国后第一次以法规的形式开展监督工作。同时,他对监督问题有了更多的思考,在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新路上作出了一系列新探索。

最根本的监督主体——人民群众

人民群众监督是毛泽东根本的监督思想,他认为对党和政府的监督,“首先是阶级的监督,群众的监督,人民团体的监督”[2];“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3]。他经常告诫全党,我们的权力是占人口95%以上的劳动群众给的,我们是代表人民群众执掌国家政权,代表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经济事务、文化事务,制定和执行政策。为了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人民群众必须对共产党人实行权力监督。因此,毛泽东要求把人民群众监督列入国家宪法总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第五十八条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其任务时,应经常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广泛吸收人民群众参加和监督国家管理工作,不断地注意对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现象进行斗争。”毛泽东批示“此条似应移至总纲”[4]19549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中,这一条移入宪法总纲第十七条,文字改为:“一切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经常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国家根本大法赋予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监督权,是人民群众实行监督权的根本保障。

毛泽东不仅主张把人民群众监督列入国家根本大法,而且十分重视基层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求充分发挥基层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其防止基层政权和基层党员干部腐败的重要作用。19593月,中共麻城县委决定发动群众算清生产队的帐,并决定分别召开动员会、分别召开小组会,动员社员参加算帐。在算帐过程中,发现生产队许多干部贪污挪用现象严重,县委要求有问题的干部要在会上交代出来,承认错误,具体算帐回去再搞,通过开社员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彻底算清。对此,毛泽东批示“极好”,并要求“每一个县、社都应这样做”,指出“算帐才能教会五亿农民自己管理自己的公社,监督公社的各级干部只许办好事,不许办坏事,实现群众的监督”[5]1964年农村“四清”中,湖北省委要求开好贫下中农代表会,指示贫下中农代表会要以贫下中农为主,叫干部列席参加,交代问题,接受批评,以便把群众有权监督干部、干部有义务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和风气在运动中树立起来。这种从基层直接做起的办法,使人民群众的监督看得见,摸得着,也能使党员干部真实感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毛泽东充分肯定开好贫下中农代表会的要求,批示说“我看这个意见好”[6]。为了让人民群众的监督真正落到实处,毛泽东还非常重视人民来信来访,他指出“人民来信大都是有问题要求我们给他们解决的,其中许多是控告干部无法无天的罪行而应当迅速处理的”,要求“从处理人民来信入手,检查一次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分子的情况,并向他们展开坚决的斗争”[7]。他强调有关部门“必须重视人民的通信,要给人民来信以恰当的处理,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要把这件事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不要采取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的态度”[8],并身体力行,亲自过问人民来信来访和检举揭发,同时在各级党政机关设置了信访机构和人民意见箱,普遍推广人民监察通讯员和人民检举接待室等监督组织。所有这些,都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地位,保障了人民群众监督主体作用的发挥。

最重要的监督制度——民主集中制

毛泽东主张监督须有制度,反腐须有法规,强调任何人都要接受党的监督,而要做到任何人都接受党的监督,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他在建国初曾指出,“鉴于种种历史教训,鉴于个人的智慧必须和集体的智慧相结合才能发挥较好的作用和使我们在工作中少犯错误,中央和各级党委必须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继续反对个人独裁和分散主义两种偏向。必须懂得,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这样两个方面,不是互相对立的,而是互相结合的。而个人负责,则和违反集体领导原则的个人独裁,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9]后来,他总结斯大林给我们党的教训时又说,“斯大林在他一生的后期,愈陷愈深地欣赏个人崇拜,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违反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因而发生了一些重大的错误,“陷入了主观性和片面性,脱离了客观实际状况,脱离了群众”[10]。毛泽东所说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体现。集体领导,就是在党的领导工作中,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更不允许个人专断;个人分工负责,就是党的委员会成员在党委集体领导下,根据集体决定和个人分工,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认真负责地承担起自己分管的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可以从源头上进行有效监督,防止个人专断,防止个人滥用权力,从而防止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产生,所以毛泽东一再强调“不论党内党外,都要有充分的民主生活,就是说,都要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要真正把问题敞开,让群众讲话,哪怕是骂自己的话,也要让人家讲”[11]。他还赞成“党的代表会议和代表大会可以相间着开”,说“这是一种同志间互相监督,促使党和国家迅速进步的好办法”[12]。他提出“人民内部是实行民主集中制”,“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13];要求“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民主又有集中,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14]

毛泽东认为,实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负有带头的责任。毛泽东说:“党委的领导,是集体领导,不是第一书记个人独断。在党委会内部只应当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一书记同其他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拿中央常委或者政治局来说,常常有这样的事情,我讲的话,不管是对的还是不对的,只要大家不赞成,我就得服从他们的意见,因为他们是多数。”他批评了一个现象:“去年六月十二号,在中央北京工作会议的最后一天,我讲了自己的缺点和错误。我说,请同志们传达到各省、各地方去。事后知道,许多地方没有传达。似乎我的错误就可以隐瞒,而且应当隐瞒。同志们,不能隐瞒。凡是中央犯的错误,直接的归我负责,间接的我也有份,因为我是中央主席。我不是要别人推卸责任,其他一些同志也有责任,但是第一个负责的应当是我。”在一个领导班子内,大家都处于一个平等的位置,不应该存在哪一个人说了算的问题,大家都处于监督和被监督之中,如果有不受监督的一把手,毛泽东预言这种人只能是楚霸王,“最后要垮台的”[15]。他强调指出:“真正的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这个制度必须认真执行。”[16]他还批评在工作中“有不少同志不蹲点,不调查,不研究,有事不同群众商量,高高在上,独断专行,一人说了算数,满足于发号施令;严重地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像这样的同志,一点共产党人的气味也没有,就不可能做到领导同群众相结合,就不可能实行民主集中制”,提醒这些“同志”应当立即改变作风,否则,“最后总是被群众抛掉的”[17]

最有益的监督伙伴——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

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斗争中,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发挥了重大作用。建国后,毛泽东认为统一战线还能够也必须发挥重大作用。他说:“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18]毛泽东十分重视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的监督,指出对党和政府的监督首先是阶级的监督,群众的监督,人民团体的监督,但监督“不是单方面的,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19]。毛泽东说,“我们要加强党内的自我批评和依靠广大劳动人民的监督来克服缺点和错误,这是主要的一面。但是我们还应当借助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批评来克服缺点和错误”;“这也是监督的一个方面。这对于我们党,对于社会主义事业是有益无害的”[20]

为什么要重视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的监督,毛泽东认为,第一,“只要谁肯真正为人民效力,在人民还有困难的时期内确实帮了忙,做了好事,并且是一贯地做下去,并不半途而废,那末,人民和人民的政府是没有理由不要他的,是没有理由不给他以生活的机会和效力的机会的”;第二,“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大家知道,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但是有了民主党派,对我们更为有益”[21]。因此,毛泽东要求,“一切善意地向我们提意见的民主人士,我们都要团结。像卫立煌、翁文灏这样的有爱国心的国民党军政人员,我们应当继续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就是那些骂我们的,像龙云、梁漱溟、彭一湖之类,我们也要养起来,让他们骂,骂得无理,我们反驳,骂得有理,我们接受。这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比较有利”[22]。让他们骂,既充分体现了毛泽东博大的政治胸怀,也充分体现了毛泽东对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监督的高度重视。

  除了重视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的监督,毛泽东还十分重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建国之初的1950 4 19 日,由毛泽东亲自改定, 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中提出:“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 特别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同年86日,他针对宣化市第三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会议主持人和有的党员干部不让代表充分发言的错误行为作出批示:“宣化市此种行为似应在报纸公开揭露,予以批评,借以教育全党。”[23]1953年,他还强调说:“凡典型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事例,应在报纸上广为揭发。”[24]由于毛泽东的重视和指示,建国初期新闻舆论曾经发挥了重要的监督作用,有力形成了反对各种消极腐败的鲜明导向。

综上所述,毛泽东在建国后如此重视监督,实质上是源于对党和政府脱离人民群众的忧思,源于对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腐败问题的忧思,最终防止党和国家“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历史悲剧的发生。尽管他晚年未能完全正确地坚持自己的监督思想,但无疑为我们党今天的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必须认真深入地学习研究。

 

注释

[1]《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三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11月,411-412

[2]《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六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1月,136

[3]《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六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1月,350

[4]《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四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9月,455

[5]《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八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1月,187

[6]《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一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8月,241

[7]《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四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9月,9-10

[8]《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11月,310

[9]《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五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2月,62

[10]《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六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1月,62

[11]《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8月,18

[12]《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五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2月,75

[13]《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六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1月,321

[14]《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六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1月,543

[15]《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8月,23-24

[16]《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七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8月,204

[17]《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一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8月,272-273

[18]《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六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1月,94

[19]《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六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1月,350

[20]《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六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1月,147

[21]《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六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1月,350

[22]《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六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1月,9495

[23]《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11月,459

[24]《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四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9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