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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六盘水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中共六盘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六盘水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06年12月 18日) 黎 平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六盘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和基本经验
中共六盘水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强化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化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大宣教”格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为主题,以党风党纪和党内法规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评先选优、示范教育、警示教育、送廉活动、家庭助廉、唱响廉政歌曲、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理论研讨等活动,通过开辟廉政网站、发送廉政短信、征集创作廉政文艺作品、举办反腐倡廉书画展和成果展、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举办领导干部党风教育轮训等形式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直接受教育的党员干部达20余万人次。多层次、宽领域、立体式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在全市营造了崇廉耻贪的良好氛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针对领导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在企业兼职、公车私用等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工作。五年来,收到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礼金和有价证券金额达70余万元;清理纠正违规车辆142台、查处公车私用117台次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对市级公务用车实行了“公务车”统一标识管理;查处参与赌博的党员干部60人,纠正了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干部职工拖欠公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入股煤矿投资等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问题的途径,在市级党政群团机关、民主党派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实施公务移动通讯话费货币化改革。
(二)严肃党纪,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9901件(次),立案1168件,查处违纪人员1610人,涉及县处级干部63人,乡科级干部408人;移送司法机关71人。通过执纪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澄清问题保护干部177人。督促相关单位对全市受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的522名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追究了党纪政纪责任。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查办案件工作始终保持强劲的势头,严肃查处了一批影响较大、案情复杂的窝案、串案,特别是查办的“10·18”市卷烟厂案、“9·12”高考移民考生案、“2·28”大湾镇部分党政领导干部集体违纪案、“3·31”川心村小康城建设经济案、“7·6”钟山区部分党政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等案件。这些大案要案的查处,极大地震慑了腐败分子,振奋了党心民心。
(三)突出重点,有效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加大了专项治理力度。五年来,深入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减轻学生负担1524万元;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积极开展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初步遏制了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问题;落实惠农政策,减轻农民负担5407.31万元;深入治理公路“三乱”,全市保持公路无“三乱”目标;着力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清缴拖欠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1524.2万元,清还农民工工资3321.55万元;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依法查处了一批商业贿赂案件。
围绕构建和谐发展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抓好行风评议、作风整顿和效能建设。五年来,对教育、工商、卫生、交通、供电、民政、广电等11个系统进行了民主评议行风;开通“政风行风”热线,畅通诉求渠道,搭建服务平台;在全市各部门推行机关效能建设,“窗口”办事、首问责任等制度已在全市各个职能部门推开,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四)深化改革,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工作成效明显
围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市委成立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明确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具体抓落实。多次召开全市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会议,对各阶段工作作出部署。全市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向前推进。
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和创新。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成立政务服务中心,清理行政审批事项268项。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对市级各单位实行了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了乡镇财务 “零户统管”、“村账托管”。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对政府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了代建制和公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了考察预告、差额考察和任前公示等改革措施,规范了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办法。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五)强化落实,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力度加大
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先后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函询等一批与党内法规相配套的制度或实施细则。这些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执行,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五年来,通过实施“三必谈”、“三必做”、“两述一评”等制度,全市共进行各种廉政谈话2800余人次,对148名党政“一把手”开展了述职述廉评议;对104名县、乡级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出违规资金4.59亿元并依法进行处理和纠正。健全完善了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新闻监督员、定期向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通报反腐倡廉工作等制度,形成了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的有机结合。政务、厂务、村务、事务“四公开”普遍推行并不断规范,拓宽了监督渠道。
(六)履行职能,行政监察工作有为有位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五年来,开展专题执法监察共70余项,向有关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10余件,严肃纪律,确保政令畅通。针对建设项目资金、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资金、低保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督查400余个项目,查处和纠正各种违规行为涉及金额345.09万元。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打击关闭非法小煤窑,严肃查处安全事故责任,对318名渎职、失职责任人追究了党纪政纪责任。针对煤焦税费征、管、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督,规范管理,堵塞漏洞,有效防止了煤焦税费流失,全市煤焦税费收入从2002年的2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1.4亿元,增长4.7倍。
过去的五年,反腐倡廉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巩固中深入、在创新中提高,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有力地维护和促进了全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主要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工作,把适应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凝聚力量,合力推进,形成全方位推进、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防范在先,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有效地预防和惩治腐败。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办案政绩观。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恰当处理,既惩处腐败分子,又教育挽救党员干部,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支持干事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必须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发展思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善于把中央及省的要求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首位,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做到坚持原则、恪尽职守、勤奋工作、执纪有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反腐倡廉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地方和部门的一些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不强;一些地方和部门治本抓源头的措施不够有力,制度落实不到位,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行业和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是串案窝案;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律不严,纪律观念比较淡薄,一些领域的不正之风仍然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六盘水、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关键时期,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结构调整逐步加快,体制机制深刻转换,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将更为复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面临更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由于诱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尚未完全解决,今后一个时期腐败现象仍有可能易发多发,反腐败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而繁重。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坚韧不拔,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主要目标是:通过五年的努力,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基本形成,腐败现象多发易发势头进一步得到遏制,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发展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努力使我市党风廉政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实现今后五年的主要目标,我们必须全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六盘水提供纪律保障
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的保证,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作为根本职责和首要任务,把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全力保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党章,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各级纪委要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党的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大执行纪律的力度,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评价标准、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重要举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作风浮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的行为,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保证。
加强对重要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一系列目标任务,重点加强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节约能源资源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促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加强对党的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违规从业、跑官要官、参与赌博等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管理的规定。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二)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按照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市委的贯彻意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努力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局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发挥职能优势,认真组织实施。
逐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拓宽教育覆盖面。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
逐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坚持必要、管用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以正确行使权力为重点,推进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具有我市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提高制度建设的前瞻性、科学性、系统性。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抓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查处的力度,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逐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以保证廉洁从政为目标,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把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与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相结合,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廉政公开承诺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把公开原则引入监督工作,深入推进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实行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的配套措施,把党内监督与各方面监督相结合起来,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
坚持用改革的办法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深化要素市场改革,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有效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发挥。
(三)坚持以党风政风建设为重点,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党风政风是否端正,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得到切实保障,是关系人心向背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认真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监管,严肃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大力整顿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严肃查处乱加价、乱收费、收“红包”、收回扣行为。认真调查处理环境污染问题,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支农惠农的政策、资金落实到位。认真解决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中违反政策、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食品、药品制售中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力度。加强效能监察,建立行政投诉中心,实施行政审批电子管理和电子监察,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全力推进行政提速。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纠正一些行政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推动信访工作大格局的形成,加强信访网络建设,发挥基层组织在解决信访问题中的基础性作用,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四)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严肃惩处各种腐败行为
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协调,整合反腐败的资源和力量。执纪执法机关要密切配合,形成办案工作合力。
坚持有案必查。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党规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重点查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查办金融、工程承包、土地管理、矿产开发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案件。尤其是查办发生在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党纪国法。
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增强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坚持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受理等工作。严格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促进预防腐败机制的完善。
(五)切实加强领导,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整体规划,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积极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狠抓工作落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充分发挥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各级党委要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干部交流,优化队伍结构,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党纪政纪教育,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学习的模范、团结的模范、创新的模范、廉洁自律的模范,按照“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催人奋进,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肩负的使命光荣而艰巨。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