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到武侠世界的小说:24明朝宫廷三案之“红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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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明朝宫廷三案之“红丸案”

当明朝在辽东战场上连遭败绩,形势异常严峻之时,紫禁城内也乱作一团,一月之间,两办国丧,一片哀戚。其实,万历皇帝的长期怠政,早已使得大明皇朝呈现出一片黑暗的末世景象,而“明宫三案”可以看作是这种末世景象在宫廷中的缩影。“明宫三案”影响到国务运作、朋党之争、辽东战局和以后袁崇焕的命运。具体言之,所谓“明宫三案”就是“梃击案”、“红丸案”和“移宫案”。
  在“梃击案”之后,又发生“红丸案”。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二十一日,万历皇帝病死。太子朱常洛继位,改年号为泰昌,习惯称其泰昌帝。八月初一日,泰昌帝在登极大典上,“玉履安和”,“冲粹无病容”,就是行走、仪态正常,没有疾病的症象。泰昌帝在万历四十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和二十四日,各发银100万两犒劳辽东等处边防将士,罢免矿税、榷税,撤回矿税使,增补阁臣,运转中枢,“朝野感动”。

本来以为新君继位,会有一番作为,不想登极大典后仅十天,也就是八月初十日,泰昌帝就一病不起。第二天的万寿节,也取消了庆典。《国榷[1]》记载:郑贵妃“进侍姬八人,上疾始惫”。《罪惟录》也记载:“及登极,贵妃进美女侍帝。未十日,帝患病。”八月十四日,泰昌帝病重,召内官崔文升治病。服用崔文升开的药后,就开始腹泻,一昼夜泻好多次。八月二十九日,泰昌帝召见内阁大臣,问:“有鸿胪寺官进药何在?”首辅方从哲等回话:“鸿胪寺丞李可灼自称有仙丹妙药,臣等未敢轻信。”鸿胪寺是掌管朝会、宾客、礼仪等事的一个机构,鸿胪寺的正卿叫鸿胪寺卿,四品。他的副手是鸿胪寺少卿,五品。鸿胪寺丞又低一级,六品。泰昌帝命身边太监速召李可灼进宫。李可灼诊视完毕,泰昌帝命快快进药。诸臣再三嘱咐李可灼慎重用药,泰昌帝则不断催促赶快和药。到日午,李可灼进一粒红丸。泰昌帝先饮汤,气直喘。待药入,即不喘。于是称赞李可灼为“忠臣”。大臣们都心怀不安,等候在宫门外。一位太监高兴地出来传话:皇上服了红丸后,“暖润舒畅,思进饮膳”。(《明史·韩爌传》)日晡(bū)(申时,下午3~5时),李可灼又进一丸。次日(九月初一)卯刻,泰昌帝驾崩。这时,他继承皇位整一个月。因“红丸”引发的宫廷案件,史称“红丸案”。

泰昌帝是八月初一继位,九月初一就驾崩了,这当然是大事情,朝野上下议论纷纷。有人说是服红丸而死,也有人说与红丸无关;有人说旧病未愈,有人说是劳累所致;有人说是惑于女宠,是郑贵妃有意加害;有人说是用药差误。有的大臣因李可灼进红丸功,议“赏钱”;有的大臣以“李可灼罪不容诛”,议“罚俸一年”;有的大臣以“可灼非医官,且非知药知脉者”议上,将其遣戍;直到天启五年(1625年),魏忠贤上《三朝要典》,遂免可灼遣戍。李可灼这个案子,一直争吵了八年,成为天启朝党争的题目之一。

泰昌帝死后,天启帝继位。天启帝即位后面临的一个难题,就是年号问题。万历去世,泰昌即位,改明年为泰昌元年。泰昌去世,天启即位,又改明年为天启元年。这样,泰昌和天启两个年号就重叠了。后来想出一个办法,万历四十八年七月以前为万历四十八年,八月到十二月为泰昌元年,第二年为天启元年。



[1]《国榷》为记载明朝历史的编年体史书。谈迁(1594年—1658年)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