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卡多罗德里格斯 速度:龙泉驿区蒲草村农村“四大基础工程”知识问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2:14:13


一、必答题
1、“四大基础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答:“四大基础工程”包括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村级公共服务及社会管理改革。
2问: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有哪五大机制?
答:分类供给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建设的机制、民主管理机制和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3问: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五大机制的分类供给机制主要是什么?
答:主要是将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分为公益性、自治性和市场性三类,分别由政府、村级自治组织和市场主体进行实施。
4问: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五大机制的民主管理机制主要是什么?
答:主要是对相关设施、项目建设实行民主决策制度,建不建、什么时候建、怎么建,都由村民自己说了算。
5问: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内涵是什么?
答:内涵是:打破公共服务和管理领域的城乡二元分割局面,让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资源在城乡间均衡分配,使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同样的优质服务。
6问:村(居)民委员会承担的资金年利率是多少?
答:当前,融资资金实际年利率为6.18%,村(社区)承担2%的资金利息,其余部分利息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补贴。
7问:项目的发包方式如何确定? 
答:项目发包由村级自治组织根据项目自身的特点,在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镇乡政府的指导下,按照宜简则简、控制成本的原则,民主决策项目的发包方式。
8问:耕保基金是如何计算的?
答: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区(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村民小组基本农田、一般农田面积的分类面积,先计算出该村民小组统一的耕地保护基金发放标准,再按照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耕地(含园地)面积,将耕地保护补贴发放到农户。
9问:耕保基金发放的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进行分类发放。补贴标准为:基本农田400元/亩,一般农田300元/亩,提取耕地流转担保资金和农业保险补贴(10%)后农民实际领取的标准为基本农田360元/亩,一般农田270元/亩。
10问:现阶段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在文体方面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广播电视村村通、电影放映服务、报刊图书阅览服务、文化活动、农民体育健身、文艺演出和展览服务等。
11问:哪些情形不得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答:①1999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用地,未完善相关手续的;②在土地综合整理专项规划确定的整理项目区内,尚未实施土地综合整理;③从事商品住宅开发;④土地权属有争议; ⑤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土地权利或暂缓登记的; ⑥未经批准乱搭乱建的。
12问:现阶段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在教育方面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农村学前教育、农村特殊教育、农村职业教育、农村成人教育等。
13问::现阶段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在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农村道路、水利、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农村沼气池建设、农村垃圾和污水集中处理、农村客运、农村邮政、园林绿化等。
14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明确产权。二是创新耕地保护机制。三是搭建流转平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林权等的流转。
15问:项目的选择、实施、管理及监督等分别由谁负责?
答:项目的选择、投资多少、建设方式都要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并要向大家公示7天方可进行项目实施。项目的具体实施建设及日常管理由村民委员会负责。项目的质量、工期以及资金的使用由村民议事会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管。
16问:若有问题,除了向村民议事会或监事会反映外,还可向谁咨询或反映?
答:可向街镇乡和区统筹委有关领导反映,欢迎村民对项目有关政策进行咨询,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举报投诉。公开电话:84848668。
17问:农村产权确权的要求是什么?
答: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要确权到村或组,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和农民的房屋要确权到户。
18问: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有哪些?
答:①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②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19问:耕地保护基金的含义是什么?
答:由成都市人民政府设立,以保护耕地为主要目的,从土地出让收入中筹集资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主要用于耕地流转担保、农业保险补贴、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农户养老保险补贴和承担耕地保护责任集体经济组织补贴的专项基金。
20问:耕保基金发放的原则是什么?
答:耕地保护基金的发放要按照承包地确权颁证在先,发放耕地保护基金在后的工作程序,积极稳妥地推进,未经实测确权颁证的承包地,不得发放耕地保护基金。
21问:耕保基金有哪些主要用途?
答:一是用于耕地流转的担保资金和农业保险的补贴(占当年耕地保护基金总量的10%);二是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农户的养老保险补贴和承担未承包到户耕地保护责任的村组集体组织的现金补贴(占当年耕地保护基金总量90%)。
22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包含哪些范围?
答:①2004年(规划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上报数中已经确认的建设用地; ②2004年(规划基期年)以后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方式,通过实施土地综合整理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 
23问:我区确权登记的十个环节的内容是什么?
答:前期筹备、召开动员大会、摸底调查、调查结果公示、异议处理、调查结果登记、申请颁证、部门审查、登记结果公告、颁发证书。
24问:耕保基金是以哪种方式发放?
答:根据《耕地保护合同》,国土部门将农户的耕地保护补贴金额直接划入农户在农村信用社的银行卡或存折,信用社对其账户进行监管,用于农民购买农民养老保险,农户中家庭成员符合参加农民养老保险条件的可平均分享。
25问:农户承包地流转后耕保基金补贴如何发放?
答:承包地流转后耕地保护补贴仍补贴给原承包地农户,但农户需继续履行《耕地保护合同》约定的保护耕地义务。
26问: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应怎样管理使用?
答:村(社区)根据村(居)民议事会议定的项目开展建设,所有支出必须事前经村(居)民议事会同意并按财务管理制度保留合法原始依据,事后由具体经办人、村(居)民议事会代表(三人以上)、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支部书记签名同意。
27问: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流程操作步骤有哪七个?
答:1、调查摸底,征求意愿;2、制定方案,立项报批;3、登记测量,清算补偿;4、住房安置、农户搬迁;5、充分社保、充分就业;6、工程实施,复耕验收;7、土地流转、发展集体经济、土地综合开发。
28问: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规划编制的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按需编制”的原则,编制村(社区)规划。对有大型产业化项目的村(社区),依据相关要求编制较为详细的村(社区)规划;对以传统农业为主、目前尚无大型产业化项目的村(社区),可先编制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布局规划。
29问:现阶段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农村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受灾群众救助、农村优抚、农村社会福利和慈善、农村老龄服务、农村残疾服务等。
30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还权赋能”,让农民真正成为改革的主体和改革成果受益的主体,通过改革实现农村产权要素资本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缩小城乡差距,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城市化进程,推动城乡同发展共繁荣。
31问:确权登记工作有哪十个关键环节?
答:1前期筹备;2召开动员大会;3摸底调查;4调查结果公示;5异议处理;6调查结果登记;7申请颁证;8部门审查;9登记结果公告;10颁发证书。
32问:现阶段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在医疗卫生方面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医疗救助、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卫生防疫、农村药品配送和监管、农村妇幼保健、农村计划生育等
33问:现阶段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成都市将现阶段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内容设定为文体、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农业生产服务、社会管理7个方面。
34问:土地整理的内涵指的是什么?
答:它是指县、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以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工作。土地整理项目侧重于对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整理和开发。
35问: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可用来做什么?
答:凡是符合〔2008〕37号文件规定的文体、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农业生产服务、社会管理7个方面的内容,均可以使用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通俗的说,钱要用于集中办大家都受益的事情。
 
二、抢答题
1问:经群众同意,购买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是否可以使用专项资金?
答:不能。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和壮大集体经济。
2问:耕保基金发放的对象是哪些?
答:具有承包经营权并且承担了保护承包耕地责任的农户。
3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原则是什么?
答:①符合规划;②保持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②实行使用权有偿、有限期流转。
4问:确权工作有哪些重点环节?
答:一是清理;二是勘查;三是公示;四是确认;五是发证。
5问:确权登记工作有几个关键环节?
答: 十个环节
6问: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五大机制的经费保障机制主要是什么?
答:主要是将该项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全面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财政保障水平
7问:项目的确定可否先由三方联席会议梳理后再向群众征求意见?
答:不行,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方式。村级项目的筛选必须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基础上由三方联席会议或村民村通过议事会进行梳理公示,最后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公示无异议方可确定。
8问:为什么项目申请融资额度不能超过村级年度专项资金的7倍?
答:经测算,如果资金放大7倍,则各村利用市县两级财政逐年安排的专项资金在8年内还清本息的同时还略有节余,可保障村级公共管理事务的日常运行经费。
9问:我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市场体制。
10问:现阶段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在社会管理方面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纠纷调解、农村警务、农村治保、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代办村民事务、政策宣传、农村食品安全防控、农村土地和规划管理、农村建构筑物建设管理、农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
11问:农村产权确权要做到哪几个一致?
答:要做到“五个一致”,即:台账、土地、证书、合同和耕地保护基金五个一致。
12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严格保护耕地;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重点突破、分步实施。
13问:申请林权登记,核发林权证,应具备哪四个条件?
答:1、申请登记的林权权属无争议;2、界限清楚、标志明显;3、面积、四至界限的登记文件和图面资料同实地吻合;4、有关图表完备、材料齐全。
14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耕保基金的发放该怎样发放?
答: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耕地保护基金补贴仍归农户,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流转后。耕地保护责任仍由耕地流转前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或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承担。
15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含义是什么?
答:指在农户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承包方将自己承包的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转移给第三方经营,原承包方或第三方向村集体履行原承包合同的行为。
16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哪些方式?
答: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用途不改变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17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有哪几种方式?
答:(1)协议(2)招标(3)拍卖(4)挂牌。
18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年限是多少?
答:初次流转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同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再流转年限不得超过初次流转合同约定年限的剩余年限。
19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收益归谁所有?
答: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政府要按一定比例收取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配套费及耕地保护金。
20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有哪几种形式?
答:(1)出让(2)出租〔作价(出资)入股、联营 视同出让〕(3)抵押(4)转让、转租。
21问:哪些主体可参与土地综合整治投资?
答:我区鼓励多方参与投资,国有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法人均可作为投资主体,但社会法人投资主体资格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依法取得。
22问:农户成为土地综合整治搬迁户应具备的条件?
答:1、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范围内的常住农业户口,并且在封户前在册的,对常住人员的认定因具体情况较为复杂,最好由不得村民议事会讨论决定。
2、本人自愿申请到规划的集中居住的。
23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完成后设施的管护怎么办?
答:道路、沟渠、蓄水池等公益设施的管护应实行“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管护资金,落实专人负责,对田埂、护坡由承担农户(受益人)自行管护。
24问: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五大机制在统筹建设机制主要是什么?
答:主要是统一规划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设施布局。
25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哪些用途?
答:按照规定用于工业、商业、旅游业、服务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性经营房屋等经营性用途及建设农民住房。
26问: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区级相关部门的职责有哪些?
答:根据工作职责职能,配合完成项目立项和验收工作。
27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土地综合整治的有哪些权利?
答:(1)知情权。(2)监管权。(3)发展权。
28问:集体公田的耕保基金是怎样发放的?
答:集体公田暂不发耕保基金,待公田发包落实到具体农户并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以发证时间开始计发耕保基金。集体公田确实无法落实到农户的,其耕保基金的发放必须报经市产改办批准。
29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纠纷调处机构涉及市上哪些部门?
答:涉及市国土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和市房管局。
30问:耕地保护台帐的公示时间是多少天?
答:公示期为7天。
31问: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区政府的职责是什么?
答:负责全区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的安排和部署。
32问: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区国土局的职责是什么?
答:负责项目的立项、申报、验收和政策解释工作。
33问:到哪一年,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达到“四个有”?
答:2012年。
34问:当年未使用完的专项资金可以留到第二年使用吗?
答:可以。
35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申报程序有哪些?
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报整治项目→街、镇(乡)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向区国土资源局申请立项→区国土资源局确认→组织专业单位编制项目实施规划→上报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转报有批准权限的机关立项审批。
36、问:建设什么城市,是立足我市近几年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新三最”城市的实践基础提出的城市发展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与“新三最”目标在方向和实现路径上完全一致,是对“新三最”目标的丰富和深化。
答: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
37、抓好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的要求是什么?
答:抓好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的要求是三个百分之百,即:群众知晓率100%,群众参与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38、问: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要分“三步走”,请问是哪三步?
答:第一步:用5-8年时间建成“新三最”城市,这是近期目标;
第二步,用20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成“世界现代田园城市”,争取进入世界三级城市行列,这是中期目标;
第三步,用30-50年时间基本建成世界城市,争取进入世界二级城市行列,这是远期目标。
39、问: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核心是什么
答:以人为本。
40、问:什么是田园城市的制度支撑
答:四大基础工程
三、风险题
1问: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的应当怎样使用?
答: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专项资金按村(社区)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还债等,不能变相分配专项资金,严禁平调、挤占、挪用或跨村(社区)调剂使用。
2问: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融资建设的有哪些规定?
答:按照《成都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村级融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村级自治组织利用市、区两级村级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专项资金,向成都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融资建设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项目。项目原则上实行每村(社区)打捆申报,申报融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市、区两级财政核定的该村(社区)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年度专项资金的7倍。
3问:现阶段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在农业生产服务方面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农业科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流通、农用生产资料供应、农业信息化、种养业良种服务、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村扶贫开发、农村防灾减灾、农村金融服务等。
4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有哪四个方面的要求?
答:1、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
2、坚持“统一立项、统一管理、统一验收”,先报批后实施。对于已经批准土地整理项目和挂钩项目立项尚未实施的村,可以同时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和挂钩项目;只有挂钩项目立项,土地整理项目未立项的村,可以实施挂钩项目;已实施了挂钩项目,补充土地整理项目的村,可以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只有土地整理项目,没有挂钩项目的村,不予立项,不得实施。
3、地类面积要以规划基期为准。
4、严格执行先复垦再建新。
5问: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五大机制的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主要是什么?
答:就是解决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有人做”的问题。主要是从相关主管部门、高校等科研机构或其他方面吸收人才,从事或提供村级公共服务及社会管理,并通过学习和各类培训,强化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人才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6问:市区两级财政加大对农村的投入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答:按照市委〔2008〕37号文件的规定,以2008年为基数,各级政府每年新增的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政府性投资主要用于农村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直至城乡公共服务基本达到均等化。同时,《成都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2009年开始,由市区两级财政保证每个村(涉农社区)不低于20万元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专项资金,村(涉农社区)还可以按照《成都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融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贷款的方式集中专项资金投向民主决策产生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项目。
7问:提取耕保基金现金的条件是什么?
答:为保证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民老有所养,耕地保护基金以耕地保护补贴标准为依据,扣除耕地流转担保资金和农业保险补贴后,农民所获得的耕地保护补贴首先用于其购买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补贴直接划入农户养老保险帐户,不能直接领取现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户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市)县社保部门核实后并共同出具提取证明,到指定机构领取耕地保护补贴现金。
(1)每户耕地保护基金养老保险补贴总金额超过(每户参保人数×个人应缴费标准金额)的多余部分; 
(2)不愿按规定标准和时限缴足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农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可一次性提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资金;
(3)对签订了《耕地保护合同》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 在扣除耕地流转担保资金和农业保险补贴后,每年定期按其保护耕地的面积给予现金补贴。
8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内涵指的是什么?
答:它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拆旧建新和土地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各类土地面积平衡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工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侧重于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复垦。
9问:集体建设用地整理集中使用的内涵是会么?
它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专项规划,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将原有零星分散的集体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后,原集体建设用地面积扣除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用地面积后,节约的集体建设用地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或拆院并院的方式集中用于建新区的工作。依据审批权限不同分为:由国土资源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为拆院并院项目。
10问:土地综合整治的内涵是什么?
答:成都市于2008年提出并得到省国土资源厅的同意,按照“统一立项、统一管理、统一验收”的原则,将土地整理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两类项目结合开展统称为土地综合整治。具体是用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和办法,在坚持农民自愿,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和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作用的前提下,按照新农村建设发展性、多样性、相融性、共享性的要求,全面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农田水利、农村道路和农房建设、林盘地改造、农村风貌整治等,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彻底改善城乡综合环境,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农民集中居住和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农村全面现代化。
11问:土地综合整治的“四性” 标准是什么?
答:新农村建设要坚持发展性、多样性、相融性、共享性,即农民集中区房屋建设上要考虑因地制宜、注重多样性;在农村实施土地整理后,要考虑农村的长远发展;在整体风貌打造上,要尊重客观,不搞简单移植,考虑与农村环境的相互融合;在基础设施配套方面,要考虑与城市基础设施的共享。
12问:土地综合整治能带来哪些好处?
答:1、对农民而言,有利于实现 “三充分一持续”( 充分安居,充分保障,充分就业,可持续发展)。
2、对土地资源而言,新增了耕地面积,优化了土地结构,促进了土地流转,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规模经营。
3、对投资商而言,获得投资收益和区政府在税收、土地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的政策扶持,享受优惠政策。
4、对产业而言,有利于为汽车产业、商贸、现代物流、城市地产等提供土地储备,逐步形成三次产业良性互动发展格局,打造复合型产业增长极。
13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院并院的区别?
答:1、审批权限不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由国土资源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拆院并院项目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
2、土地使用要求不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验收后,建新区用于经营性用地的,必须征收为国有土地,并按照规定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其他情况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报征为国有土地;拆院并院项目验收后,建新区不能报征为国有土地,只能维持集体建设用地性质。
3、项目区组成范围不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可在全市范围内划定建新区和拆旧区;拆院并院项目只能在同一个乡镇范围内划定建新区和拆旧区。
14问:投资土地综合整治涉及哪些税费?
答:1、参与土地综合整治公司应缴税收:
(1)营业税及其附加5.55%(营业税5%、附加税0.55%);
(2)企业所得25%(在注册地缴纳)
(3)土地综合整治公司必须在我区工商注册。
2、土地综合整治施工方建安行为应缴税收:
(1)营业税及附加:工程收入×3.55%;
(2)建安企业所得税:工程收入×2%(在注册地缴纳);
(3)个人所得税:工程收入×0.55%(在注册地缴纳)。
15问: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村组的职责有哪些?
答:(1)负责做好项目宣传、培训,初步设计建议等前期工作;
(2)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成立村民议事会,充分征求村、组意见,确保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3)完善村民的申请、审批等相关程序,签订农民资源流转两权承诺书和同意搬迁意见书,并积极支持配合项目的实施;
(4)负责做好拆迁工作,确保被拆迁农户个人资源,情况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5)做好项目实施中群众协调工作和工作现场的监管。
16问: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的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项目区拆旧区只能选择在一般农田区和基本农田范围内,不能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范围内,建新区必须符合城乡规划,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般农田区。
2、农户要自愿同意开展。
3、土地收益应与实际投入成本资金相平衡,若收益低于实际投入成本,政府须对差异资金的来源方式进行合理的说明和承诺。
17问:农村房屋的分类有哪能些?
答:1、具备有上盖和围护结构,结构完整并可满足生产或生活需要的永久性建筑物按房屋进行登记,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2、简易房、棚房、工具房等登记为附属用房,并在《房屋所有权证》的附记中对其现状预以记载。
3、围墙、龙门、水井、水塔、沼气池等作为构筑物进行登记。
18问:农村房屋产权确权登记对象及要求是什么?
答:在合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上修建的农村房屋;对占用两处及两处以上集体土地修建房屋的,只能对一处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进行确权登记。对在承包地、自留地等土地上修建的房屋,申请人须到国土部门办理用地确认手续后,方可办理确权登记。对超过房屋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面积的,超过部分面积只能在房屋产权证的附记中予以批注。
19问:耕保基金发放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必须落实到地块、到农户;二是必须按实测面积发放:三是必须确权颁证后,按照确权面积签订《耕地保护合同》,按合同面积由区(市)县国土部门直接将耕地保护金划入农户耕保卡;四是以组为单位,谁先完成规定程序先兑现谁的耕地保护基金。
20问:《耕地保护合同》是怎样签订的?
答:根据公示确认后耕地保护台帐,区(市)县国土部门代表区(市)县政府与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户签订《耕地保护合同》,对耕地保护地块、面积、期限和补贴金额以及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作出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为承担耕地保护的农户建立耕地保护资金帐户,发放耕地保护卡。
21问:耕保基金取现的条件有哪些?
答:1、每户耕地保护账户总金额超过(每户参保人数×个人应缴费标准金额)的多余部份;2、不愿参保的农户中,家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3、超过劳动年龄段(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农民参保,已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对符合现金发放条件的,由农民个人向所在地国土所提出申请,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分局)审核后发放,并核减该农户耕地保护帐户的金额。
22问:《耕地保护合同》约定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农户享有获得耕地保护补贴的权利。同时承担以下义务:不得弃耕抛荒,保护耕地不受破坏,不得用于非农业用用途,是基本农田还必须履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要求。 
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指:一是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二是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平坝)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三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四是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 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五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23问: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流程中土地综合整治成本是怎样构成的?
答:(1)拆旧区成本:
①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②房屋及建(构)筑物补偿费;③安置农户社会保险费。④土地平整工程费;⑤农田水利工程费;⑥田间道路工程费;⑦复垦工程费;⑧其它工程、设备费。
(2)城镇建新区成本:
①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费;②房屋及建(构)筑物补偿费;③为农民购买社会保险费;④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成本(含基础设施配套);⑤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公共公益配套设施成本;⑥土地征收国家税费、地方税费
(3)投资方投入土地综合整治的合理回报
(4)不可预见费。
24问: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流程中土地复垦的标准有哪些?
答: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及省市有关部门意见,严格按规划图和施工图进行。具体要求:
1、新增耕地上不得植树造林或种植果树,耕地质量以区农发局农技中心出具的土壤质量分析报告为准。
①耕作层的厚度不得少于40㎝。
②耕层的有机质含量。不低于当地平均耕层有机质含量。
③土壤酸碱度和含盐量。一般PH值在6-8之间,种植水稻的PH值范围可适量放宽,耕层含盐量不得超过当地轻度盐化土壤含盐量标准。
④土壤质地以砂壤至壤土为佳,不能是极端的砂或粘土,土体构型以蒙金土为佳。
2、田坎统一标准:由泥土夯实而成,底宽约0.7米、顶宽约0.5米,梯田布局根据实际情况构筑田坎。
3、一般耕地的排灌率在70%以上,水田的排灌率在100%以上。沟渠标准为:底宽为0.5米、顶宽0.7米、渠深为0.5米、边坡为1:0.5。
25问: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街、镇(乡)的职责有哪些?
答:(1)负责做好项目宣传、培训、项目初步设计建议等前期工作;
(2)配合做好立项工作相关签字盖章;
(3)做好项目实施中群众协调工作和工程现场监管工作;
(4)做好权属调整方案和道路、水利有关工程后续利用和管理工作,巩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5)做好项目区产业规划,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产业结构调整;
(6)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区的测量、勘界、权属调查和项目实施规划涉及,拆旧区旧宅基地复耕、沟渠、道路建设工程,拆迁农民补偿、安置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施工协调等工作; 
(7)负责项目区内涉及房屋及附着物、地上附着物、青苗的摸底调查和补偿、补助费用的核算、发放工作;
(8)加强项目区农户的劳动技术培训,积极与就业部门联系,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的再就业问题。
26问:土地综合整治中农户反映问题的途径和程序?
答:按照逐级反映的原则,可行所在村组干部反映,由村民议事会汇总意见后向项目实施现场指挥部反映,最终的解释和处理,由村民议事会和项目现场指挥部共同研究决定。如不能答复,可由区级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能解释。
27问: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村级改革工作的目标有哪些?
答:到2012年,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达到“四个有”:有一套适应农民生产生活居住方式转变要求、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标准体系;有一个保障有力、满足运转需要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有一个民主评议、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公共服务的管理机制;有一支协同配合、管理有序、服务有力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队伍。
28问: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的核定办法是什么?
答:按照《成都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村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近郊区(县)财政按市与区(县)5:5的比例安排,市财政对近郊区(县)村级专项资金安排标准为10万元/村(社区),并按村(社区)户籍人口、幅员面积、地形地貌、组数等四个因素调整,但市财政对每个村(社区)的村级专项资金安排每年最高为15万元,其余部分由区财政安排。
29问:违反《耕地保护合同》后如何处理?
答:未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非法改变耕地用途或破坏耕作层致使耕地生产能力降低的,区(市)县政府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耕地保护合同》,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恢复耕地生产能力。造成耕地永久性破坏并已发放的耕地保护资金补贴,将全部予以追缴,并由国土资源部门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相应刑事责任。
30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哪些好处?
答:农民可以凭农村产权证书维护权益;可以凭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领取耕地保护基金;可以凭农村产权证书对产权进行流转;可以凭农村产权证书抵押融资;可以自愿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城安居兴业;可以用农村产权入股股份合作社进行股份运作等等。
31问:项目由谁负责验收和评议?
答:项目验收由村党组织组织村民议事会成员、“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利益相关方代表等会同相关部门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后并达到项目最低保修年限后,村民委员会才可提请村民议事会对项目质量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村(社区)党组织组织村民议事会成员、“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利益相关方代表等,对竣工(保修期满)的项目进行满意度测评。
32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要重点把握哪“五个坚持”?
答:一是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改变。二是坚持科学编制规划,严格执行规划和土地用途。三是坚持市场化原则。四是坚持农民自主自愿。五是坚持在实践中不断充实、细化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