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音音频:驳强拆史上最强悍的三段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8:39:24

驳强拆史上最强悍的三段论

2010-10-13 09:09:30

归档在 政论-铿锵时评 | 浏览 46 次 | 评论 20 条

从拆迁自焚到网络轰动,从机场截访到微博营救,充满戏剧性的江西宜黄拆迁自焚悲剧在媒体追踪一个月后,终于有了一个能让受害者家属和社会舆论欣慰的结果:一把手问责免职。这是公民权利的一次捍卫,是社会公义的一次彰显,可谓大快人心!

可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近日媒体报道,宜黄县政府一位官员投书财新网称:“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拆就没有中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个‘崭新的中国’,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这真是,强盗也要强盗的逻辑。不由得想起希特勒名言:“去征服、 剥削、掠夺乃至消灭劣等民族,乃是我无可推卸的职责与特权。”也不由得想起日本战犯石原莞尔的“战争造福论”:“进行一场前所未有过的大战争,由此而求得人类文明的最后统一,开始迈出人类共同的理想的黄金世界建设的第一步。汉民族没有自卫的政治能力,故日本领有满蒙,不仅是日本生存所必要,亦是中国人自身的幸福。”莫非,世界上一切杀戮、压迫、剥削的反动势力,都会有一套欢言巧语、蛊惑人心、自圆其说的妙论?

这位署名“慧昌”的宜黄官员在洋洋五千言中,不能看出其意为宜黄免职领导一解舆论之围、道义之围和问责之围,旨在为落马官员明修情理之栈道,暗度复职之陈仓。透视这篇题为《透视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以下简称《透视》)的奇文,可概括为“宜黄强拆事件六论”。

一是,事件不实论。慧昌充满委屈地写道:本是当事人把一床被子点燃从楼上丢下来,被写成人烧得像火球一样滚下来。把县委书记亲赴机场安抚当事人并劝说其放弃越级上访,就地解决问题说成是机场截访,甚至把当事人简单的上洗手间的小事,演绎成“厕所攻坚战”、“实现版保持通话”,并因此指责县委书记侵犯人权。他自引自否道:这是不是某些人的阴谋,让政府上套了。

二是,舆论宣泄论。宜黄强拆自焚事件中,《透视》认为:包括记者在内,未必个个都是充满了正义的善人。“他们(网民)关注事件更多的是出于一种心理折射和情绪渲泻。”

三是,强拆无奈论。“强拆并非地方政府所愿。中西地区财政困难,如果迁就被拆迁户的利益诉求,大幅度提高拆迁补偿标准,政府肯定吃不消。同时,被高涨的地价和房价吊足了胃口的农民,做梦都想依靠政府征地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而地方政府为实施地方发展战略,强拆更在所难免,或者说不得已为之,否则,一切发展免谈。”

四是,强拆有功论。《透视》以其大言不惭、救世主般的口吻,做出“强拆史上最强悍的三段论”:没有强拆就没有我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个“崭新的中国”,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五是,人民有错论。《透视》写道:政府负责行政复议的法制办和负责行政诉讼的法庭门可罗雀,而信访局却人满为患。我们精心为公民打造设计的现代救济方式——法律武器,老百姓弃之如敝履,仍然习惯选择上访尤其是越级上访。

六是,强拆持续论。《透视》最后呼吁:宜黄强拆烧伤事件终将过去,只要地方要发展、只要城市化没有停止,强拆工作就依然要进行下去。希望今后的政府强拆工作更加规范、更加注重被拆迁人的权利,藉此推进我国城市化运动的健康发展。

宜黄官员慧昌透视的“宜黄强拆事件六论”,似是而非,不经一驳。犹如一个人人喊打的亡命之徒,慌乱之中找来一个唬人的稻草人,不但十分荒谬,而且必将遗“笑”万年。

批驳其一:“事件不实论”。

在这起事件中,这栋房子有合法的土地证和房产证,而且这些证还是20年前颁发的。因为地方政府要搞规划,要在此地建客运站,于是必须拆迁。拆迁方给了三个条件,被拆方不接受,于是产生冲突。但这是政府工程,于是必须强拆!接下去发生的强拆自焚悲剧,太过惨烈,不再重提。强拆、抢尸、围堵、截访一系列恶性事件都众目睽睽,铁证如山,言之凿凿,何虚之有?如果事实真如《透视》所描述,宣传部门能宽宏大度让媒体如此跟踪报道?纪检部门能雷厉风行把县委书记就地免职?

批驳其二:“舆论宣泄论”。

不管慧昌《透视》行文如何玩弄春秋笔法,其谈及媒体监督部分,给人最深印象的,是歪曲网络舆论批评的网友心态。人行不义,众口唾之。为政失德失范,不去自省,反而指责批评者心态有问题。如此鲜廉寡耻,让人担心宜黄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强拆自焚事件发生!

中国宪法保障新闻媒体监督权和公民言论自由权。舆论监督的威力在于通过媒体的曝光将问题公之于世,让舆论的阳光驱散权力滥用的阴霾。舆论监督是公民社会遏制公共权力和维护公民权利的“利剑”与“盾牌”。新闻舆论监督不但具有信息传递、教育、评议、引导等一般舆论功能,而且还有民主促进功能和监督功能。新闻舆论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情况反映、批评建议、过失披露等,成为鼓励民众有序参与民主管理和推进政治运作的重要手段。

正如网友评论,公民社会的点滴成长,就在于每个人力所能及,身体力行。宜黄事件就是明证:每一个参与推动此事的普通人,仅是点点鼠标,吼几嗓子,就能形成舆论压力,这股压力又是当事政府部门积极促进事件妥善解决以及进行事后问责的原动力之一。每一个公民向不公不义发出的每一声抗议,都是社会改进的一剂良药。

倾听民声、顺从民意和维护民权乃是任何一个民主政府存在的道义基石所在。有正义感的媒体监督就像森林中的“啄木鸟”,明智善政的政府都会正视新闻曝光,都应有勇气承受揭短露丑式的“必要的痛”。如此,才能避免政府这一公共权威的肌体被一些“蛀虫”侵蚀,远离权力腐败这一致命的“政治之癌”。

面对一个又一个惊心动魄的房屋拆迁场面,面对一个又一个充满血腥和暴力的刑事案件,任何有良知的中国人都应该拍案而起。舆论监督,人人有权,人人有责。不问心态,只凭良知;不管身份,只看事实。《透视》以 “宣泄论”看待舆论监督,莫非网友发表评论之前,还要交一份心理分析报告不成?慧昌的民主素养真的太OUT了吧。

批驳其三:“强拆无奈论”。

《透视》认为,中国城市化是强拆出来的,没有强拆,城市化就停滞不前,死路一条。这是一种祸国殃民的错误思想。试问,世界哪个发达国家的城市化是强拆出来的吗?城市化就是“高楼大厦化”?就是GDP挂帅的政绩观吗?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城市化是光靠强拆出来的吗?中西部落后地区靠强拆,就能拆出繁荣富强,就能拆出和谐小康?

按照作者意思,这是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问题。看我们宜黄发展的多快多好,你们还指手画脚,分明就是敌对势力。房子一拆一建GDP就上去了,人一生一死GDP也上去了。看得见的要让它越来越好,看不见的呢,眼不见为净。这显然是封建专制者的一种冷血和残忍。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是西方国家对公民合法私产的保护准则。但在国内一些拆迁中,公民公法财产却屡被强拆,公民的合法权力常受侵犯,公民甚至要付出血和生命的代价来维护,这是对依法治国的讽刺,无疑会让法治中国蒙羞。长此以往,必将丧失民心,危机四伏,狼烟四起。

拆迁本是为市民创造更好生活环境的一件善政。然而由于立法理念的落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再加上一些官员存在的“强拆无奈论”、部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善花”结出“恶果”。但是,只要全面廓清立法理念、改善现有法律体制,再加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人性化执法,一定能真正把好事办好,最终使每个市民受益。

批驳其四:“强拆有功论”。

重新思考中国模式,不能不令人摇头叹息。所谓威权主义,就是可以随意拆除居民的房屋;所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就是可以把部分城区按照长官意志变成废墟。当少数中国学者站在西方大学的讲坛上推销中国模式的时候,他们可能不知道有多少中国普通居民,因为所谓的中国模式而失去自己的家园;当一些西方政客喋喋不休赞扬中国改革开放成就的时候,他们不知道有多少中国居民忍辱负重苟且偷生。现在,宜黄官员更是发表了惊心吊魄的“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三段论。

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看来,中国的城镇房屋拆迁指挥部,是一个与世界上任何恐怖集团相比都毫不逊色的最大恐怖组织。城镇房屋拆迁指挥部一声令下,城市街道成片的房屋应声而落;城镇房屋拆迁指挥部所到之处,当地就会成为一片废墟。可怜那些祖祖辈辈在城市居住的居民,由于拆迁指挥部的存在,而没有立锥之地。许多居民长期居住在城市的中心,由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过低,结果导致他们很难在城市中心区购买房屋,只能远走他乡,在城市郊区或者城乡结合部寻找蜗居之地。每天为了工作和学习,他们不得不在城乡来回奔波。城市中心部位矗立着高楼大厦,象征着城市的繁荣,可是那些曾经世代居住此地的居民们,却不得不望楼兴叹,为了所谓的城市发展他们不得不被迫搬迁。 

如果说,上个世纪50年代实行的土地改革,是一次剥削农民土地的集体化改革;那么上个世纪90年代实行的土地改革,则是一次赤裸裸的土地财富分配改革。这项改革使中国的贫者愈贫富者愈富,房地产开发在中国造就了第一批真正意义上的亿万富豪。这些亿万富豪不是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发家致富,而是依靠与政府之间的紧密关系,通过土地倒卖获得了本来不属于他们的财富。 这场土地改革既没有合理性,也没有合法性,是一种赤裸裸的暴力掠夺。在这场土地改革中,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加了,城市建设速度加快了,可是,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下降了。许多城市由于中心区的土地被政府三番五次地拆迁出让,导致整个城市出现了空心化现象。城市居民的交通成本急剧上升,城市居民压力越来越大。现在包括北京在内的一些特大型城市,房地产收入已经占到政府收入的50%以上,除了继续进行房屋拆迁,不断提高城市房地产价格之外,这些城市已经没有新的经济增长点。 

中国城市化是国家战略,但是城市文明化是战略目标。在中国城市各种各样评比中,文明城市是最高奖项。因为“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和谐程度、市民文明素质的一个综合评价。现代文明城市是自然、经济、社会和谐的复合型生态平衡城市,是富有市民凝聚力、归宿感和认同感的城市。城市的品位与魅力不仅仅表现在摩天大厦和繁华的街面,更在于它的文化、历史和亲和力。城市不但要建设高楼大厦,更要营造城市空间的人文氛围,使之成为体现人文关怀的精神家园。靠强拆出来的城市,一定只是动物凶猛的城市森林,人心险恶,尔虞我诈,离现代文明城市十万八千里。

批驳其五,“人民有错论”。

《透视》数落当事人不去法院打官司,而要非法越级上访。殊不知,中国公权力常常干预司法权,有多少地方拆迁官司能胜诉呢?甚至有政府官员发函要求法院撤诉的荒唐事件。各地强拆事件的背后,是政府急切上项目的冲动,是政府树脸面工程的疯狂。各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常常发文要求“务必”于某年某月某日完成拆迁,并要求抽调人员脱产到岗,“定死”完成任务时间,不能完成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宜黄强拆亦是全国拆迁乱象的一个缩影。在中国,民告官拆迁何其难,即便被当地法院判决违法,也往往久拖而不执行。既如此,当事人只有爬出和谐的围墙,怯怯地进京告状去。

如果不是受害者家属坚持不懈的上访鸣冤,不是媒体持之以恒的关注监督,不是微博这种新兴传播工具的强力介入,宜黄强拆自焚事件结果恐难如此令人欣慰。拆迁事件中的正义要回到常识,只有依赖法治。如果法律有足够的尊严,有些地方官员就不敢那么肆无忌惮;如果法律有牙齿,让每个激起民愤的官员受到问责,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拆迁就不会像如今这样惨烈。而这一切,是执政者之过,非人民之错。

批驳其六,“强拆持续论”。

中国城市化建设,拆迁可以继续,但强拆决不能继续。一个“强”字,意味着违宪,意味着掠夺,意味着不公平。就政府而言,应严格依法行政,必须强化听证程序,确保被拆迁方的知情权。依据相关法律的精神,在拆迁当事双方不能就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达成一致,经做工作仍无效的情况下,对涉及拆迁住户多、影响而广、补偿数额人的纠纷应举行听证。不但拆迁行政机关和利益关系人参加,一般公众经允许亦可参加旁听,新闻记者也可以采访。拆迁听证应遵守法定程序。依法行政,就意味着不能走“强硬派路线”,以权压人,以势欺人,形同匪类,根本没有把拆迁户放到平等的谈判位置。在利益之争中既不遵循法律,也不严格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而是按拆迁办单方面的意志行事,甚至或通过滥用职权停水停电等违法方式逼人就范,或通过造成既成事实来强迫拆迁户接受。其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酿成一个个惨剧。只有依法行政,才能真正尊重人的尊严,达到拆迁的最终的目的,也满足人更高层次的社会需要。 

法国作家罗曼·罗兰说得好:“自我批评,这是一所严酷的培养良心的学校”。发生如此骇人听闻的强拆自焚悲剧,宜黄官场应当自上而下痛定思痛,深刻反省,而不是公关宣传,巧舌如簧、委过饰非。民本思想最本质的东西,无非是四个字:安民、惠民。民安则国安,惠民则富国,仅此而已。如果考察历代王朝衰亡的历史教训,大抵也与“官、民”两字有关:官廉则民清,官浊则民刁,官腐则民乱,官逼则民反!

我充分尊重宜黄官员慧昌发表《透视》的言论自由权,但我想,作为一个话语者,真正困难的,不是说出真相,而是说出全部真相;真正耻辱的,不是隐瞒真相,而是为真相编织愚民的谬论和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