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水利工程效益:香港可以减税内地不行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0:36:49

香港可以减税内地不行 ? 

2011-06-18 22:54:24|  分类: 默认分类 阅读15354 评论0   字号: 订阅

    香港可以减税内地不行 ?

2011年06月18日 14:13  中国经营报

  梁发芾

  6月8日,香港立法会正式通过《2011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宽减2010~2011年度薪俸税及个人入息(收入)课税75%的税款,上限为6000港元。预计这项措施将惠及150万名纳税人,港府税收为此将减少约53亿港元。近年来港府减税已成惯例,无论当年经济好坏,“藏富于民”的减税措施都必不可少。

  中国历史上本来有轻徭薄赋,与民休息,藏富于民的优良思想传统,这种传统是儒家学派财政思想的核心。春秋时鲁哀公向孔子弟子有若咨询“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时,有若回答说:“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认为老百姓富足国家自然就会富足。孟子强调:“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使民“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表明孟子把减税从而使老百姓富裕安康当成王道的内容之一。荀子说,“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正确地说明民富与国富的先后主次关系,他尤其批评了统治者好利聚敛的结果是“府库已实而百姓贫”,他一针见血地指出:“王者富民,霸者富士,仅存之国富大夫,亡国富筐箧、实府库”。

  虽然人们认为儒家思想是中国历史上的统治思想,但各个王朝的理财者多是商鞅、管子、韩非这些人的传承者,而商鞅、韩非都赤裸裸地鼓吹实行富国穷民的政策。因此,儒家的藏富于民,轻徭薄赋的财政思想常常处于比较边缘化的地位,成为一种政治理想而不是现实。当然,在某些时候,开明的统治者确实能够实行轻税政策,而这样的财政实践往往带来经济繁荣和百姓富足的盛世。汉初的文景之治,唐朝的开元盛世,清朝的康乾盛世,都与统治者实行坚持轻徭薄赋政策息息相关。

  儒家轻税富国的说法,看似是一种猜想,其实与现代经济学财政学理论不谋而合,充满真知灼见。

  直观地说,百姓收入与国家收入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国家拿的少了,留给百姓的就多了。百姓财富多了,税收的基数反而扩大了,即使是低税率,也可以有更多的收入总额。唐朝的李翱就说:“人皆知重敛之可以得财,而不知轻敛之得财愈多”。现代税收学的超额负担理论,从相反的方向证明税收的低效性。税收会对经济带来扭曲,牺牲效率,假设政府征收一元钱的税收,那么,社会要增加远远高于一元钱的负担。纳税人有很高的奉行成本,政府也要发生很高的征管成本。高税收也抑制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另外,国家财政支出的效率也远远比不上私人支出的效率。税收的奉行成本,征管成本,以及它对于人们创造财富的打击,再加上税收支出的低效,会造成很多无谓的浪费。而少征税甚至不征税自然会节省这些无谓的浪费。

  既然税收会产生扭曲,但是税收还不能完全取消,因为像国防、治安、公共工程之类私人无法提供的公共品,还得通过税收筹集资金,由政府组织提供。随着现代福利国家的出现,政府还承担起调节收入分配,提供社会福利种种职责,政府就要征收更多的税收,进行转移支付。这样,政府宁可损失效率也要征税就有两个理由,一是要提供公共产品,二是实现公平公正。

  公平与效率是税收无法兼顾的二难选择。在民主宪政国家,政府的征税和开支都受到公众的严格制约,征税虽然都会牺牲效率,但却可以带来一定程度上的公平。但在没有财政民主的国家,征税和财政支出却只能造成效率与公平的双重损失,税收制度往往被既得利益集团把持,它们可以操纵税收立法和执法,把税收义务强加到弱势者身上,使本该“杀富济贫”的税收,变成“杀贫济富”;在财政支出中,利益集团更会使财政支出为自己倾斜,要么用于管理者高昂的在职消费,要么用于满足形象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要么被用于有利于既得利益集团的福利(如住房和食品特供),就是真的给贫弱阶层进行转移支付,但管理者仍然可以巧妙地造成跑冒滴漏,中饱私囊。这就是说,在非民主宪政的国家,税收越多,对于社会的不良影响越大,最后的结果是民穷而国不富,真正得到实惠的是一些有能力影响税收和财政支出的权贵。

  我国税收已经有十多年的持续高增长,人们已经不堪重负。但是,高税收并未带来高福利,相反,高税收使我国税制的不科学、征管的高成本、支出的不公正更加严重。对此问题,人们早就呼吁减税以苏民困,但是,有关方面总是以财政支出缺口很大而搪塞。香港特区宏观税负远远低于内地,尚且能够年年持续减税,宏观税负极高而福利水平很低的内地,还有什么理由,不但拒绝减少,还要维持继续税收的高增长呢? 国富与民富的历史纠结

2011-06-18 03:09:00 来源: 新快报(广州) 


梁发芾

近日,香港的减税又引起人们的热议。事实上,近年来港府减税已成惯例,无论当年经济好坏,“藏富于民”的减税措施都必不可少。

中国历史上本来有轻徭薄赋、与民休息、藏富于民的优良思想传统,这种传统是儒家学派财政思想的核心。现在,这种思想在香港开花,在大陆则还只有争论,没有行动。

春秋时鲁哀公向孔子弟子有若咨询“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时,有若回答说:“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孟子一再强调:“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使民“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而荀子则说,“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他尤其批评了统治者好利聚敛的结果是“府库已实而百姓贫”,他一针见血地指出:“王者富民,霸者富士,仅存之国富大夫,亡国富筐箧、实府库”。这就是说,两千多年前的先贤非常清楚,民富优先,则会带来国富,国富优先,却只能带来民穷。只有将民富作为治国的要务,国富才可期待。

但在春秋战国时期列国争抢称霸的大背景下,各国关心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富强起来,在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儒家的仁政思想不会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而法家学派的强国主张立即迎合了统治者的需要。怎样实现强国的目的呢?法家的主张,就是通过国家权力,“弱民”、“贫民”。商鞅说,“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他鼓励农业生产,但又强调“家不积粟”,要求农民将粮食交给国家而不是自己拥有。商鞅还认为,有资产的富裕百姓不好管理,贫穷的老百姓才能被国家政策支配调动,为国家服务。

而到了战国末期,另一位法家人物韩非子说,“欲利尔身,先利尔君,欲富尔家,先富尔国”,把君主和国家的富裕强大放到毋庸置疑的优先地位。为了让君主和国家富有强大,就必须让老百姓贫穷弱小。他认为,“凡人之生也,财用足则隳于用力”,“财货足则轻用。轻用则侈泰,侈泰则家贫”。因此,必须用重税使其永远处于贫穷之中,这样,他们才能在生活的压力下勤勤恳恳,为国出力。

商鞅韩非的思想被秦国采纳,带来强国强盛,秦以后的统治者虽然总是用儒家的外衣装饰自己,其实都是外儒内法,说的是儒家“轻徭薄赋”的格言,行的是法家“富国弱民”的政策。鸦片战争之后,中国被抛入国际竞争中的大格局中,其所处形势,有些类似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争霸。大清朝野都痛切感到中国的弱小,因此,富国强兵成为兴奋点,无论洋务运动还是维新变法抑或清末宪政、辛亥革命,都围绕富国强兵这个主题。这个主题其实一直延续到上世纪中期新政权建立以后。十年超英十五年赶美,强调的是国家的富强,而不是人民的富裕。而在追求强国梦的时候,国家再次沿着商鞅韩非的路径,把国富与民富放到完全对立的两极。

为了国家强盛,国家甚至发展出一整套意识形态,比如老百姓越穷越光荣,越穷越高尚,比如诅咒私有财产的罪恶,塑造大公无私、很斗私字一闪念的精神。国家富强就必须让老百姓毫无私心私利,一无所有。老百姓但凡有一点点私有财富,那就是某种邪恶主义的尾巴,一定要割除而后快。这种思想成为前三十年的主流思想。

显然,三十多年前的改革开放,无疑是对于这种国家观的反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国家承认老百姓追求富裕的合法性正当性。在追求建设现代化强国的进程中,不再以必须消灭私人财富为前提。虽然自从改革开放之后,老百姓积累财富已经不再是非法的,但最近十多年来,国家通过税费等手段,在国家财富与私人财富之间重新进行洗牌。国家持续高速增长的财政收入,塑造了富强的国家形象,但可惜的是,在它后面,却是百姓收入不足、生活艰难的窘境,国富与民富之间的关系再次紧张。

这种情况下,国家主义意识形态再次甚嚣尘上,处处将国家置于个人之上,要求个人利益、私人利益对于国家利益的完全服从。国家主义财政观念下,国富再次被赋予了相对于是民富的无与伦比的优先性和道德正当性。国家主义甚至还提出一句臭名昭著的格言:“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以此来强调国富优先于民富的天经地义。

事实上,国家财富来自百姓的创造,来自百姓私有财产的让渡,它们之间的关系,确实像是大河与小河的关系。但必须弄清楚的是,私人财产是源头,私人通过财产让渡进行的纳税,如同涓涓细流,充盈了国库。如果老百姓的条条小河干涸了,国家这条大河免不了断流的命运。这样常识,还需要人们一而再再而三地予以论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