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傲诀txt全集下载:制造出来的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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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出来的嫌犯

2011-06-17 17:30:08|  分类: 人在职场 阅读81 评论7   字号: 订阅

 

我们这个国家,有时候有些事比较乌龙。

乌龙倒还罢了,有时甚至让人不能忍受。

例如,一个人,成了犯罪嫌疑人,哪怕他/她事实上是清白的,这在我们这个国家似乎并不少见。

好在最终也沉冤昭雪了。苍天有眼啊!

别人都非常同情,但往往说,“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恨情仇,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中国这么多人为什么不冤枉别人,你自己总有点原因吧?”

即使是受尽冤屈好在最终得以曲终奏雅的人自己也在想,“我是不是真有点什么问题?要不中国这么多人,为什么偏偏这种事摊到我身上?”

其实不然,因为有时候,有些事真的与你无关。

2006年5月4日黑龙江伊春在一次演练过程中,警方随机抽取了一位女士的资料当做演练内容,输入了公安系统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为了更像一些,登记表上身穿号服的照片是用电脑合成的!

这位女士姓石,当然她也可以姓张姓王姓李,无所谓的,因为是演练,因为是随机,因为是试验!

但演习变假成了真。

后来,她曾想去香港,却被告知不能前往;她曾想开餐厅,却不能用自己的证件办营业执照……

2010年4月29日,她在深圳被确诊为宫颈癌,但出院时却没拿到保险金。

石女士想不通,这世界还有天理吗?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保险公司告诉她,因为她投保时隐瞒了吸毒史。按照免责条款,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

吸毒史?

相信石女士自己都糊涂了,我吸毒与否难道我自己不知道?

你别说,石女士还真不知道。

保险公司查询了全国禁毒系统后,打印了一张“吸毒人员情况登记表”交给她。

这张登记表上,石女士的名字、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资料一应俱全。表格右边是她本人的半身照。照片上的她穿着件类似号服的背心,背心上除了她的姓名还有一个日期:2006年5月4日——根据情况登记表,这是石女士在黑龙江吸毒被抓的日期。

这个系统可都是供内部人在用,石女士当然不知道。

知道不知道都不影响石女士的吸毒史。

没有吸毒,却被列入全国禁毒系统的吸毒人员名单,而且保险金也得不到。石女士当然不干了,人民警察怎么能干这种损害人民的事?

2010年7月15日,知错就改的伊春警方为她出具了一份证明书。

但保险公司表示很难相信公安机关会虚构公民的违法事实,并录入全国系统。

他们对“误录经过”提出以下质疑:

其一:如果真是“演练”,演练完毕,就该从网站上撤下,不可能长期保存未予删除;

其二,2007年,全国禁毒信息系统建立。此前,记录都是纸质或其他方式保存,建网后再录入。从时间上来看,发生错误可能性微乎其微;

其三,全国禁毒信息系统中,石女士的信息非常具体详细,还上传了照片,如果仅仅是演习,完全没有必要载明如此详细的个人信息、合成如此逼真的照片。

保险公司也在委屈,警察叔叔都不能相信,你让我们相信谁?

警察叔叔也委屈。

2011年5月20日,因为石女士通过律师,向伊春市公安局和南岔分局发出律师函要求对方承担责任,赔偿精神和财产损失60万元。

不是给你出了证明吗?怎么这么得寸进尺?

警官表示很惊讶,“事情不是解决了吗?”

再说不管这些记录看起来多么逼真,但假的就是假的。接到石女士的投诉后,警察已将系统上的信息删除了。

但戴着顶“吸毒犯”帽子的石女士,生意伙伴离她而去,交往甚密的朋友不再联系,亲朋好友都用异样的眼光看她。

因为他们跟保险公司一样,很难想象,没有吸过毒的人,怎么就上了“全国禁毒系统”的黑名单?

你总有点什么原因才被警察选中吧?(资料来源:2011年6月17日《南方都市报》)

石女士是多么无辜啊!因为她确实不知道天上掉下个“吸毒犯罪”的原因!

你能帮她找一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