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长刘胜军去向:马云踩着政策红线践行契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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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踩着政策红线践行契约原则?

             魏英杰 2011-06-17 星期五

    企业不能违背市场契约精神,股东或职业经理人不能罔顾股东利益,这些都是身处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基本共识。

    前几日下午,杭州大雨。淘宝总部6楼会议室里仍然很热闹。阿里巴巴在这里召开了一场媒体沟通会,由马云出面解释和回应目前外界对“支付宝事件”的种种猜测。

    这场媒体沟通会的直接触因是,著名财经人士胡舒立女士在《新世纪》周刊发表社评《马云为什么错了》,对马云在“支付宝事件”中的行为作出否定性论断。文章指责马云在“支付宝事件”中跌破底线,违背契约原则。就此,马云和胡舒立二人还进行了一场“短信激辩”。

    企业不能违背市场契约精神,股东或职业经理人不能罔顾股东利益,这些都是身处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基本共识。遗憾的是,这次胡舒立女士却是把一个正确的道理强行套在一桩真相尚且不明的事例中。所以,不管她谈论多少大道理,结果都可能和事件本身形成不交叉的平行线。这对于当事人来讲,显然有失公平。

    胡舒立的观点建立在《新世纪》周刊的相关报道上。但可以看到,相关报道并未彻底揭开“支付宝之争”的事实真相,尤其是对于其中某些关键环节,记者也难以给出明确的结论。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讲评论者不宜轻下论断,更不能把相关论断建立在自我想象的“事实”基础上。而从文章来看,胡舒立先是假定支付宝的转让过程“低价而且秘密”,且造成了“既定事实”,从而让大股东软银和雅虎没有更多选择。

    问题是,支付宝股权转让对大股东而言真的有那么秘密吗?显然,胡舒立在这里轻信了雅虎一开始所宣称的“不知情”的表态。且不说后来雅虎改口表示知情。支付宝完成“内资化”操作的第一次股权转让发生于2009年。很难想象,马云会在这么大一笔资本操作中有意隐瞒大股东。更让人难以相信,他这样做能够瞒天过海,不为其他股东所知情。退一步说,如果外界还没有搞清楚这个问题,更应该做的是呼吁公开事实,而不是轻率地对当事人进行否定性论断。

    外界指责马云,还在于他对支付宝的“内资化”操作背离了大股东利益。这一指责也很难让人信服。支付宝进行股权转让操作,直接原因在于央行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这一硬杠杠决定了,支付宝无论如何都必须重新进行股权安排。马云这么做是不是最好的办法不妨另作别论,相关政策规定不容漠视却无可置疑。如果马云为单方面迎合大股东利益而规避政策,其后果很可能是既违反了规定又伤害了大股东利益。何况,支付宝股权转让只是完成了“规定动作”,怎样维护大股东利益的谈判仍在进行。在这情况下,外界就指责马云伤害大股东利益,恐怕为时过早。

    包括胡舒立在内,许多评论人士都给马云指出了一条规避政策的道路,即IT业常见的“协议控制”模式。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一个不得已的办法,有些企业这么做也是情不得已,而且有时并不是真的违反政策。还应该说,胡舒立作出这个建议,也有借支付宝之力来突破央行不合理政策规定的想法。但在这个问题上,马云已表示此路不通。在沟通会上,马云称到现在央行都还在问有没有“协议控制”。相信这个说法有一定道理。若非如此,不待外界建议,阿里巴巴董事会恐怕早就形成共识。

    颇具幽默意味,这个建议等于是让马云踩着政策红线去践行契约原则。可问题是,绕开法规那还能叫契约精神吗?信守契约原则是现代法治的基础,遵守法制却也是契约精神的实质体现。有没有一种不遵守法制的契约精神?如果有,那也该叫作江湖义气才对。这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契约精神,并不符合现代社会的法治原则。这样的话,又等于是让马云为了江湖义气而抛弃对所有支付宝用户的责任。对用户负责,这也是企业秉持契约精神的重要表现。真不明白,给马云提出相关建议的人士,到底要让马云信守哪一种契约原则?

    不得不说,呼吁法治而又鼓励破坏法制,这恰是当下有些人的思维和做事逻辑。公众对阿里巴巴和马云有批评的权利。就支付宝事件而言,外界可以批评相关信息披露不够,可以认为马云的做法存在缺陷,更可以指责央行相关政策不够开放(甚至可以要求重新作出规定),但是千万不能“教唆”马云为单方面维护大股东利益而去破坏法制,违反相关法规政策。这样做不仅是漠视法规,也违背大股东的根本利益,最终还将陷马云于不义。

    责任编辑:Emily C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