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纲济公传西瓜影音:梁文道也想当小三,有违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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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8 10:54:43|  分类: 默认分类 阅读245 评论9   字号: 订阅

 
作者鲁国平

“我要是女的,也想当小三(第三者)。”梁文道此言一出,满场哗然,因为他的身份是社会学者、凤凰卫视评论员、有责任感的公共知识分子,更是当代大学生心中的偶像人物,而他说这话时表情严肃。昨天,梁文道与台湾作家陈文慧在北京举办读者见面会,主题是“e时代的婚姻”。梁文道与陈玉慧在谈婚姻问题时正色指出小三泛滥罪责不应全归咎于个人,而是社会大环境造就的。(06月17日北京晚报) 

第三者“小三”在学术定义上讲是通奸姘居行为,“小三”之罪,“罪”在破坏别人的家庭,损害社会细胞和谐,涉嫌重婚,其不仅有有违私人道德,而且也间接导致法律保护的男方与配偶间婚姻契约的失效,可谓小三过街人人喊打,为此不久前,法律界和民间舆论一度要求追究“小三”的民事以及刑事责任呼声很大,这并非没有道理。

此外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婚姻法颁布60周年纪念会去年11月初在海南海口开幕。会间,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教授就透露,随着《婚姻法》的日益完善,如果一方对婚姻不忠实,另一方有望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人身权不受侵害。“第三者”或许会被追究侵犯配偶权,无过错方有望要求过错方和与之通奸的“第三者”赔偿其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这也从立法层面为社会、为大家提供了一个是非大方向。

然而身为社会学者、凤凰卫视评论员、一贯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共知识分子,更是当代大学生心中的偶像人物的梁文道先生为何要这么讲?原来他认为“小三泛滥罪责不应全归咎于个人,而是社会大环境造就的。”笔者觉得,这话尽管有一定道理,毕竟社会贫富差距过大等社会原因,激发了不少女人靠傍已婚大款求得一个经济利益回报动机,可这绝对不能成为她们逃避被道德谴责以及追究法律责任的借口。甚至梁文道先生公开宣言“我要是女的,也想当小三。”这无异于为第三者张胆和助威,明目张胆地放纵以及鼓励社会上越来越放肆和有恃无恐的“小三”们的重婚行为,实在有失一位公共知识分子的起码社会公道感、社会良知以及责任心!

其实,请梁文道先生看看,法律界人士强调的“如果明知对方有配偶且与之保持不正当关系,则是法律上的共同侵权,也应承担侵权责任。”这句话,就应该明白,为了维护婚姻法的严肃性,打击重婚行为,除了要对当事人男方一方进行坚决打击,也同样要对小三从道德上严词谴责和法律上严肃追究责任。

就像一个国家发生饥荒,你可以说这是天灾人祸,但是你却不能任凭需要救助的灾民流离失所,瘟疫横行,饥肠辘辘,不去救济,甚至加重这种趋势,因为社会承袭单方面的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因果关系,合情不合理或合情合理不合法的事情太多了,不过不管怎么样,哪一样东西最重要,那便先要择其要者保护起来,显然,法律是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根本规则的最大守护神,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才能够保持国家和社会以及家庭的“长治久安”。事实上,社会秩序紊乱罪魁祸首之一的“小三”不除,家无宁日,法律蒙羞,最终国也将不国,所以不管理由和原因千万条,都必须以制止小三行为为宗旨,及时采取各种措施。何谈一些人尤其是名人要为“小三”为人所不耻行为辩护?

综上所述,梁文道先生说这话究竟是认识错误,还是出于私利站在中产阶级男人立场上,甚至有意说错炒作自己?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位公众人物的大是大非不能颠倒,更加不可以言行“身先士卒”地倡导歪门邪道,于是梁文道也想当“小三”,其言论绝对有违社会公共道德和基本法律要求,受到公众包括笔者反感、抵制甚至质疑实属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