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冲突八本龙流打法:[街谈]骑单车违规通行冒犯了谁? [张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3:02:42
    看着道路上的混乱场景,想必众多公民早就希望能出台个法律法规什么的,也好“有法可依”地治一治。广东省人大还真在讨论这个事,据媒体报道,《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已经通过三审,今年国庆开始就要启用了(今日《南方都市报》)。

    不过,不要忙着庆贺从此有法可依。先来看《条例》中这一条,“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处1000元罚款。”所谓非机动车,当然是自行车、三轮车之类了。对照条例,我想象那些自行车违反交通管制的场面,尽量把他们想得非常可恶,制造的麻烦非常大,但还是觉得对一个骑单车的人,开口罚款1000元,实在是太过分,超越了我良心和道德的底线。因为事实很明显,正如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所说,凡是骑单车的,多是草根阶层,而广州保障工资才1300元。一次单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未听劝阻,就罚掉这么多,真是岂有此理!

    其实,这条规定在2006年就有,只是当时似乎没有引起媒体广泛关注。制定条例的人也许会说,国家交通安全法规有规定,违反这一条,可以处以200块以上2000块以下的罚款,所以1000元,有依据。这听起来振振有词,而且这里说可罚1000元的是违反交通管制,就是广州人民在重大活动期间经常有幸遇到的那种情形,而不是日常所说的闯红灯之类。况且还说明乃是“不听劝阻”,真正发生的情况应该不会太多。

    可是,老实说,我越是按照上面这个思路,试图帮制定这个条例的人来寻找合理的证据,我就越觉得这个条例还真是有些不合理,也不合情。而且,我还隐隐地感觉到,这个条例的背后,有一种夺人气魄的傲慢,和一种傲视弱势群体的霸气。

    不错,违反交通管制骑单车强行通行,可能存在一定的危险。受到处罚似乎也不算意外。我们且不说是否所有的交通管制都有必要,就算大部分是有道理的吧。那么问题在于,即使是犯罪,也还有一个罪罚相当的原则呢。试想一下,在交通已经被管制的情况下,一个骑单车的人,能酿成什么重大后果,需要果断地来处以1000元的罚款?

    而且,既然是骑单车,那么除了一些要积极环保健身的中产白领,大概更多的是低收入的弱势群体或者没有收入的学生吧。制定者在确定“1000元”这个概念时,不知道是否对“1000元对这些人意味着什么”有一点起码的感觉。

    话再说回来,如果是一个不听劝阻违反交通管制的单车,都要处以1000元罚款。不知道条例制定者们是否想过,那些对交通安全更有威胁的酒后驾车、汽车闯红灯、特权车闯红灯甚至逆行,又该如何处罚呢?起码从现在的规定来看,在制造威胁和受到惩罚方面,骑单车的,与开汽车尤其是耀武扬威地开特权车的相比,所受的惩罚实在是太重了。

    所以,照我这个小市民看来,之所以会如此,大概是因为,第一,交通管制代表了某种权威,那些骑单车的居然敢冒犯,所以不严惩不足以体现权威;第二,与其他交通违规相比,骑单车违反交通管制受重罚,是因为这个群体最好处罚吧——— 虽然对他们来说,最不能承受这样的处罚。

    许多人喜欢说法律是神圣的,但实际上神圣的不是法律,而是法律所体现的正义和公平。我们从单车罚过千元的条例,看不到这样的公平精神。所以真的希望立法者能够三思,否则,只能让这个不公平的社会变得更加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