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先生番外 百度云:经典:社科院报告剑指创业软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4:03:18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日发布的“人才国际竞争力”报告表明,在58个样本国中,中国的创业服务体系指数排名56位。虽然在创业便利、政府监管上中国得分较高,但是创业服务体系、法制保障、基础设施等方面却有着明显的软肋。

    近几年来,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的热点和难点。作为一种积极的出路,创业被广为看好而承载希望。然而,和找个稳定的饭碗相比,创业的风险要大得多,所遇到的矛盾也多得多。因此,除了本人的主观愿望外,外部环境常常成为人们取舍的依据。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倪鹏飞、潘晨光领衔的课题组经过深入调研,仔细比较中外的创业环境,将我国之长短显现起来,以供扬长避短,此即“人才国际竞争力”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告将创业环境化解为7项指标,分别是:创业激励、创业便利、就业市场、法制环境、政府监管、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其中,我国的创业激励、创业便利和政府监管三项排名较为靠前,分别排在了第11、第8和第3位。倪鹏飞认为,这主要得益于我国为解决就业问题,积极并大力采取的推进创业的措施。

    创业激励主要是从企业边际税率和个人边际税率两方面来考量的。在该项指标上,我国处于领先水平,这充分说明了我国对于创业活动的支持力度,但同时也意味着我国以后在税收优惠上的可操作空间较小。

    以前,人们的印象是,我国办事是最不便利的。然而,该报告的结论却与此大相径庭:我国的创业便利指数处于上游水平。创业便利指数是从申请开业时间和申请开业程序两方面来衡量的。“中国的行政体系的改革和为投资者和创业者制定的优惠政策使得花费在这一过程中的时间和精力都要比美国少,这从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创业的积极性,也使得创业便利指数提高至美国之上。”倪鹏飞特意拿中美作比较。

    我国另外一个优势项目是政府监管。政府监管是从政府监管负担和官僚文牍主义程度两个方面来衡量的。政府监管越严厉,创业活动越难进行。在一定程度上,我国的政府监管指数说明我国政府对创业活动的监管较少,创业氛围还是相当活泛的。这似乎和人们的印象又相左。

    “我们发现,亚洲大部分国家/地区的政府监管指标排名都比较靠前,亚洲排名前6的国家/地区,同时也是58个国家/地区中前6的国家/地区。这表明总体上亚洲的政府监管指数的表现还是十分出色的。”倪鹏飞说,比较来看,中国政府的监管程度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高。

    剩下的指标则不那么亮丽了。我国的创业法制环境指数排名28位,在58个国家中处于中等水平,远不及印度;创业服务体系指数排名56位,处于末尾行列;基础设施指数排名49位,处于下游水平,主要受制于区域经济的不平衡;就业市场指数排名45位,也处于下游水平,远不及拉美的委内瑞拉。

    报告所指的法制环境是从履行合同程序数和履行合同所需时间两方面来衡量的。据析,中国的该项指标排名靠后主要是因为我国的诚信环境还不完善,同时法律强制基础较为薄弱。报告认为,良好的法制环境于创业、于商业的发展都是必要的,因此,加强法制建设,改善法制环境,规范我国的商业市场行为,从长远来看是很有必要的。

    “美国鼓励创业,尤其是鼓励掌握技术的高科技人才创业,并且美国的风险投资公司握有大量的资金准备进入这样的领域,所以美国在创新体系上还是有相当优势的。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近些年来才得到重视,与美国比还是有一定差距。”倪鹏飞比较中美后说。

    在所有指标中,服务体系一项中国最糟糕。在58个国家/地区中,经济发达的国家/地区和欧洲国家服务体系指数相对较高,这与服务体系指标是从融资便利度和最新技术可得性两方面来衡量的有很大关系。然而,问题是,在此指标上,无论是在58个国家/地区组中,或是中等收入国家组中,或是人口过亿国家组中,或是亚洲区域中,中国的该项指标排名都极为靠后。

    “这表明我国的服务体系亟须改善。服务体系指标是从融资便利度和最新技术可得性两方面来衡量的。一方面,由于我国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开放度和成熟度都还不高,为创业型企业融资的难度较大;另一方面,由于企业不是我国的科研主体,我国将科研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的渠道还不畅通,企业获得最新技术的难度也较大。我国应更积极地发展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提高融资便利性;在技术方面,或可让企业成为科研主体,或可在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之间打造一条合理通道,从而有利于企业掌握核心技术和最新技术。”报告说。

    创业环境中的基础设施主要是从每百人电话主线和每百人手机数两方面来计量的。我国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东西部存在着较大落差,使得我国创业环境中的基础设施整体较差。

    鉴于上述情况,该报告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为人才创业铺平道路。

    第一,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业贷款等业务的规范发展,完善支持人才创业的金融政策。近年来有关部门在这方面进行过探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专项担保基金,促进成长型的中小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践证明是可行的。推进这项政策对于促进人才创业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完善知识产权、技术等作为资本参股的措施。关键在于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并狠抓落实。

    第三,完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的管理,支持创办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科技成果产业化和技术转移是智力资本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最快捷的实现途径,但在产业化前期阶段投资风险较大,需要政府通过财税手段给予支持。

    第四,加强创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服务指导,提高创业成功率。

    第五,针对创业孵化体系的投入不足、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要继续加大对创业孵化器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创建创业服务网络,探索多种组织形式,为人才创业提供服务。

    第六,为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不利的状况,应制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激励保障办法。通过创新激励机制,促使更多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创办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