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艺博忽然之间歌词:完善听政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17 04:40:26
                                                                                      完善听政制度
    据消费者协会通报:去年一年内,就有关供暖~供水~燃气服务~公园门票~医疗服务~药品价格~有线电视收费等问题,全国各地举行了数以千计的听证会。听证会制度的兴起,充分体现了“十一五”规划精神,即在深化体制改革同时,要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政制度。听政制度不仅体现了政府和公众的和谐沟通与互动,同时,也对政府决策施加了压力,提供了多方面的意见。
  听政的建立与发展,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步,但目前出现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些预设结果的听政,逢“听”必涨的听政,“听而不取”,“听而不决”的现象,使听政制度沦为“形式主义”~“形象工程”与“合法作秀”的 危险。使听政制度丧失了它应有的沟通力与公信力,扭曲了听证“公平~公正~参与”的本质,而被公众广为诟病。
  听政制度从建立到完善,必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历史需求,针对当前听政制度中普遍存在的漏洞,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听政会代表选择的程序化。
  听证会代表的选择直接决定了听政的结果,倘若政府求同异己,将可能持不同意见的大部分代表拒之门外,结果可想而知。听政会代表可以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等方式产生,明确听政代表的人数和相关背景,确保听政会代表对听政事项专业性的掌握,也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代表公众的利益,并且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时的和政府~群众沟通。
    (2)听政会信息的公开化。
      公开~公正作为听政会的本质特征,也是最终目标。而当前现状,公众代表相对于政府或部门代表来说,实力相差悬殊,掌握的信息严重不对称,政府对于部分不利信息甚至不予以公开,只提供有利材料等等。在不影响正常行政行为的前提下,政府或部门应对于听政会信息完全公开透明。听政会举办前,应提前公开听政内容以及相关材料,并通知到每位代表:听政会举办过程中,安排部分公众旁听,并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对于听政会予以书面或影音记录:听政会结束后,政府或部门面向社会公开听政内容和结果,并对未予以采纳的意见给予合理的答复。
    (3)赋予听政代表充分发言权。
    听政会的目的在于吸纳百川,公众同政府的沟通,必然会出现多种不同的声音,在保障会场效率和次序的前提下,给予代表足够的发言时间,虚心听取如会者的意见,慎重的对待每一种答复,并且安排专门人员记录,入档成册。会后,对于每一种发言给予相应回复,作出详细解释。
    (4)听政制度法制化。
      当前我国听政制度虽较最初的“无法可依”有了很大改善,但仍存在许多漏洞,例如听政的范围确定,听政会举行主体确定,以及听政监督主体等等问题,相关法律并未细化,同时,部门法律的法律效力有戴商榷。应尽快出台专门的行政法规,统一协调各部门法的关系,细化听政程序的各个环节,努力做到每一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言,违法必究。
    “冰冻三尺,并非一日之寒”,听政制度的完善是个长期过程,随着服务行政府建设的深入,种类繁多的听政会必将逐渐加多,我们有理由相信:听政制度的发展只会更好的促进公众与政府的交流,推进我中华民族之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