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秀晶kai恋情韩国反应:贪饱了逃到国外就逍遥法外,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0:53:54
贪饱了逃到国外就逍遥法外,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点击复制本贴地址,推荐给朋友>

贪饱了逃到国外就逍遥法外,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作者:秀才江湖


中国人民银行(央行)网站日前刊发报告披露: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至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报告披露:近年由媒体曝光的腐败分子外逃或将资金转移境外的腐败分子潜逃境外,其目的地主要集中于北美、澳大利亚、东南亚地区。具体来说,涉案金额相对小、身份级别相对低的,大多就近逃到我国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蒙古、俄罗斯等;案值大、身份高的腐败分子大多逃往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华商报》


中国有句古话:“犯我中华,虽远必诛!”看了央行的报告,“犯我中华,虽远必诛”我感觉不到,我感觉到的是“外逃贪官,虽近必抓不到”。中国有个词叫“法网”,不错!法律的的确确是一张网,但它是一张蜘蛛网,只能网住小飞虫,至于赖昌星之类的大鸟,法网只能眼睁睁地看它飞走。中国有个成语叫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么多贪官逍遥法外,这么多腐败分子携款潜逃,你能感觉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吗?不!我感觉到不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而是“法网恢恢,又疏又漏”,这么多漏网之鱼,你有什么资格大言不惭说“疏而不漏”!抓一些小鱼小虾,近2万腐败分子携带款项达8000亿逃到国外,这分明是“捡了芝麻漏了西瓜”!


贪官在国内任职期间敲骨吸髓、横征暴敛,东窗事发就逃到国外继续吃香喝辣、紫醉金迷。天不佑奸!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当局岂能容人民公敌的腐败分子如此逍遥自在!他们卷走了人民的血汗钱,在境外花天酒地,当局却鞭长莫及,我一边吃着泡面、一边拍桌子不服气。腐败分子是国家的罪人、人民的公敌,既然他们罪大恶极,我们就应该想尽办法把他们统统抓回来,维护法律与国家的尊严,即使他逃到海角天涯,让他们的享福从此到头。


别说鞭长莫及,别说逃到外国没办法,学学两千年前的卫国国君吧!他宁可失去城池,也要抓住逃犯;不惜一切代价,也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当然我不是鼓励当局用城池去换在逃贪官,我只是建议学习卫国国君的治国理念。春秋战国,卫国有一个逃犯逃到魏国,卫国国君悬赏五十金,要求魏国“引渡”这名犯人,魏王拒绝五十金,要求用卫国的城池左氏来交换。卫国大臣反对:“用一座城市交换一名犯人,代价是不是太大了?”卫国国君回答:“律法中没有小事,任何乱事都是大事。如果国家法律不能让人遵守,该杀的犯人不能执行,即使有十座左氏城也没有用;律令能执行,就算失去十座左氏也值得。(原文:治无小,乱无大,法不立,诛不必,虽有十左氏无益也。法立诛必,虽失十左氏,无害也)。


“犯我中华、虽远必诛”,这个词我渴望已久!可是,当索马里海盗一次次劫持中国船员、一次次得逞获得巨额赎金,我感觉到的是“劫我船员,赎金必付”;当菲律宾劫持香港人质事件发生后,我感觉到的是“杀我人质,菲律宾不当回事”;当日本人在钓鱼岛明目张胆抓走中国船长、扣押拘留无法无天,我感觉到的是“抓我船长,虽近必忍”;当众多腐败分子逃到国外逍遥法外,我感觉到的是“外逃贪官,虽近必抓不到”。唉!我们什么时候也能扬眉吐气一次?什么时候也能让人感觉到一次真正的“犯我中华,虽远必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