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秀文是怎么减肥的:我把自己走丢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17:18:11
城市的上空,是伤逝情结失调的女人,泪水连连。
城市拥挤的楼房,没有一处是我归家的地址,绝望的深秋,过早地光临我生活的空间,毫无感情。飘飞的落叶,蝶舞般的堕落下来,在水洼里,被飞驰而过的轿车,碾成了泥。我夹着尾巴,狗一样的在街上行走,低着头,我只能看见孤独和贫穷的影子缠绵的倒影。
   热闹是别人的,很多的脸,在彩色的伞下五彩斑斓。
   几个仰着头走路的女人,盯着广告上那个时髦的品牌衣服,一脚踏进我面前的水洼,四溅的泥浆便友善的贴在我的脸上和结垢的衣服上,我看了一眼,期冀能得到一声道歉。我的自作多情马上得到的是一声“哼”的否定,义无返顾的娇小的脚步向城市的文明迈了过去。
很快我安慰了瞬间的愤怒,原来要留下印记是如此的简单,就如同女人弄脏我的脸一样的简单,可是她们在我身上留下的痕迹,表现得自然如饿就吃饭一般。
   我承认我是打工中的一员,我的别名叫弱视群体,一切都是理所当然,她们的匆忙的合理性远远要比我的存在更充分一些,我根本搞不懂这路的尽头,欲望的旗帜招引着什么,我甚至想,是什么东西,让它们乐此不疲地匆忙行走,没有表情。
  五颜六色的脸都在赶路,他们象我老家密林深处的花蘑菇,在高大树木的脚下,卑微地追赶阳光。也许他们匆忙寻找的,真的只是一个可以透下阳光或雨水的缝隙,然后露出灿烂的骄傲,满足的样子仿佛得到恩惠。后来我想明白了,他们总是在找一些赖以生存的玩意,在每个时间和空间中寻找,成了习惯,而忘记了自己是个蘑菇,忘记了自己本身还有美丽的花纹,忘记了为什么寻找。
   在城市里行走,我真的不习惯,我的同年在大山里的农村度过,很少穿鞋,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赤脚踩在故乡的潮湿的土地上,让那些总是亲切而柔软的泥土包住我脚上的每一寸肌肤,那种感觉很美。但是手机和网上的诱惑及有钱人的挥霍,让我们背井离乡,到城里来赚取一点卑微的尊严。我们被迫花掉卖包谷兑来的钱,买了一双让城里人看得惯的皮鞋,穿上,不管合不合脚,还得行走,还得奔波我们向往的生活。到这时才明白所有的美丽都是霸道的,所有的美丽都站在更丑陋的旁边,原先我不认识美丽,可是有了更丑陋,我知道了她的名字。
  穿上皮鞋的脚,在黑暗深处呻吟,每走一步,我都听见皮肤碎裂的声响。脱下鞋,倒出一地的碎片,还有斑驳的血迹。
  我把鞋放在街道的石坎上,光着脚踩在积水里。突然我发现,我已经站在断裂的时光的另一头。
  我知道我是无法在这坚硬的水泥路上踩出美丽的脚印了,留在这个城市的,只有我淡淡的血迹,瞬间被雨水淹没,安静得象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穿着皮鞋在城市里行走,在我来说已经没有意义,我发现自己的理想在世俗中把自己渐渐遗忘。我就想在洋刚底下找不到自己的影子一般,心怀无边的恐惧。我问自己,我还存在吗?这个城市的灯红酒绿,这个城市的林立高楼,这个城市的姹紫嫣红,对我来说,是如此的遥远而缥缈。背离故乡的我,在城市里,就象一个乞丐一样蹲在角落里,看着那些留不下脚印的汹涌人潮飞快的卷过。
   最后我发现自己把自己弄丢了,就象不小心的妈妈,把自己的小孩丢在某个陌生的边缘。
   其实我剩下的,就只有灵魂。为了寻找,我必须带着自己的灵魂上路,去流浪。一个离开土地的人,在城市里,就象乌龟失去了坚硬的躯壳一样的脆弱。
   其实,穷的不是物质,而是精神,我们能抓在手上的,是城里人没有的自由,着是一枚闪亮的徽章,证明着我们无可取代的荣耀。
   或许人就是这样,将自己倍受包裹的心藏在别人不知道的地方,继续惹人窒息的病,并不一定是我们都病了。
我把自己弄丢了,我要找回自己,我对自己说,我光着脚从城市的边缘走了出去。
  身后,一个城里的老年人指着我的鞋,朝我大声的喊:年轻人,你的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