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的老公是:董狐直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0:15:39

直笔:根据事实,如实记载。指敢于秉笔直书,尊重史实,不阿权贵的正直史家。

春秋时期,晋灵公十分残暴,相国赵盾劝他改变作风。晋灵公竟想杀他,他只好准备出逃。赵穿刺杀了晋灵公。太史董狐在史书上写赵盾杀其君。赵盾不服要求改写。董狐说:“你身为相国,国君被杀,你不讨贼,你就是主谋,这事我就是死也不会改。”

《左传·宣公二年》:“乙丑,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太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O咏史官秉笔直书,刚正不阿。宋黄庭坚《王彦祖惠其祖黄州制草书其后》:“董狐常直笔,汲黯少居中。”另参见文明部·文具“董狐笔”、人物部·官吏“董狐”。

孔子评论这件事时说,董狐没有错,他是一位好史官,据法直书而不加隐讳;赵盾也没有错,他是一位贤明的大臣,为了法度而蒙受恶语,真是可惜啊!如果赵盾逃跑出了国境,就可以免除弑君之名了。

杜甫在《写怀》一诗中提到董狐笔:“祸首燧人氏,厉阶董狐笔。”

宋代文天祥的《正气歌》里就有这个典故:“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

董狐,春秋晋国太史,亦称史狐。周大史辛有的后裔,因董督典籍,故姓董氏。据说今翼城县东50里的良狐村,即其故里。董狐秉笔直书的事迹,实开我国史学直笔传统的先河。

《左传》宣公二年记载,晋灵公夷皋聚敛民财,残害臣民,举国上下为之不安。作为正卿的执政大臣赵盾,多次苦心劝谏,灵公非但不改,反而肆意残害。他先派人刺杀,未遂,又于宴会上伏甲兵袭杀,未果。赵盾被逼无奈,只好出逃。当逃到晋国边境时,听说灵公已被其族弟赵穿带兵杀死,干是返回晋都,继续执政。

董狐以“赵盾弑其君”记载此事,并宣示于朝臣,以示笔伐。赵盾辩解,说是赵穿所杀,不是他的罪。董狐申明理由说:“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意思是他做为执政大臣,在逃亡未过国境时,原有的君臣之义就没有断绝,回到朝中,就应当组织人马讨伐乱臣,不讨伐就未尽到职责,因此“弑君”之名应由他承当,这是按写史之“书法”决定的。

当时的史官与后世大有不同,他们既典史策,又充秘书,即协助君臣执行治国的法令条文。传宣王命,记功司过是他们的具体职责,兼有治史和治政的双重任务,实际就是具有褒贬臧否大权的文职大臣。当时记事的“书法”依礼制定,礼的核心在于维护君臣大义,赵盾不讨伐弑君乱臣,失了君臣大义,故董狐定之以弑君之罪。对此,孔子大加赞扬,称董狐为“书法不隐”的“古之良史”,后世据以称之为“良狐”,以表褒美之意。这是因为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权臣掌握国命,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以礼义为违合的书法原则,早已失去了它的威严,坚持这一原则,并非都能受到赞扬,而往往会招来杀身之祸。齐国太史就因写了权臣崔抒的“弑君”之罪,结果弟兄二人接连被杀。董狐之直笔,自然也是冒着风险的,因此,孔子赞扬他,后人褒美他,正是表彰其坚持原则的刚直精神。这种精神已为后世正直史官坚持不懈地继承下来,成为我国史德传统中最为高尚的道德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