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火车站: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0:21:02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
  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第三条 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包括: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二)将债务转为资本;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
  不包括上述(一)和(二)两种方式;
  (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
  第二章 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第四条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
  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条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
  2
  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第六条 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
  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
  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
  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第七条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
  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
  债务人应当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
  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或有应付金额,是指需要根据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应付金
  额,而且该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第八条 债务重组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
  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债务人应当依次
  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
  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再按照本准则第七条的规定处理。
  3
  第三章 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第九条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
  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
  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条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
  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
  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
  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
  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
  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
  处理。
  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
  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
  或有应收金额,是指需要根据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应收金
  额,而且该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第十三条 债务重组采用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
  4
  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债权人
  应当依次以收到的现金、接受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
  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再按照本准则第十二条的规
  定处理。
  第四章 披露
  第十四条 债务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
  息:
  (一)债务重组方式。
  (二)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总额。
  (三)将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股本(或者实收资本)增加额。
  (四)或有应付金额。
  (五)债务重组中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由债务转成的
  股份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及依据。
  第十五条 债权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
  息:
  (一)债务重组方式。
  (二)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总额。
  (三)债权转为股份所导致的投资增加额及该投资占债务人股份
  总额的比例。
  5
  (四)或有应收金额。
  (五)债务重组中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由债权转成的
  股份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及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