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酒紫砂郎专卖店:Show China 看中国-日本战犯的再生之地-历史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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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一幕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一部分日本战犯被关押在前苏联远东伯力(哈巴罗夫斯克)地区的战俘营中。
1949年12月16日至1950年2月17日,中国派出了以毛泽东主席为首的访苏代表团。在苏期间,从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考虑,双方决定将部分关押在伯力地区的日本战犯引渡到中国关押,接受中国政府的审判。
中国政府接到苏联政府的照会后,在周恩来总理指示下,成立了以当时东北人民政府主席高岗为组长,副主席林枫为副组长,以东北司法部长高崇民、公安部长汪金祥、卫生部长王文新为成员的东北战犯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指派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长史良到东北为关押战犯选址,全权办理相关要务。
1950年2月,司法部长史良同志到达东北后,在东北司法部有关人员陪同下,有选择地走访了东北各大小监狱,综合交通、安全、保密设施等诸多因素,最后选择确定了坐落于抚顺市城郊的辽东省第三监狱,并将其改建为东北战犯管理所。
同年6月,根据中央政府指示,从东北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和公安三师抽调145名干部组成东北战犯管理所工作队伍。
7月14日,由东北人民政府外事处处长陆羲率领战犯管理所有关人员和两个连的兵力日夜兼程奔赴中苏边界城市黑龙江省绥芬河等待接收日本战犯。17日晚,押运第一批日本战犯的专列由苏联驶抵绥芬河火车站,18日清晨中苏双方开始办理移交手续。随即押运日本战犯的专列由绥芬河市火车站正式起动,至7月21日凌晨3点到达抚顺城火车站。然后乘汽车,在武装警察押运下到达战犯管理所。
此次,由苏联移交给中国的日本战犯共计为969人,以后,从内地接收4人,又从太原战犯管理所转监接收9人,抚顺战犯管理所共计关押日本战犯982人。在这批日本战犯中,按体系分军队系统667人,宪兵系统116人,特务警察系统155人,行政官吏44人。按军阶分为将级35人,校级125人,尉级以下822人。
这些战犯无论职位高低,均在日本侵略中国期间,公然违反国际法准则和人道主义原则,实行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政策,对中国人民犯下了破坏和平罪、战争罪、违犯人道罪。这批战争罪犯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极大灾难,据不完全统计,在他们主谋和参与之下,共计烧毁和破坏房屋7800多处,44000余间;掠夺粮食370多万吨;掠夺煤炭2220多万吨;掠夺钢铁等金属300多万吨;杀害和平居民和被俘人员857000多人;并在冀东和黑龙江等地制造了潘家戴庄、北疃、巴木东、三肇等30余起大惨案,给中国人民造成重大伤害,犯下了罄竹难书的滔天罪行。

1950年7月21日,由中国政府接收的969名日本战犯在抚顺城火车站下车

抚顺战犯管理所主楼
抚顺战犯管理所最初是1936年日本侵略中国时修建的一所监狱,主要关押中国抗日志士和爱国同胞,当时称作“抚顺监狱”。
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后,国民党政府曾改作“辽宁省第四监狱”。
1948年11月,抚顺解放后,东北人民政府在此设立“辽东省第三监狱”。
1950年7月,改称作“抚顺战犯管理所”。先后关押日本、伪满、蒋介石集团战犯1300多人。
1955年,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战犯管理所。
1956年日本战犯判刑后,既称战犯管理所,又称战犯监狱。
1956年6月至1964年3月,在该所关押的日本战犯被分批全部释放回国。
1959年12月至1975年3月,在该所关押的伪满和蒋介石集团战犯也被分期全部特赦。
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抚顺战犯管理所作为改造战争罪犯的旧址,正式对国内外开放。

日本操纵下的伪满中央政府机构图
1932年3月1日,日本殖民者以侵占的中国东北辽宁(被改称奉天)、吉林、黑龙江、热河四省和内蒙古呼伦贝尔、哲里木、昭乌达、卓索图四盟为“版图”,以清朝废帝溥仪为“执政”成立“满洲国”。改长春为“新京”,组成伪国务院等伪满政府机构。
在这一傀儡政权存续的14年里,日本人直接控制着“伪满政府”的各级政权,日籍总务长官、伪中央各部和省、市、县公署次长等独揽行政大权,推行“日满亲邦”,“先日本、后满洲”等殖民政策。
经济上,日本以“满铁”、“满业”为代表垄断了矿山、工厂、金融、海关、劳动等各个部门,以《重要产业统制法》等实施对钢铁、煤炭、粮食等物资的掠夺,并以《战时紧急经济方策要纲》对各经济部门实行战时经济形态。
在文化教育方面推行殖民化和奴化,在社会管理方面推行“保甲制”和法西斯化,对抗日将士和无辜群众实施“清剿”、“讨伐”、监禁和屠杀。在农村又实行“清乡并屯”和“人圈”政策。广大城乡笼罩在殖民统治的恐怖之下。
伪满期间,在东北的侵华日军号称百万,日本殖民者控制着社会和经济的各个领域,并制定了向东北移住日本农民100万户(500万人)的计划,宣扬东北是日本的政治经济生命线。

战犯武部六藏
武部六藏是管理所收押的行政级别最高的战犯。
1893年生,日本石川县金泽市人,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法律科毕业。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曾任伪关东局总长、日本企划院次长、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长官特任官。1940年7月至1945年8月,担任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长官。其间,主持伪满洲国国务院各部日本人次长等组成的“火曜会”,并使之成为实质上的最高决策机构,操纵伪满洲国政府的一切大权。1945年9月27日被逮捕。
武部六藏任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长官期间,主持策划、制定了《治安维持法》、《思想矫正法》、《保安矫正法》、《时局特别刑法》等,由于这些法令的推行,日本军队、宪兵、警察、行政、司法官吏等在东北地区肆意对中国东北地区各种物资财富进行疯狂地搜刮和掠夺,是直接蹂躏东北人民的罪魁祸首。


1941年12月27日公布的《治安维持法》,是伪满政府颁布的一系列镇压反满抗日运动法令的集大成者。其突出特点是把镇压范围扩大到思想领域,对在思想上有抵触日伪政权、冒犯“战时法令”者均列入羁捕、关押甚至屠杀之列。
1943年9月18日,伪满政权发布《保安矫正法》和《思想矫正法》两个反动法令。
“矫正法”的特点,不只是针对违反殖民统治法令的“犯罪”者,而是着重处理在保安和思想方面“有犯罪之虞者”,对其实施所谓预防拘禁,驱使承担繁重的劳役。
《保安矫正法》所列矫正对象:一为被处刑终了后仍有可能“犯罪者”;二为社会中的“流浪(失业无业人员)”和“劳动嫌忌人”中有可能“犯罪者”。
《思想矫正法》所列,只要被认为在行动上和思想上有“犯罪”可能,或“有使成辅导之必要”,均可加以“预防拘禁”。镇压对象扩大到毫无限制的程度。
《时局特别刑法》,1944年6月12日公布,共74条。其间列举的罪名达50余种,进一步扩大了伪军警的权限和捕人的范围,其中“思想犯”、“经济犯”及“国事犯”等罪名都极为宽泛,又有很大的随意性。该法使伪满成为一座大监狱,广大人民处于白色恐怖的威胁之中。




战犯齐藤美夫
齐藤美夫,1890年生,日本京都人,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第二十三期毕业。1935年至1945年在侵华战争期间,曾任日本关东军宪兵司令部部长,治安课课长,高级部长,警务课长,新京宪兵队队长,伪满洲国宪兵训练处少将处长等职,在侵华期间执行治安肃正和“思想矫正”政策。
1937年“七七”事变以后,日伪以扩充军警宪特为手段,以强化殖民统治为目的,在对抗日游击区和广大城乡进行“讨伐”和镇压的同时,对抗日力量和无辜群众实行分化、诱捕、打入内部、大逮捕和预防性逮捕的“肃正”、“矫正”等政策。
在其直接指挥下,日军抓捕抗日救国人员和居民36457人,其中5134人被残杀。11333人被送交伪司法机关,其余许多人被刑讯致死。

战犯土屋芳雄

伍长时期(1935年)的土屋芳雄(左一)
土屋芳雄,1911年10月1日生,1931年11月31日随军侵华,任齐齐哈尔宪兵队少尉股长。
在侵华期间的1934年至1945年因屠杀和破坏中国抗日人员和组织有功,多次被日军授勋章。
1945年8月19日在齐齐哈尔市被苏军俘虏。
1950年7月移交中国抚顺战犯管理所关押。
1956年7月20日第二批被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释放回国。

1936年11月,土屋芳雄(后排右三)率日本宪兵在齐齐哈尔
查抄抗日烈士张庆民①的家后又强迫张妻及子女共6人与其合影
① 张庆民即张永兴,又名张新生、张惠民等。1896年3月生于山东省蓬莱县北沟村,193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任中共齐齐哈尔地下党支部书记,领导当地工运和学运,并负责对日军情报搜集工作。1936年12月18日,张庆民等5人不幸被捕。1937年1月5日,张庆民等8人在齐齐哈尔郊外被日本宪兵队枪杀。

战犯田井久二郎

田井久二郎因策划暗杀赵尚志将军获得的勋章
田井久二郎,1903年12月1日生,日本高知县人。从1941年1月起,先后任伪满洲国三江省鹤立县兴山警察署署长,热河省警察厅特务课课长,兼特高股股长,齐齐哈尔市警察局特务课课长。在其任伪三江省鹤立县警察署署长期间,于1941年11月,曾参与策划并且领导特务刘德山等阴谋暗杀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赵尚志将军的活动。1942年2月12日,田井久二郎指挥梧桐河警察警备队对因遭特务刘德山暗算当时已受重伤的赵尚志将军进行抓捕,当日赵尚志将军即壮烈牺牲,由此,田井久二郎受到三江省省长“表彰状”和六勋位勋章。

战犯三宅秀也
三宅秀也,1902年生,日本兵库县人。1945年9月1日被捕。从1932年开始到被捕,在侵华战争期间,曾任满洲国热河警务课课长,奉天省警务厅厅长。在其任职期间,曾以落实“治安肃正”为由,亲自指挥逮捕抗日救国人员及和平居民3668人,并对被俘人员进行毒打、火烧、过电、压扛子、灌凉水、烙铁烙等酷刑摧残。将其中436人送交伪司法机关进行迫害。1944年7月至1945年8月间,该犯以奉天省警务厅厅长身份,参与策划组织对东北抗日联军第一路军总指挥杨靖宇将军的捕杀活动,亲自主持召开所属各市县特务科长、股长会议,具体部署和指挥所属在沈阳、鞍山、本溪、辽阳、盖平、营口等地的围剿活动,致使杨靖宇将军于1940年在围剿中不幸牺牲。

赵尚志烈士遗像
注释:
赵尚志,1908年10月26日出生于今辽宁省朝阳县喇嘛沟村一个农民知识分子家庭。1925年2月考入哈尔滨许公工业学校,在校学习时接受革命影响,参与进步活动。同年夏,赵尚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6年夏起,赵尚志先后在中共北满省委工作,在哈尔滨、长春等地开展革命活动,于长春被捕,后被押送南京。释放后,在奉天(沈阳)国民外交协会讲演时,第二次被捕入狱。狱中成立地下党支部,并任经济委员。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经组织营救出狱,从此赵尚志一直活跃在抗日斗争最前线,曾担任抗日联军总司令、第二路军副总指挥等职。
1942年2月12日,在袭击日伪梧桐河警察署的战斗中不幸被混入内部的特务击伤,被捕牺牲,年仅34岁。

杨靖宇烈士遗像
注释:
杨靖宇(1905-1940),原名马尚德,字骥生。1905年生于河南省确山县李湾村一个回民家庭。他5岁丧父,7岁靠叔父资助入本村私塾,13岁考入确山高小。1923年秋,他考入开封纺织工业学校,并开始接触马列主义进步书刊。1926年夏,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其间,受组织派遣返乡组织农民运动,建立农民革命军,任总指挥。1928年调中共河南省委工作,曾3次被捕,经组织营救,受派去上海学习。
1929年春受中共中央派遣,杨靖宇到东北参与中共满洲省委工作,任中共抚顺特别支部书记等职。1932任中共哈尔滨市委书记,代理中共满洲省委军委书记等。同年11月,去吉林磐石建立中国工农红军第32军南满游击队。后又担任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一军独立师师长兼政委、军长兼政委、东北抗日联军第一军军长兼政委等职。
在濛江县保安村三道崴子的战斗中,只身与日本侵略军周旋五昼夜,1940年2月23日,不幸身中数弹壮烈殉国。

战犯大野泰治
大野泰治,1902年生,日本高知县人。日本侵略中国战争期间,任伪满滨江省公署警务厅特务课外事股长,阿城县公署警务指导官,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晋北政厅警务厅长兼警备课长,应县县公署参事官,大同省公署直辖警察队队长等职。日本投降后,参加阎锡山军队任太原绥靖公署炮兵集训团中校教官等职。1936年2月,大野泰治以特务课外事股股长的身份,在哈尔滨以残酷手段刑讯受伤被俘的女抗日英雄赵一曼烈士。同年11月,大野泰治以阿城县公署警务指导官身份谋杀和平居民8人,1941年2月19日,该人以蒙古联合自治政府警务厅课长身份,率领伪满警察队协同日军在山西省应县下社、小石口、罗庄等村屠杀村民197人。此外,大野泰治还在山西其他地区屠杀、刺杀抗日被俘人员及村民71人,甚至割下人头,悬街示众,恫吓当地居民。

赵一曼烈士

赵一曼烈士和儿子
注释:
赵一曼,原名李坤泰,四川省宜宾县人。少年时代起即冲破封建牢笼踏上革命道路。1926年,党组织保送她到武汉军事政治学校学习,后又被选派到苏联学习,回国后在上海中共中央机关做秘密工作。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东北各地相继沦陷,日本殖民者对中国人民推行法西斯统治,赵一曼受组织派遣到东北开展抗日工作,于1934年春到中共珠河中心县委担任县委委员、县委特派员等职。
在抗日游击区,赵一曼积极组织发动群众,也是抗联(中共领导的抗日武装——抗日联军的简称)第三军第三团的军事指挥员。赵一曼在侯林乡突围战役中冲锋在前,不幸受伤落入日军之手。1936年8月2日,赵一曼在珠河县小北门英勇就义。

战犯古海忠之
古海忠之,男,1900年生,日本东京都人,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政治科毕业。日本侵略中国期间于1935年10月至1945年8月,任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主计处处长,总务厅次长并兼企划局局长等职,曾参加“火曜会”,制定了一系列毒化、奴化、镇压中国人,掠夺中国财富的政策。
1936年古海忠之以主计处处长身份参与策划制定了第一、二次《开拓五年计划》①,通过推行此计划,日本政府为了达到长期霸占中国目的,以开拓团形式开始大量向中国东北移民,强占东北农民土地,致使数百万东北农民流离失所,家破人亡。
1940年,古海忠之以经济次长身份,参与策划制定《出版法》、《满洲国通讯社法》、《新闻社法》,以此为工具使日本在华势力控制了中国的新闻、出版、通讯等部门,为日本侵略战争进行美化宣传和奴化教育。
1941年以经济部次长、总务厅次长身份参与制定《第二次满洲国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及《战时紧急经济方策要纲》,通过推行上述计划和要纲,日本在中国东北掠夺了大量煤、铁、铬、石油等战略物资,支持日本扩大侵略战争。

1941年以经济部次长、总务厅次长身份参与制定《第二次满洲国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及
《战时紧急经济方策要纲》,通过推行上述计划和要纲,日本在中国东北掠夺了大量煤、
铁、铬、石油等战略物资,支持日本扩大侵略战争。
1932年10月13日,伪满公布《出版法》,禁止人民青年社的结社、集会、出版、言论等自由,取缔与扣压出版反日和进步的书刊报纸,逮捕反日人士等。
1941年8月25日,伪满公布《满洲国通讯社法》、《新闻社法》,全面垄断了新闻和通讯,加强思想控制。规定所有新闻稿只能来源于日本或日伪新闻局,非日籍新闻机构、刊物一律取缔。
① 《开拓五年计划》
为了使自日俄战争以来日本向中国东北的民间移民合法化,为了在伪满实现经济和社会管理的“日本秩序”,即逐渐强化殖民地化,在经过数次“试验移民”(武装移民)之后,又于1936年由日本关东军提出了“满洲农业移民百万户移住计划案”,计划在20年内向中国东北移民百万户(占当时日本下层农户的一半),500万人。
1937年7月,日本政府决定向中国移民为其国策,并开始实行1937年至1941年的第一个开拓五年计划。至计划期结束,共有85086户日本移民进入中国东北。
1941年,日本政府又开始实行《满洲开拓第二期五年计划要纲案》。为适应当时战争形势,除一般开拓民外还组织青少年义勇队进入中国东北,两项移民总目标要达到35万户。
日本移民由政府组织,有房屋建筑、医疗、教育和生活费补贴,在中国东北大肆掠夺土地,驱赶中国农民,对中国人民造成新的民族对抗、生活破坏和文化心理伤害。
1939年2月,日伪颁布《劳动统制法》共24条,对劳动力进行全面控制,为保证军事工程、军事生产和物资运输的劳力保证做出强制性规定。
1941年9月,日伪当局颁布《劳动新体制要纲》,对劳力不足的军事工程、工矿井下作业及高危行业实行劳工制度。
1942年10月26日,伪满公布《国民勤劳奉公法》,规定:凡年龄在20-23岁的男性青年,除服兵役者外,均必须参加勤奉队服劳役12个月。勤奉队是数量庞大的无偿劳力队伍,仅1943年后,年入队人数即达50余万人,后又以“学生奉队”、“妇女奉队”、“老人勤奉队”等形式,实行“全民皆劳”,为日本“战时经济”无偿劳役。

日本掠夺的大量物资

掠夺石油运往日本

1936年古海忠之以满洲国国务院主计处长身份参与制定
《第一次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汤岗子会议决议)
及《日满华经济建设要纲》,掠夺东北资源
“产业开发五年计划”把伪满经济纳入日本军国主义的经济计划之中,是“以帝国为主体,根据日满一体化原则安排”的对东北进行资源掠夺的计划,要求东北拆借钢、煤、铁、镁和粮食、油料,要求东北成为日本的市场。《日满华经济建设要纲》则是把对东北的经济掠夺和“合作”扩大到汪精卫伪政权的控制区,为“大东亚共荣圈”所设。

当时抚顺露天矿矿区采煤的情景。东北沦陷期间共有数千万吨煤炭从这里掠运日本

挖掘机正在抚顺西露天矿掘煤

1932年10月8日,日本第一次武装移民在辽宁省大连登陆。他们分别来自日本的青森、
岩手、秋田、山形、福岛、宫城、新潟、长野、群马、柄木、茨城等县

1940年6月至1941年11月,古海忠之以经济部长身份参与制定《米谷管理法》、
《特产品专管法》、《农产物交易法》,通过推行上述政策,
日本在中国东北地区掠夺大量粮食,供侵略战争之用,
致使东北各地连年闹饥荒,行乞者络绎于途

1941年流浪奉天(沈阳)街头的中国难民、孤儿
1941年9月30日,日伪公布《特产品专管法》,对大豆和油料作物实行专门管理,将大豆及制品和其它油料列为日本军需物资强行“收购”。
三法规定对米谷(稻米)和粮谷(高梁米、玉米、谷子、小米)等实行统制,即这些粮食的购销、加工均由伪满政府管理,即使是谷糠和豆饼也被列为军需物资,由日本关东军控掌运输及分配。规定,凡不经过这一渠道的农产品,均视为非法。

药店里被迫经营鸦片

当时东北地区大面积种植罂粟
1935年至1941年,古海忠之以主计处处长身份,亲自掌管编制鸦片专卖预决算,推行鸦片专卖制度及增产计划。在此制度和计划推行中,迫使东北地区人民扩大罂粟种植面积,使东北地区烟毒泛滥。日本不仅从精神上摧残中国人民,而且还从中国榨取了巨额财富

1941年,《战时紧急经济方策要纲》出笼,日伪
扩大了钢铁、铜、铝器皿等物资的搜刮,日本人
主办的《盛京时报》也在报道关于年度金属回收情况

有关武部六藏、古海忠之主持召开省次长会议研究掠夺农产品对策的报道

有关古海忠之连续晋级受奖的报道

在沦陷区日本侵略者推行奴化教育,建立了一套殖民化的教育体制。在中国东北,
日语被定为各级学校的必修的“国语”课,原有的国语改称汉语。
学校不得悬挂中国地图,不得使用“中华”字样。
日本侵略者企图以此消磨和摧残中国人民的民族意识,实现其同化政策

战犯伪满抚顺监狱(即战犯管理所原址)典狱长大村忍

战犯日伪抚顺市警察署长柏叶勇一

战犯铃木启久
铃木启久,1890年9月20日生,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第二十三期毕业,侵华日军117师团中将师团长。从1934年起曾带领日军在河北省唐山、遵化、滦县、迁安等地参加“丰润大战”,先后制造了鲁家峪、刘备寨惨案。在河北省遵化县鲁家峪乡,日军利用刀砍、火烧、施放毒气等手段杀害和平居民220余人,并轮奸妇女多人,甚至将孕妇剖腹,并烧毁民房1900余间。为了推行“治安强化运动”,在河北省潘家戴庄、马家峪村、河南省长恒县疯狂扫荡,在长城沿线制造无人区①。

1941年春至1942年夏,铃木启久指挥所属日军对冀东地区进行疯狂“清剿”
① “七七” 事变后,日伪出于全面围剿抗日武装和镇压人民反抗的目的而提出了“治安整肃”、“集团部落”和“治安强化运动”。即采取军事、政治、经济和思想等各种措施,实行“治本”、“治标”与“大讨伐”相结合的政策。在冀东等地实行“集团部落”政策,不准向抗日武装提供粮食、食盐、棉花、布匹等任何物资,制造人民与抗日武装相隔绝的“无人区”。

1942年3月,铃木启久指挥所属日军侵占热南
(今河北省东北部)地区,实行“第四次治安强化”运动

房屋中被日军焚烧的中国百姓的尸骨

1942年10月28日,在河北省滦南县制造了潘家戴庄的大惨案。图为潘家戴庄被烧毁的房屋

1942年10月28日,铃木启久指挥所属在热河(河北省)滦南县潘家戴庄进行“扫荡”时,
以棍打、刀刺、活埋、火烧等手段,杀害和平居民1280余人,其中有孕妇63人,
被活活摔死的幼儿就有19名,并强奸妇女100余人,烧毁民房1000余间
1942年10月28日,铃木启久指挥所属第一联队在河北省滦南县潘家戴庄残害和平居民1200余人,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惨案。当地人民为纪念殉难者于1952年在该地建立了纪念塔碑。

1952年滦南县潘家戴庄惨案殉难同胞纪念塔碑建成

滦南县潘家戴庄惨案殉难同胞纪念碑碑文

被害居民证人。1956年6月10日上午9时45分,被害居民张俊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上对被告人铃木启久
在河北省遵化县鲁家峪乡杀害中国居民、烧毁民房、强奸妇女等犯罪事实出庭作证

1944年10月17日,铃木启久带领所属部队,在河南省长恒县一带进行“讨伐”,
在十渠村以刀砍、火烧、推井淹死等手段杀害和平居民660余人

“无人区”被扒毁的村落遗迹

1942年9月,日本侵略军对冀东根据地实施第四次“强化治安”和“扫荡”。
铃木启久指挥所属在河北省遵化、迁安县沿长城地区制造“无人区”时,
烧毁民房1570余间,杀害和平居民230余人,冻死饿死居民172人,
为修筑炮楼破坏大量耕地,强征劳工600余人,虐待致死300余人

战犯藤田茂
藤田茂,男,1889年9月17日生,日本广岛县人。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第二十三期毕业。在日本侵略中国期间,任日军59师团中将师团长,自1938年起指挥所属在中国山西省、河北省、山东省等地作战,在上述地区实行“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在1938年8月至1939年12月和1944年3月至1945年6月间,藤田茂曾以联队长、旅团长、师团长等身份向所属下达命令:将俘虏在战场上杀掉,算入战果。并且常向其部下训示:要以活人作靶子,对士兵进行“试胆训练”。1945年5月至6月,在山东省蒙阴,益都,沂水等县,藤田茂在指挥“秀岭作战”中,曾命令所属将中国平民和被俘人员当作“刺杀活靶子”,一次就杀害100余人。他还命令所属强迫平民探踏地雷,纵容部下烧、杀、掠、抢,强奸中国妇女,其部队所到之处,十室九空,居民无家可归。

1945年5月,藤田茂所属秀岭作战部队正在进攻抗日游击区

1945年,日军在山东省沂水县建造的“无人区”的铁丝网

1945年5月,日军提着枪强迫中国居民在山东沂水修筑道路,事后又将其全部杀害

1939年4月12日,藤田茂在指挥所部进行中条山(山西省)作战时为教育士兵,
命令以被捕的8名中国俘虏为活靶进行“试胆训练”。

日本《朝日新闻》对藤田茂部队作战情况的报道

1945年5月,山东省沂水县秀岭作战中被日军放火烧毁的民房残迹

战犯佐佐木到一
佐佐木到一,日本侵略军149师团中将师团长,南京卫戌司令,1945年8月被苏军俘虏,1950年7月从苏联移交中国抚顺战犯管理所关押。1955年5月30日因脑出血病故。
1937年12月,日本侵略军占领南京进行大屠杀时,他指挥所属部队一次就屠杀中国军民3000多人。

1937年12月,侵华日军炮轰南京城

南京大屠杀,汉中门惨案中死难的部分中国无辜百姓
1937年12月13日,日本侵略军四个师团8万多人攻占南京,开始了一场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针对中国军民的大屠杀。10天之内,汉中门、鱼雷巷、中门码头、中华门外花神庙、大方巷广场、三叉河放生寺、龙江口、燕子矶、宝塔桥、石观音、下关草鞋峡挹江门、太平门外护城河等地有30多万人被杀害。时任日军第16师团第30旅团旅团长的佐佐木到一命令所属部队在下关对聚集于江边的人群用机抢扫射,鲜血染红了扬子江边的大地。事后,佐佐木到一曾在作战记录《南京攻略》中写到:“共打了15000发子弹”。

战犯原秀夫
榊原秀夫,1908年1月9日生,日本陆军军医学校第十五期毕业。在日本侵略中国战争期间,曾任日本关东军第10师团防疫给水部少佐部长,关东军第731部队第162部支队少佐支队长等职。
1945年3月,将其支队保存培养的两支试验管A型副伤寒菌送交731部队第一部毒力班,进行活人试验,杀害4名中国平民。此后,该部又为731部队繁殖了大量传染鼠疫的跳蚤。
“满洲第731部队”是日本在哈尔滨设立的秘密细菌部队,是生化武器研制、试验的基地。这个部队初建于1933年,是以日本关东军设在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以石井四郎为首的细菌研究所和在黑龙江五常县背荫河建立的试验场发展起来的。
1936年,细菌研究所改称关东军防疫给水部本部,与实验场一起对外称“加茂部队”。1941年启用“满洲731部队”。731部队机构庞大,手段残忍,利用中国人、苏联人、朝鲜人、蒙古人、荷兰人等进行人体实验。日本侵略军曾将“731”的细菌产品投放到东北、华北、华南等地。

1942年11月至1944年2月,榊原秀夫曾以关东军第10师团给水部少佐部长的身份,
赴731部队本部中国黑龙江哈尔滨平房站接受细菌战特殊训练。
以后调入731部队任第162支队(即林口支部)支队长,主持烈性传染病的病源霍乱菌、
伤寒菌、A型副伤寒、B型副伤寒菌和痢菌等菌种的培养。图为哈尔滨市平房731部队旧址

“731”细菌培养室残迹

为培养鼠疫捕捉老鼠用的铁笼。

1941年细菌培养用过的部分铅瓶

在审判战犯的法庭上证人张清林出证:展示榊原秀夫所属部队使用过的捕鼠笼子

战犯三尾丰
三尾丰,1914年出生,1934年随军侵华,1943年任大连宪兵准尉警务班长时,将大连黑石礁抗日人士李忠善、王学年、王跃轩等人逮捕,送往731细菌部队进行人体试验。
1945年8月被苏军俘虏。
1950年7月从苏联移交中国抚顺战犯管理所关押。
1956年8月被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第三批释放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