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恶动画片家庭教师1:上海大火问责:市长作检查静安区长被免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07:48:59

  

       上海大火问责 市长作检查.静安区长被免职

                                                       2011-06-10 05:32:17 金羊网—新快报 |

2010年11月,上海余姚路胶州路高层住宅脚手架起火。新华社发(资料图片)

  上海大火问责,54名事故责任人被处理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公布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处理决定公布,经调查认定,该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28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6人被批准逮捕。静安区长被免职,副市长沈骏记大过,责成市长韩正作深刻检查。

  国务院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经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完成了《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意。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对54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26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的26名责任人员是:静安区建交委主任、党工委副书记高伟忠;静安区建交委副主任姚亚明;静安区建交委综合管理科科长周建民;静安区建交委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权等。目前,上述人员均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8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责任人中,包括企业人员7名,国家工作人员21名,其中省(部)级干部1人,厅(局)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6人,处以下干部8人。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