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部小李飞刀最经典:剥夺生命,以国家的名义——再谈药家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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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生命,以国家的名义——再谈药家鑫案2011-6-9 20:53:28

   药家鑫被执行死刑,受害人向高院送上的锦旗写的是“感谢全国人民”,看来受害人也不否认处死药家鑫是全国人名围观的结果。我不认为这是法治的胜利,而是法治的悲哀,尽管我也主张判处死刑。

    另一方面,在那些踊跃围观的网民中,又有众多网民用各种方式为这个年轻的生命烧一柱香,点一矩烛,默默的为这一本不该逝去的生命送行。这种情感也是珍贵的。情与法的纠结最终升华了人们的理性,但却重重撞击着人性温良向善的本质。血缘报复或同态复仇绝不是惩罚犯罪的最好方式。从这一意义上说,死刑,必将在未来的历史阶段走向终结......

                                          ——陈光武 

         

    药家鑫被注射死刑 媒体称高考首日处决药家鑫有意义

                                                     2011年06月09日 11:35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死刑,立即执行。

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拖着手铐和脚镣,缓缓走出监房。他的身后,是两名蒙面刑警。

在这个“激情杀人者”22岁生命的最后一天里,他终于脱下囚服,换上了自己的黑色白条纹T恤衫。这与他喜欢的钢琴键盘是同样的颜色。他的人生也涵盖了截然相反的两部分——黑色杀手,以及纯洁的音乐系大三学生。

当法官宣读完判决书后,药家鑫抽泣着拿起笔,双手颤抖着最后一次在判决书上签字。那双手纤细、修长,似乎为钢琴而生。他也是用这双手,对被撞倒在地的张妙连捅8刀。

“当宣布判处死刑那一时刻,我并没有过多恐惧。这几天做了好几个梦,梦中是那些死去的音乐家,梦见贝多芬、巴赫、柴可夫斯基,甚至还梦见了自己在母校的音乐厅演奏《梁祝》。我知道,是该我快启程去见他们的时候了。梦醒后,外面的晨光射进铁栅,我对死似乎并不那么怕了!”这是6月7日,网友仿写的一段“药家鑫遗言”,但没有人能够核实,他本人死前的想法究竟是否如此。

有据可查的是,药家鑫确实留下了两条遗嘱,并希望其父药庆卫帮他实现。其一是看望受害者张妙的父母;其二是看望张妙的孩子。

死神正在一步步向杀人者逼近。在蒙面刑警的搀扶下,药家鑫走向一扇黑色的铁门。那头等待他的,是一支注射器。

陕西省首次执行注射死刑是在2002年4月25日。刑场指挥员检查各组工作均已就绪后,4名捆绑手将罪犯固定于行刑床上,打开脚镣、手铐,引导其将一只胳膊伸入注射窗口,两名法警分别在其头、脚部位跨立,另两名法警在帘子前左、右跨立。随着总指挥一声“执行”令,司泵员启动电源开关,开始实施注射。约3分钟后,罪犯脑死亡。

对药家鑫的行刑过程与此大同小异。他杀人之后,引发了一场全国对于死刑存废的大争论,但法律还是没有被改变。对于那些主张药家鑫免死的人而言,唯一欣慰的是杀人者的死法——与枪决相比,注射死刑已经是文明的一大进步。

中午12:30分,央视《新闻三十分》播出了药家鑫被死刑执行的消息。死者张妙的代理律师张显看完新闻后,给张妙的丈夫王辉打了电话。

半年多来,王辉一直没有为亡妻下葬,就是为了等到这一天。由于正值农忙,在田里的干活王辉告诉张显,第二天会去陕西省高院和检察院送锦旗,并将在农忙结束后,下葬妻子的遗体。

然而,药庆卫没能看到儿子的遗体。被执行死刑当天的16点54分,他写下了儿子死后的第一条微博:“药家鑫今天被执行死刑,我们在家等待去认尸体,谁知法院不让看尸体,让我们等着领骨灰。我给孩子说过,不捐献任何器官,因为孔教授(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说‘药家鑫一看就是杀人犯’,我真担心药家鑫的器官会连累别人。但愿药家鑫的死,把他的罪恶全带走了,不要再遗害人间。”

药庆卫的这条微博被转发、评论了近三万次。这也成为当天新浪微博的第一热点,超过了李娜获得法网冠军的消息。评论里有对这位父亲的安慰,也有谩骂与争吵。而在药庆卫看来,“什么声音都是安慰”。23点52分,他写下了这一天的最后一条微博:“儿子,回来吧!已到子夜时分,你是否找到了回家的路,妈妈在等着你。”

或许药家鑫只是一念之差,但仅仅是这邪恶的一念,就可以铸成这大错,铸成无限的罪恶。药家鑫伏法了,被害人张妙可以下葬了,愿她在天上安好!药家鑫也伏法了,既然死了,也没必要再骂了,如果有来生,但愿他能是个好人吧!

选择在高考的首日处决药家鑫,是具有意义的。时下为数不少的大学生道德不敢恭维,再退几步就是违法犯罪,在那一天处决药家鑫,对于广大高考的准大学生来说也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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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49) 评论(7) 评分(0|10) 管理   推荐直言发表于2011-6-9 22:35:22

我给孩子说过,不捐献任何器官,因为孔教授(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说‘药家鑫一看就是杀人犯’,我真担心药家鑫的器官会连累别人。---------一股怨气充斥其间,总不是在反思自己,而在迁怒于他人。倘若捐献器官,会如何?不也是文明进步?当然,他有不捐的权益,也自然不会赢得文明进步该得到赞许。我们呼吁真实回归,但并不期盼真小人多起来;我们敬畏生命,但是并不会丧失正义是非。在废除死刑的国家,却在利比亚投下炸弹,而且现在正在向公共设施蔓延,这不是罪过?药家鑫不是一念之差,只是在带刀、黑夜、撞伤一个女人的特定环境下,罪恶的表现而已。一个善良、负责、尊重他人、爱惜生命、敬畏法律居其一的人,都不会如此。对待这样的人,有何值得付出同情?国家有法律,现阶段的民意多数,就是法律存在的基础,作恶伏法,天经地义;正是有左右法律的不和谐因素,有激情杀人、钢琴压抑爆发的奇谈怪论,才会有维护法制尊严的民众发声,这是维护法制、实现法治的胜利,何以冠以“以国家的名义”?法学专家要植根于民众意愿,忽悠远了,就会被无情抛弃。天意难违,就是人心不可欺。什么宽容药家鑫,就是尊重生命,维护李庄,就是维护你自己,如出一辙,殊不知到,药家鑫与你我、李庄维护的对象与你我,沾边吗?无须回答,事实说话!

删除 |引用拥有善良比拥有真理更重要发表于2011-6-9 22:28:28

哲人说:有时候,拥有善良比拥有真理更重要。不能因为别人的罪孽让你感到自己的正义,而更应该深深的唤起你的怜悯;我们不能同样用简单的以暴制暴的复仇似的的行为来惩罚罪犯,而更应该以尊重生命的形式对每一个不尊重生命的人以谴责,让他们知道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东西,人们甚至珍惜每一个愿意悔过的罪犯的生命。

删除 |引用直言发表于2011-6-9 21:45:42

那对高考期间跳楼自杀的青年又当若何?我个人对药家鑫,永远的是厌恶与憎恨,没有一丝同情。都说一念之差,骗人而已,这是个必然的结果,与个人长期以来形成的思想、行为习惯有着必然的联系,就是事后,也没有像个男人那样,来承担责任。但是这个事件,对社会有警示作用,就是你在毁掉信仰、信念、道德、否定过往一切美好的同时,是否启迪了民智,是否建立起了人文关怀。现在社会不宣扬美好的存在,原本就不客观,更是以几何级别在扩散、心理暗示人性中丑恶、冷漠的一面。一日之中有白天黑夜,只诉说夜的黑暗,无视白天的存在,乃至诋毁点起明灯的人,就在营造冷漠与罪恶。一位残疾人说得好,我不在意失去了什么,更在意拥有的,并为此而自豪。“剥夺生命,以国家的名义——再谈药家鑫案”,只有心理不健康的人才会这样命题和附和。如果你能够把对药家鑫的同情转移一些到现实中需要帮助的人,特别是那些心地善良自强不息、恪守道德仅仅由于地位、出生而处在贫困之中的人们,就善莫大焉!

删除 |引用访客发表于2011-6-9 21:41:31

古人说恻隐之心,西人说宽恕。。。。。*******的现代人用鞭炮欢呼一个生命的离去。。。。。。。一个欢庆死亡的族群是劣等族群!

删除 |引用枪决还是注射发表于2011-6-9 21:29:46

评5分
关于药家鑫是以枪决还是注射方式被执行死刑,除了每日经济新闻这一报道说是被执行注射外,我还没有看到过其他媒体有过类似报道。不知道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是否现场见证了药家鑫死刑的执行过程?另外,既然药家鑫被依法执行死刑,药家鑫父亲提出见药家鑫尸体也在清理之中,法院拒绝这一要求,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如果有高人请指点一二。另外,药家鑫案件只是个案,从这个案子扩大到不少大学生道德有问题实在不敢沟通。大学生代表了中华民族的希望和未来,说他们不好,意味着我们国家未来是没有希望的。另外,我们也要深层次分析大学生道德存在问题的原因是什么?如果面包出了问题,原因很有可能出在面粉、做面包的人以及质量监管部门的身上,难道不是这样的嘛。药家鑫的案件人们慢慢会淡忘,我希望药家和张妙两家都能忘记过去,开始新的生活。

删除 |引用枪决还是注射发表于2011-6-9 21:17:56

评5分
对于药家鑫被执行枪决还是注射,每日经济新闻这一报道说是注射,不知道有没有直接的证据,比如每日经济新闻的记者现场见证执行的过程?但是,我想,既然药家鑫伏法,药家鑫父亲提出希望见到儿子的尸体,也应在清理之中,法院不同意,不清楚什么原因?不知道有没有高人可以指点一下。

删除 |引用访客发表于2011-6-9 21:07:05

社会的悲剧是民族的耻辱,局部的公平仍然让这个大国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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