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建中实名举报陈荣伟:居士的社会生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5:16:45

有人说,人类是社会的动物,凡是人的生活,便不能脱离社会。所谓社会的定义,应该是“有组织的团体”,所以,我们最大的社会可以包括全体人类,最小的社会可以小到仅仅是二人以上的结合。
因此,家庭是社会的基础,社会是家庭的扩大。家庭可以少到仅仅是夫妇两人的结合,社会可以大到全人类的组织,乃至在来来的太空世纪,可将星际的人类也概括在内。所以,社会的含义是不受空间及时间所限制的。
从佛教的立场说,一个在家的居士,他所活动的范围可比一个出家的僧侣深广得多,他所隶属的社会,也比出家的僧侣繁复得多。 所以,居士的社会生活是必须的。一个居士在家庭中,有着很多的身分:对父母而言,是儿女;对儿女而言,是父母;对弟妹而言,是兄姊;对兄姊而言,是弟妹;对配偶而言,是夫妻;对父母的父母,对儿女的儿女,乃至对亲属的亲属等等,皆会成为各各不同的身分。由一个家庭扩大而成为一个家族,再扩大至家族以外的社会:对老师而言是弟子;对弟子而言是老师;对长官而言是属下:对属下而言是长官;对国家而言是人民;对团体而言是团员、党员、社员、会员;尚有朋友的朋友,关系人的关系人等等,都是形成社会形态的团素。一个居士就是生活在如此繁复的社会关系之中。一个理想的菩萨道的实行者,便更乐意生活在如此繁复的社会关系之中。因为有了关系,才有接触的机会,有了接触的机会,才能引导他们归向解脱之道的唯一处所——佛法僧三宝。
但是,要度众生,单凭一股宗教狂热的情绪是不中用的,宗教的狂热,固然能使人们生出赴汤蹈火的勇气,去宣传、去辩论、去冲锋,去陷阵、去战斗,去牺牲,但决不能持久,也决不能产生深远的良好影响。
佛教是以服务社会为菩萨道的表征。佛在往昔的无数生中,以种种身分、种种形态、种种方式深入种种的族类群中,每每能居王的地位。所谓王就是领袖,那些领袖的地位,不是仗武力打得来的,全是以服务大众的道德价值所感召而致的,因为唯有真正能为大众谋幸福的人,才是最够资格做大众领袖的人,才是能赢得众望所归并心悦诚服的人。
因此,一个理想的居士,虽然不必在任何场合都要以领袖的姿态出现,至少,他该是受到任何场合所欢迎的人,乃至是能受到任何场合所尊敬的人。可惜的很,就我所知,有些居士信佛学佛之后,竟与他们的社会关系疏远了、冷淡了、隔阂了,甚至被人视为孤独、冷漠、不近情理的怪物了。当然,这是由于他们的慕道心切,他们一心向往解脱之道的出世生活,所以跟他们的社会关系,渐渐地脱节了。我要告诉他,这不是一个居士应有的态度,修道的居士也是不该如此的。纵然是出了家的人,对于名利物欲,固然要冷,对于社会公益仍当要热。
事实上,在佛教史上凡是有大成就证大果位的人,对于社会的大众,无一不是热烘烘的。这种热就是悲心——菩提心的流露。信佛学佛是为发菩提心,信佛学佛之后的居士,反而放下了菩提心,岂不成了背道而驰?最低限度,一个居士不该是惹人讨厌的对象。要不然,那就是他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乃至是亏辱了职守!既然不尽职守,仍然享受职守上的待遇或权利便是一种债务,便是一种罪行,便是一种因果!那绝不是一个居士的本色。有生活的义务,即使出了家的人,也不能例外。一个佛教徒的本色应该是多尽义务,少享权利,才能获得他人的爱戴。
因此,佛为统摄一切团体(社会)的要求,说了四种德目,称为四摄法。摄是统摄和摄受,也就是领导或化导的意思。四摄法就是领袖人物所不可缺少的四种处世方法,切实地做好了四摄法的工作,便能感化群众,也能领导群众了。
第一布施:布施的重要性是非常大的,佛教凡是涉及社会人群的德目无不注重布施,凡是有关居士的德目无不鼓励布施,所以在《优婆塞戒经》中,虽列六度,但却特别着重布施一度的反复阐扬。因为唯有布施,才能使得社会的贫富得到适当的调节,也唯有布施能表达佛教的慈悲精神。一般人误会了布施的原义,以为施主的名称是居士对于寺庙所专用的。事实上,为三宝出钱,最好称为恭敬供养,为贫病孤苦的赈济才是名副其实的布施。居士以财物布施可以称为施主,僧尼以佛法布施,何尝又不是施主?说也难怪,末世的僧尼多数只知劝请居士给寺院出钱,而积极举办佛教公益事业的却又很少做到,这是今后中国佛教的一大课题!
当然,布施是一种福业,佛将福业的对象分为八类,称为八福田,就是:佛、圣人(是大小乘未登佛位的圣者,小乘初果以上,大乘初地以上)、和尚(亲教师,是出家人受戒时的主持人,)阿阇梨(轨范师——是教读师、依止师、戒师、归依师等)、僧宝、父、母、病人。在这八种福田之中,居士在家应当尊重父母,其次是佛、是圣人等,不供养父母而来供养三宝,那不是佛所希望的事。但是《梵网经》中又说:“若佛子,见一切疾病人,常应供养,如佛无异;八福田中,看病福田,第一福田。”这就是鼓励大家多做慈济事业。供养三宝当然要紧,救济贫病于死生的边缘者,尤其要紧。平时,除了父母,当以供养三宝为第一;遇到特殊情况,若有余力,当以济困扶厄为第一。这是居士们必须明白的事。
第二爱语:所谓爱语不是谈恋爱,也不是阿谀谄媚,而是用和悦的态度来与他人共同谈论,这是悲心的自然流露。因为,菩萨看众生,没有一个不是自己的至亲骨肉,没有一个不是大善知识,没有一个不是未来的佛。所以,只有敬之爱之而唯恐不及。佛所说的爱语,不仅是谈话的技巧而已,而是一种和蔼融洽、感人肺腑的谈话。这就是得到了佛化实益之后的一种受用,一种智慧,一种修养。比如,对于苦难者的慰问,对于失败者的鼓励,对于成功者的赞美,对于顽劣者的劝勉等等。和悦而恳切的谈话总是受人欢迎的,这种谈话便能促成社会的和乐、进步、安宁。我们知道,最善于调解纠纷的人,也必是最适宜做领袖的人,至少也是受人欢迎的人。万一遇到不可理喻的人,也只好由着他去,不必勉强。
第三利行:所谓利行,是指对团体公益的谋求和促进,也就是为社会服务。现代民选的官员,竞选时也都是说为了服务国家、服务人民、服务乡里等等。实际上也的确应该如此,我们在任何一个团体均可体验到,凡是最能为团体利益着想,并且最能帮助大家解决困难的人,必然也是众望所归的人,一个伟大的领袖必然有他对于社会所付出的贡献——服务。
第四同事:所谓同事是将自己融入于他所处的社会,将自己变为社会所公有的人,随着社会的需要而改变自己,变成社会所需要的一个人。释迦世尊在菩萨阶段的随类应化,观世音菩萨的三十二应身,都是同事的最佳典型。但是,将自己融入社会,并不等于随着社会的感染而消失了自己。融入社会的目的是为领导社会,感化社会。所以日本的道元禅师把同事的定义这样解释:“初使自己同于他,后则使他同于自己。”(正法眼藏西摄法卷)
总之,四摄法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德目,小至一家,大至全人类,能有多大程度的实践,必有多大的效果。一个居士应当随分随力地去做,才不致被教外的人误以为佛教徒是消极的逃世者,才能进一步地化导社会而净化我们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