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落战境 720p: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府拆迁办拆迁科原科长王振良忏悔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3:30:29
王振良,1953年11月23日出生于吉林省永吉县,原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拆迁科科长。在担任哈尔滨市地铁车辆段拆迁指挥部公企组组长期间,因受贿320余万元、贪污1200余万元,同时因犯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17亿余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手捧长达34页的刑事判决书,我的内心犹如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涌上心头。昔日的风光无限与眼前的铁窗藩篱仿佛阴阳两世,悔恨的泪花流过脸颊。千言万语只能归结成一句话——是贪欲让我身陷囹圄,走上了不归路。

  

  对物质和金钱的渴望逐渐滋生了贪心

  

  我出生于吉林省永吉县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生活虽然清贫,但父母靠他们的勤劳与艰辛养育了我们兄弟姐妹长大成人。1986年12月,我复员转业被安排在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府拆迁办工作,1993年任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府拆迁办拆迁科科长。

  从部队转业到地方,角色发生了换位,生活方式和工作节奏也发生了变化。我本来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我和妻子都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生活虽然平淡些,但也幸福美满。但随着职务的变迁,消费水平的不断增长,温饱式的生活逐渐不能满足我了。于是,我和妻子利用业余时间开了间饭店。开始收入倒也颇丰,但后来因经营不善,饭店停业。2004年妻子得了重病,花去了高额医药费,最终病逝。

  中年丧妻对我的打击特别大。此时,我本应该坐下来冷静地对工作、生活以及人生观和价值观进行一次深刻的反思,但是,对物质生活和金钱逐渐膨胀的欲望让我欲罢不能。前期我做生意虽然违反了党政领导干部禁止经商办企业的规定,但毕竟还没有向自己负责经手管理的领域下手。

  这期间,领导的告诫,家人、朋友的劝导并没有把我从对物质金钱的执迷不悟中唤醒,一个党员干部的党性觉悟和良知在那种对物质金钱的追求中消失和泯灭。

  

  所谓“朋友”的教化传习成了我贪心渐化为贪欲的助燃剂

  

  自从1993年任拆迁科长后,感觉年龄大了,政治上无所求了,应该享受一下了。由于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都发生了质的变化。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失去了党性和原则的防御,别有用心的人和社会上的不法分子乘虚而入,他们利用一切的机会讨好我、接近我。

  2009年4月,地铁车辆段居民拆迁的安置点选择在道外区桥头屯。在对安置点的摸底调查过程中,通过朋友介绍,我结识了闫守明(因犯诈骗罪、行贿罪、贪污罪另案处理),他在桥头屯涉及拆迁补偿面积近一万平方米。自从认识闫守明后,感觉他出手阔绰,为人大方。推杯换盏间的豪言让我感动,一掷千金更是让我羡慕。2009年6月,地铁车辆段拆迁工程正式启动。时逢我参与合作的非标柴油加工项目需要原料款30万元。我与闫守明联系后,他爽快地把30万元打入购油单位的账户。救急如救火,闫守明的“义举”让我感恩不尽。

  在地铁车辆段拆迁工程实施过程中,我又成立了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及25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开发工程。工程施工资金的捉襟见肘,让我不得不一次次向闫守明开口。自结识闫守明后,我通过为他办理不符合拆迁补偿要求和伪造的八家公企补偿协议,使其骗取国家补偿款6000余万元。其间,我接受其行贿款近300万元。

  进入地铁车辆段拆迁现场后,闫守明主动提出将他在拆迁现场的127平方米居民住宅伪造手续变成公企房屋送给我。按照正常的补偿标准,这127平方米补偿款就是40余万元现金。此时,贪婪已经让我将党纪国法抛之脑后。我对闫守明授意,能不能把拆迁补偿面积再扩大些。于是,闫守明把我内弟的电线电缆销售部的个体工商执照伪造成了公企的法人执照,随后又通过伪造公企用房承租证等相关证照,经过我的同意,把补偿面积虚增到1700余平方米,骗取了国家拆迁补偿款648万余元。案发前,我获得赃款340余万元,另有300余万元与闫守明尚未来得及分配便东窗事发。

  我的贪污受贿犯罪是一本反腐倡廉鲜活的反面教材,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要自重、自警、自省、自律,不要再走我的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