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符号大全:毛泽东和江青结婚无“约法三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8:43:14
作者阎长贵,196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1967年1月调任江青机要秘书。1968年1月被江青诬为“坐探”投入监狱,关押七年半,1979年平反。
    翻阅大量有关江青和毛泽东的回忆录、传记文学、纪实作品,在谈到江青和毛泽东结婚问题时,不少人提到中央政治局有 “约法三章”,即对江青限制性规定 “只管毛泽东的私人生活与事务,20年内禁止在党内担任任何职务”等。江青和毛泽东结婚,中央政治局究竟有没有“约法三章”?
    关于这个问题,我曾询问过人们普遍认为对毛泽东了解最多的汪东兴、张耀祠,他们都说没听过这件事。汪东兴和张耀祠不约而同地说,恐怕不是中央对江青有什么 “约法三章”之类的限制,而是毛泽东本人对江青有什么限制。
    其一,《毛泽东年谱(1893-1949)》、《毛泽东传(1893-1949)》。这两部著作都是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著和出版的。它们对毛泽东和江青1938年11月结婚,都只作了简单记载,根本没有提到“约法三章”。
    其二,《张闻天年谱》。张闻天从1935年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党的总书记。这本书比较详细地叙述了张闻天作为党的总书记处理毛泽东和江青结婚的一些情况,书中说:
    原来,毛、江结婚,大家议论纷纷,多不赞成。许多马列学院的老干部纷纷写信,大意说,无论如何毛主席不能同这样一个人结婚,对我们党、对毛主席影响都不好。张闻天是总负责人,信自然都集中到他这里。从个人感情角度讲,他也觉得毛主席和江青结婚不大合适,但觉得这是私人问题,别人不便干涉,可那么多老同志的意见不说又不好。张闻天考虑再三,综合大家的意见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叫警卫员送去。谁知毛泽东看完信勃然大怒,一把撕碎,说:“老子明天就结婚,谁能管得了我!”第二天在供销社摆了两桌酒席,自然没有邀请张闻天。
    刘英作为党的总书记张闻天的夫人,了解的情况肯定是比较多的。如果确有“约法三章”,刘英当时就可能知道;即便当时不知道,在她和张闻天的长期共同生活中,特别是在“文革”中,按情按理,张闻天和刘英也不可能没议论过这个问题。刘英是2002年去世的,直到她去世都没谈过“约法三章”的问题。
    其三,是叶子龙的证言。叶子龙从1935年起担任毛泽东的秘书,一直到1962年,他们朝夕相处共27年。《叶子龙回忆录》中根本没谈“约法三章”。年,他们朝夕相处共27年。《叶子龙回忆录》中根本没谈“约法三章”。
    从以上论述,应该并可以断定,毛泽东和江青结婚中央政治局有“约法三章”的说法,没有历史根据,不能成立。
    再从江青担任职务方面看。1947年中共中央撤出延安、转战陕北时,留在陕北的江青被任命担任中央直属大队政治协理员,做思想政治工作。职务虽不高,但确实是党内政治职务。
    建国后,1951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党组就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向中央报告,其中提到拟任江青为中共中央宣传部电影处处长。如果在毛泽东和江青结婚时中央政治局确有限制江青的“约法三章”,“20年内禁止在党内担任任何职务”,以上关于江青的历次任命不都直接违反这个“约法三章”吗?(据《同舟共进》阎长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