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化之门 笔趣阁:好书指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18:05:24
好书指标艾小柯 发布于:



  对我来说,一本好书的指标不外乎以下几项:
  
  一是文采。倒不是说一定得妙笔生花,但起码的通畅顺遂总是必要的。我不大喜欢太过密集的掉书袋或四字词语的连珠炮式轰炸,花俏是够花俏,但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阅读的流畅度。大平实中偶尔点缀几处巧妙准确而又匠心独具的精雕细琢,则更令人眼亮。另外是细节描写要足够精彩,文章内容血肉丰满,不是空搭花架子,也不拿腔作掉地搞怪。毕竟,书籍是文字的艺术,光靠作者的想象力跟情节奇巧的骨架,我觉得是不足以支撑起一部好作品的。这也是为什么我始终无法喜欢古龙——他的不描写创作法固然气质非凡,也够风流潇洒,可细节却是太单薄了。这样的书非常适合于进行影视改编,以视觉再创造来弥补原著细节描写的不足。
  
  二是声望。这主要指经过时间检验的中外文学经典名著。前人与时代的赞美一般说来都不怎么爱出错,即使不是个人喜好的具体风格,也总能学到些有用的东西,有时候是写作手法,有时是历史背景,还有时是名流八卦。总之贼不走空,效率高超。
  
  三是趣味。趣味是个比较个人化的指标,凡是自己觉得有趣儿的,我觉得便都值得一读。比如我喜欢读一些描述灵魂世界的稀奇古怪的专著,却对名人传记,尤其政治人物和所谓社会成功人士的传记不感兴趣。对我来说,一本灵媒描述工作经历的书比总统自传要有趣儿得多,若同时还能条理清晰,内容翔实,诚恳真挚,那就真是一本好书。
  
  另外我发现最重要的一点是一本好书总能激起人写作的欲望。有些提供灵感,让你知道,原来结构还可以这样设计,文字也可以如此安排;有些则提供素材,原来那些貌似不值一提的生活的碎片都可以写得那么生动、鲜灵,写得神采飞扬,活龙活现;还有的也许太过伟大,太为精巧,单记笔记、整理思路就能成书,比如多少人一辈子都读不完的水浒跟红楼。
  
  纽约客迈克·格林伯格(Michael Greenberg)就是一位极能激发人创作激情的好作家。他出版的第二本书《乞、借、偷——作家人生》(Beg, Borrow, Steal——A Writer’s Life)包含44篇散文,都是他为《泰晤士报文学评论副刊》的专栏所撰写的1200字以下的小文。在这些文章里,格林伯格描述了他作为第三代乌克兰犹太移民在纽约市曼哈顿区的成长经历,他为了成为作家所付出的种种艰辛努力,以及他在写作过程中所面临的难题与趣闻,篇篇意味十足而又情真意切。
  
  这其中最好玩的部分是他曾打过的各种古怪短工,包括在百货商场前摆摊兜售假冒名牌化妆品、开卡车帮人搬家、豪门接送小孩上下学的司机、计程车司机、餐馆服务生、邮局分信员、法院的西班牙语翻译,剧本作者和自传作者的影子写手等。这些工作的共同特点都是毫无出路,完全没可能作为终生职业苦心经营。之所以如此,是一心想当职业作家的格林伯格给自己定下的规范——任何暂且为生的工作都不能重要到超过写作本身,不能威胁他必须花在写作上的宝贵时间。也正因为如此,高中都没上完就离家出走的他在成为畅销作家出头之前一直都穷困潦倒,住在政府补助的公共公寓里,在西区的廉价租赁小屋里足足埋头苦写了至少五万多个小时。即便如此,他写了四年的第一本小说在好不容易卖出后还是因出版社生意转手而没能出版,而他直等到了56岁才终于出了人生的第一本书。
  
  全书最怪异、最令人啼笑皆非的一章是讲犹太教割礼的。在第33篇,《耶和华的启示》中,格林伯格说他的舅舅奈特在二战中曾是美国陆军的军医,在等待被调遣去西太平洋塞班岛时,为了“打发时间”而设计了一个医疗固定器,以两天不用训练为诱饵,给他的全连士兵割掉了包皮。这个小插曲当然只是个引子,后面格林伯格讲到了他未给自己儿子行割礼从而引发的家族压力,进而谈到了群体共性与个性,谈到了信仰的表达。实际上,这样从趣闻写起,联发某种严肃的哲学思考,再回归个性化的具体小事,给读者一个有形的事件收尾予以回味是他常用的一种写作手法。作为专栏作家,我想格林伯格一定深知大众心理,四两拨千斤的技术还真是练得炉火纯青。
  
  最为展示他文学才华的我觉得则是第41篇,《录音室》。在这一篇里,格林伯格谈论了他在出版了第一本书,关于1996年夏天他15岁的女儿萨莉精神崩溃过程的回忆录《心里住着狮子的女孩》(Hurry Down Sunshine)后,去录音室录制有声版本图书的过程。作为一个曾经使用过专业电容麦克风的人,我知道这种设备对各种微小的噪音有多敏感,这也是为什么录音指导大卫特意嘱咐格林伯格在录音前的早上不要喝咖啡,以免几小时后胃里咕噜作响。但第一次进录音棚的格林伯格没听,还整整喝了两大杯!录音过程中乱七八糟的问题接踵而来,格林伯格在讲述大卫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时是这样用词的: 为了改善格林伯格的口齿不清,大卫“喂”(fed)了他一颗强效开嗓药片;为了压制咕噜咕噜唱歌的肚子,大卫“示意我从录音棚出来,递给我一根香蕉” (motioned me out of the booth and handed me a banana);为了处理格林伯格语言粘连的问题,大卫从包里“变出”(produced)了一颗绿苹果给他吃。这些细微之处毫不重复、表意准确的用词令我印象深刻。接下来,格林伯格形容自己喝了一大口止咳糖浆之后竟然越念越差,他写道:
  
  “那些词开始在页面上自我重组,就如同火车站的信息屏似的。我的纽约口音变得更明显了。就好象我说的是外语,正一步步摸索,胡乱断句,在句子中间说着说着就没气了。我被自己脑子里听到的和传入玻璃窗后大卫耳朵里的客观声音现实之间的鸿沟搞得沮丧至致。”(The words began to reconfigure themselves on the page, like information on a train station time board. My New York accent grew heavier. It was as if I was feeling my way through a foreign language, mangling words, running out of steam halfway through a sentence, unnerved by the chasm between the way I heard language in my head and the objective auditory reality that reached David’s ears on the other side of the glass.)
  
  我觉得他的比喻及形容都用得非常生动准确,极易引人共鸣。
  
  但这本散文集写得最好,也最凸显格林伯格特色的则是他描述他——作家自己——与被记述对象之间复杂关系的部分,这比书最开始他和共产主义波希米亚家庭出身的女朋友一同在阿根廷亲历70年代初庇隆政府倒台那段风起云涌大时代的惊心动魄还要精彩。他那份毫不为自己掩饰的坦白诚恳得令人意外,比如他描述前妻洛宾对书的反应是“用一种不自然的声音赞扬,从而掩饰她的反对”;妻子帕特“也有所抱怨,尽管她无法指出任何具体的不满”;女儿萨莉的语气更是 “吓坏了”,直到他最终确信在佛蒙特州绿山春湖农场进行康复治疗的萨莉对书的内容已经抛诸脑后,全心投入她的农场生活。在第42篇《乞、借、偷》中,他更是直接分析作家的写作为亲朋带来的困扰,“令他们介怀的并非你所描绘的过分严谨的形象,而是看到他们自己作为一种被操控的对象出现在自己生活起伏中的不适。”他弟弟的反应是“你根本不了解我”,另一位亲戚则干脆说“那是一个假我假装是我。我希望你最好停止这种写作。”后面格林伯格高中时期朋友兼前房东埃里克的故事则颇令人心酸。的确,一个作家的写作过程,尤其实写身边人与事的过程,真等于“偷走一片灵魂”,不仅要对对方诚实,还更得对自己诚实——这种诚实包括不吝暴露自己的私心与暗角,不怕展示心底的挣扎和苦恼,但更重要的,是对笔下万千一种油然的尊重与理解,既不高高在上、屈尊府就,也不仰视崇拜、夸大不实。写作应当是平等的,哪怕“乞、借、偷”,前提也都要先剥开自己的心,让种种喜怒哀乐先在心底转一个圈,交汇激荡,洗尽浮华,然后才终能淌出文字的清泉,在平实坦荡的表面下殷殷转辗,默默养一方静水深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