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经络能减肥吗:为继承42元,先花300元公证 A2叠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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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承42元,先花300元公证

已故儿媳银行卡有余额 老伯称成本太高无奈放弃

2011年6月3日   A2叠06:A2叠06-事件   稿件来源:新闻晚报   作者:钱朱建

  记者 钱朱建

    晚报讯 “银行卡里一共不足50元,要把钱取出来,办公证书最少要300元。 ”昨天,家住浦东新区惠南镇的88岁的陈老伯致电本报反映,为了取出儿媳银行卡里的42.9元,他这两天跑了多趟银行和公证处,咨询下来的结果让他很不解。

    陈老伯今年88岁,他的儿子和媳妇前几年先后去世了。最近,陈老伯在整理东西时,发现了一张媳妇名下的银行卡。“这张卡是我过去帮她代缴养老金用的,里面好像只剩了一点钱。 ”陈老伯于是来到惠南镇上的上海浦发银行,查询后得知卡内尚有余额42.9元。但工作人员告知,要想取出这笔钱,却没这么简单。原来,因为这张卡是用陈老伯媳妇名字登记的,而且陈老伯也忘记密码了。按银行规定,陈老伯要先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凭证书才能来银行取这笔钱。

    陈老伯于是来到南汇公证处,被告知办这样一份继承权公证书最低也要300元。为了42.9元遗产,反而要办一张300元的公证书?陈老伯辗转于银行和公证处之间,将自己的实际情况告知工作人员,但工作人员均表示,规定没办法改变。

    日前,记者致电上海浦发银行热线95528咨询后得知,银行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避免个别亲属独吞遗产,保护所有继承人的合法利益。而南汇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则在电话里表示,他们的收费价格是符合规定的,不能轻易改变。

    “这样看来,这笔钱拿出来成本太高,只能算了。”陈老伯说,银行和公证处的规定听起来都有道理,但实际操作中却可能不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