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人间影音先锋:罗瑞卿严惩队内腐败分子 公安部行政处处长被枪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00:40:54
      罗瑞卿严惩队内腐败分子 公安部行政处处长被枪毙!
1949年4月,时任华北军区政治部主任兼第19兵团政委、太原前线总前委第一副书记的罗瑞卿,与周士第一起,代替病中的徐向前指挥部队解放了太原。5月中旬,部队正准备挥师远征时,毛泽东致电罗瑞卿“请来中央一叙”。6月初,罗瑞卿向继任政委李志民交代了工作,即乘火车前往北平。到北平后,周恩来找罗瑞卿谈话,要他出任即将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长。罗瑞卿感觉有些意外,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他向周恩来表示,自己更适合在军队工作,希望能继续随军作战,而中央社会部部长李克农出任公安部长更为合适。

  周恩来拒绝了罗瑞卿的意见,对他说:“各人有各人的事,李克农有李克农的事。”并告诉他,此事中央已经决定,“今晚毛主席还要接见你,你就不要再提上前线的事了。”

  当晚,毛泽东在香山双清别墅一见罗瑞卿就说:“听说你不愿意干公安部长,还要去打仗?现在要建立新的国家政权了,我们都不干,都还去打仗,那行吗?”

  毛泽东、周恩来亲自点将,罗瑞卿走马上任。党中央决定让罗瑞卿担任新中国首任公安部长,不仅因为他既能征善战,又懂政治工作,而且早在红军时期就担任红一军团和红一方面军保卫局局长,长征中一路保卫党中央,任八路军野战政治部主任时曾领导开展锄奸侦察工作,显示了卓越的保卫工作才干。

  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宣告正式开始办公,启用印信。11月5日,罗瑞卿亲自主持召开了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成立大会。到会科员以上干部300余人(全部共有干部486人)。周恩来在接见公安部主要负责干部时嘱托说:“军队与保卫部门是政权的主要的两个支柱。你们是国家安危,系于一半。国家安危你们担负了一半的责任,军队是备而不用的,你们是天天要用的。”

  公安部一建立,罗瑞卿即开始着手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祖国,为人民所喜爱,为敌人所害怕的公安队伍。罗瑞卿首先抓的是政治思想建设,他认为,人民警察同人民解放军一样,应当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宗旨。为人民服务与否是人民警察区别于旧警察的重要标志。他说:“我们必须反对侵犯人民利益、脱离群众的国民党作风,提倡与树立为人民服务、忠心耿耿做人民的勤务员和警卫员的作风。”罗瑞卿经常教育公安系统的干部:“不准坐霸王车、吃霸王饭、看霸王戏!”为了加强公安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使全体工作人员保持清正廉洁,早在1949年11月罗瑞卿就主持制订了公安队伍的《十大纪律、八项作风的规定》,后修订完善为《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八大纪律”的第五条明确规定“不准贪污受贿”。

  在廉洁自律方面,罗瑞卿堪称是公安系统的楷模,他的秘书罗家祯回忆:

  罗瑞卿同志1949年6月从军队到中央军委公安部任职,1950年住宅迁至南池子缎库后巷甲1。这是一个独门小院,罗家住楼房七间,另三间为办公、会客、餐厅。院内的附属房为秘书和公勤人员居住,他家人口多,一个孩子已工作,独立生活,七个孩子上学,一个烈士子女(邓发之女)也在上学,五个亲属,加上他们两口子,最多时有16口人。1953年实行工薪制,他是行政四级,月薪400元。他又是公安军司令员,大军区级,本可拿军队较高薪金,但他以主要工作在公安部为由,坚持拿地方工资。他的夫人郝治平行政十二级,月薪200元,全家每月生活开支及学费、服装和日杂开支,所剩无几。他常穿有补丁的内衣,孩子们的衣服多是大的穿过小的穿。他从未接受过组织上的特殊照顾,也从未接收过部属的馈赠。他喜欢戏剧,常自费到剧场观剧。他为人热情,常自费请熟识的同事到饭店吃饭。他有一个妹妹在四川老家,偶尔亦给些经济支援,但对她提出安排子女工作的要求,坚决拒绝。他到外地考察工作时,关照秘书要付饭费、按标准吃,莫要特殊化。可以说,他家的生活是一般常人的生活水平。文革中,他家两次遭红卫兵抄家,所抄实物开有三联单,现款和存款总计不过2000元,没有抄到违禁和贵重物品。当时中央专案领导人问我他家有什么金银财宝?我说他家确确实实没有金银财宝和古玩字画,亦没有豪华家具和衣物,这位领导人表示十分惊奇。

  罗瑞卿对党中央、毛主席的指示一向坚决贯彻,不打折扣。中共中央作出开展“三反”运动的决定后,罗瑞卿立即布置在公安系统传达贯彻。就在此时,罗瑞卿得悉当时的中南局公安部部长有严重腐败行为,便亲自到武汉了解情况。这位部长是公安保卫战线的老将,是罗瑞卿的老部下,平时工作是有成绩的。但是进入武汉大城市以后,喜欢跳舞玩乐,搞小金库,公费吃喝,乱搞男女关系。罗瑞卿听了中南局负责人的介绍,深感问题严重,同中南局领导研究后一致决定,对他严肃处理,撤职并给予党纪处分。

  罗瑞卿的秘书罗家祯曾在这位部长领导下工作多年,对他所犯错误深为惋惜。在处理过程中,这位部长不好意思去见罗瑞卿,便找到罗家祯,沉痛表示悔过。罗家祯认为,他虽然错误严重,但已有认识,还作了深刻检讨,处理似可以从宽,便找到罗瑞卿,委婉地表示了自己的意见。罗瑞卿立刻严肃地对罗家祯说:“早在进城之前,毛泽东就一再告诫全党要戒骄戒躁,艰苦朴素,尤其是警惕敌人的糖衣炮弹袭击。他身为党和政府的高级干部,不仅没有带个好头,反而带了腐败的头,必须从严处理,不能姑息。”

从武汉回来,罗瑞卿愈加坚定了这样一个认识:“三害”已严重侵蚀了一部分公安干警,“三害”不除,公安队伍就无法保持纯洁,战斗力也将逐渐丧失。于是,罗瑞卿接连采取三项措施,推动公安部机关和全国公安系统“三反”运动的开展:一是领导以身作则,要求公安部和各级公安系统的领导干部都要在群众大会上表示决心,作出自我检讨或反省,为群众撑腰。二是“搬石头”。对于自身不干净、既不主动交代又怕发动群众的干部,立即调职或撤职;对于压制民主的干部,停止其工作。三是加强监督。各级公安机关都要成立节约检查委员会,对落后单位,督促其尽快赶上来。

  在罗瑞卿的主持下,公安部机关和全国公安系统的“三反”运动迅速开展起来。1952年1月8日,公安部就开展“三反”斗争情况给中直机关总党委、中央总检查委员会和毛泽东写出报告。报告中说,一周来,公安部的“三反”斗争已经进入贪污分子坦白和群众性检举的高潮,形成了一支声势浩大的“三反”斗争队伍。运动发展的步骤,是由上而下,先内后外,即先把领导人检查好,“脱裤子”,洗干净,群众满意了,领导人进入阵地并取得运动的实际领导权,斗争火力就立即烧到贪污分子特别是大贪污分子身上。这样做的单位,沉重地打击了贪污分子,揭发了他们的罪行,发动了群众,教育了群众,也教育了领导。

  毛泽东看了公安部的报告后非常满意,在批示向全国转发的同时,还写下了这样一段评语:

  罗瑞卿同志的这个报告很好,发给你们参考。请你们密切指导公安部门都照中央公安部的方针和办法在全国三十万公安人员中开展一个彻底猛烈的三反斗争,将一切污毒洗干净。哪一处公安机关(包括警察)的斗争比不上中央公安部,就是那里的领导人不行,方针和办法不对,必须立即加以检讨和改正。中央公安部的作法也是一切机关部队所应仿效的。

  广大干警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公安部机关的运动愈加广泛深入,很快就检举揭发出一个大贪污分子——宋德贵。

  宋德贵,游民出身,原是国民党军队中的一员,1935年被红军俘虏,经过教育改造,留在了革命队伍里。他1936年入党,战争年代出生入死,身上留下七八处伤疤。1950年调任公安部行政处处长(当时为副厅级)。可以说,宋德贵是一名老干部、老党员了,然而进城后他却耽于腐化享受,犯下了贪污、盗窃国家资财达9亿元的重大罪行。

  宋德贵的腐化堕落是从结识天津东华货栈经理赵溪桥开始的,也可以说他是被不法商人拉下水的。赵溪桥是通过行政处生产科的萧顺和与宋德贵认识的,相识不久,赵溪桥就发现宋德贵“花钱大方,喜好奉承”,于是就抓住他的这一弱点,展开进攻。赵溪桥曾私下对身边的人说:“只要我把宋处长服侍好了,这一辈子享乐就不成问题了。”宋德贵喜好喝酒,赵溪桥就每天请他下馆子。为了博得宋德贵的欢心,除了请吃请喝,赵溪桥还经常给他送钱送礼。单请宋德贵吃饭一项,赵溪桥就花了1.6亿元,行贿达1.3亿元以上。宋德贵在北京吃遍了最好的饭馆和最好的酒席。据查,宋德贵几乎每天都要喝一两瓶上等的白兰地,北京许多有名的饭馆都知道公安部的宋处长。宋德贵从此昏头转向,花钱做事与赵溪桥不分你我。

  1951年4~9月,公安部委派宋德贵负责到东北购运木材。宋德贵利用这个机会,伙同行政处副处长刘玉泽、生产科副科长王珍以及萧顺和等人,勾结赵溪桥和北京祥利木厂老板杨生祥大肆贪污、盗窃国家资财。宋德贵让赵溪桥包运木材,照章每车皮只能装25立方米的木材,他们却装了30立方米。仅此一项,赵溪桥就从中捞取7亿元。

  宋德贵认为赵溪桥、杨生祥很能干,视之为“心腹”和“好军师”,对他们言听计从。而赵溪桥、杨生祥则认为找到了“靠山”和“摇钱树”,对他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事实上,宋德贵已成为东华货栈、祥利木厂的大老板之一,东华货栈的伙计称他为“老掌柜”。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宋德贵又以奸商拖他下水的办法,拖别人下水。他以盗取来的国家财产,大批地购买了手表、钢笔、收音机、自行车、人参、鹿茸、海龙、海狗肾等到处送人,有时甚至直接送现金,把一些意志薄弱的人拖下水。在他的拉拢下,公安部行政处80%的人都有贪污受贿的问题。

  宋德贵的罪行暴露后,领导反复教育,但他仍不悔悟,反而有计划地进行对抗。他曾两次和奸商赵溪桥及同案主犯刘玉泽、王珍秘密会面,商讨怎样混过这一关。在要他交清帐目时,他一面以有帐无错相搪塞,另一面制造假帐。

  这样一个贪污腐化、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又拒不坦白的堕落分子,理应受到严惩,被判处死刑。罗瑞卿在1952年1月16日公安部的斗争大会上说:“我们对宋德贵、刘玉泽、赵溪桥的犯罪行为决不能容忍。”“我们内部如果有很多像宋德贵等这样的共产党员,还得了吗?如果这样,我们就有亡党的危险。”

  罗瑞卿刚正不阿,疾恶如仇,处理罪行昭著的贪污腐化分子一点不讲情面。时任罗瑞卿秘书的王仲方在一篇回忆文章中写道:

  公安部打出一条“大老虎”叫宋德贵。此人原是公安部办公厅的行政处长,转业的红军干部,因为倒卖基建木材贪污受贿,情节严重被判处死刑,经国务院批准,准备开公审大会执行。大会前一天是星期天,大家经过紧张工作好多天之后,都在休息。正在这个时候,我接到公安部一位同志的电话,说他翻阅宋德贵档案,此人在红军东征时负过伤有战功,意思是判他死刑时是否考虑到了这一点。这个电话使我非常为难,已经决定即将执行的事,是不该随便反映的,可是人命关天,不反映也是不应该的。于是,我冒着很大风险去见罗部长,这时,他正从楼上下来,我就把刚才接的电话报告给他,罗部长立刻明白是什么意思,脸色一下子变得冷若冰霜,返身上楼,并告诉我立刻通知公安部党组的同志来开会。我没有想到会有这种场面,赶快去打电话,因为是星期天早晨,有的同志还在睡觉就被我叫了起来。罗部长正严肃地等待着,气氛颇有些紧张,大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坐定之后,罗部长说明天要开公审大会,枪毙宋德贵,党组同志还有什么意见?大家莫明其妙,说这个问题党组讨论过多次,一致同意并作了决定,且已经批准,怎么又提了出来?罗部长说,现在有人动摇,所以请大家来讨论。大家很奇怪,谁有动摇?这时打电话来的同志也在座,他没有出来说明,我只好硬着头皮说有人反映说从档案上看到宋德贵有战功,但没有说是谁反映的。这时,罗部长冲着我说,立过功怎么样?刘青山、张子善的功劳比宋德贵小吗?而且我们研究过宋德贵的历史,其罪处死,不能宽恕。党组同志都表示不应该有动摇,于是罗部长宣布散会。大家在下楼时都责怪我,你怎么这个时候反映这种意见呀!此时此刻我真是无地自容。这场风波是我引起的,干扰了党组的决定,干扰了罗部长的决心,又影响了大家的休息。我心想,我这个乱子捅得不小,看来我这个政治秘书要“砸锅”了。

第二天,公审宋德贵的大会开得很成功。又过了两天,罗部长同我在院子里散步。他批评我缺少政治经验,对各种反映缺乏判断力。枪毙宋德贵是党组集体研究、法院按照法律判处死刑,又是经国务院批准的,你不是不知道,为什么还会听那种反映呢?那天对你的批评可能过严了些,你有什么想法呢?我说这件事对我震动很大,我不该听这样的反映,更不该没有仔细想一想就去向您报告,干扰了您,干扰了党组,我应该检讨,接受教训。可是我又想过,如果今后再遇到这种人命关天的事,我自己又不能判断该不该反映的,我想还是要向您反映。反映不对,挨顿批评,再严厉也不要紧。万一该反映我没有反映造成损失,就成了大错了。不知道我的这个想法对不对?罗部长沉思了一会儿说,你讲的也有道理,重要的是今后要多读点书,加强锻炼,使自己成熟起来。人就是在处理各种复杂的事情上逐步成熟起来的。看来罗部长是谅解我了,而我也更理解他了。这场风波就这样过去了。

  当时,罗瑞卿还兼任北京市公安局长,也亲自指导了北京市公安局“三反”斗争的开展。

  北京市公安局“三反”运动开展的最大特点是群众动员广泛、深入,有的单位开会时,临时选举会议主席,会议记录也要当众宣读通过;有的单位会议发言时,一举手就是二十多人,非常踊跃。有的群众说:“憋了两年多的话,今天可以说出来了。”大家撕破情面,短兵相接,运动发展到高潮时,甚至出现了儿子检举父亲、妻子揭发丈夫、弟弟检举姐姐的情况。据当时不完全统计,市公安局内部检举揭发出来的案件有1067件。

  从北京市公安局查办出来的“三害”问题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六类人员身上:一是侦缉外勤人员,主要问题是假报开支,以少报多,私拿公家财物,假公济私。二是刑警,主要问题是勒索事主,领赃受贿,勾结小偷,坐地分赃。三是司法看守人员,主要问题是勒索和侵吞犯人财物,敲诈犯人家属,受贿。四是派出所民警,主要问题是敲诈勒索,赊欠不还,数量虽然不多,但性质恶劣,影响广泛。五是行政后勤人员,在汽车司机中几乎百分之百的偷汽油、盗卖零件,采买人员“吃回扣”现象也比较普遍。六是浪费现象多发生在领导干部身上,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公安局自1949年组建至“三反”运动开始,仅招待费一项就达5000多万元,机关生产方面因经验不足、管理不善,损失8亿多元。

  截至1952年4月3日,北京市公安局共清查出贪污腐化分子2552人,占参加运动人数的24%。其中,贪污百万元以下的1884人,占交代问题总人数的74%;贪污百万元以上千万元以下的482人,占19%;贪污千万元以上的186人,占7%。


图为罗瑞卿在公安部会议上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