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英语初学者的书籍:限电禁电令淘汰超标电动车牵连各行各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15:43:59

2011年5月,新一波爆炸性新闻震惊了各行各业,首当其中的就是为大家服务的服务性行业。对于这个行业而言,限行电动自行车,禁电,淘汰超标电动车,就意味着员工的送货量、送货速度,进而整体收入将受到巨大影响,有业内人士甚至发出了“灭顶之灾”、“瘫痪性打击”的呼声。“限电令”后,送水等特殊行业出路何在?疑窦未解,疑虑难消。有牛奶公司负责人建议,政府应该允许一些特殊行业继续使用电动自行车,走绿道或者限制载货量,给他们一条生路。

电动自行车和三轮车是目前送水工的首选运载工具。限电牵连服务性行业

   “建议政府允许一些特殊行业走绿道,不要这样一刀切,否则深圳人喝奶会受到影响。”

  ——— 晨光牛奶公司销售部刘小姐

  “能否按照纳税额度,适当给我们这个行业配备一定的额度,哪怕交费上路都可以。这样既可以禁止绝大部分的电动自行车,方便管理,也可以让我们有一条生路。”

  ——— 福田八卦岭开水店老板何有林

  纠结多年的“限电令”闪电般推出,这一次,纠结的除了普通的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深圳的送水、送报、送奶、送煤气以及快递等行业也陷入了迷茫与彷徨之中。

  对于这些行业而言,限行电动自行车,意味着员工的送货量、送货速度,进而整体收入将受到巨大影响,有业内人士甚至发出了“灭顶之灾”、“瘫痪性打击”的呼声。“限电令”后,送水等特殊行业出路何在?疑窦未解,疑虑难消。有牛奶公司负责人建议,政府应该允许一些特殊行业继续使用电动自行车,走绿道或者限制载货量,给他们一条生路。

  送水业:有送水工辞职改行

  尽管距离6月6日的开限期还有10天,但福田八卦岭开水店的个体老板何有林已经率先感受到了“限电令”的冲击。

  昨日,当深圳即将限行电动自行车的新闻登上媒体头条之际,几名送水工跑到了何有林这里提出了辞职。“这对我们送水行业来说无疑将是灭顶之灾,如果全面开限,我们这些送水店将无人可请,死路一条。最重要的是,居民的生活将连带受到很大的影响。”

  至少对何有林来说,这样的担忧并非危言耸听,他算了一笔账。水店里有三名送水工,每名送水工送一桶水提成1.75元。使用电动自行车送水,一次可以携带最多8桶水,一天下来大概可以送出70多桶水。按照1.75元的提成计算,送水工每月收入有两三千元。“我们这个行业没有基本工资,全依靠提成。”而如果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改用自行车,一名送水工最多一天只能送出约40桶水。“这样他们一个月的收入就只有1000多元了,按照现在的人工成本,这个收入根本招不到人。”

  面对“限电令”,水店老板忧心忡忡,送水工就更不用说了。“什么?电动自行车要禁行?”“那以后我们怎么送水?难道改用自行车?”昨日上午9时,福田桑达小区一家送水公司门口,几名送水工看到报纸上的报道后,你一言我一语炸开了锅。

  他们当中,46岁的邹长久来深圳9年,一直从事送水工作。“但凡有一定学历和技术的人,都不会选择这份苦差事。”邹师傅称,送水工收入全靠提成,每送一桶水提成1.5元,路途远的每桶提成2元。

  “别小瞧了这辆破车,它一趟可以拉10多桶水呢!”邹师傅叹息道:“消息来得太突然了,没有了电动自行车我只能转行。”

  送奶业:面临瘫痪性打击

  对于送奶行业而言,“限电令”带来的冲击同样不容小觑。

  昨日,晨光牛奶公司销售部负责人刘小姐非常焦急,她坦言,若限电严格执行将对牛奶配送系统是瘫痪性的打击。目前晨光牛奶在深圳的固定订户有12万,配送工人600多人,每人平均4小时内可以送完300-500个客户,客户集中时可送到八九百份,所有的送奶工都使用电动自行车。

  长期以来,送奶工骑电动自行车都处于一个“灰色地带”,一到两年这些人的电动自行车就要更换,“不是被查扣就是被盗”。此前该公司曾与相关部门沟通,是否能申请类似邮局的特殊牌照,均无结果。

  如今真正“限电令”下来,则公司面临两种困境:一是送货的效率大大下降,“我们估计将会有40%的客户受到影响。”刘小姐表示,自行车最大载重只有3箱奶,速度也慢,骑车送货的话,4小时能干完的活可能8小时才能干完,“鲜牛奶是有保鲜时间的,如果超过时间奶就坏了。”

  另一方面,对于送奶工来说,工作更繁重了,又会有很多人辞职,“我们和深圳其他企业一样面临招工难,这么繁重的工作,我们去哪里找人干呢?”她建议,政府能够允许一些特殊行业走绿道,限制载货量,“至少给我们一个空间,给要求也好,不要这样一刀切,否则深圳人喝奶会受到影响。”

  特殊行业能否放条生路?

  “限行可以,但是这种不分青红皂白,不分白天黑夜,部分时间路段,全禁了,太粗暴了。”家住福永的刘先生昨天得知宝安区福永也被列入限行范围后,深感不解。

  刘先生家住福永街道办旁,每天都要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上学。“我们买不起汽车,现在连用电动车的权利都给剥夺了。”刘先生认为,限行电动自行车应该先从主干道开禁,不能全部路段都禁止了。不能因为6%的交通事故量就一棍子打死所有的电动自行车。

  “现在讲民生,直接禁掉不合理。不能光靠堵,还要疏导,这么做完全没有考虑普通市民的生活。”刘先生建议,可以分时段和路段限行,全部禁止的做法太过粗暴。

  “自行车送水太辛苦了,一次最多只能携带4桶水,最关键的是效率降低了,他们的收入也就下降了,如果全面禁止上路,我们这个行业很有可能夭折。”何有林坦言,他支持政府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政策,但希望能够给他们这个行业开一条生路。“我们都是依法纳税的,能否按照纳税额度,适当给我们这个行业配备一定的额度,哪怕交费上路都可以。这样既可以禁止绝大部分的电动自行车,方便管理,也可以让我们有一条生路。”

  背景

  三市“禁电”生活照旧 争议犹存

  深圳“限电令”引发了巨大的争议,相对而言,珠海、广州以及东莞三地对于电动自行车的态度则更加彻底。早在2007年前,以上三市均已实行了“禁电”之举。 

  2005年,《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新增了禁止电动车上路的规定;2006年11月15日,广州市在对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进行多次听证后,最终作出了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决定;2007年8月15日,东莞市开始“禁电”。

  相对于深圳送水、送奶等行业的担忧,珠海、广州、东莞三市的相关行业并未出现“灭顶之灾”以及“毁灭性打击”。时至今日,以上三市的相关行业以及市民的生活并未受到“禁电”带来的巨大影响。然而,尽管已经习惯了“禁电”的生活,但是争议却并未伴随这种“习惯”所停止。早在2006年广州“禁电”之初,就曾引发了禁电第一案的行政诉讼。时至今日,有关珠海、广州、东莞三地的“禁电”合法性的争议仍在持续,甚至有代表建议对“禁电”的合法性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珠海政协委员陈利浩也在微博中提出,电动自行车在珠海应该改禁为限。

  声音     PK

  反对方:出行选择权应获尊重

  此前奥一网的一份调查显示,支持限制电单车与反对限行的观点几乎各占一半。在“限电令”之后,支持与反对的声音同样胶着。

  深圳自行车运动协会会长邹卓钢认为,深圳本身并非电动自行车的消费大市,对于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来说,限电只是损失一笔生意,然而对于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者来说影响却非常大。

  “我认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尊重人们的选择权,交通方式的选择权就是其中之一。”

  邹卓钢认为,政府应该向市民提供多种出行方式的可能,应该提供让人们自由选择的条件,“可以挤公交车,可以骑电动车、也可以开车。”政府应该引导市民怎么走,例如美国为了鼓励市民不要一人开一辆车,政府就提供了多人乘车的快车道,像深圳这样直接限制使用是不人性化的。

  支持方“限电”是从大局出发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委员吴立民多年来一直主张“限电”。吴立民认为,深圳禁摩之后出现了电动自行车,目前已经呈现出泛滥之趋势。许多电动自行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造成大量交通事故。以去年为例,60多人死亡以及300多人受伤的数据显示,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已经到了“不阻止不行的地步”。

  他认为,电动自行车速度快,没有车牌,一旦出事,在无人的地方,很可能因为没有号牌而逃逸。而这种逃逸案根本没办法侦破,对伤者造成很大的影响。此外,电动自行车目前的拉客现象泛滥,并且引发了许多治安与刑事案件。对于诸如送水等行业普遍使用电动自行车的问题,他认为,在禁摩之后,这些行业曾经使用过自行车,但目前电动自行车的发展太迅速,如此发展下去很有可能对交通造成很大影响。因此,对于“限电”的决定他表示支持。

  “限电的做法是从大局出发,针对整个城市的管理来说是有好处的。任何一个政策都应该看大部分市民拥不拥护。我支持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对电动自行车采取限行,这有利于我们对于交通治安的管理。”

  对于“限电”是否符合大局的问题,深圳市交警局新闻发言人助理、指挥科科长夏旭昆也认为,限电虽然会对部分行业造成影响,但是这个问题是整体利益与部分利益之间的关系。

  疑问

  1:半年期满 继续发通告?

  细心的市民会发现,本次“限电令”采取的是通告形式,期限为6月6日至12月5日。这给不少市民的感觉是,只要躲过了这个时期,电动自行车或将可以继续上路行驶。

  对此,交警部门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只是提出将视具体情况,总结经验后再做决定。然而,根据交警部门发出此类通告的历史来看,“限电令”到期继续延期生效的可能性极大。在本次大规模的限电之前,深圳实际上已经启动了小范围的限电。此前,深圳交警部门通过通告的行式对深圳的福田等四个口岸片区实施了限电。而以上限电的通告到期后,交警部门又重新发出了通告,使得这一举措继续延续。

  有业内人士分析,按照交警部门本次提出的呼吁电动自行车退出的声音分析“限电令”到期延续的可能性极大。

  2:限制上路 绿道也不行?

  此外,限制上路,此路为何路?如果机动车道不可以,深圳环市修建的绿道也不行?

  对于道路的概念,夏旭昆表示,交警部门管理范围的道路,指的应该是允许社会机动车辆进入的一切道路,只要影响到公众安全的道路,都应该纳入到限行管理的范畴之内。不过,私家花园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的道路不在此列。

  昨日,南都记者就电动自行车可否走绿道等具体问题再次致电交警部门,未得到具体的回应。

  3:50万辆车 该何去何从?

  一纸“限电令”让50万辆电动自行车的命运成为了一个焦点。“这些车怎么办?卖也没人买了。”深大法学院副教授彭勃认为,“限电令”的推出,让这些车辆的处理成为了一个突出问题。

  “这涉及到了公民财产的问题,因为政府政策造成市民财产失去使用价值。”彭勃表示,怎么处理这些车,政府部门必须做一个方案或者给一个说法才可能获得认同。

  “引发行政诉讼都是有可能的。”彭勃认为,就限行电动自行车而言,总的趋势是对的,但是方法太武断,细节考虑不全面,不仅引起了争议,在未来的操作层面也会引起麻烦,这种行政规章的出台方式有待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