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平安扣吊坠的意义:女乞丐惨遭中学生施暴凌辱致死 曾求助警察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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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乞丐惨遭中学生施暴凌辱致死 曾求助警察村干部

2011年05月25日 16:55 来源:北京晚报 插图 艾姗姗

  三名中学生施暴令人发指 医生警察村干部冷漠抛弃

  是谁害死了女乞丐?

  这是发生在2003年的一起故意伤害案,其情节的恶劣程度令社会震惊。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的3名少年在酒后,竟对一名女乞丐长时间暴打,并用油菜秆插入其下体进行凌辱和折磨;当受害者拖着受伤的身体寻求帮助时,当地的医生、派出所、村干部乃至周围的村民,竟表现出惊人的麻木和冷漠,最终导致女乞丐失去抢救良机而死亡。

  女乞丐之死牵出仨少年

  “苟家湾村发现了一具女尸!”2003年5月9日16时许,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二里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所负责人尚龙德带着干警随同二里村支书刘国栋赶到现场,发现了奄奄一息的女乞丐李某。

  当晚,李某被送往二里镇医院。次日7时40分,李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在了病床上。经检查,李某的子宫和膀胱均被外力穿透。

  一小时后,犯罪嫌疑人即被当地警方抓获。令人震惊的是,这竟是3名尚未成年的中学男生。其中,张某和郭某刚满16周岁,正读初三;王某略大一岁,读高一。

  他们不仅对女乞丐拳打脚踢,还用田边的油菜秆插入其下体乱戳,手段极其残忍。

  法医鉴定,李某全身多处脏器受损,阴道内挫伤严重,因受钝性外力致蛛网膜下腔出血,左侧多根肋骨骨折及腹腔感染而死亡。

  据悉,李某系洋县溢水镇村民,死时41岁。李某已婚,丈夫是上门女婿,还育有两个孩子。由于受过一些刺激,李某落下了精神疾病,不时发作。经夫妻俩商量,丈夫带着两个孩子去了四川读书。事发前,李某跟村里人说去四川寻亲,离开了村子,沦为乞丐。

  手段残忍凌辱女乞丐

  同年5月6日晚,二里镇的中学生王某、张某和郭某正在镇上一家烧烤店喝酒,为王某庆祝生日,期间遇到了前来乞讨的李某。

  三少年事后说,当时李某头上顶着乱糟糟的短发,脸上很脏,分不清是男是女。李某站在不远处看着,他们给了她一些吃的,也驱赶过她。李某嘟囔的一些话令三少年不悦。

  当晚11时许,王某等三人喝了很多啤酒,趁着酒劲儿追撵李某,追上后将她拖至二里小学后的菜地旁。三人不由分说,并排在倒地不起的李某身上乱踩。

  此时,三人中有一人问:“这是个男的还是女的?”“把他裤子脱下来看一下不就知道了。”另一人答。

  于是,两人踩着李某的左、右胳膊,一人将李某的裤子脱至膝盖。出于好奇,他们还拿起田边的油菜秆插入其下体乱戳。

  李某倒在地上神志不清,几分钟后才痛苦地向前爬行。三人仍不解气,又抽出腰间皮带,轮番在李某的头部、臀部、腿部抽打。至次日凌晨1时许,三人才结束了持续两个多小时的暴行,各自回家。

  16岁男孩铁窗内悔悟

  作为张某的辩护律师,北京的夏综英律师回忆,张某是一个清秀白净的男孩,成长于书香门第。其父在他就读的中学当老师,为人老实、本分;其母是做生意的;他姐姐也是小学教师。张某平时在校表现不错,但家人对他确有些娇惯和溺爱。

  初次律师会见,张某总是低着头。夏律师从他的眼中看到了幼稚和无知。张某说,当时他受到酒精的影响,异常亢奋,很难自制,就是想挑事。而且他们也确实受到了一些色情、暴力电影的影响,对于“性”充满好奇。

  被羁押后,铁窗下的生活令张某有了新的感悟。他在看守所里托夏律师带给父亲一封亲笔信。他在信中说:“我从没有这么长时间离开你们。我很害怕,害怕几年内都见不到你们。我终于知道了失去自由的痛苦……但我更清楚地知道,这痛苦是我自找的。”

  张某十分后悔自己的行为。他让父亲带书给他,表示要在里面努力学习。
    女乞丐求助惨遭抛弃

  夏律师注意到,仨学生的施暴时间是在5月6日晚,而李某被发现奄奄一息时,已是9日16时许。这期间曾有村民看到李某在镇上出现,下体插着油菜秆,尚能行走自如。

  由此可见,三人的行为尚未令李某直接毙命。李某若能及时得到救助,恐不至于丧命。 那么,事发后的这几天里,在李某的身上又发生了什么?带着疑问,夏综英律师多次往返于北京和汉中,实地走访调查的情况令她震惊。

  原来,由于当时正处于非典敏感时期,人人自危。李某曾经多次求助,但却一次又一次被冷漠地抛弃。

 

  5月7日凌晨5时30分,二里镇中心医院值班医生李创民在医院大门外发现了浑身是伤、捂着肚子、呻吟不止的李某。

  李某央求医生给她开点药,李创民却只给二里镇派出所打了个电话算是报案,便将李某丢下,等派出所来人处理。

  而二里镇派出所前后3次接警,却只派出了不具执法资格的司机鲁小军出去问了一下情况。李某对鲁小军说,她被三个流氓打了。鲁小军只说了句“你是哪里的,走就是了”,便开车回派出所了。

  5月7日和5月8日,二里镇二里村村支书刘国栋两次见到受伤的李某,他不但没施救,反而为了摆脱责任,于8日下午派人开农用车将李某拉到辖区以外,即与邻县南郑县交界的白土岭一带,将其弃于山路上……

  直至5月9日下午,奄奄一息的李某被村民以为是“尸体”而报警,才被送往医院。事后据刘国栋讲,他的这一决定是请示当地派出所后做出的。

  “丢弃”无异于“谋杀”

  了解全部事发经过后,夏综英律师租了一辆夏利车,亲自跑了一趟李某被丢弃的白土岭地区。这一路上山路崎岖、颠簸,罕见行人。到了晚上,山里气温下降,寒意十足。夏律师拍下了这些照片,并欲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向法庭证明,这种丢弃行为无异于“谋杀”。

  夏综英律师认为,虽然三名学生的行为很恶劣,但李某在遭受毒打凌辱后并非没有生存的希望,可医生、民警、村干部、村民在整个过程中却没有一个人主动伸出援助之手,令人震惊。李某的几次求助均遭拒绝,村干部将其弃之荒野的行为,使得李某进一步丧失了自救以及获得他人救助的条件和环境,延误了李某的最佳救治时机,才最终导致其不治身亡。

  案发后,三名中学生被当地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由于三人均系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所以2003年8月19日该案开庭时,汉中市中级法院采取了不公开审理。

  开庭前,三名学生的家长积极与死者李某的丈夫达成了赔偿协议,共向李某的丈夫和孩子支付了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3.7万元整。李某家属放弃了对三名学生的民事赔偿请求,并表示了谅解。

  三学生获八至九年刑

  庭审从上午9点一直持续到下午5点半。检方认为,三名被告人虽系未成年人,但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给社会造成了危害。

  然而,包括夏综英在内的三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均陈述认为,李某之死,三名中学生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不应当是全部责任。因为在此期间还存在有公安不作为、医生延误救治时间、村干部见死不救等行为的发生,要求法院综合考虑这些情节。

  夏综英在充分表达了上述观点外,还当庭要求追究其他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一个月后,汉中市中级法院对三名学生作出判决,采纳了夏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李某被致伤后未得到及时救治的事实客观存在,3名学生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可依法减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9年,张某和王某有期徒刑各8年。

  据夏综英律师说,她所代理的被告人张某判决后表示愿意认罪伏法,洗过自新。

  一干责任人均受处理

  当年此案一经媒体曝光,即在社会上产生了轰动。据当时媒体报道,一位中央领导获知此事后,立即作出重要批示。

  事后,城固县对该案涉及的相关人员均进行了处理:对案件直接责任人鲁小军以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对城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生奇党内警告处分;对县公安局局长王志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县公安局局长职务;对二里镇派出所负责人尚龙德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调离该派出所;对二里镇派出所民警魏国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公安系统;解除二里镇卫生院医生李创民的聘用合同,清退回家;对二里村村支书刘国栋党内警告处分。

  律师反思

  如今回想这起案件,夏综英律师对于三名学生对待生命的残忍仍然心有余悸,对于当地医院、派出所、村委会和村民对待生命的冷漠至今无法理解。

  夏综英律师说,社会各界应对流浪人员抱以宽容善良之心,要有责任心和良知,特别是地方政府应积极稳妥地对流浪及无助人员提供救济和帮助,不应推诿、扯皮,麻木不仁。

  三名少年手段如此残忍,暴露了我们教育制度和教育方式的不足。学生的教育不应该局限于文化的“填鸭”式灌输,更应该注重学生的道德、法律意识培养,特别是素质方面的教育尤为重要。(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