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中的小刺猬 电影:港媒发文赞人民日报「举牌」疏民怨 -- 媒体 -- 五柳村信息快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5:48:26

港媒发文赞人民日报「举牌」疏民怨

信报2011年5月27日

《人民日报》,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机关报,与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并列为中国共产党官方「三大喉舌」传媒。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人民日报》上的评论文章,更关注社会热点,其有别于官方惯性思维的观点,往往令一些尚未有定论的事物出现转机,也让一些强词夺理的地方政府颜面扫地。

五月二十四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文章《长沙原市委副书记「举牌」让人欣喜》。文章指出,当十六岁的广州学生陈逸华为反对地铁统一化翻新而在街头「举牌」,数百公里外的长沙,八十二岁的原市委书记朱尚同,也在用另一种方式「举牌」─由他撰写的一封批评长沙「优化市区环境」活动出现「劳民伤财」情况的信,引起各方关注。

两件事情之中,当事人身份各异,关注事件不同,但又何其相似。这一老一少公开表示,想「尽一个公民的责任」。无论其意见能否代表大部分人,表达方式是否让人「始料不及」,这两起不相关的个体行为,《人民日报》评论都将之定性为「公民在积极地参与社会管理」。

与对待问题能捂则捂、能压则压,对提意见者习惯打棍子、抓辫子、扣帽子的内地官场规则不同,《人民日报》评论公开提倡「善待」举牌者,这不仅让站在风口浪尖的两位「举牌」者有了一道护身符,也让更多的政府官员在习惯性驱赶不同意见者时三思。

在今年的五月九日,《人民日报》还发表一篇评论文章,质疑深圳禁农民工上访讨薪的做法。此前深圳出台了清理「治安高危人员」等一系列措施,包括在大运会期间,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和手段讨要工资,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人民日报》评论指出,讨薪上访者只要不越法律底线,恐怕不能被「严肃处理」,深圳市的一个行政部门,没有权利越法律之俎,代行「追究刑责」之庖。

就在《人民日报》评论发表的当天,深圳市不仅撤下禁止农民工上访讨薪的文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更公开向农民工致歉。

《人民日报》这些紧贴民意的评论,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公开「举牌」,以「疏」的效果,代替「堵」的措施,为化解民怨提供多一条渠道,也为地方政府犯错及时示警,发挥了比一般传媒评论更大的「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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