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连集团图片:苏菲·玛索自剖影星生活与情感秘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0:05:45

  文章摘自:《说谎的女人
  作者:[法]苏菲·玛索
  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
  版次:2010年8月第一版
  本书简介:苏菲玛索第一本书,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自剖在情感上的依赖与面对五光十色影星生活的种种真实感受。从爱人离去,牵引一连串往事,回溯过去的生活点滴:单调的童年、刚出道饰演的角色、内心的孤独、起伏的恋情、往好莱坞发展的企图、在坎城影展初遇一生的最爱……本书真实映照这位国际女星的摘星历程……[连载内容]

 

苏菲·玛索

再回首我和他的见面,重新梳理我们之间的纠缠,也许冥冥中自有安排。

一只手地搭在我肩头,略带分量,“仿佛一只传信的鸽子,兀自停落在那里。”我回过头,一眼认出了这个体形高大的女人。她头发烫着细密的小卷,像是刚从美发厅里出来。现在的她看上去瘦了一些,但依旧温柔而让人放心。她从客厅那头噔噔地走来,气喘吁吁,她像一道闪亮却不刺眼的阳光,照进我浑浑噩噩的生活,陡然把我从我习惯性的忧郁麻木的思绪中拉了出来。一股暖流倏地穿过我身体,但我在面上还是不动声色。我看着她,看着她兴奋得满脸通红,喳喳地说着,唾沫星子不停从嘴角冒出来。她说话不绕弯子,开门见山地说他想来见我,就在今晚,马上就到。事情似乎早就在紧锣密鼓地筹划着,而作为主角之一的我却一直被蒙在鼓里。似乎知道我过得有多无聊,似乎她深深的了解我,她帮助我振作起来,又向我抛出一个消息:

“他下一部影片,想请你加盟……”

呵,他吗?我在心里偷偷笑起来,像是骤然回到十来岁那么轻松自在,还带着点孩童的狡黠。他一定不知道,我曾经见到过他,尽管他没瞧见我。

那段时间,我正住在尼斯,就是那个海滩上布满了小卵石的城市。大大的岩石后藏着一间不起眼的小旅馆,旅馆四周满是恣意生长的绿树红花,我就住在那里。岩石地处峰回路转的拐角,下面是一片十字龙胆花。只要把旅馆房间的窗户隙开一条缝,就一整天都能听到海涛声。远处,戛纳电影节正在举行,鼓乐齐鸣的轰隆声也隐隐地飘进我房间。那时候,我正在尼斯剧院排演《驯悍记》。男主角是一个自大狂,尽管身上缺少男明星该有的性感,却不影响他到处调情,显示他的魅力。我好心好意为他配戏,做他的陪衬,原因不外乎他是男人,是这场戏的主角,是男一号,当然我自己也借机给自己补补课,多学些表演的技巧。说实话,我接下这角色,完完全全是看在莎士比亚的面子上。对眼前这位搭档的演技,我并不在意,恕我直言,他的演技不过马马虎虎,实在平淡得很。他要是拿出招蜂引蝶的十分之一的功夫磨练演技就好了。

几位朋友找我去看今晚在影展大楼放映的一部影片的时候,我正穿着橡胶靴刚从海边散步回来,为了不让鹅卵石咯着脚,才想出这个法子:穿着橡胶靴,宁可鞋子泡在水里,也要在沙子上走一走。我想那段时间我的脸颊和鼻子大概都被海边的太阳晒得红通通的,显得气色很好,充满活力而又神情坚定。我知道戛纳的影展向来是一派纸醉金迷的景象,万人攒动,熙熙攘攘,男男女女都可着劲头打扮,好一出风头。我却打定主意要素面朝天地去影展,特意买了顶黑色草帽,好遮住我那疏于打理的杂乱直发。我找出一件圆点连身花裙,裙摆轻柔,穿着颇有飘逸的感觉。我套上一双高跟凉鞋,鞋扣绕着脚踝一圈,刚好系住,这一双鞋让我一下子高了足足八厘米。在海边散步的日子已把我的腿脚的线条塑造得很紧实,皮肤上留下了太阳金色的影子。

在影院我第一次见到了他。我那时看着他的感觉和像十二年后重看他没有差别。第一眼我就对他满怀莫名的信任和难以抑制的惊奇。尽管当时我还并没有机会能结识他,但这又有什么要紧的呢。坦白说,只在人群中的惊鸿一瞥我就被他迷得神魂颠倒。

他坐在放映厅中央,前来观影的人在影院软椅间川流而过,他始终是目光的焦点。今晚,是他的影片的首映。他咬着嘴唇,一副紧张样子。我一眼就认出了他和他的摄制组——影片的女主角总是特别出类拔萃,她也是今晚的荣耀所归,不少人都是冲着她来的。

她长得比想象中的娇小一点、也更秀气——荧幕上人都会显胖。她穿着素雅,看上去有点心神不定。黑色皮草长披肩散落在背后,衬出优美的脊背,皮草微微的颤动,披肩一点点从她秀美的玉肩滑落下去,露出更多白皙的肩头和手臂。我就坐在人群中间,淹没在一片黑礼服的潮水里。那里是当晚的贵宾区,是最适合观影的座位。

 

我能看到他静静地坐着,虽然现在已回想不起来当时的点滴细节,但我能想象他用手撸头发的样子,因为这是他多年来的习惯动作。他的手不宽大,手指有些纤细,从礼服袖口伸出来。他肩膀宽阔,紧紧地纠在一起,难掩他激动烦躁的情绪。他上身穿着件厚厚的外套,在这季节穿未免太热了些。我能感到他忽紧忽慢的呼吸和心跳,虽看不到他的脸庞,但我能猜出他无法抑制激动的神情,苍白的面孔好像刚刚释放恢复自由的囚犯,我想我能懂得。他是那么看重今晚的放映,然而他深深明白,只要到场,就已足够。

影片终了,灯光还没亮,掌声就已如潮水般不绝于耳。观众抑制不住兴奋,叫好声此起彼伏。我会心一笑,有人代我叫好真是太妙了。然后,他起立,转向我这边的观众,频频致意。但那天,他没有看到我。

我像是循着一个通道,却走进虚无里。这宿命的一面,或者也许这就是起跳前的屏气凝神的那一刹。感谢上天的指引,感谢切分音前的那短暂的休止符,其实这首命运乐曲的总谱早已预见一切。我回到高高盘踞在岩石之上的旅馆,那里是我的城堡,我默默地把自己的破袋装满。我为自己少女的新生活建起了脚手架,虽然两脚浸在松动的沙子里,但我仍奋力地加固那摇摇欲坠的脚手架。一切不可逆转地往神谕的下一页滑去。

在此之前,我的情人不止一个,我擅长在好几个男人之间周旋,而他们相互之间对此一无所知,这似乎是上天赋予我的本能。我的情人们各有不同,其中的一个旧情人已经结婚了,还有两个孩子,他总是在等待,他等妻子带着两个孩子出门,也等我长大。初次见他只是为了工作,那时候我只有十三岁。又过了几年,我和他莫名其妙地重逢,他竟然还没忘了我。是不是早年他就看上了如洛丽塔般的我?我不得而知。但在他眼里,重逢时的我已然褪去了十三岁的懵懂和青涩,出落得越发有女人味。像他这样“家内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的男人有他自己的谨慎。他每天掐着指头算日子,老婆出门的当晚,他就摸上了我的床。

他算是得我欢心的,因为他喜欢做爱,技巧也不错,我也承认自己乐在其中。他在我面前并不避讳他太太,有时甚至在床上正气喘吁吁时,他会告诉我自己的太太裤子还穿三十四号[ 法国制三十四号相当于特小号。],说她特别注意保养,所以虽生过几个孩子,但身段依然窈窕。他特意反复和我提起上周末,他看到我在大牌制片人的游泳池与制片人并肩游泳,他在一边当场就性奋起来,觉得特别刺激。我觉得这个段子一点儿都不好,甚至挺低俗,我腻烦极了。

那段日子,我的确过着百无聊赖、随波逐流的生活。我好像变成一个不愿动脑子的白痴,不论别人说什么做什么,我都愿意跟着做,只求别让我自己思考就成。和男人鬼混,睡觉、抽烟、喝酒,一天天就这样过去。有时我挺高兴,除了男人和酒精,岁月在我身上并未留下什么痕迹;有时我又觉得特别悲哀,伤心得要命。

但这样的日子也没持续多久,至多三个月吧,恰好是那年春季,一晃就过了。我很快就打发走其中一个人,他算是我第一个情人,可能也是最爱我的一个。我留下第二个,曾经的地下情,现在半公开了。第三个情人,打一开始我就厌恶他。其实,他只和我睡过一次,就在那次以后,我在河堤边一连坐了好几个小时,河堤上青草鲜润,而我却觉得身上没一处不脏的,脏得让我犯恶心。我恨不得举刀把自己剁碎,让我化为乌有;让摸过我的手,让他那东西,让我对他的记忆,统统飘散。如果可以,我情愿自熔化成铅水,把一身的污秽烧得干干净净。

也就是这一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有个当电影制片的朋友把缪塞的《勿以爱情为戏》搬上了戏剧舞台。同在戛纳时,他与我美琪酒店不期而遇,在最后时刻订到两个房间,一间小而便宜——应该是酒店用来应急的备用房间;另一间刚空出来,是个宽敞而稍贵的套间。他觉得这种情形十分有趣,还有意挖掘了其中的象征意味,我们说笑了一阵之余,他提议我住明星套间。我推托不掉,住了一夜。

 

这里像是一座略显陈旧的白色王宫,我住的是酒店里最后一间套间。凑巧的是,那天我身穿一袭白色露背装,一条缎面棉质工装裤,脖子上戴着一条窄领圈作为装饰。我走在红地毯上,就像一个大个儿小孩,围观的人群和电影节贵宾都对我注目而视。清晨,大多数的客人还沉浸在好眠中,我蹑手蹑脚出来,跳进酒店空无一人的游泳池。游完之后,就把浴巾胡乱往身上一裹,就这么浑身湿嗒嗒地穿过酒店大堂,光脚走过灰色化纤地毡,没擦干的头发和泳装滴落的水落在地毡上,瞬间就吸收了。天气很热,熏熏的热风让我都忘了该把头发吹干。我一头钻进电梯,酒店领班深色制服间夹着一个裹浴巾的我——真够滑稽的。我光着脚丫站在电梯间里,两旁是又厚又硬的鞋底。我的两边各站着一位身穿礼服的男士,他们是双胞胎。站在他们中间的我显得格外瘦小,我难为情地把湿浴巾又束了束,尽可能裹拢,好遮盖裸露在外的胸口和腿。两人穿着一模一样的礼服,都满面倦容,一呼一吸间都是高级雪茄的气味和刺鼻的香水味。电梯停下,我到了。我上楼去换衣服,而他们则回去补眠。

我的那位制片朋友安排了我和他之间这次历史性的会面。我们三人坐在酒店的露台上,位置是如何安排的已不记得。他说,曾在游泳池看到过我。我那时很年轻,他跟我说话的时候,我的眼睛却看着别处,没有看见他。不知为何,他当时想了很多很多,甚至不着边际地幻想着未来的事,这是他后来告诉我的:那一秒,浓缩了他一生的命运,或是什么类似的玄机,总之,一切的一切全系于这一秒。看命运如此神奇,我们曾以为彼此会错过,沿着不同的轨道滑向未知的深处;但是因为这部片子,我们在这里相遇了。

“仿佛一只传信的鸽子。”

他的手温情脉脉地轻抚我的肩头,仿佛带着天使才有的治愈力量,只一触摸,肌肤就纯净了。这只手很长很有力,传递一种友好的情意。我感到问心有愧,我想哭,我觉得自己又回到小时候那样,悲伤而美丽,好像一个娃娃,走在湿漉漉的地上,不小心踩死树叶下的一只蜗牛,都会难过得要哭。踩碎蜗牛壳的一刹那,那撕心裂肺的破碎声,都在对我说,太迟了,小生灵已死。被碾成千万片的蜗牛壳一如破碎的生命,无法还原。这些对儿时的我来说,是个谜。

所以当他今天狠着心肠自顾自下楼梯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还没有从儿时的记忆中长大,因为我依然很想哭。我伤心透了,就像小时候一样。

和他的相遇似乎是我生命中的一股逆流。他凭着男人最纯粹的本能,兜兜转转,路过千山万水,现在他半路折回,径自朝我走来。他是怎么知道的?野性,又不失纯真。怎么描述他呢?如果你儿时也曾坐在开花儿的椴树下听过故事,那他就是故事里的王子。我坐在笨重的铁桌旁,桌子装饰着镂空的圆形图案,我双肘支成V字形,撑在桌上,听他跟我说话。他的话语幽幽不绝,像夏日的茉莉散发隽永清新的香气,我从耳朵中伸出手打捞,跟上他的节奏,心里怦怦乱跳,感觉自己被他的气息所包围,还有什么比这更幸福呢?我肯定急于在他面前表现自己,傻气的话就冲口而出了,一说错些什么,他就立马捉住,似乎能洞察一切,什么都逃不过他的掌握。

我隐隐知道他是来找我的。但他接近我的方式可谓彬彬有礼,丝毫不莽撞。他跟我说他的影片里的故事,仅此而已,并无其他闲话。他并没有狩猎的姿态,而我却是最天真的昆虫,热恋上他精美的晶莹剔透的蜘蛛网,心甘情愿栽进去。我从他的叙述中觉察出另一个他。至于是怎样的他,为何存在这样另一个他,我不愿去深究,因为跟他在一起,我很舒服。我知道他会保护我。而我,将一点一点地去发现爱的奥义。

“爱有两张面孔,一张白脸,一张黑脸;爱也有两个身体,一个光溜溜,一个毛茸茸。爱还有两只手,两只脚,两条尾巴;每个肢体,事实上都有一个相反的副本,紧密相连,分割不开。”说这话的伍尔芙,曾为爱担惊受怕;

不知道伍尔芙是否意识到,其实是男人在惧怕女人。可为什么呢,难道因为女人身体多毛?女人们把尾巴藏在哪儿呢?当然藏在背后!索尔·贝娄说,女人吃生菜,喝人血。其他人也同样把女人描绘成恶的造物——首先就见诸《圣经》。假使扪心自问女人是否真的如此可怕,那么我也会被自己吓出一身冷汗。好奇和多疑的目光向我一束束射来,我究竟是该迎合他们,还是往后退缩?我不知道。我想尽量让人放心,尽量解释自己没有恶意,甚至发誓说我连出卖人的能力都没有,可对这最后一点,虽然我竭力想相信我自己,但还拿不准。我感觉男人根据行为作出判断,女人则是凭信仰。我们看不到疯狂,因为疯狂就潜在我们身上,正像歇斯底里就附在我们神经里。我们性情温和不做作的时候,其实看起来更甜美可爱,可我们却自以为难看,有点蠢;当我们充满自信,变得精明市侩,反倒觉得自己很美,因为此时我们才能找到同类。

说到底是我们这群普普通通的凡人铸就了大地的基础。我们活在地下,以泥土为生。腿脚紧紧贴在一起,绊手绊脚的,我们只得盘踞不动。电影明星是如何从这种肥沃、阴暗而沉重的生活中挣脱出来的呢?那些真正的明星只有在不自知的情况下,才是明星。例如,玛琳·黛德丽初出茅庐,出演《蓝天使》时;玛丽莲·梦露演肥胖搞笑的小角色时,当时的她也许认为一辈子都只能如此了。还有葛丽泰·嘉宝,成名之前,她是独一无二的,有些男子的英气,绝非寻常女子的套路,站在男人中间又太过娇媚。在奥兰多的脸上,也能读到呼之欲出的女性之美。“在默默无闻的人身上,自有隐形的恩宠之光。”

但身为普通人这个理由就能吸引到他吗?难道光凭这点并不能能让我放心。他有多出色啊?! 他的眼微微的张开一条缝,缝里射出一道白光,还隐隐地被淡淡的黑睫毛遮去了一点。他鬓角有点高,颧骨白皙,与他那坚定的目光并不般配,感觉他在因为童年不幸而落下心结,也许他因缺少母爱而变得脆弱,却从母亲那里习得魔法,也许他曾目睹女人与女人之间的战争,目睹她们尔虞我诈的较量,时时生活在母亲羽翼的保护下,不受到炸弹的攻击。但不管怎样,他身上流露出的这种脆弱气质,只会让我更痴迷与他。

除了他戏剧性的身世,他还博闻广智,他总是有独特的分析视角。连他的脑袋也长得很好看,颇具男子气概,使人想起章鱼圆形的身体。说起章鱼,这是一种非雌非雄的动物,感觉灵敏,速度迅捷,什么都逃不出章鱼的触须。

很快,我就被这个多愁善感的身体所迷惑。他谜一样的性格如同巨大的黑洞,紧紧地抓着我。曾经,他父亲般的手掌保护着我,让我不至于太过柔弱,现在的我,仿佛已伸开翅膀,振翅翱翔,再也不强忍住眼眶的泪。我感到自己是个女人了,感到自己又成为大地,找回了神秘、温顺与庇荫的感受。他会保护我,也将成为我的靠山,他也会轻抚我的脸颊。智力上他超过我,我要尽力猜测他而他总能轻松地理解我;在身体上,我们契合得天衣无缝。他是可以全然信任的对象,在我多年走马灯一样的情人更替中,我知道自己一直在期待他这样的人,他满足我对男人的所有幻想。我向他敞开心扉毫不保留,期待他也能这样回报我。我知道他眼中还有胆怯,还有畏惧,但不论怎样,他就是既怕又爱,既惶恐又亲切的目光。

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我们彼此需要,手拉手出门,讲着彼此的故事、彼此的生活,我们一起喝酒,干了一杯又一杯。我欢笑,我开心。别问我这是否是完美的爱情,我甚至并没有自问是否堕入情网,因为我感觉到那种感情是爱情以外的一样东西,但更好,更伟大,更广博,却说不清道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