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诀 花铁干:高晓松醉前醉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2:18:22


新民周刊201121期封面
北京市东城区交通支队民警当面向高晓松宣读公安行政处罚决定: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高晓松 图/CFP
高晓松是《中国达人秀》舞台上观众认可,呼声最高的评委之一 图/IC

  公敌高晓松

  我们曾大声呐喊:应该立刻宣布,醉酒驾车,人民公敌!凭什么,一句“喝高”了,一条条鲜活的人命就活该零落成泥化草芥?

  我们曾厉声拷问:21世纪的中国,请问这是马路,还是屠场?!21世纪的公民,朝辞家人,是否还得预留遗嘱,免作灵堂对泣?!

  没想到,应声而落的竟是高晓松!

  人生真是个大舞台,好好玩着,“同桌的你”忽然就栽了!我们毫不掩饰对你的喜爱,但你,还是我们的公敌!

  名头再大,任谁醉驾,都是法律的公敌、社会的公敌——是的,就让中国的进步从你的拘役开始:高晓松!

  当然,你远远不是胡斌、不是药家鑫,从被拘留到宣判,你的诚恳、坦率、痛悔和个人素养,都被称作危机公关的典范,以至于我们宁可迁怒酒精、痛骂那个三千年前发明美酒、现在听上去和我们毫不相干的“仪狄”或“杜康”,也不忍过分作践你。

  但你,还是我们的公敌!

  一切都是明知故犯,一切都是顶风作案,高晓松以身试法,咎由自取,再次印证了老祖宗大禹的千古预言:后世必有饮酒而亡国者!

  酒啊,人间多少遗憾事,尽在一声长叹里!

  胡展奋(主笔)

  醉驾的高晓松

  高晓松在法庭上两句意味深长的自责——他说自己“酒令智昏”,他说醉驾“是自我膨胀的表现”。有网友坦言:“如果不是此次犯事,他大概是讲不出来的。”

  记者/应 琛

  5月17日,伴随着众多媒体的闪光灯,在一个男人真诚的忏悔后,一声威严的法槌敲响——高晓松“醉驾案”有了宣判结果: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人民币。

  该案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自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首次将醉驾入罪。在公众和媒体紧盯刚刚实施的“醉驾入刑”时,高晓松不幸成为第一个“以身试法”的名人;也因为几乎就在高晓松醉酒驾车的同一天,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有过一番耐人寻味的讲话,指出“并非所有酒驾都应入刑”。

  连日来,这一司法态度引起的争论在公共舆论空间持续发酵,直至高晓松案宣判的前一天,有报道称最高法院已将类似的意见成文下发各基层法院。对于最高法院态度的微妙转变,法律界以及社会公众无不疑惑,在此当口,高晓松“醉驾案”如何判罚,显然极具风向标的作用。

  如今,判决即答案。高晓松为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付出了“罪与罚”的代价,其在法庭上的忏悔诚恳而严肃,无疑给当前物欲横流的社会做出了一个最好的表率,也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谅解。同时,公众因最高法院试图在醉驾案中寻求“自由裁量”的动机而产生的种种顾虑,随着高晓松案的落槌也有所消解,该案的法官同样有理由赢得人们的尊敬。

  当然,有人认为此案的最后判决“过重”。但应当看到,这是一场没有输家的审判——它在种种压力之下捍卫了司法公正,它亦成全了作为赎罪者的高晓松。

  “法律是善良公正的艺术。”古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如是说,每一个法律规则本身都应该承载着生活规则和生存意义,都应该追寻“人应当享有什么样的生活”这一终极命题。其实,“酒驾入刑”本身的目的并不在于刑,而是要约束人们的行为,倡导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从这个角度来看,正如高晓松的律师环球律师事务所的高明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说的那样:“高晓松发自内心的彻底认罪,其自我救赎远比法院判处他6个月拘役更具现实意义。”

  确实,在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更多人愿意相信在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内进行的是一场救赎,而非一次惩戒。

  酒令智昏

  5月17日14时35分,高晓松在两名法警押送下进入法庭,他并未穿囚服,而是身着一件白色T恤。面对几十台相机的咔嚓声,高晓松的表情并未有多大变化。略显憔悴的他面对记者点头致意。在环顾全场后,站在被告人席的高晓松没有立刻坐下,而是转身,分别向旁听席、媒体和法官鞠躬。随后,法警将其手铐打开,审讯正式开始。

  时间回到了5月9日。酒后的高晓松驾车准备沿二环前往机场高速,返回顺义。22时30分交管部门接到122报警,称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十字坡路口东5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北京牌照的白色英菲尼迪越野车与前方三辆车发生事故,造成三人轻伤。据报道,出事后高晓松的英菲尼迪越野车几乎完好无损,只有挡风玻璃有猛烈撞击后产生的蜘蛛网痕,车前盖微微变形。最前面的切诺基越野车“伤势”也不重,中间的两辆出租车后备厢和前面的保险杠均严重变形,汽油漏了一地。

  经民警现场询问,白色越野车驾驶员自称高晓松,口中带有明显酒气。其余三辆车在路口等红灯时,被他所驾驶的车辆追尾。有目击者称,“高晓松一下车,走路都直打晃,估计是喝多了。”而据一名出租车司机介绍,事故发生后,高晓松下车走到前车,依次向司机表示歉意,“他一直说对不起,我的错,我全赔。”

  高晓松在法庭自述案情时回忆称,当晚他先是与两个朋友在昆仑饭店29楼吃晚饭,席间喝了一瓶白葡萄酒。晚饭后,他又到一楼和朋友吴某喝了一瓶威士忌。

  当天,高晓松有事要先走,与其喝酒的朋友吴某让服务生叫了代驾。“我从昆仑饭店出来的时候还挺清醒,等了20多分钟后,代驾还未赶到。这时,自己的酒劲上来,就失去了控制力,自己开车上路。没想到……”略微停顿后,高晓松脱口而出:“酿成大错!”

  根据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经司法鉴定,高晓松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43.04mg/100ml。按照相关规定,血液中含20mg/100ml酒精即为酒驾,当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时即为醉驾,高晓松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达醉驾标准3倍。

  同时,细心的网友发现,高晓松之前在微博中曾透露在美国因有酒驾记录而被禁止买枪。他在今年2月10日发表微博称:“自被老娘搞坏了警报,我家已被撬三次其中一次得手!警察无能为力。为保护俺家一窝美女,决定买枪自卫(美国几乎家家有枪)!到枪店看上一把500美元的.32小口径,结果被告知因数年前一次DUI(酒驾记录)我被终身禁止买枪!与妻商量用她的名字买,伊说估计等不到坏人来咱夫妻吵架就用了!罢了,改练中国功夫吧!”

  此外,网友还根据警方公布的高晓松当日驾驶越野车车牌“京NXS114”搜索后得知,该车自去年7月至今在北京违章已达12次,“看这系列违章记录,可见人家是怎么开车的”。

  但不论如何,事发后的高晓松对警方表示:“我是违法行为,我愿意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随后,他又在询问室亲笔写下“对不起,永不酒驾”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交给民警,表达对自己醉驾的悔恨。在庭审中,他多次说到“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面对公诉人对其醉驾的事实和指控罪名,高晓松均表示“自愿认罪”。

  两度打断律师辩护

  由于案件事实很清楚,公诉人和审判长简单讯问后,高晓松的律师高明便开始发表辩护意见。显然,高明做了充足的准备,为高晓松做罪轻辩护。

  此时的高晓松表情平静,身体微微前倾,双手握拳放在被告席上,不时捋一下头发或者扶一下黑框眼镜。

  高明在法庭上拿出三份新证据:第一份是公安机关的酒精检测报告。高明说:“我在阅卷的时候发现,警方的调查取证存在缺陷,根据这一点,我可以为高晓松做无罪辩护。昨天(5月16 日)下午,我在会见高晓松的时候,把这个观点跟他说了,但高晓松态度坚决地放弃了无罪辩护的想法。他说:我扪心自问,我确实喝了酒,应该受到处罚。从这一点来说……”

  律师话音未落,高晓松说:“高律师,我认罪!”

  于是律师只好提醒法庭,高晓松这样的真心悔过,足以值得法庭考虑对他从轻发落。

  第二份证据是小柯、张亚东等人在网站上发表的言论以及事发当天与高晓松同桌饮酒的吴某的证言,证实高晓松确实叫了代驾,因为有急事才会自己开车离开。证言中还称,高晓松平时酒后都是请代驾的。

  第三份证据则是车祸中伤者的求情信,他们表示事故发生后,高晓松一直在原地道歉,并且积极进行了赔偿。

  出示了证据后,高明表示,希望法庭不要因为高晓松是公众人物,为了表现平等而刻意对其从重处罚。此时,高晓松再次打断律师发言:“高律师,您别说了,我认罪!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辩护律师无奈只好中止:“好,我的辩护意见发表到此!”

  这是一段颇值得玩味的对话。

  高晓松是不是个“纯爷们”,自有公众评价。但他在庭上两次打断律师的辩护,着实让人感到有些惊讶。要知道不是每个被告都有勇气打断辩护律师讲话的。事实上,来自律师的充分辩护可以保障疑犯的权利,甚至往往能够影响法官的最终判决。但高晓松主动拒绝了这种合理且合法的讨价还价。

  细究其中原由,当然肯定有高晓松真心认罪忏悔,毫不抗拒法律制裁的因素在内,但也不排除另一种可能:作为理性人,高晓松其实心里也明白,在前段时间药家鑫案因律师高调辩护引起全民声讨,几乎把全民都变成法官的社会现实下,作为一名紧接着犯案的名人,老老实实认罪,求得舆论原谅,或许是一种最有利的选择,积极辩护,弄不好就变成人人喊打,反而更受其害。实际上,高晓松面对的是两个法庭,一个由法官组成,一个由舆论组成,孰重孰轻,人人心里有本账。

  在随后的辩论阶段,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此前的一席讲话成为辩论焦点。

  高明提出,5月1日刑法修正案实施,与此相应的司法解释、操作细则没有使这个罪名在侦查起诉更规范,就在高晓松醉驾事发第二天,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讲话称“慎重量刑”。同时,新华网记者来信栏目有描述说,醉驾本身是很复杂的,不应一视同仁。如果简单执法,不符合宽严相济的政策。

  针对最高法院副院长的讲话,检方表示,我国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才是对刑法的有效解释,辩护人称的“讲话”并非以上两种。其次,醉酒后人的辨认能力减弱甚至丧失,极有可能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严重的伤害,危害公共安全,达到刑罚程度。第三,高晓松3倍醉酒驾车,行为社会危害大,不属于“危害社会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其行为已触犯刑法。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意外

  我没有任何想为自己辩护的,我有的全部都是忏悔。

  昨天早上,我第一次离开看守所,戴着手铐、脚镣坐在囚车的地板上,看着窗外自由的阳光和人,我在问自己,我以前一直以为喝酒能让人自由,最后因为喝酒失去了自由。

  因为我的行为侵害了别人的自由。我在明知自己酒醉,明知代驾在路上的情况下,驾车上路,就是对他人的生命、对自己的生命极端的不负责任。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意外,这是我长期以来浮躁自负的结果。我愿意接受法律和社会舆论的制裁,彻底反省。今后,首先做一个守法的公民,争取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艺术工作者。

  我感谢司法部门和大家对我的教育。这也是自我膨胀的表现,我会吸取教训,我愿意以最大的诚意赔偿这次事故中全部的损失,终生做义工,宣传不要酒驾、醉驾。我愿意义务拍摄宣传片,告诉每个爱喝酒的朋友,酒令智昏,以我为戒。珍惜短暂的人生给予我们的一切。

  最后,在这向全社会以及我的家人,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在自辩阶段,高晓松这段五六分钟的忏悔的告白:诚恳,严肃,也不乏诗意,比如关于“喝酒与自由”之论,无愧才子之名。

  当然,“这不是一次简单的意外,这是我自己长期以来浮躁自负的结果”,能够表达出这样的一种认识——高晓松毕竟是高晓松。忆往昔,他与曾经的好友、合作人反目而口出恶言;帮着“铁哥儿”陆川一家打击韩寒、索要他小说中引用了自己一首歌词的版权;身体力行宣扬找女人就要年轻美貌的理论……

  有网友还在事发后迅速起底高晓松的显赫身世,“高晓松的爷爷高景德是清华大学前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电机工程学家;外公张维是深圳大学的创办者,中国工程院、科学院两院院士,熟操四国语言的科学家;舅舅张克潜是著名的物理电子学与光电子学科学家,清华大学教授兼博导;母亲是著名的建筑学家。”

  高晓松自己则曾透露在给外公张维写的碑文中有一句“夫妻同为科学栋梁,儿孙上进不辱家风”,前一句是在表彰祖辈,后一句就是在表扬自己。

  在有关高晓松其人其歌的描述中,著名乐评人李皖的《两个高晓松》一文比较到位:“在歌里,高晓松一直在回忆,让人以为他是个内向、伤感、学生气十足的人。现实中的高晓松恰恰相反,他轻佻、贫嘴、痞里痞气,满脸是浮夸的笑,满嘴是七荤八素的杂话,没一秒钟能够安静。”

  如此看来,此次出事对于高晓松而言并非全是坏事。其好友小柯在接受采访时就曾表示:“高晓松打电话给我,他觉得能够利用这段时间安静一下并在这段时间好好反省。”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高晓松在法庭上两句意味深长的自责——他说自己“酒令智昏”,他说醉驾“是自我膨胀的表现”。有网友坦言:“如果不是此次犯事,他大概是讲不出来的。一个人在一生中能悟出一个道理,哪怕这个道理并不深奥,我认为就算付出较大的代价,也是值得的。有鉴于上述原因,我对高晓松醉驾所产生的坏印象,开始出现了一点变化。”

  面对醉驾这条法律红线,作为一个公民,星光四射的高晓松需要救赎的首先是他自己。

  坚决不上诉

  庭审的最后,高晓松拿出亲手书写的8个大字“酒令智昏,以我为戒”展示给媒体看,并再次鞠躬道歉。

  在短暂的休庭之后,法院审理认为,高晓松违反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致多车追尾,并有人受伤,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以刑罚处罚。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高晓松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在前一天的下午,也是在东城区法院,高晓松被北京交管部门依法作出吊销驾驶证的处罚,按照法律规定,他在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照。同时,由于其在被查获时存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车”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同时对他处以1000元罚款。

  听到判决结果,高晓松表情凝重,并未当庭表示是否上诉。

  直到宣判的两天后,高晓松的助理在微博上发表了通过律师转述的高晓松的原话:“不上诉,再次抱歉:对不起……”

  就此,律师高明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说:“高晓松的原话是‘我相信法律,坚决不上诉’。”但高明认为,6个月拘役是醉驾入刑的顶格判决,在高晓松认罪态度良好,并积极赔偿伤者,有悔过表现的情况下,明显量刑过重。

  “在法庭辩论阶段,检察官也表示,高晓松能在案发现场等待处理,面对媒体连说多个‘对不起’,到案后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在公辩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法庭应该予以考虑。”高明说,“加上事发后,高晓松就委托经纪人对伤者进行道歉,并达成了赔偿协议,连伤者都说没想到会判得那么重。”

  不过,高明并未透露赔偿数额。他告诉《新民周刊》,自己竭力劝高晓松上诉:“我告诉他,上诉与自愿认罪的态度并不矛盾。相反,此次判决可谓具有标杆意义,在日后的判决中会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上诉是为了使新法能够更加健全,如果在认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的情况下,还是顶格判,势必会造成日后犯罪者在民事赔偿上出现消极对待的隐患。这样一来刑事是解决了,民事还得打,一定程度也造成了国家资源的浪费。”

  但这样的建议均被高晓松拒绝,高明对此也很无奈。他说:“晓松这样做,等于是彻底放弃了法律上给他的任何权利。这是他对自己的惩罚,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远比法庭的判决更具现实意义。”

  面对高晓松醉驾,有网友改编高晓松的成名作《同桌的你》为《酒桌的你》嘲讽高晓松。“谁灌醉才华横溢的你,谁让你放纵自己,谁让你不尊重法律,谁给你穿上囚衣。”

  而更多的质疑是,不久前有关药家鑫的热点新闻中,高晓松曾经高调呼吁音乐圈封杀西安音乐学院学生,因为他们集体支持药家鑫——“漠视生命的人会爱音乐吗?”因为人们从高的表现中,看到了比他醉驾更不能容忍的东西———双重标准和“散布自己所不信奉的东西”。——高晓松自己也无视法律、无视人命,实在不啻于自煽耳光。

  也许高晓松本人的主观意愿,并不如人们所骂的那样,是一种虚假和伪善,也许在某时某地某个时间段,他的心里真是那样想过,并通过微博表达出来,至少在那一刻,他的想法是那样的,只是因时移地易,而在一念之间放松了自己的警惕。公平一点讲,是人都难免犯错,爱喝酒的才子高晓松也不例外。事发后他不煽情落泪,也不卖力求情,错了就去改,这至少是勇于承担责任的一种态度。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曾与其一笑泯恩仇的音乐人老狼如此评价高晓松的醉驾。如果高晓松真能实现他当堂承诺的:以最大的诚意赔偿受害者,从此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守法公民,永不酒驾,终生做义工——那么这次事件就使他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

  “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唱歌,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正如他歌中所唱的,有开始就有最后,但愿经历了磨难的他能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尊重生命的音乐与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