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心的爱by斯尔 大结局:“被”纳税与“明”纳税 -废话一筐-搜狐空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2:21:09

“被”纳税与“明”纳税

分类: 推荐 2011-05-24 11:58

    李炜光:“被”纳税与“明”纳税

  你或你的家人去商店买任何东西,都已经在交税。间接税的诡异就在于,不管你情愿与否,天天都在“被”纳税,而自己却毫不知情。

  2009年全部税收中,70%是间接税,另30%中有21%是企业所得税,而典型的直接税——个人所得税,只占7%。

  先生,或女士,自降生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起,赋税就与你如影相随了。如西方人常说的,“无法逃避的只有死亡和纳税”。几分责任感,几分法制意识,也有几分无奈。看得出来,你,还有我,无论我们有没有收入、有没有财产,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无论我们的社会地位是高还是低,你我都是这个国家的不得不忠实的纳税人。

  不知你注意到没有,我们生活在一个以间接税为主体税种的国度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这类税收占据了我国税制结构的最大比重。作为纳税人,我们除了要按时交纳个人所得税等这些“明面儿上”的税之外,还要交纳以“隐蔽税”形式存在的间接税。

  你知道什么是间接税吗?它是含在商品价格里、税负能转嫁给他人承担的那类税种。当你在商场里掏钱买东西时,你看到的价格,那里面有文章——厂家或商家所转移在这件商品里的税款已经包含其中。由于价款和税款没有分别标出,是合在一起的一个数字,你很容易以为那就是商品的实际价格,而纳税的事与己无关。其实正好相反。你或你的家人去商店买任何东西,都已经在交税。间接税的诡异就在于,不管你情愿与否,天天都在“被”纳税,而自己却毫不知情。

  与间接税相对应的是直接税。直接税与间接税的区别在于,它不可以转嫁,只能由交税者自己承担。在整个商品流转环节中,每个环节的企业都只是税款的缴纳者,而不是税收负担的真正承担者,而真正承担起所有环节层层“结转”下来的最终税负的,就是购买这件商品的消费者。在税收学上,这叫“负税人”,即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及个人。在税负不能转嫁的条件下,负税人就是纳税人;在税负能够转嫁的条件下,负税人并不见得是纳税人,而只是税款的交纳人。

  所以,作为一名现代社会的合格纳税人,你得明白自己究竟给国家交了多少税。请注意,不是看每月工资单上被扣了多少税款,那只是你承担税收的一部分而已,你所承担的一部分或大部分税收,实际上早已经用自己的收入支付过了,你可能对此毫无察觉,或者只是感觉自己怎么“收入少了”、“钱毛了”,其实,这可能是你承担了太多与收入不大相配的隐蔽税负担的缘故。可惜,这个账,在当今的国人中,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几人算得清楚。

  在我看来,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很难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和量能负担原则,因为它几乎可以涉及一切商品和劳务,很少有哪个税能像它那样,征税对象如此普遍,税源如此丰厚。它可以不问生产者在一个生产周期中生产、经营成本几何,是否可以获得盈利,也不必问最终消费者的收入水平、承受能力如何,而是“见发票就开征”,谁买东西谁承担。它可以保证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地征收入库,技术也简便易行,总之好处都留给了征税的一方,所以它是政府们所钟情的税收。

  间接税偏高,会促动物价上升,有阻滞民间扩张消费和经济增长的负面作用。购买贵重的进口奢侈消费品,税款可能要占到价款的一半;即使只是购买普通日用消费品,也还是逃不过税负,如水银泄地取之于无形。此外,由于政府可以把税收加在商品的价值或价格之内,间接税便无需得到纳税人的同意即可征收,在法理上也有欠缺之处。

  现在,你应该清楚了吧?现实生活中,随时随地,你都是一个货真价实的“负税人”。在我看来,只有负税人才是完全合乎法律意义的纳税人,他们的地位应远高于那些只是把税负转嫁给他人的税款交纳者。两者之深层区别,非专业人士经常搞不懂其中的奥妙。

  还请你注意一个问题,并不是所有的所得税都是直接税,在我国,最典型的直接税只有个人所得税,以及未来要开征的遗产税和赠与税,企业所得税从根本上说是可以转嫁出去的,老板们总会找到转嫁它的办法。而那部分已经完成转嫁的企业所得税,性质就发生变化了,已经带有间接税的因素。在我国,2009年全部税收中,70%是间接税,另30%中有21%是企业所得税,而典型的直接税——个人所得税,只占7%。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间接税比例显得过高,而财产保有环节的税种,在我国还是空白。

  既然在我们国家财产保有环节的赋税是缺失的,那是不是应该增加该环节的征税,如财产税(不动产税,即“物业税”,以及遗产税、赠与税等)?

  理论上说是对的。直接税可提升纳税人的国家主人意识,使人们更加关注税款征收的合法性来源和税款的去处,这将有利于民主宪政制度的扎根,实际上,世界上最早的宪政民主制度就产生于直接税而非间接税。此外,以直接税取代间接税还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在市场充分竞争的条件下可促使企业下调商品价格,激励社会有效需求,宏观调控也就可以不再为内需如何扩大而头痛。

  话虽如此,但我还是不敢在今天的中国呼吁政府扩大直接税的比重。因为开征此类税收的一个大前提我们还不具备,即直接税的立宪主义,征收这些税的法理依据还不充分。若政府征税的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开征财产保有环节的税就不见得妥当,因为它很可能导致纳税人的既有高税负的基础上又添新税,而增值税等旧税又减不下来,会进一步加重民众的税负。这样做对谁最终都没有好处,无论对纳税者,还是对征税者。

  这些日子,关于征税的事,套用朱自清先生的话说,社会上“颇不宁静”,开征房产税,按照排量征收车船税,以及十二五期间要开征的环境税等,闹得沸沸扬扬。每个税种都可以找到一堆“正当的”理由,但最终结果却都无一例外是增税。这一点,大众看得已经很明白,对日益增重的赋税的忍耐力也已然下降,说怨声载道亦不过分。这一点,想必你比我看得更清楚。

  若民众感受到被征收的税用于提高福利改善境况,则不会有此情绪强烈反弹。但我国财政资源的分配使用存在问题。蛋糕已然做大,分配却不合理,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与其所收税款的数量不匹配。当纳税人税负已经很重,却没有感受到幸福和福利的增加,凭什么有继续承受高税负的热情?

  所以,在分配机制不很正常、征税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的情况下,我不赞成增税,也呼吁国内的经济学家们不要再给政府提出加税的政策建议。如果有人提出了,我奉劝他们收回。当然,收不收回,那是人家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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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政府才是民族的出路!

发布者 青岛妖精 (http://qdyaojing.blog.sohu.com/)
2011-05-24 16:38

回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这样的答复用语,答复函中多次遇到。我们公民、干部、员工要追问:这个"国家有关规定”是哪一年的?全文、全段落、全条款,要逐字逐句的引用,哪能断章取义、增删随意?比如:高温补助费、卫生吸尘补助费、到底是国家或地方政府哪一年的补助规定?高温补助费、卫生补助费、福利补助费、工资的范围都涉及哪类人员?先农坛体育运动学校歪曲篡改时间、人员范围、费用标准,为什么不承担行政责任?还升官晋爵,胆子越来越大,贪污大行其道,霸占员工工资的有之;滥算员工税金的有之;哪一级都可以做出“近者输送利益,疏者克扣工资奖金,借绩效工资改革,打击报复,绩效工资改革文件拒绝公布,解释,岗位工作无理聘任,违背政策规定制定、发放绩效工资。
  以自己为中心,一圈一圈,一层一层,在树几个阶级敌人欺骗百姓,掩盖自己刑事犯罪。国家政策出不了中南海,就被篡改的面目全非了。能不扩大社会收入不公吗?不仅助长霸权,更助长贪官污吏的胆量。所以每一个贪官基本都有一个从基层努力工作的起点,更有一个学坏退化变质的经历。他们走到审判台鲜有不咬“奶头”的结论。
  做对了,没有实质激励。做错了,更没有实质惩罚。到违法犯罪,罪恶满城风雨,才应民意坚决、坚决、绝不、绝不----。是最节俭的成本吗?一切都要人民买单。我们不是游击队,扒掉铁轨就胜利收兵。我们是执政D,社会中的坛坛罐罐,人心向背,都是D的社会财富。对于执政D来说,没有阶级敌人,只有正确与错误、刑事罪犯、职务犯罪。
  对于国民来说,最大的幸福是:赶上一个诚实守信、真正为民服务的好政府。对于国家政权来说:最大的敌人就是来自于权力内部的职务犯罪。历史证明的真理。
  各种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首先应该针对规范公权力。有错必纠,取信于民。把“和绅”清除出D。
  军转干部副科规定:1、770*2=1540 先农坛学校只给1400元 2、265*2=530 先农坛学校只给490元
  现聘副科长1+2合计 发2200元,正科、副处、正处依次等比递增。而对待清洁工拒不执行北京市政府下发文件规定的“吸尘补助费标准,仍然执行20年前的卫生费费补助每人每天0.8元。权力自肥。无耻到何等地步。

发布者 chuochuannizibeipanxianlie的空间 (http://blog.sohu.com/people/chuochuanpanni/)
2011-05-24 20:22

回复
做错了,不改正。杀鸡警猴为什么?
        北京市先农坛体校基建科新组建的人员(社会敏感、经常发生问题)的选调重大问题上,单位领导将一名在职科长降级政科岗位工资为科员工资安排到基建科工作同样也有科长降为副科长的干部按规定保留正科岗位工资待遇;为锅炉工抽调进基建科,锅炉工退休到期人员返聘;司机也被抽调到基建科;只有在原基建岗位工作的D员、军转少校、大专毕业、又有预算员岗位资格证书、经过工程质量检验培训的干部被排斥在外,并安排为清洁工岗位。
          D的队伍不缺雷锋、最缺的是“当年的打假英雄王海”。最缺的是“哪怕前方是地雷阵,我也赴汤蹈火一往无前。义无反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共产主义掌权官员、公务员、干部。
       3年来,每年年终总结,或口头或书面都曾向物业管理中心、学校两级领导请求:按国家对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按本人工作经历、工作专长、岗位资质安排工作。是人民,是军、地领导培养我学习了企业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土地房屋测量、档案管理、土建工程预算岗位证书等。我在工作中,没有辜负人民、军地领导对我的培养教育,工作业绩都写在历年的年终工作总结里。
  再次恳请领导安排聘任适当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