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腾轮毂多少钱:法治绝对不是法官的独裁之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4:02:54
法治绝对不是法官的独裁之治 发表时间:2011-3-24 17:58:00 阅读次数:780     所属分类:未分类

    我们的法律圈子有个相当流行的说法:政治要民主,司法要独裁。他们的理由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法官是最理性的,是法律的孤独而坚定的守护神,只要立法制定出良法来,法官的独裁可以防止民主政治导致的混乱,建立法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并且认为法官和法官独裁下的司法应该神秘化,甚至神化,以强化司法权威。可是他们却无法解释为什么会有一批黄松有这样饱读法学,却道德败坏的法官,无法解释不廉洁的法官怎么可能声张社会正义,也无法解释一个缺乏社会正义的司法如何能建立起司法权威和法秩序来,又如何能维护我们社会稳定。而不绝于耳的司法腐败却证明了“绝对的权力等于绝对的腐败”的逻辑同样适用于法官和法官独裁下的司法,司法腐败激起的民怨也正在威胁着我们社会的稳定。

    什么是政治?我认为,事关公权力的产生、运用的事物都属于政治。立法、行政、司法均涉及到公权力的产生和运用,均属于政治范畴。为什么政治要民主化?因为人性有自私的一面,我们需要民主来制约公权力,这一点我们都很清楚。但是,我们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司法权同样是公权力,法官也是人,同样有人性自私的一面。基于同样的逻辑,政治民主化也应该包括司法民主化。如果司法由法官专断,那么,在法官的人性自私驱动下的司法权就会与同样在人性的自私驱动下的立法和行政的公权力相互勾结,将非正义的立法和行政行为归为合法,社会正义就会被驱逐,最终导致社会日益走向不稳定。       有的法律人说司法是终局的裁判员,其运作规律不同于立法和行政,并以此作为法官独裁司法的理由。我认为这种说法是完全不成立的。立法是制定规则的,走在最前面;行政是执行规则的,走在中间;司法则对立法和行政的行为起到确认和纠偏的监督作用,走在最后面。司法终局讲的就是这三者之间的司法的定位,与法官独裁是根本就扯不到一起去的两回事。相反,由于公权力与民众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利益必然趋反,民主政治选举产生的公权力是可能异化的。也就是说,官员们一旦掌权,他们就完全可能罔顾自己选举时候对人民的利益和社会正义的承诺,以权谋私,因此我们社会需要一种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民主机制对公权力的运用进行监督,作为对立法和行政起到确认和纠偏的监督作用的司法的民主化至关重要。否则,司法就可能成为为立法和行政异化的公权力背书的工具,使得司法失去声张正义、保障人权的价值。        就一般意义来讲,法官独裁的司法必然导致严重的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而腐败和不公的司法也无法实现司法的终局,关于这一点,看看我们社会有多少上访的民众就知道了。虽然现实中这种法官独裁之权相对于其他权力来讲是不完整的,但是相对于一般民众来讲,这种法官独裁之权可以说是显而易见的。为什么我们有那么多民众“信访不信法”?很多法律人认为这是因为中国民众缺乏法治精神和信仰。我认为,中国民众“信访不信法”的根本性原因应该到我们的不民主的司法体制中去找,更要到我们某些法律人的错误的法治观念中去找。任何有正常社会认知能力的人都不会信任一个弱势群体与权贵诉讼一定输的司法,被人民信任的司法至少应该是弱势群体与权贵诉讼不一定会输的司法。真正的司法终局只能建立在民主的司法体制彰显的全社会普遍认同的社会正义的基础上,而绝不是人民对饱读法学却也人性自私的法官独裁下的司法的简单屈服。       由于行政要追求效率,因此行政公权力的运用的民主程度往往最低。比如公安侦办案件需要卧底侦查。为了掌握证据和控制犯罪嫌疑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的住所、工作场所、活动场所进行突然搜查和对犯罪嫌疑人突然拘捕,这些权力的运用很难做到完全透明,也很难在行动过程中就明白无误地告诉公众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司法审判的过程则是事后过程,除了极少数特殊类型的案件依法不公开审理以外,绝大多数案件都没有任何保密的必要,一切都应该摊在社会公众的面前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判,追求公正应该是司法的核心价值。所以,相对于行政来讲,司法的民主化程度应该远远高于行政,而不是相反。如果法律人认为行政应该民主化,那么就没有理由认为司法不应该民主化。       法治绝对不是法官的独裁之治,法官独裁的司法不仅不是法治,相反,它是赤裸裸的人治。法治社会的司法应该以司法民主为归依。 最后修改时间:2011-3-26 11:41:00 【收藏本日志】 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淡泊明志 博客:choushenq.fyfz.cn 时间:2011-4-26 14:17:00 司法独裁、司法专横都是应当杜绝的。必须坚持司法民主。用民主的眼光与手段,去制约司法权的专横和独裁。这符合权力制衡原则。 昵称:蓝图执i法 博客:745505.fyfz.cn 时间:2011-3-30 23:26:00 昵称:导弹来了 博客:missile.fyfz.cn 时间:2011-3-30 22:16:00
国家不能让老实人吃亏,在这个问题上应该舍得花钱才行,就看重庆市委怎样对待其妻小家人了。
——您说的很对
昵称:蓝图执i法 博客:745505.fyfz.cn 时间:2011-3-27 21:23:00 湖南衡阳市法官何利国竟然这样行使判决权

昵称:蓝图执i法 博客:745505.fyfz.cn 时间:2011-3-27 19:40:00 看当代葫芦僧怎样判葫芦案

昵称:导弹来了 博客:missile.fyfz.cn 时间:2011-3-26 16:33:00 勇之忍者君说出了我想说而没说清楚的话,不愧是有专业功底的人士。 昵称:导弹来了 博客:missile.fyfz.cn 时间:2011-3-26 16:31:00 昵称:勇之忍者 博客:arabit.fyfz.cn 时间:2011-3-26 16:13:00
从司法民主与司法独立的逻辑关系来看,将司法置于民主监督之下,更有利于实现司法独立。首先民主监督可以成为行政干预司法的挡箭牌。人总直趋利避害的,行政之所以能干预司法,法院和法院之所以接受行政的干预,是因为法院和法官仍有选择权,当法院和法官置于民主监督之下,除公正司法别无选择时,正好实现了司法独立。从司法实践来看,行政干预司法仍是一种隐密式的干预,这种隐密式干预其实质是一种以组织的名义实现个人之目的的做法,本身就是名不正言不顺的干预,所以在法司法程序中即使有行政干预一般也找不到行政干预的痕迹,因此这种干预是一种见光死的干预,这个光就民主监督,阳光司法。其次是只有将司法置于民主监督之下,法官才可能被迫摆关系案、人情案。当关系案、人情案影响一个法官的生存时,弄不好就要接爱质询,就要丢饭碗,是法官亲爹他也得考虑这个关系案办不办得。
另外,司法民主与政治民主并不存在先后关系,本身就是政治民主的一部分和具体体现,并不独立于政治民主,不可能先弄出个政治民主然后弄出年司法民主来,至于实现司法民主的途径其实并非要多么多么一个系统工程,一点一点去做,很简单,首先就是阳光司法,比如允许庭审录音,所有判决公开(除涉及隐私的),这完全是法院做得到的,但可能是目前法院不想做的,如果法院做得到的都不做,就不要扯什么司法独不独立了,那是司法独裁。
--------举双手赞成,就是这么回事。 昵称:勇之忍者 博客:arabit.fyfz.cn 时间:2011-3-26 16:13:00 从司法民主与司法独立的逻辑关系来看,将司法置于民主监督之下,更有利于实现司法独立。首先民主监督可以成为行政干预司法的挡箭牌。人总直趋利避害的,行政之所以能干预司法,法院和法院之所以接受行政的干预,是因为法院和法官仍有选择权,当法院和法官置于民主监督之下,除公正司法别无选择时,正好实现了司法独立。从司法实践来看,行政干预司法仍是一种隐密式的干预,这种隐密式干预其实质是一种以组织的名义实现个人之目的的做法,本身就是名不正言不顺的干预,所以在法司法程序中即使有行政干预一般也找不到行政干预的痕迹,因此这种干预是一种见光死的干预,这个光就民主监督,阳光司法。其次是只有将司法置于民主监督之下,法官才可能被迫摆关系案、人情案。当关系案、人情案影响一个法官的生存时,弄不好就要接爱质询,就要丢饭碗,是法官亲爹他也得考虑这个关系案办不办得。
另外,司法民主与政治民主并不存在先后关系,本身就是政治民主的一部分和具体体现,并不独立于政治民主,不可能先弄出个政治民主然后弄出年司法民主来,至于实现司法民主的途径其实并非要多么多么一个系统工程,一点一点去做,很简单,首先就是阳光司法,比如允许庭审录音,所有判决公开(除涉及隐私的),这完全是法院做得到的,但可能是目前法院不想做的,如果法院做得到的都不做,就不要扯什么司法独不独立了,那是司法独裁。 昵称:拆迁维权之路 博客:1140625789.fyfz.cn 时间:2011-3-26 13:22:00 昵称:司徒不空 博客:freeland1030.fyfz.cn 时间:2011-3-26 13:05:00
黄老邪向洪七公致敬即精英向草根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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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草根中的一员,代表所有草根向一切有正义感和责任感的法学精英致敬! 昵称:司徒不空 博客:freeland1030.fyfz.cn 时间:2011-3-26 13:05:00 黄老邪向洪七公致敬即精英向草根致敬! 昵称:拆迁维权之路 博客:1140625789.fyfz.cn 时间:2011-3-26 13:03:00 昵称:生活法理 博客:1971130.fyfz.cn 时间:2011-3-26 12:30:00
是同强势房产商打官司的普通百姓,根据我的经历,导弹这句话一点都没有问题。我对某庭长说:“你们两次以转程序为由为房产商延长举证期,房产商仍三次举证不能,你们不但判房产商不违约,而且支持房产商不交付安置房。许多老百姓都评价你们有法不依,违反程序,枉法裁判。”该庭长说:“法院判案不受老百姓的评价左右,也不受领导的指示左右,只收上级法院的监督。判得对不对?不是老百姓说了算,也不是人大说了算,而是上级法院说了算。”

——这句话同样说明了法官不能独立审判,而不是说明法官能独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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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法理君是不是认为审理我的案子的法官是受上级法院干预才这样审判的?如果是这样,案子完全操纵在上下级法院少数审理案件的法官手中,完全不受人民的监督,这算不算司法独裁?如果审理我案子的法官得了开发商的好处或者很想得到开发商的好处,他会不会非常想拥有不受任何监督的“司法独裁”的“绝对权力”? 昵称:导弹来了 博客:missile.fyfz.cn 时间:2011-3-26 12:34:00 该庭长说:“法院判案不受老百姓的评价左右,也不受领导的指示左右,只收上级法院的监督。判得对不对?不是老百姓说了算,也不是人大说了算,而是上级法院说了算。”
--------上、下级法院不仅属于同质的官僚群体,而且是同质官僚群体中的利益共同体,这种司法体制就是法官对一般民众独裁的专制的司法体制,其最大的作用就是为自己群体的私利最大化而行使司法权,为了自己群体的私利将非法、非正义变为合法。关于这一点,重庆高院院长钱峰在打黑除恶中评价被逮捕的法官时说的很清楚。在这种司法体制下,权贵利益将无边界地压缩一般民众之利益,最后导致官逼民反,这绝不是危言耸听,甚至可能是随时都会发生的事情。 昵称:司徒不空 博客:freeland1030.fyfz.cn 时间:2011-3-26 12:31:00 周末有时间认真拜读导弹君的文章,为导弹君行云流水的文采,对司法民主的鞭辟入里的分析,痛斥权贵联合分赃的草根情怀所震撼!有些观点虽然有失偏颇,但其切入点、表述方式、终极价值诉求迥异于大部分法律学者,为法博注入了激情与活力。在这个层面,导弹君应为推动法博转型的杰出代表之一。法博不应是所谓法律人自我呓语的自留地,不是自我标榜为法学家的作秀地,不是为粉丝拍马屁的名利场,应该是汇聚各种思潮,包容各种观点,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发酵器,惟其如此,法博才有生命力。导弹君从评论转向著述,引起许多人的关注!而我看见刻意“捣蛋”向正统的回溯,是黄老邪向洪七公致敬,期间跳动的是导弹君勇敢自由、奔放火热的心,一如往昔! 昵称:生活法理 博客:1971130.fyfz.cn 时间:2011-3-26 12:30:00 是同强势房产商打官司的普通百姓,根据我的经历,导弹这句话一点都没有问题。我对某庭长说:“你们两次以转程序为由为房产商延长举证期,房产商仍三次举证不能,你们不但判房产商不违约,而且支持房产商不交付安置房。许多老百姓都评价你们有法不依,违反程序,枉法裁判。”该庭长说:“法院判案不受老百姓的评价左右,也不受领导的指示左右,只收上级法院的监督。判得对不对?不是老百姓说了算,也不是人大说了算,而是上级法院说了算。”——这句话同样说明了法官不能独立审判,而不是说明法官能独裁。 昵称:生活法理 博客:1971130.fyfz.cn 时间:2011-3-26 12:27:00 说实话,中国现当下的现实是,民众不是担心司法独裁,而是最担心司法不独立,担心司法会受到公权力的干涉。中国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愿意上访而不选择司法途径解决,就是担心司法机关不能独立审判从而影响公正裁决的个例证。不信可以到大街上随便问问普通人,他们最担心的是司法独裁还是司法不独立,相信多数人担心的是司法不独立。法官连司法都不能独立审判,就奢谈司法独裁了。 昵称:拆迁维权之路 博客:1140625789.fyfz.cn 时间:2011-3-26 12:19:00 昵称:生活法理 博客:1971130.fyfz.cn 时间:2011-3-26 11:25:00
这句话有人喊出来,更多的人没有喊出来,却是按照这个思路思考法治和为法官独裁之司法辩护的。——导弹这句话有点过于绝对化了!中国现实的法官根本没有独裁的可能,更多情况下是被公权力任意干涉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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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同强势房产商打官司的普通百姓,根据我的经历,导弹这句话一点都没有问题。我对某庭长说:“你们两次以转程序为由为房产商延长举证期,房产商仍三次举证不能,你们不但判房产商不违约,而且支持房产商不交付安置房。许多老百姓都评价你们有法不依,违反程序,枉法裁判。”该庭长说:“法院判案不受老百姓的评价左右,也不受领导的指示左右,只收上级法院的监督。判得对不对?不是老百姓说了算,也不是人大说了算,而是上级法院说了算。” 共72条记录 分5页显示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