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委常委会:龙海市的历史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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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市的历史地名 发布时间:2008-11-30 19:50:38 来源:中国卖花郎 访问次数: 古代的“
梁大同六年(540年)建立,据传衙设在古(今海市颜厝镇古村)。唐贞元二年(786年),漳州郡城迁至桂林村(今漳州市芗城区),衙署附郭在郡城内。漳州郡城外农村基层建制先以乡、里设置,南宋末改为、图制之,以后历代沿袭“”的建制。许多台湾同胞及海外乡亲为寻根谒祖,常以其祖宗的记载而查询,却不得要领,弄清“”的历史存在与当今地名对照,是很有必要的。   ”的始源与嬗变 我国基层建制,亘古有之。早有《周礼》记载,周代地方首官大司徒下令设“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这就是乡村的基层乡役之制;周隶属地的官遂人,以土地之图经四野,造“鄙田野”之法: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五为鄙,五鄙为,五为遂,这是周隶属地郊野的基层组织之制。秦汉代基层组织改为乡、亭之设。秦西汉在乡村基层每十里设一亭,亭有亭长(别称亭父),十亭一乡,乡有乡官,掌佐令治一乡之事。   唐宋以来,基层建制设有乡、保、里等名,以百家为一里,五里为乡,每里设置里正。北宋熙宁三年(1070年),王安石推行保甲法,变募兵为保甲,实行新户籍编制,规定以十家为一保,置保长领之;以五十家为一大保,置大保长领之;十大保为一保,置正、副保正领之。南宋时,改五保为一大保,保正由通选产生,宋代已出现“保”基层建制。   北宋基层组织实施乡、里制,所以宋代的《登科录》必书某某乡某里人。那“、图”制始于何时?明末清初大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曾提及“、图”条目。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提到,《萧山县志》曰:“改乡为,改里为图,自元始。”康熙《漳浦县志》说“、图”为明制,曰:“明制,城中曰坊,在乡(指乡村)曰,每十一户为一甲,十甲为一里,每里一图”,并说“、图”为赋役而设。对此,清乾隆进士及第、史学家赵翼注《日知录》时说,“……则乡(指农村)图之制起于南宋也”,并说“图”制起始时间“顾氏盖亦失考”。   各“”的演变 的“图”制始于何时?据乾隆《县志》载,南宋时已出现“”,《志》卷首曰:宋时分六乡三十三里,一百一十五保,淳祐间,改里为三十”。就是说在南宋末,由北宋的6乡33里115保改为30。宋时龙境域之大,相当或接近今之海、南靖、平和、华安、芗城、文等6个市区及厦门之海沧。   元英宗至治二年(1322年),因、龙岩、漳浦交界处,地距各署较偏远,不便统治,于是析三部分地区另置南胜割最多,从原30个中,拆7个置南胜,即第十四至第二十(古属兰水地)。这样,由30减为23,辖第一至第十三,第二十一至第三十   到了明代,古各“”有两次较大的变更。一是嘉靖时,据嘉靖《县志》载,辖15;一是隆庆初置海澄,据明万历《府志·卷十三舆地志》载:“隆庆元年(1567年),析五置海澄,今治……(在乡村)十云”,辖10。宋淳祐间30个,元割7个置南胜,至明嘉靖年间缘何只剩下15个呢?这可能因为历代区划与人口的嬗变,基层区划有的拆并,有的撤消,年代久远,已无法考证。现只能了解大致情况,如第一、二、三,并称一二三;第四、五,并称四五;第六、七,并称六七;第十二、十三,并称十二三;第二十三、二十四,并称二十三四;第二十九、三十,并称二十九三十(见明弘治《八闽通志》卷十六·乡;明嘉靖《县志》卷一·地理)。其中第十不知因何而缺,早在清乾隆《县志》就说:“十缺无可考”。隆庆元年(1567年),析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5个建立海澄,并割二十八的第五图隶属海澄。至此,辖10个,即十一十二三、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   清代基本保持隆庆后的10以下改社为保。   民国时,改明清的、保为区、乡、镇及保甲,但“”在某些方面,还沿用明清的通俗叫法,如道教做道场,佛教做佛事的超度等等,指某人是某保人。   因北部的华崶等地离县治偏远,民国十七年,北流域大部分地区另成立华安县,以的十五为主,并割北原二十三四的部分地属之。   明清各“”辖区 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县志》载在乡建制有15个,现将其列出。   1、一二三统17个社:苏林社、青礁社、澳头社、登瀛社、嵩屿社、郑井社、长屿社、海沧社、卢渐尾社、东坑排头社、林东社、马石 社、渡头社、沙坂社、钟林社、石囷社、苏厝社。   2、四五统10个社:浮宫社、禾平社、东社、高社、陈墩社、屿尾社、际山社、方田社、青浦社、车鳌社。   3、六七统9个社:排浦社、双分社、山东社、中禾社、洪埭社、东头社、渐山社、龙井社、坂社。   4、八统11个社:谢仑社、太江社、陈巷社、头社、桥头社、儒山社、蔡浦社、珠浦社、鹿石社、河福社、温林社。   5、九统8个社:桥头社、祖山社、黄田社、官山社、屿兜社、美山社、普玄社、侯山社。   6、十一统17个社:福河社、文山社、紫泥社、南坂社、院前社、亭尾社、卢州社、北江亭社、许社、浦边社、南山社、洪团社、严林社、蔡港社、双埭社、锦江社、水居社。   7十二三统14个社:水头社、后林社、莲浦社、头社、洪塘社、上洋社、塔尾社、东山社、田子社、古社(含鹳林.即:下半林.上半林.等周边村落)、邹塘社、下庄社、林前社、木棉社。   8、二十一统10个社:渡头社、山美社、双路社、林前社、山兜社、新塘社、梅社、天宝社、墨场社、莲花社。   9、二十二统8个社:翁建社、西头社、登科社、院前社、黄柑社、石浦社、浦口社、鸿山社。   10、二十三四统8个社:金沙社、蓬州社、香洲社、磁窑社、松州社、吴浦社、鲁林社、桃源社。   11、二十五统16个社:升平社、岭社、桃源社、黄洋社、迎富社、草坂社、宜招东山社、宜招刘山社、大深社、良村社、华崶上营社、华崶中营社、归德社、奇叶社、浦西社、陈山社。   12、二十六统10个社:李林社、霞石社、赤岭社、路边社、孚美社、吴坑社、南坑社、油车社、龙山社、璞山社。 13、二十七统11个社:长洲社、马岐社、下尾社、西坑社、上苑社、陈州社、浦头社、东洋社、岭兜社、西浦社、水居社。   14、二十八统12个社:江东社、澳头社、文甲社、坂尾社、勾东岑山社、东山社、北边社、玉洲社、许茂洲社、乌礁洲社、深泥社、乌泥仔社。   15、二十九三十统15个社:福井社、白石社、沙坂社、四望山社、乌屿社、石尾东社、石尾西社、石尾南社、石尾北社、石尾中社、洪埭社、新埭上社、新埭下社、青洋社、橄榄屿社。   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县志》载:设3隅、3廂、10,共102图124保。清设保甲制,在乡村下辖保。   1、十一辖8个保:郑黄高保、方硕保、王平保、吴真保、郑周林保、王五伦保、高许林保、石码保。   2十二三辖17个保:诗墩保、陈李伦保、邹郑伦保、杨郑吴保、蔡林王保、蔡美保、林尾保、马兴保、芋园保、木棉保、任勤保、颜德贯保、连任保、田西保、唐吉保、马洲保、六协保。   3、二十一辖23个保:康瑶坪保、杨松保、张郭李保、谢前塘保、怀安保、南山保、山尾保、天宝保、北山保、西文保、路边保、塔尾保、登坪保、鲁行保、山兜保、陈曾保、周伦保、陈推保、梅应保、何方林保、林怀保、林堂保、墨场保。   4、二十二辖6个保:杨浦保、黄柑保、萧王陈保、陈黄讲保、郭坑保、石浦保。   5、二十三四辖12个保:陈宏保、乌头门保、磁窑保、蓬州保、洛滨保、杏林保、松洲保、张奇保、寨坂保、金沙保、银塘保、沙建保。   6、二十五辖11个保:浦西保、桃源保、归德保、迎富保、升平保、岭保、宜招保、华崶保、珍山保、大深保、蓬莱大坑保。   7、二十六辖10个保:洋尾保、田边保、乌石保、茶园保、璞山保、流岗保、六石保、西洋保、坂头保、内林保。   8、二十七辖10个保:诗浦保、浦头保、蔡耀保、陈洲保、蔡润保、李阳保、蔡吉保、林云保、关下保、蔡吴唐保。   9、二十八辖5个保:乌礁保、浒茂保、太平保、澳头保、刘端保。   10、二十九三十辖6个保:四望山保、田里保、新埭保、洪岱保、石美保、白石保。   ”古今地名对照 的建置始于南宋淳祐间,距今760多年。南宋30,元析7置南胜,明又拆并剩15,后又析5置海澄,至此,辖10,清代无大变更。至民国改称区、乡、镇,但在民间“”却仍经常使用。由于朝代更迭,战乱灾害,以及河道改道,区划拆并,的古今对照已很难说清,这里只是概说,以求抛砖引玉,敬请熟知这方面的同仁指正。   (一)一二三 宋属永宁乡新恩里。南宋设一、二、三,后演变成一二三,明嘉靖四十五年(1567年)前属管辖。海澄建之初,设三坊五里②,一二三大部分划归第四里,部分与二十八之五图划归第五里。清属城外北路保甲。民国29年,属海澄第四区。民国36年属海澄海沧乡。1952年属海澄海沧区。1958年4月属海澄海沧、新安二乡。1958年8月划属厦门市,现为厦门市海沧开发区。   (二)四五 宋属始安乡太平里,南宋设四、五,后演变成四五。明海澄建后,与漳浦二十八之九图划归海澄第三里。清属海澄县城外东路的保甲。民国29年属海澄陂内乡、浮宫镇、城西乡的部分保甲及方田等。1960年至今属海市东园镇、浮宫镇大部及白水的方田等。 三)六七 宋属始安乡崇政里,南宋设六、七,后演变成六七。明海澄建前属,后属第二里。清属海澄县城外南路及西路部分保甲。民国29年,属海澄第一区东马乡的保甲。民国36年属海澄康乐乡部分保。今海东泗乡等及白水镇部分。   (四)八 宋属始安乡惠恩里,南宋设八,海澄建前一直属。后属海澄第一、二坊及第一里。清属海澄县城及城外东路、城外南路部分保甲,及西路温林保等,民国36年属海澄县城区镇,今海海澄镇。   (五)九 宋属始安乡崇仁里,南宋设九,明海澄建前一直属。海澄设后,分属第三坊及第一里。清属海澄县城外西路等的保甲,民国36年属海澄县城区镇,今属海市海澄镇。   (六)十一 宋属始安乡惠恩里,南宋设十一名保留至民国。民国28年属第六区(石码区),民国36年属石码镇、文山乡。1959年属石码镇及榜山公社,为今海市石码镇、榜山镇。   七)十二三 宋属始安乡惠恩里,南宋末设十二、十三,后演变为十二三,一直延续至民国。民国28年划归第二区(古区),今为海市颜厝镇,包括今九湖镇的邹塘、木棉、林前等村社。   (八)十四至二十(7个 南宋末设的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因地处、龙岩、漳浦交界处,距各县治署偏远,且山岭连亘,不便统治,于是元英宗至治二年(1322年)析三部分地区置南胜署设在九围矾山之东(今平和南胜乡境内),辖地约今南靖、平和两及漳浦部分地域,其中割十四至二十。古称习贤里、归得里、由义里、永丰里、居仁里及清宁里、新安里7个里。明正德十四年(1519年),又割清宁里、新安里建立平和,县治设大洋陂(即今平和九峰镇)。今属南靖、平和二   (九)二十一 宋淳祐间属游仙乡瑞泉、乐仁二里。南宋设二十一,一直保留至民国改为区,辖莲塘乡、铁凤乡、天宝乡,现辖芗城区芝山镇、天宝镇,还有石亭镇的南山,以及海市九湖镇西北部新塘、琪塘、庵兜、梅、蔡坂、莲花等村社。今南靖靖城镇的南部圆山周围,九龙江西的西岸廍前等村社,古时也属二十一   (十)二十二 宋为龙游仙乡州里,南宋设二十二,一直保留至民国改为区,辖郭坑乡(不包括扶摇、蓬洲、洛滨等村社),今文区郭坑镇大部分(不包括北面的扶摇、洛滨等村社)及朝阳镇大部分(不包括镇境西面蓬州、西洋、璞山、流岗、六石等村社)。   (十一)二十三四 宋龙溪游仙乡州里。南宋设二十三、二十四,后演变为二十三四名一直保留至民国。民国28年为第五区(浦南区)的南洲镇、沧埔乡,即现在的芗城区浦南镇全部,还有石亭镇北面鳌门等村社,文区郭坑镇西北面的洛滨、磁磘(即扶摇)等村社,朝阳镇北端的蓬洲等社,华安县的下半,即沙建镇大部分,丰山镇的全部。   (十二)二十五 宋为龙游仙乡九龙上里,南宋设二十五名一直保留至民国。民国17年,因北部华崶等地离县治漳州偏远不便管理,以原二十五全部及原二十三四的沙建、丰山等地建立华安县。所以,二十五为今华安县,但沙建镇、丰山镇应为古时的二十三   明清《县志》载云:二十五中包括浦西的社保,这可能是旧《县志》之误,浦西与浦南镇一之隔,即浦南九龙江北岸,怎么会划到二十五呢?其实浦西属二十三四,浦西的老一辈老人也说是二十三四,今属丰山镇辖地。   (十三)二十六 宋属游仙乡瑞泉东里。南宋设二十六名一直保留至民国。民国为乌石乡,但北面的鳌门(即乌头门)、南山等村社应为古时的二十三四,今为文区朝阳镇的西北部西洋、璞山、流岗、六石、板头等村社,芗城区的石亭镇大部分(除鳌门、南山等村社之外),以及南坑街道的古塘等村。   (十四)二十七 宋为龙永宁乡唐化里。南宋设二十七名一直保留至民国。民国28年为第四区的修滨乡、关霞乡。今文区蓝田镇、步文镇及芗城区的市尾、浦头、诗浦等村社,还包括海榜山镇的长洲、马崎、梧浦及颜厝镇的陈洲社村社   (十五)二十八 宋为龙永宁乡海洋上里,南宋设二十八名一直保留至民国。民国时为的乌礁乡、浒茂乡,即今海紫泥镇。   (十六)二十九三十 宋为龙永宁乡海洋下里,南宋设为二十九、三十,后演变为二十九三十。民国改为区,包括角美乡、石美乡、东美乡,今为海市角美镇(不包括镇东南端的白礁、鸿渐等村社)。 ”之建制虽然早已经消失,但在古籍、族谱及海外华人、台港澳宗亲的记忆传承中依然存在,本文意在帮助寻亲谒祖作资料之用,并为相关历史研究提供一些基础资料。 参考书目: 1、(宋)王存:《元丰九域志》,中华书局,1984年版。 2、(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十四·地理,卷十六·乡,福建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一版。 3、(明)嘉靖《县志》卷一·地理。 4、(明)万历《漳州府志》,卷十三·舆地志。 5、(明)何乔远,《闽书》,卷一至三一·《方域》,卷三十二至三十七·《建置》,福建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一版。 6、顾炎武著《日知录》,岳麓书社,1994年第一版。 7、(清)康熙《县志》。 8、(清)康熙《漳浦县志》。 9、(清)乾隆《县志》卷一·乡 10、(清)乾隆《南靖县志》卷一·建置沿革,卷二·坊里。 11、(清)乾隆《海澄县志》卷一。 12、(清)《平和县志》手抄本,黄许桂主辑,道光十三年。 13、《海县志》,东方出版社,1993年6月。 14、《芗城区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9月。 15、《漳州市志》,第一册第三章,方志出版社,1999年。 注释: ①明建制以下辖社,沿用元朝的建制,下同。 ②海澄建时设三坊五里,在城称坊,在乡村称里,同属隶下的设置,除南靖、平和及海澄沿袭宋元“里”的叫法外,其他各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