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妈俏爸电视剧 优酷:黄氏文化 -江夏鸿福 -搜房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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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公三略

上略
  夫主将之法,务揽英雄之心,赏禄有功,通志于众。故与众同好,靡不成;与众同恶,靡不倾。治国安家,得人也;亡国破家,失人也。
  含气之类,咸愿得其志。
  《军谶》曰:“柔能制刚,弱能制强。”柔者,德也;刚者,贼也。弱者人之所助,强者怨之所攻。柔有所设,刚有所施;弱有所用,强用所加;兼此四者,而制其宜。端末未见,人莫能知;天地神明,与物推移;变动无常,因敌转化;不为事先,动而辄随。故能图制无疆,扶成天威,匡正八极,密定九夷。如此谋者,为帝王师。故曰:莫不贪强,鲜能守微;若能守微,乃保其生。圣人存之,动应事机。舒之弥四海,卷之不盈怀;居之不以室宅,守之不以城郭;藏之胸臆,而敌国服。
  《军谶》曰:“能柔能刚,其国弥光;能弱能强,其国弥彰;纯柔纯弱,其国必削;纯刚纯强,其国必亡。”
  夫为国之道,恃贤与民。信贤如腹心,使民如四肢,则策无遗。所适如支体相随,骨节相救;天道自然,其巧无间。军国之要,察众心,施百务。危者安之,惧者欢之,叛者还之,怨者原之,诉者察之,卑者贵之,强者抑之,敌者残之,贪者丰之,欲者使之,畏者隐之,谋者近之,谗者覆之,毁者复之,反者废之,横者挫之,满者损之,归者招之,服者居之,降者脱之。获固守之,获阨塞之,获难屯之,获城割之,获地裂之,获财散之。敌动伺之,敌近备之,敌强下之,敌佚去之,敌陵待之,敌暴绥之,敌悖义之,敌睦携之。顺举挫之,因势破之,放言过之,四网罗之。得而勿有,居而勿守,拔而勿久,立而勿取。为者则己,有者则士。焉知利之所在?彼为诸侯,己在天子,使城自保,令士自处。
  世能祖祖,鲜能下下;祖祖为亲,下下为君。下下者,务耕桑,不夺其时;薄赋敛,不匮其财;罕徭役,不使其劳;则国富而家娭,然后选士以司牧之。夫所谓士者,英雄也。故曰:罗其英雄则敌国穷。英雄者,国之干;庶民者,国之本。得其干,收其本,则政行而无怨。
  夫用兵之要,在崇礼而重禄。礼崇,则智士至;禄重,则义士轻死。故禄贤不爱财,赏功不逾时则下力并而敌国削。夫用人之道,尊以爵,赡以财,则士自来;接以礼,励以义,则士死之。
  夫将帅者,必与士卒同滋味而共安危,敌乃可加。故兵有全胜,敌有全因。昔者良将之用兵,有馈箪醪者,使投诸河,与士卒同流而饮。夫一箪之醪,不能味一河之水,而三军之士思为致死者,以滋味之及己也。《军谶》曰:“军井未达,将不言渴;军幕未办,将不言倦;军灶未炊,将不言饥。冬不服裘,夏不操扇,雨不张盖。”是谓将礼。与之安,与之危,故其众可合而不可离,可用而不可疲;以其恩素蓄,谋素合也。故蓄恩不倦,以一取万。
  《军谶》曰:“将之所以为威者,号令也;战之所以全胜者,军政也;士之所以轻战者,用命也。”故将无还令,赏罚必信;如天如地,乃可御人;士卒用命,乃可越境。
  夫统军持势者,将也;制胜破敌者,众也。故乱将不可使保军,乖众不可使伐人。攻城则不拔,图邑则不废;二者无功,则士力疲弊。士力疲弊,则将孤众悖;以守则不固,以战则奔北。是谓老兵。兵老,则将威不行;将无威,则士卒轻刑;士卒轻刑,则军失伍;军失伍,则士卒逃亡;士卒逃亡,则敌乘利;敌乘利,则军必丧。
  《军谶》曰:“良将之统军也,恕己而治人,推惠施恩,士力日新,战如风发,攻如河决。”故其众可望而不可当,可下而不可胜。以身先人,故其兵为天下雄。
  《军谶》曰:“军以赏为表,以罚为里。”赏罚明,则将威行;官人得,则士卒服;所任贤,则敌国震。
  《军谶》曰:“贤者所适,其前无敌。”故士可下而不可骄,将可乐而不可忧,谋可深而不可疑。士骄,则下不顺;将忧,则内外不相信;谋疑,则敌国奋。以此,攻伐则致乱。夫将者,国之命也。将能制胜,则国家安定。
  《军谶》曰:“将能清,能净;能平,能整;能受谏,能听讼;能纳人,能采言;能知国俗,能图山川;能表险难,能制军权。”故曰,仁贤之智,圣明之虑,负薪之言,廊庙之语,兴衰之事,将所宜闻。将者,能思士如渴,则策从焉。夫将,拒谏,则英雄散;策不从,则谋士叛;善恶同,则功臣倦;专己,则下归咎;自伐,则下少功;信谗,则众离心;贪财,则奸不禁;内顾,则士卒淫。将有一,则众不服;有二,则军无式;有三,则下奔北;有四,则祸及国。
  《军谶》曰:“将谋欲密,士众欲一,攻敌欲疾。”将谋密,则奸心闭;士众一,则军心结;攻敌疾,则备不及设。军有此三者,则计不夺。将谋泄,则军无势;外窥内,则祸不制;财入营,则众奸会。将有此三者,军必败。
无虑,则谋士去;将无勇,则吏士恐;将妄动,则军不重。将迁怒,则一军惧。《军谶》曰:“虑也,勇也,将之所重;动也,怒也,将之所用。”此四者,将之明讠戚也。
  《军谶》曰:“军无财,士不来;军无赏,士不往。”《军谶》曰:“香饵之下,必有悬鱼;重赏之下,必有死夫。”故礼者,士之所归;赏者,士之所死。招其所归,示其所死,则求者至。故礼而后悔者士不止;赏而后悔者士不使。礼赏不倦,则士争死。
  《军谶》曰:“兴师之国,务先隆恩;攻取之国,务先养民。”以寡胜众者,恩也。以弱胜强者民也。故良将之养士,不易于身;故能使三军如一心,则其胜可全。
  《军谶》曰:“用兵之要,必先察敌情:视其仓库,度其粮食,卜其强弱,察其天地,伺其空隙。”故国无军旅之难而运粮者,虚也;民菜色者,穷也。千里馈粮,民有饥色;樵苏后爨,师不宿饱。夫运粮百里,无一年之食;二百里,无二年之食;三百里,无三年之食,是国虚。国虚,则民贫;民贫,则上下不亲。敌攻其外,民盗其内,是谓必溃。
  《军谶》曰:“上行虐,则下急刻;赋敛重数,刑罚无极,民相残贼;是谓亡国。”
  《军谶》曰:“内贪外廉,诈誉取名;窃公为恩,令上下昏;饰躬正颜,以获高官;是谓盗端。”
  《军谶》曰:“群吏朋党,各进所亲;招举奸枉,抑挫仁贤;背公立私,同位相讪;是谓乱源。”
  《军谶》曰:“强宗聚奸,无位而尊,威无不震;葛藟相连,种德立恩,夺在位权;侵侮下民,国内哗喧,臣蔽不言;是谓乱根。”
  《军谶》曰:“世世作奸,侵盗县官,进退求便,委曲弄文,以危其君;是谓国奸。”
  《军谶》曰:“吏多民寡,尊卑相若,强弱相虏;莫适禁御,延及君子,国受其咎。”
  《军谶》曰:“善善不进,恶恶不退;贤者隐蔽,不肖在位;国受其害。”
  《军谶》曰:“枝叶强大,比周居势;卑贱陵贵,久而益大;上不忍废,国受其败。”
  《军谶》曰:“佞臣在上,一军皆讼;引威自与,动违于众;无进无退,苟然取容;专任自己,举措伐功;诽谤盛德,诬述庸庸;无善无恶,皆与己同;稽留行事,命令不通;造作其政,变古易常;君用佞人,必受祸殃。”
  《军谶》曰:“奸雄相称,障蔽主明;毁誉并兴,壅塞主聪;各阿所以,令主失忠。”
  故主察异言,乃睹其萌;主聘儒贤,奸雄乃遁;主任旧齿,万事乃理;主聘岩穴,士乃得实;谋及负薪,功乃可述;不失人心,德乃洋溢。
中略
  夫三皇无言而化流四海,故天下无所归功。帝者,体天则地,有言有令,而天下太平;群臣让功,四海化行,百姓不知其所以然。故使臣不待礼赏;有功,美而无害。王者,制人以道,降心服志,设矩备衰,四海会同,王职不废。虽有甲兵之备,而无斗战之患。君无疑于臣,臣无疑于主,国定主安,臣以义退,亦能美而无害。霸者,制士以权,结士以信,使士以赏;信衰则士疏,赏亏则士不用命。
  《军势》曰:“出军行师,将在自专;进退内御,则功难成。”
  《军势》曰:“使智、使勇、使贪、使愚:智者乐立其功,勇者好行其志,贪者邀趋其利,愚者不顾其死;因其至情而用之,此军之微权也。”
  《军势》曰:“无使辩士谈说敌美,为其惑众;无使仁者主财,为其多施而附于下。”
  《军势》曰:“禁巫祝,不得为吏士卜问军之吉凶。”
  《军势》曰:“使义士不以财。故义者,不为不仁者死;智者,不为暗主谋。”
  主,不可以无德,无德则臣叛;不可以无威,无威则失权。臣,不可以无德,无德则无以事君;不可以无威,无威则国弱,威多则身蹶。
  故圣王御世,观盛衰,度得失,而为之制;故诸侯二师,方伯三师,天子六师。世乱,则叛逆生;王泽竭,则盟誓相诛伐。德同势敌,无以相倾,乃揽英雄之心,与众同好恶,然后加之以权变。故非计策,无以决嫌定疑;非谲奇,无以破奸息寇;非阴谋,无以成功。
  圣人体天,贤者法地,智者师古。是故《三略》为衰世作:“上略”设礼赏,别奸雄,著成败;“中略”差德行,审权变;“下略”陈道德,察安危,明贼贤之咎。故人主深晓“上略”,则能任贤擒敌;深晓“中略”,则能御将统众;深晓“下略”,则能明盛衰之源,审治国之纪。
  人臣深晓“中略”,则能全功保身。夫高鸟死,良弓藏;敌国灭,谋臣亡。亡者,非丧其身也,谓夺其威,废其权也。封之于朝,极人臣之位,以显其功;中州善国,以富其家;美色珍玩,以说其心。夫人众一合而不可卒离,威权一与而不可卒移。还师罢军,存亡之阶。故弱之以位,夺之以国,是谓霸者之略。故霸者之作,其论驳也。存社稷罗英雄者,“中略”之势也;故世主秘焉。
下略
  夫能扶天下之危者,则据天下之安;能除天下之忧者,则享天下之乐;能救天下之祸者,则获天下之福;故泽及于民,则贤人归之;泽及昆虫,则圣人归之。贤人所归,则其国强;圣人所归,则六合同。求贤以德,致圣以道。贤去,则国微;圣去,则国乖。微者危之阶,乖者亡之征。
  贤人之政,降人以体;圣人之政,降人以心。体降可以图始,心降可以保终。降体以礼,降心以乐。所谓乐者,非金石丝竹也;谓人乐其家,谓人乐其族,谓人乐其业,谓人乐其都邑,谓人乐其政令,谓人乐其道德。如此,君人者乃作乐以节之,使不失其和。故有德之君,以乐乐人;无德之君,以乐乐身。乐人者,久而长;乐身者,不久而亡。
  释近谋远者,劳而无功;释远谋近者,佚而有终。佚政多忠臣,劳政多怨民。故曰,务广地者荒,务广德者强,能有其有者安,贪人之有者残。残灭之政,累世受患;造作过制,虽成必败。
  舍己而教人者逆,正己而化人者顺;逆者乱之招,顺者治之要。
  道、德、仁、义、礼,五者一体也。道者人之所蹈,德者人之所得,仁者人之所亲,义者人之所宜,礼者人之所体;不可无一焉。故夙兴夜寐,礼之制也;讨贼报仇,义之决也;恻隐之心,仁之发也;得己得人,德之路也;使人均平,不失其所,道之化也。
  出君下臣,名曰命;施于竹帛,名曰令;奉而行之,名曰政。夫命失,则令不行;令不行,则政不正;政不正,则道不通;道不通,则邪臣胜;邪臣胜,则主威伤。
  千里迎贤,其路远;致不肖,其路近。是以明王舍近而取远,故能全功尚人,而下尽力。
  废一善,则众善衰。赏一恶,则众恶归。善者得其祐,恶者受其诛,则国安而众善至。
  众疑,无定国;众惑,无治民。疑定惑还,国乃可安。
  一令逆,则百令失;一恶施,则百恶结。故善施于顺民,恶加于凶民,则令行而无怨。使怨治怨,是谓逆天;使仇治仇,其祸不救。治民使平,致平以清,则民得其所,而天下宁。
  犯上者尊,贪鄙者富,虽有圣王,不能致其治。犯上者诛,贪鄙者拘,则化行而众恶消。清白之士,不可以爵禄得;节义之士,不可以威刑胁。故明君求贤,必观其所以而致焉。致清白之士,修其礼;致节义之士,修其道。而后士可致,而名可保。
  夫圣人君子,明盛衰之源,通成败之端,审治乱之机,知去就之节。虽穷,不处亡国之位;虽贫,不食乱邦之禄。潜名抱道者,时至而动,则极人臣之位;德合于己,则建殊绝之功。故其道高,而名扬于后世。
  圣王之用兵,非乐之也,将以诛暴讨乱也。夫以义诛不义,若决江河而溉爝火,临不测而挤欲堕,其克必矣。所以优游恬淡而不进者,重伤人物也。夫兵者,不祥之器,天道恶之,不得已而用之,是天道也。夫人之在道,若鱼之在水;得水而生,失水而死。故君子者常畏惧而不敢失道。豪杰秉职,国威乃弱;杀生在豪杰,国势乃竭;豪杰低首,国乃可久。杀生在君,国乃可安;四民用灵,国乃无储;四民用足,国乃安乐。
  贤臣内,则邪臣外;邪臣内,则贤臣毙。内外失宜,祸乱传世。
  大臣疑主,众奸集聚;臣当君尊,上下乃昏,君当臣处,上下失序。
  伤贤者,殃及三世;蔽贤者,身受其害;嫉贤者,其名不全。进贤者,福流子孙,故君子急于进贤,而美名彰焉。
  利一害百,民去城郭;利一害万,国乃思散。去一利百,人乃慕泽;去一利万,政乃不乱。

黄庭坚撰《徐纯中墓志铭》
    君讳佖,字纯中,赠宣德郎徐君陟之子。

  庭坚之姑,长安县大君,君母也。

  徐氏世为像章人,不知其流迁所自,或曰盖出于后汉聘君樨。其族人避兵乱,买田于西安山中,稍稍堙替不学,故君曾王父光、王父赏皆治生货殖于田间。宣德君始筑书馆,延诸生,而君昆弟皆化为儒者。君总角,蔚然负文采,不事家产,独喜游学。故太师王恭公在翰林号为时文宗匠,君往从之学词赋,恭公称之。同门生皆台阁知名士,乡曲以为荣。再荐于有习,而诎于礼部。同时进士皆谓君不耦,非艺之罪。君既倦游,归而自放于酒中。

  元佑六年十二月以疾卒,享年五十。

  取黄氏,予女兄也。初生两男子,皆下殇。晚得男,曰多老。五女子,长嫁临江军法曹参军李森,余在室。

  君病革时,室中二女,□股肉以进,人皆哀之。君崭崭嶷嶷,在丑不(诤),坦坦施施,持论不回;家居孝顺怡怡,长安君尤爱之。初,予世父长善,有大名于四海,试礼部赋天子外屏,声动朝廷。及当试于崇政殿,病不能兴,天予遣中人问疾于其邸舍,赐之药齐焉。蚤世而嗣不立。

  世母张夫人年少守义,保其孤女。及孤女成人,为择对以归君。张夫人以谓文章之秀气,不丽于本枝,或发于外孙也。今多老越在怀綳,又可冀其成立耶!于是长安君年八十而哭其少子,孀妻拥诸女负婴儿啼不成声,使来告曰:“将以七年十一月甲申,葬纯中于田浦之原,先舅之墓次。子为我作铭,以慰荐纯中于下泉,它日亦以示多老。”

  呜呼!其忍不铭?铭曰:“艺文以为非,孝弟以为田,师友以芸之,自古有年。於戏纯中,力耕而不泽,多稼而不穑,匪其耜之不□,维岁不若!”

黄庭坚戒子《家训》录
  庭坚丫角读书,及有知识,迄今四十年。时态历观,曾见润屋封君,巨姓豪右,衣冠世族,金珠满堂。不数年间复过之,特见废田不耕,空囤不给。又数年复见之,有缧系于公庭者,有荷担而倦于行路者。问之曰:君家昔时蕃衍盛大,何贫贱如是之速也!有应于予者曰:嗟呼!吾高祖起自忧勤,唯噍类数口,叔兄慈惠,弟侄恭顺!为人子者告其母曰:无以小财为争,无以小事为仇,使我兄叔之和也。为人夫者告其妻曰:无以猜忌为心,无以有无为怀,使我弟侄之和也。于是共邑而食,共堂而燕,共库而泉,共禀而粟。寒而衣,其被同也,出而游,其车同也。下奉以义,上奉以仁。众母如一母,众儿如一儿。无你我之辩,无多寡之嫌,无思贪之欲,无横费之财。仓箱共目而敛之,金帛共力而收之,故官私皆治,富贵两崇。迨其子孙蕃息,妯娌众多,内言多忌,人我意殊,礼义消衰,诗书罕闻,人面狼心,星分瓜剖。处私室则包羞自食,遇识者则强曰同宗。父无争子而陷于不义,夫无贤妇而陷于不仁。所志者小而所失者大。庭坚闻而泣之曰:家之不齐遂至如是之甚也,可志此而为吾族之鉴。因之常语以劝焉。吾子其听否?
  昔先贤以子弟喻芝兰玉树生于庭者,欲其质之美也。又谓之龙驹鸿鹄者,欲其才之俊也。质既美矣,光耀我族。才既俟矣,荣显我家。岂有偷生安而忘家族之庇乎?汉有兄弟焉,将别也,庭木为之枯。将合也,庭木为之荣。则人心之所合也,神灵之所佑也。晋有叔侄焉,无间者为南阮之富,好忌者为北阮之贫。则人意之所和者,阴阳之所赞也。大唐之间,义族尤盛,张氏九世同居,至天子访焉,赐帛以为庆。高氏七世不分,朝庭嘉之,以族闾为表。虽然皆古人之陈迹而已,吾子不可谓今世无其人。鄂之咸宁有陈子高者,有肥田五千亩,其兄田止一千,子高爱其兄之贤,愿合户而同之。人曰以五千膏腴就贫兄不亦卑乎?子高曰:吾一房尔,何用五千?人生饱暖之外,骨肉交欢而已。其后,兄子登第,仕至太中大夫,举家受荫,人始曰子高心地洁。而预知兄弟之荣也。然此亦为人之所易为者。吾子欲知其难为者,愿悉以告:昔邓攸遭危厄之时,负其子侄而逃之,度不两全,则托子于人而抱其侄也。李充贫困之际,昆季无资,其妻求异,遂弃其妻,曰:无伤我同胞之恩。人遭贫遇害尚能如此,况处富盛乎?然此予闻见之远矣。又当以告耳目之尤近者:吾族居双井四世矣,未闻公家之追负,私用之不给。帛栗盈储,金朱继荣,大抵礼义之所积,无分异之费也。而其后妇言是听,人心不坚,无胜已之交,信小人之党,骨肉不顾,酒孜是从,乃至苟营自私,偷取目前之安逸,资纵口体,而忘远大之计。居湖坊者不二世而绝,居东阳者不二世而贫。吾子力道问学,执书策以见古人之遗训,观时利害,无待老夫之言矣,夫古人之气概风范,岂止仿佛耶?愿以吾言敷而告之,吾族敦睦当自吾子起。若夫子孙荣昌,世继无穷,吾言岂小补哉!因志之曰:《家训》。

四十八字黄姓祖训
转自:世界家谱网
  官不忘民,民不忘本,贫不失志,富不忘贫,堂正诚实,廉洁清贫,

  勤劳俭朴,诸事严谨,孝敬父母,善待他人,自强不息,造福子孙。

黄庭坚撰《黄文渊墓志铭》
选自《书法》2006年第11期  供料:黄洪村
  宋故黄处士墓志铭,处士讳府,字文渊,豫章分宁人也。高祖元吉,曾祖中雅,父灏。公神锋俊奕,不修小节,睦于宗族,和于乡党。好读书,善属文,数不利有司,乃浩然肆志林泉间。不问功名,每与酒自娱。一觞一咏,酣歌起舞,放心自得之场。尝曰:人生行乐耳,何区区利禄耶。公父以文章独步江南,与范文正友,故公为儿时,常从文正。文正会宴,必置公于左右,酒阑则命公赋诗,公索笔立成,有高致不类群儿语。文正引而诧诸僚属曰:名父之子,吐言可畏,为识者见赏如此。公得年六十有七,卒于元祐辛未正月之四日,葬以癸酉九月之乙酉。其兆曰:溪口。公娶南宫氏,能治家有贤行。生男三人,长曰革,先公卒。次曰公绶,次曰孚,皆应进士举。女三人,长适建昌进士李君陈,次适邑人进士宋知几,季适武宁叶与。其夫人来乞铭,叔夜,侄也,知我伯父德义为详,再拜而铭。铭曰:人患不寿,士难处穷,公以贫乐,又以寿终。呜呼!于处士何悲乎!

 

铭文发现经过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据群众反映,修水县溪口镇溪口村三组村民郑小平在建房挖地基时,发现两座古墓葬。随后,笔者与县文化局有关人员一起赴实地调查。
  该墓葬坐西北朝东南,墓室高九十厘米,宽九十八厘米,进深三百八十厘米,两墓并列,墓室用刻有方格纹青砖砌结而成,为宋砖室卷顶墓。出土的器物有影青瓜棱形执壶一件,高十六厘米,口径六厘米,底径七点一厘米;铁壶一件,高二十厘米,口径稍残,底径七厘米;三脚铁炉一件,通高十八厘米,残破。最为重要的是伴随出土的还有青石质墓志铭一方。墓志铭高五十九厘米,宽四十厘米,碑文字迹清晰可辨。除标题横排篆书外,正文均为竖排小楷书,共十六行,满行二十二字,共三百二十一字。经考证,为黄庭坚于宋元祐八年(一○九三)撰文并书的墓志铭,这是继发现《王纯中墓志铭》、《徐纯中墓志铭》之后,修水县第三次发现黄庭坚撰并书的墓志铭。
  从墓志中可得知,墓主黄府,字文渊,为黄灏之子,从小聪颖,好学善文,并得到范文正(范仲淹)的赏识,多次应试不第,隐居乡间。墓志铭中所说的高祖元吉,字贞公,为分宁黄氏二世祖黄赡长子,赠光禄寺正卿;曾祖中雅,字有文,号庄实,赠大理寺少卿。灏,字茂先,号实之,为黄中雅长子,宋嘉祐丁酉(一○五七)进士,授太子太傅、刑部尚书。黄灏、黄湜(黄庭坚祖父,字茂谒,号正伦,黄中理三子,授朝散大夫)与侄黄孝宽同榜高中进士,宋英宗赐“联桂芳”以荣之,时人称“联桂芳三及第”。
  据《黄氏宗谱》记载,墓主黄文渊在分宁(今修水)双井黄氏世系第六代中,排行二十一,为黄灏次子,与黄庭坚之父黄庶[字亚夫,宋庆历癸未(一○四三)进士,知康州事,赠中奉大夫]为堂兄弟。
  尽管黄庭坚在撰书《黄文渊墓志铭》时未署其名,经考证,仍可认定为黄庭坚所撰书。
  其一,墓主黄文渊卒于宋元祐辛未(一○九一)正月之四日,葬于癸酉(一○九三)九月之乙酉。据史料及黄庭坚年谱记载:是年二月一日,黄庭坚葬母于双井祖茔,为母守丧,居故里分宁。这就为黄庭坚撰书《黄文渊墓志铭》提供了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墓主黄文渊下葬时,墓志铭可及时勒石,同时置于墓室。
  其二,墓主黄文渊与黄庭坚之父黄庶为堂兄弟,为黄庭坚伯父,这在墓志铭中已清楚叙述:“其夫人来乞铭,叔夜,侄也,知我伯父德义为详,再拜而铭。”黄文渊下葬时,伯母乞铭并委派侄儿叔夜前来,作为侄辈的黄庭坚,岂有推辞不书之理。
  其三,墓志铭文叙事清楚,黄氏世系准确无误。墓志铭碑文为小楷书。字体清劲稳重(见拓片),为典型的黄庭坚小楷书风格。我们将在此之前出土的《王纯中墓志铭》、《徐纯中墓志铭》放在一块进行研究、比较,三方墓志铭所呈现的那种结体紧密,撇捺开张,中宫收紧,形貌偏扁的小楷书风格一模一样,如出一辙。
  那么,黄庭坚在书写《黄文渊墓志铭》时,为何没有落款署名呢?探究其缘由,不外乎这么一个客观事实。众所周知黄庭坚不仅在诗词、书法上享有崇高地位,而且还是一个有名的大孝子,名列“二十四孝”之中,其伯父黄文渊下葬的同年,黄庭坚刚刚安葬好母亲和弟弟仲熊,并筑馆舍于其母墓旁守墓。出于对母亲的孝道和对弟弟的思念,在撰书《黄文渊墓志铭》时,才没有署上自己的名字,这符合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观念,也是人之常情。

潮汕黄氏家训

敦孝悌:孝悌为百行之道,凡为人子弟者,当尽孝悌之道,不可忍灭天性,吾族香公纯孝,为继远祖美德,兹惟望吾族子
    孙,宜敦孝悌于家。
睦宗族:宗亲有万年所同,虽支分派别,则源同一脉,不可相视为秦越。兹惟吾族务宜敦一本之祖,共成宗亲之道。
和乡邻:乡邻为同井之居,凡出入相支,守望相助,切不可相残相斗,务宜亲异姓,如同骨肉之亲也。
明礼让:礼让为持已处世道,非徒拜跪坐揖之仪,必使亢戾不萌,骄态不作,庶可成嫌让逊顺之风。
务本业:士农工商各有其业,古人云:业精于勤,而荒于嬉。惟务本业者,乃得自食其力;自食其力者,而敢不专其事乎。
端士品:士为四民之首,隆其名正,以贵其实也。故宜居仁由义,以成明体达用之学。若使偷闲,不惟上达无由,且士类有
    玷。
隆师道:师道为教化之本,隆师重道,正以崇其教也。若不尊从,不惟教化不行,而且有褒渎之嫌,何得漫言传道。
修坟墓:坟墓所以藏先人之魂骸,每年宜诣墓祭扫,剪除荆榛去其泥秽,以妥祖灵。切勿挖堀抛露,致使祖宗之怨恫。
戒犯讳:同源苗裔,每派宜择定一字为名,凡属五服之内,嗣子孙不得犯父兄伯叔之名,也当共避之。
戒争讼:争讼非立身之道。凡争必有失,讼则终凶。宜以忍让处之为尚,勿致有断情绝义之行,免倾家荡产之悔。
戒非为:非为乃非人生可作可为之事,凡所行者,必要光明正大,天理良心。切勿贪财设计,贪色行奸,身败名裂,无地自
    容。
戒犯上:自古尊卑上下,名分昭然。不得以卑凌尊,以下犯上,宜徐行后长,勿致有犯在上之失之罪也。
戒异端:异端乃非圣人之道,所作乃无父无君之事也。愿吾族宗盟,若闻邪术妖言,宜必远之,勿至其累害也。
戒法律:法律者,朝庭之律例也。凡人若犯王法律条,不怕你心如钢如铁,到期必有溶化之刑矣。宜必畏之免之。
戒轻谱:家谱之修,所以叙一本也。谱编成帙,乃一家之宝,务宜同珍重,以便考查世系。切勿抛弃,以亵祖宗也,宜共凛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