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跃网络账号:【原创】以“超生”抢婴卖婴 政策何以成敛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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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超生”抢婴卖婴 政策何以成敛财工具 [ 直隶巴人 ] 发表时间: 2011-05-10 06:14:57 [ 发短信 ] [ 回复 ] [ 树状 ]

 

【原创】以“超生”抢婴卖婴 政策何以成敛财工具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名义将近20名婴幼儿强行抱走,送入邵阳福利院,统一改姓“邵”。特别是2002年至2005年间,在隆回县高平镇达到高潮。多年后,因部分家长锲而不舍的寻亲,类似事件浮出水面,乃至波及美国、荷兰等国。(联合早报5月9日转自《新世纪》)

又是婴儿,以前目睹孩子的各种悲剧我们悲愤关注、无力呐喊,还不至于麻木和绝望。今天猛然读到这样的新闻,顿时有些错愕地回不过神来。那么幼小无辜的生命,什么理由能成为抢掠贩卖他们的借口?他们一旦来到这个世间,便是这个社会的希望和财富,他们理应受到呵护和尊重,应该享受天伦健康成长。但邵阳近20名婴儿的遭遇告诉我们:他们的悲剧是一些地方政府借国家计生政策之名,成为了一些人囊中敛财的工具,这是罪恶,更是耻辱。

孩子是我们社会中最无助最羸弱的,他们的遭遇可以说就是一块社会的试金石。计划生育政策是我们的一项基本国策,上世纪八十年代实施以来,农村一直是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因此成了一些地方政府考核的硬性指标,一些地方除“一票否决”外,晋职升迁、奖励工资待遇、创收等都与计生绩效“捆绑”在一起。于是有些基层政府公然违背计生政策,甚至不惜使用暴力手段,抓人、拆房子、罚款等是我们最常见的。

隆回县高平镇在2000年后不再拆房子,而是改为“没收小孩”,其方式是,计生办人员进村入户,将涉嫌违法生育、抚养的婴幼儿抱走。实际上,有相当多一部分婴幼儿是亲生的,更甚者,有的并非超生儿。被抱走的婴儿,送到福利院,成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筹码。孩子被当成物品,抢来再让其赎回,这算不算“贩卖”,我们都知道贩卖婴儿是重罪,该重判,以政府的名义打着政策的幌子难道就合法,就不是罪?

更让人无法容忍的是当地的公益机构福利院竟伪造证据,将其变为“弃婴”,然后与人贩子勾结,通过涉外收养渠道,以便得到所谓的“赞助费”,从中牟利。这是怎样的悲剧,孩子在这些公益权力部门屡屡成了创收的牺牲品,在这些人眼里,孩子不再有生命,只是他们赚钱的道具。这样公然违法犯罪的禽兽行径何以能畅行无阻?何以能这么多年不被查处?父母维权上访何以屡屡得不到解决?

我们鄙视一些人道德丧失后的唯利是图,我们被婴儿父母寻找孩子的毅力所打动,我们为那些还未找到的婴儿而担忧,我们为权力的光怪陆离而惊诧,更为这样的丑恶所不耻。我们想说的是,这样做是不是偏离了我们原有的政策和目标,而在罪恶的路上越走越远,反而忘了出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