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前的10个热身运动:人民日报:质疑禁止民工集体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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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质疑禁止民工集体上访2011-5-9 15:33:41

     为大运会顺利举行提供良好环境。深圳市继清理治安高危人员、禁烟、限行、禁排放污染物、禁租房客打110等措施等匪夷所思的措施后,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又对农民工讨薪问题作出一系列维稳部署。包括集体上访或追究刑事责任。此举引起社会广泛质疑。

 

民日报发评论质疑深圳禁止民工群体上访做法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09日03:20  人民网-人民        

                             人民时评:开放包容不应只在大运会赛场

                                          作者 郝 洪

  通过举办盛会让世界看到一座城市的开放、包容、欢乐,既需要城市管理智慧,更需要常态治理机制

  距第二十六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还有90多天,眼下,深圳正进行细致而严格的准备,希望为大运会顺利举行提供良好环境。继清理治安高危人员、禁烟、限行、禁排放污染物、禁租房客打110等措施后,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又对农民工讨薪问题作出一系列维稳部署

  举办大型展会活动或节庆活动,安全和有序都是最基本和重要的条件。保护公众以及所有参与者的安全,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有着“中国梦工场”之称的深圳,第一次在世界性活动的舞台上隆重亮相,自然备加珍惜。当地政府为此作出的各种努力,应该得到市民和社会的理解。

  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最新维稳部署,还是把自己推向了舆论焦点。他们颁布的《通知》称:在大运会期间,严禁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凡是因此造成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企业,给予不少于3个月的红牌警示,禁止在深圳承接工程;同时,也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和手段讨要工资,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说,公共场所禁烟、禁止企业乱排放等,是有利城市管理、造福民生之举,但“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和手段讨薪”、“禁租房客打110”一类禁令,则很值得推敲。无论管理初衷多么合情合理,也不能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更不能有悖依法行政的程序正义。讨薪上访只要不逾越法律底线,恐怕不能被“严肃处理”,相反还应引起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帮助他们讨薪维权。否则,人们将无法区分政府的“职责”与“权限”,毕竟,作为一个行政部门,没有权利越法律之俎,代行“追究刑责”之庖。

  为筹办大运会,深圳曾提过一个口号:“办赛事、办城市”。前不久,深圳市领导也说,要通过大运会,让世界看到深圳不一样的精彩。这话很精辟,但如何将之化为具体的城市管理智慧、形成常态的治理机制,却不是一些简单化的禁令能一蹴而就的。

  举办大型国际性赛事,确实必须保障治安稳定、交通流畅、环境整洁、社会和谐,但和谐与稳定的氛围要靠什么来打造?实践证明,“疏”的效果往往好于“堵”的措施。比如,如果能对建筑企业欠薪依法严惩,责罚落到实处,自然不必担心引发相关群体性事件。制定并执行这样的举措,才是以人为本的德治善政,才是维护稳定的根本之举,也才是城市精彩的点睛之笔。

  作为改革开放的先锋,深圳通过各个领域的创新与突破,深切地激活了人的创造潜能,城市管理也走在了中国内地城市前列。而深圳大运会之所以把会徽定为“欢乐的U”,正是想突出这个“U”所诠释的意义:欢乐的、开放的、包容的、青春的、世界的、未来的。我们期待这个“U”,不只是出现在大运会的赛场上,更能成为这座城市的精神气质,在细节中呈现深圳风采。

  相关报道:深圳农民工上访讨薪或追刑责 教授称劳资平衡

附:

深圳农民工上访讨薪或追刑责 教授称劳资平衡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09日08:3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深圳5月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是5月8日,距离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开幕还有96天。深圳大运会的会徽,是由大大小小的彩色圆点组成的英文字母U,没有固定含义,可以多种想象,它有个名字叫“欢乐的U”。然而,就在昨天,媒体一条《大运会期间深圳农民工群体上访讨薪或追刑责》的标题却引发网络地震。

  讨薪承担刑事责任 农民工:太不公平了

  为讨要薪水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很多人表示不理解。昨晚,中央台驻深圳记者记者郑柱子就来到深圳工地,采访了三位农民工朋友:

  农民工:作为在深圳一名农民工,我为能在深圳为大运建设做一份贡献感到骄傲。但是看到这个规定之后,心里头感觉很不平等。如果包工头拖欠工资也给他定一个刑事责任,那我觉得就不会拖欠我工资。但是像我这样正常工作却讨不到工资,要去讨个说法要给我定个刑事责任,我觉得太不公平了。

  打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官方网站,在左上方的通知公告栏里,有一条5月5日的通知,内容是“切实做好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工作,共同维护大运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通知的第6条规定:在严肃处理期内,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或手段讨要工资,凡是组织、参与集体上访事件的,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中央台记者白宇拨打深圳住建局网站上显示的电话想了解这项规定背后的含义,但电话被自动转接到12345政府热线。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将在15个工作日内将我们的要求转到相关单位,再需要15个工作日才能决定是否受理,并在60天内做出答复。

  洪道德:通知做到了“劳资平衡”

  于是,《新闻纵横》值班编辑决定采访业内专家求解:首先,从通知的内容上看,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洪道德认同深圳市的做法,他认为通知做到了“劳资平衡”:

  洪道德:我个人觉得,用这样一种方式来传递政府在大运期间对整个社会秩序的维护,我觉得还是可以的。通知里面先是对资方提出明确要求,绝对不允许拖欠;最后再强调对农民工这一方,可以合理合法的进行讨薪,但是不可以通过对社会秩序造成冲击的方式进行讨薪,特别是群体性的讨薪活动。

  很明显,群体性的讨薪活动对大运期间社会秩序的稳定形成很大冲击。这样整个文件来看,这个还是在他的职权范围之内,而且文件里面所讲到的问题,也没有地方的标准,还是强调要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

  浙大教授:造成后果追究刑事责任是无稽之谈

  但是,从发布通知的主体上看,深圳住建局到底有没有权利禁止农民工群体性上访呢?浙江大学政府管理系教授王诗宗:

  王诗宗:显然住建局是一个政府的职能部门,而不是执法部门,发这样一个通知本来就不妥,况且就农民工的讨薪和上访行为而言,所谓群体上访只是针对信访考核而言的,它本身不是一种违法行为。无论讨薪或者上访都不是违法的,因此所谓造成后果追究刑事责任,在我看来都是无稽之谈。

  如果是为了维护稳定,那么没有大运会的时候就不需要稳定吗?我们追求的社会的常态治理机制,而不是仅仅为了办好一场盛会,所以大运会期间要怎么怎么,这是更加荒唐的。

  律师:信访本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另外,从法律的依据上看,群体性上访是不是违法行为?这样一纸通知能否作为违法的依据呢?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王芳:

  王芳:信访本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作为农民工也享有这样的权利。如果地方政府只是因为举办大运会或者要维稳就禁止农民工上访,这样的做法不太妥当。我认为发生农民工讨薪这样的事情,本身是他们应得的工资却拿不到,肯定会去想办法。作为政府部门,首先应该考虑的是怎么去制裁违法的单位,而不是制裁讨薪的农民工。当然如果要是群体性的上访越过法律的界线,这当然是依法处理,但是处理依据也应该依据相关的行政处罚法,或者是刑法,也不可能依据当地的规定来处罚。

  杨宏山:对深圳形象是减分 而不是加分

  从最终效果上看,这样的规定对于举办大运会的深圳来说?到底是加分还是减分呢?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杨宏山:

  杨宏山:深圳市出台这样的规定,从它的初衷来讲而容易理解,希望在大运会期间不要出现群体性的事件而影响到整个大运会的进程。但是反过来说,深圳市各项改革和管理都走在全国的前列,为了保障大运会期间安全和不出事而出台这样的政策,对深圳的形象本身也是一定的损伤。因为我们知道,现在政府是一个强调法制的政府,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在大运会期间,公民正当的维护自身权利的事情必需被禁止。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我认为深圳市出台这样一个政策,某种意义上是对城市的形象是做了减分的事情,而不是做了加分的事情。

  今年2月21日,深圳特区报曾经刊登一篇文章:《给新民工一个梦想》,评论中有一句引人深思的话:深圳未来发展的密码,毫无疑问掌握在他们的手里。“他们”,就是这新一代的农民工。

  大运会的舞台上,将展现这个“欢乐的字母U”,它可以是深圳的海湾大鹏湾,也可以象征深圳这座城市的有容乃大,它同时也是英文“你”的同音字,you,代表每一个拥有梦想和自我的年轻人,应该也包括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