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资讯网301099:出台十大扶持政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8:58:03
出台十大扶持政策(一)鼓励新办旅游项目,加大项目用地支持。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不包括土地成本)的区重大新办旅游项目,按3%的比例对投资主体进行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自开业之日起三年内,区财政按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给予奖励。区政府认定引进的重点旅游项目用地,采用“一事一策”的办法给予用地保障和优惠。(二)加强旅游景区(点)建设。对旅游景区(点)企业以完善功能、扩大规模为主要目的的改造项目,投入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不包括土地成本),按实际投入金额的5%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新达到3A、4A、5A等级标准并被正式命名的旅游景区(点),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50万元。旅游景区(点)获得区级、市级、国家级文明景区称号的,分别奖励3万元、10万元、20万元。旅游景区(点)在原有等级基础上获得更高等级的,给予补差奖励。(三)提高宾馆(饭店)接待水平。对新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并被正式命名挂牌的宾馆(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在原有星级基础上获得更高星级的,给予补差奖励。对新开业、规模在80标间(景区60标间)以上的品牌经济型商务酒店,经旅游主管部门审定后,一次性奖励10万元。(四)鼓励开发特色旅游商品。每年设立旅游商品开发基金30万元,重点扶持1-2家金佛山特色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凡在景区指定范围从事旅游商品销售的企业或个人,经营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经营业态符合旅游主管部门要求并经认定的,按其经营面积每年给予50元/平方米的补助。(五)加快旅行社发展。对区内新办国内旅行社、国际旅行社经营满一年以上的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5万元、20万元。新办旅行社属微型企业的,可享受市、区微型企业优惠政策;属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按照市级贷款贴息政策等予以支持。积极与国内外旅行社合作,执行《重庆市南川区旅游宣传营销总体方案》营销政策,实施旅行社奖励政策,吸引区内外游客特别是境外游客来我区旅游消费。(六)鼓励旅游企业促销。设立区旅游宣传营销基金,每年3000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元,旅游企业出资1500万元。旅游企业单独或联合在国家、省(市)级媒体上或利用大型广告牌对我区旅游进行广告宣传的,经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确认,一次性广告宣传费用在10(含)—20万元、2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宣传费用5%、10%的补助。(七)鼓励发展农家乐旅游。鼓励发展“农家乐”旅游,对成功创建达标的星级农家乐,实行“以奖代补”制度,标准为:二星级5000元、三星级1万元、四星级3万元、五星级5万元。新发展的高星级农家乐同时享受微型企业发展相关优惠政策。(八)鼓励发展农业休闲观光旅游。对符合区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经旅游、农业、建设等部门认定的农业休闲观光旅游项目,投资额(不包括土地成本)在200(含)-400万元的补助5万元,400(含)-800万元的补助10万元,800万元(含)以上的补助20万元。乡镇举办一周以上旅游节庆活动,旅游人次达到一万人以上并在市级媒体上宣传的,每年补助2万元。(九)加强队伍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成立区旅游委员会,赋予充实旅游行政职能,统筹推进旅游改革试验工作。重视种类旅游专业人才培养,导游人员取得资格认证并在本区旅行社、旅游景区(点)连续工作三年及以上的,获得中级导游资格的奖励3000元,获得高级导游资格或外语导游资格的奖励5000元。设立旅游产业发展“突出贡献奖”。(十)执行行业优惠政策及相关财税优惠政策。一是旅游重点项目争取市旅游产业发展资金的倾斜,区里采取“一事一议”按比例返还土地出让金和配套费;二是旅游企业所得税税率按15%计征;三是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四是我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审批获准的公务活动,原则上委托旅游企业统一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考察等事项。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收费,计征基数应扣除各类代收服务费;五是鼓励旅游地产开发,对建设规模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旅游地产项目,城市建设配套费可按分期交纳,人防异地建设费采取先征后补。非出售的经营性设施、服务性设施和公共设施,城市建设配套费实行减半收取,非产权出让经营性收入缴纳营业税的区级留成部分,前两年实行等额补贴,后三年按照缴纳金额区级留成部分的50%补贴企业。六是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支持从事“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的农民批量购买家电产品和汽车摩托车。七是执行和落实国家带薪休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