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小说排行榜完本:69101密杀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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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01密杀令(一)          新中国成立后,美帝国主义妄想把新生的红色政权扼杀在摇篮中,于是,他们加速与蒋介石秘密勾结,密谋策划了一个险恶的“刺毛计划”,决定在1969年10月1日,中国国庆20周年之际,在毛泽东主席于天安门城楼与贵宾见面握手之时,引爆定时炸弹。此次计划又叫“69101”。
  狐仙秘密潜入东方
  “刺毛计划”是美国国防部交给远东情报局的一项重要任务,并由国民党在台湾的特务头子毛人凤配合进行。远东情报局系美国国防部长亲自掌握、拥有几万人的情报机构,其网络遍布世界众多国家和地区,情报局长阿特·麦克密斯,时年五旬,少将军衔,是美国老牌特务头子,心狠手辣,诡计多端。他从新中国成立前夕起,就密切注视中国。他为了以阴克阳,寻找女杀手盯住毛泽东,花了几年时间,终于物色了一名叫阿特·李莎的女子,代号“狐仙”,认定是“刺毛”的理想人选。
  李莎是国民党将领李仲辛的女儿。李仲辛在解放战争中被我军击毙,其妻自杀身亡。李莎自幼失去父母,麦克密斯趁她不懂事时,把她交给美蒋情报机构收养,并给她灌输“政治毒液”,添枝加叶地讲述她父母被共产党杀害的经过,让她从小就对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怀下刻骨铭心的仇恨。为了稳重起见,麦克还将她收为义女,并在她的名字前加上“阿特”二字,送进高级特务学校进行专门训练。
  李莎是个天生的特工坯子,天资聪颖,外秀中慧,到17岁时,已出落成一个少有的大美人。在特训中,她掌握了多种技能,如驾驶、飞行、跳伞、泅渡、格斗、无线发报、谍报摄影、跟踪等,且枪法卓尔不群,百发百中,号称“女中第一神枪手”,加上一口标准的英语和中国普通话,真可谓是独一无二的高级特工。李莎也知道实施“69101”计划的过程,绝对是一场恶战。她从懂事起,就闻听中共的特工非同一般。面对这次“只能成功不准失败”的死命令,她不免有些胆虚。感到最棘手的,倒不是中共特工“计”高一筹,而是对手多为不近美色的斋公,闻到鱼腥也不会上钩。因此,她设计了种种陷阱。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了。美特机关见中国开始内乱,认为时机成熟,甚为得意,麦克本来不爱饮酒,特地饮了三盅。在出发前,麦克密斯把李莎单独召进房中,向她面授机宜。李莎不解地问:“干爹,我真不明白,刺毛行动干吗要两年时间?”麦克密斯抓住她的手吻了一下,耸耸肩说:“你以为毛泽东是蒋介石吗?他可是非凡的政治家、神机妙算的军事家,况且中共的情报部门也绝非一般,我与他们斗了几十年呀!”说到这里,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李莎说:“我倒是担心对方难以上钩。”麦克密斯凝视着她清秀的面庞,摇摇头:“不,不,像你这样的美人,即使老斋公也会还俗的。”二人相视一笑。
  1966年9月上旬,麦克密斯把李莎送到机场与她吻别,然后郑重地向她宣布:“此事只准成功,不准失败。”李莎回眸一笑,微微点头,乘专机从纽约掠过太平洋,飞向东方。按照主子的吩咐,在菲律宾的马尼拉机场徐徐降落下来。
  美国当局自以为他们的阴谋诡计无人觉察,然而,这一举一动早引起我国情报部门的注意。周总理根据情况作了周密部署,最终决定将这一重任交给西南情报局,要他们尽快派出有经验、有能力的专职人员,速去菲律宾接近狐女。人称美男子的黄国华成为百里挑一的理想人选。黄国华也是一个孤儿,他的父母因从事地下活动被叛徒出卖,死于美蒋特务枪下。他靠叔父黄素文资助长大成人。黄素文是位老特工,长期侨居菲律宾,以种植橡胶为掩护,为我国情报部门收送情报,主要是对付远东情报局。黄国华在情报部门长大,懂几国语言,16岁时就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一名优秀党员。直到19岁才回到中国。今年刚20出头,公开身份为某剧团勤务人员。出国前,自己先编造了一个报经上级批准的假出身,说是被共军击毙的黄复生之子。因从情报获悉,黄复生与李莎父亲李仲辛生前是好友,这样可以臭味相投。
  1966年10月上旬,我国文化部组织一个“白毛女”演出团,赴菲律宾作慰问演出。黄国华以勤杂人员身份随团出国,暗中带上黄金、美钞、微型发报机和一支钢笔式的无声手枪。
  演出团乘飞机到菲律宾的马尼拉市。这一天,嗅觉灵敏的李莎已提前一小时等候在那里了。她迎着和煦的海风,惬意地想:从事戏曲工作的人员中一定有她要选择的理想年轻男人。她非常满意自己这身时髦的打扮,一袭猩红的丝绸连衣裙,颈上系一串蓝色的珍珠项链,熠熠生辉,身挎名牌照相机,一副旅游观光的贵族小姐派头。她穿行在绿荫如盖的大街上,不时向人们打听中国歌舞团的住地,两眼不住地搜索“意中人”。
  黄国华一下飞机就消失在茫茫人海中了,他穿着极其普通,戴一副大墨镜。叔父黄素文也早已来到机场迎接他。当晚,黄国华去了叔父家,二人对此次行动作了周密安排。黄素文还透露,他已发现李莎的踪迹,要黄国华马上进入这场战斗。
  俊男特工魂牵狐女
  《白毛女》是菲律宾人民和华侨们最喜爱的节目。演出这天,人山人海。黄国华因剧务需要,有意在台上亮过几次相。也许是天意吧,他这一出面,竟被四处张望的李莎收入眼帘,她不由心中一惊:好一个中国英俊少年!她完全被他的气质和风度所折服,在心中说:我要千方百计接近他。
  黄国华的风姿已让李莎领略一二,可他还没见到李莎。他想:李莎既然来到菲律宾,今天必来观戏。他决定趁散戏之机,故意挤入小姐们成堆的人群中展示自己的风采。果然不出他所料,刚出剧院大门,一位身着华丽服饰的小姐绊了他的腿,他猝不及防,一个趔趄,差点倒地。那位小姐伸出纤纤玉手赶忙将他扶起,面带歉意地说:“先生,对不起,对不起!”黄国华定睛一看,面前站着的竟是一位绝色佳人,不由心中一震:莫非是她?忙问:“请问小姐是哪里人氏,家住何地?改日登门拜访,不知意下如何?”那位小姐妩媚一笑:“我是本地人,家住海滨路18号,随时欢迎光临寒舍。”
  次日上午9点,黄国华换上一套新西服,带上一束白玫瑰,披着五彩霞光,直奔那女子住处。这是一幢木质的小洋楼,他大胆地敲开了大门。给他开门的是一位约50开外的混血女人,烫着卷发,右腿有些微瘸,右手拄着一根特别精致的拐杖,唇下露出一颗闪光的金牙,自称是小姐的保姆。她用慈母般的目光望了黄国华一眼后,以不太流利的中国话说:“先生,你来得不巧,主人外出去了,要明天才能回家。”黄国华说:“请您转告小姐,我明日再登门。”黄国华走后,李莎从深闺步出,质问保姆:“你干吗说我不在家呢?”保姆浅笑道:“与男人初次交往,得多长个心眼儿呀!”保姆的话使李莎似有所悟。
  第三天,黄国华带上一束白玫瑰,再次登门,这次迎接他的是李莎本人。李莎彬彬有礼地将黄国华引入客厅坐下。这是一座五室两厅的别墅,虽谈不上富丽堂皇,但也是整洁透亮。李莎亲手为他沏了一杯香茗,递上一支雪茄烟,先作自我介绍。在李莎眼中,这位身材魁梧的青年人,不愧为东方的美男子,从他那双炯炯有神的眼中,可以读出他的智慧和勇气。李莎心中甚为高兴。黄国华乘机打量李莎,这是一位典型的东方美女,五官端正,身材苗条,胸脯高耸,皮肤白里透红。她身着一套西呢套裙,一头深黑的长发烫得丝缕分明,远视如春风下的柳丝,十分诱人。黄国华心想,我曾接触了不少华侨女人,如此漂亮的还是第一个。李莎知道自己的美色完全吸引了对方,有意说了一声:“先生请用茶!”黄国华故作失态地赔笑道:“人说秀色可餐,我还用什么茶呢?”李莎亮起一对迷人的眸子:“哟,今天才听到男人这样恭维我,简直让我飘然欲仙呀!”
  “不,我是发自内心之语哟。”
  “那好,我们交个朋友行不行?我还不知先生的尊姓大名,此来菲律宾有何贵干?”李莎把目光聚在他的脸上。
  李莎的保姆笑着为黄国华敬烟、添茶,不肯离去。
  黄国华不慌不忙地说:“我姓黄名国华,家住北京,家父叫黄复生,1949年在淮海战场被共军杀害,母亲一气之下撞墙而死,留下我这个孤儿,由侨居在贵国的叔父黄素文抚大,中专毕业后,在北京一家剧院干点杂勤活儿。”李莎不经意地问了一句:“你叔父是怎么到这里来的?”这个问话早在黄国华意料之中,他说:“1933年,家乡闹红军,打土豪分田地时,叔父成分不好,受不了挨斗之苦,当年便只身逃到这里种橡胶营生。慢慢地又发家了,我这次来也是看望他老人家的。”
  李莎对黄国华的身世仍有怀疑,挑起双眉重问一句:“你真是黄复生的儿子?”
  黄国华故作不以为然,双手一摊:“命中注定的,有什么办法?”
  李莎摆摆手说:“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黄国华显得有些紧张,但他马上镇静下来。
  李莎接着往下说:“我曾听人讲过,黄伯父与我的父亲是最好的战友,可他们都死在共军的枪口下了。”她很激动:“同是天涯沦落人呀!那你干吗为共产党卖命呢?”
  黄国华把玩着茶杯:“李小姐,你有所不知,现在中国大地一片红,我上哪儿谋事做呢?”
  “你完全可以长住菲律宾嘛!”
  “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难得李小姐提醒。”
  二人谈话很投机,当天李莎要留黄国华吃中饭。黄国华推辞说:“我们剧团纪律很严,团长要我少与叔父来往。我决不能引起他们的怀疑。”
  李莎见他话中有话,深情地望了一眼,然后莞尔一笑。
  送走了黄国华,李莎斜倒在沙发上想着刚才的事,忐忑不安:他究竟是看中我的美色为情而来,还是别有他意?他是不是共军的侦探?但凭直觉,她觉得后者可能性不大,因为是自己绊倒他的,而不是他主动出击。她猛喝了几口茶,自我否定了。当晚用无线电报机向麦克密斯汇报了情况。麦克密斯表扬了她办事的效率,对物色的人选基本上满意,要她进一步用美色迷惑对方。
  黄国华深夜来到黄素文家中,黄素文要他一定把这出戏唱好,千万别有丝毫闪失。当晚,黄国华便向我方发送了信息,并报告下一步的打算。我方要他步步逼近,必要时可向“恋人”关系的纵深发展。
  次日下午两点,黄国华又带着一束鲜花来到李莎家。这次,他带的是红玫瑰。李莎很喜欢,轻轻哼着曲儿,笑得一脸灿烂。她一生最爱的就是这种鲜花。今天她又换了新装,下身穿的是一条黑色紧身裤,上面配上雪白的绒衫,烘托出她那高耸的胸脯;裤子闪闪发亮,显出她双腿浑圆美丽;耳朵上两只装饰精美的耳环耀目地晃荡着,勾魂夺魄。李莎特地请黄国华跳舞。黄国华推辞说:“我从未跳过舞。”李莎含情脉脉:“我教你,不行吗?”二人便在附近一个舞池中跳开了。李莎搂住他的腰肢,似跳非跳,心荡神摇,在昏暗的霓虹灯下,像抱的一个如意情郎。黄国华尽情显示自己的痴态,要让这成为她一份美好的回忆。舞罢,他们回到房间,又相依而坐,互吐心语。
  两人情意缠绵,依依难舍,不觉相识已是一月有余。黄国华知道他在李莎眼中的位置,显出几分高傲的样子。李莎也以“犹抱瑟琶半遮面”的战术,与他巧捉迷藏。18岁的姑娘正是放荡不羁的年龄,加上她已被麦克密斯润过秋雨,欲火正旺,难免急不可耐。黄国华为把戏演真,春风欲行又止。这天李莎留他吃晚饭,得意地说:自己能做一手好菜,并色迷迷地问黄国华:“难道你就不想品尝我的风味?”
  这对黄国华来说,自然是求之不得的好事,但为了进一步掩饰自己,他表现出为难情绪:“李小姐如此盛情,我岂有不领之理?就怕剧团领导怪罪下来,往后日子难熬。”
  李莎不屑地说:“你怕什么,中国不要你了,我要,我们到天边去过神仙日子。”
  黄国华受宠若惊:“小姐言下之意,是请我做你的佣人,还是要我做你的丈夫?”
  李莎啐他一口:“你真不害臊,我们才认识两三天,就想占我的便宜,没有那么好的事吧。”
  黄国华赔笑道:“我不过开个玩笑而已,压根儿没有那个奢望。”
  “这是你的内心话吗?”
  “不,不,不是,我已从内心爱上了你,跟你上刀山下火海,我在所不辞。”
  李莎冷艳逼人:“你是看中我的哪些地方了,是家势,是人才?”
  黄国华两眼发窘:“这话还用我挑明吗?”
  “好一张贫嘴。”李莎狠狠地扫他一眼,“你们男人就是这个德性,想一个女人时,什么话都说得出来。”
  二人谈着谈着,李莎慢慢移到他的身边。黄国华见时机已经成熟,大胆地将她搂过来,抱在怀中,顺便用左脚勾关了房门,对她一个劲儿地亲了起来。李莎倒在他的腿上,直喘粗气,不停地叫喊:“你真坏,把我揉碎了!”李莎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
  “莎莎,你嫁给我吧!”
  “你急什么,瓜熟蒂落呗。”
  正在这时,门外发出“咚咚”的敲门声。李莎起身开门,一看是保姆,不耐烦地问她:“有什么事吗?”保姆说:“我想问你需不需要我去买菜?”李莎的情趣索然,扔下一句:“不用,他不吃饭。”
  李莎理智地送走了黄国华后,严斥保姆坏了她的好事。保姆抱歉地说:“我是怕小姐急于求成,倒在男人